第64章 關於義城組的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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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關於義城組的補充說明
章節簡介:有個熱心讀者跟我討論了一下關於薛洋的問題,我很高心有人能這麽認真地看我的文,讓我發現一些潛在的誤會,這邊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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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熱心讀者跟我討論了一下關於薛洋的問題,我很高心有人能這麽認真地看我的文,讓我發現一些潛在的誤會,這邊還是做一下說明比較好。
第五十九章末尾我有說過薛洋跟常氏的恩怨外人不好多做評價。
“那一刀有多痛,又因為那痛失去了什麽,永遠都只有當事人才明白。”
這句話是基於魔道世界世界觀的基礎上的,除了這種特殊世界觀,我的原則都是公私分明,情理不混淆。
所以不是不需要“理法”了,更不是說外人不能判案了,首先要判案你自己就要立身公正,魔道世界的規則不是弱肉強食,它官府之類的凡世法規毫無蹤影。
規則是世家定的,世家是根據各自利益定的,就連助百姓除祟大部分都是基於修行或者名聲。
所以我的主旨是他們在那樣的世道,立場都是半斤對八兩,而不是說薛洋做的就是對的,不然我還會把他扔地獄贖罪?這倆概念都不一樣。
我寫這段的時候嘲諷的是世家的態度,櫟陽常氏是仙門世家所以才引起重視,換個貧民百姓那些家主會不會拿出來講都不一定,換到溫氏一脈就連三歲稚子都是“該死的溫狗”,他們自己都是這樣一副德行,憑什麽高高在上地要求別人面對仇恨要理智冷靜恩怨分明?
同時也是在說曉星塵太天真,他的是非觀非黑即白太單純,把別人受到的傷害想得太簡單。
但我可沒說薛洋做得對,我說他對常氏覆仇能理解但太過火了,後面做的錯事更是罪無可赦,我從未說過薛洋是理直氣壯的受害者,從未說過薛洋做的那些都是能被原諒的。
所以在第五十九章最後那幾段我在表達“情”這一面,情能理解不代表理法能放過,所以後面說到“理”和“法”的時候,我是有下手輕了?還是徇私枉法了?
否定他人受到的傷害和內心痛苦與公正理法判決是兩碼事。
我不認同的不是曉星塵的正義,這一點曉星塵沒錯。
我不認同的是世家的處理態度和曉星塵太過天真地妄言評判薛洋的痛苦。
他做太過太殘忍,那就按理法罰,但是不能隨便地就去說“多大點兒事啊,你怎麽這麽小題大做”這樣否定他人痛苦的話。
我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有個人,他與妹妹相依為命長大,某天妹妹被一個男人強了,想不開自殺,那個人仇恨燒心,半夜砍.死了那個男人全家。
這個例子裏,那個人首先故意殺人罪跑不了,這是法度,無規矩不成方圓,他也確實做得太過,因為那個男人的家人說不定是無辜的。
這個時候,旁人能指責他喪心病狂,能能罵他太殘忍,但不能去否定他失去妹妹時的痛苦。
“他殺了你妹妹,你殺他就好了,幹嘛殺他全家?”這句話是對的,但是陷在痛苦仇恨裏的人能做到的有幾個?
因為在我們外人看來是一命換一命,在那個人看來是天塌了的痛苦。
法不容置疑,錯了就要付出代價,不管你有天大了仇恨還是委屈。
但作為局外人,依法執行,不要隨便發表對他人感情心理的質疑和評論。
他人的痛苦和苦難,你能理解就理解,不能理解也請別隨便指指點點地妄加評論,這不妨礙你依法懲處他的罪行。
不要把“情”和“理法”攪合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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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末尾我有說過薛洋跟常氏的恩怨外人不好多做評價。
“那一刀有多痛,又因為那痛失去了什麽,永遠都只有當事人才明白。”
這句話是基於魔道世界世界觀的基礎上的,除了這種特殊世界觀,我的原則都是公私分明,情理不混淆。
所以不是不需要“理法”了,更不是說外人不能判案了,首先要判案你自己就要立身公正,魔道世界的規則不是弱肉強食,它官府之類的凡世法規毫無蹤影。
規則是世家定的,世家是根據各自利益定的,就連助百姓除祟大部分都是基於修行或者名聲。
所以我的主旨是他們在那樣的世道,立場都是半斤對八兩,而不是說薛洋做的就是對的,不然我還會把他扔地獄贖罪?這倆概念都不一樣。
我寫這段的時候嘲諷的是世家的態度,櫟陽常氏是仙門世家所以才引起重視,換個貧民百姓那些家主會不會拿出來講都不一定,換到溫氏一脈就連三歲稚子都是“該死的溫狗”,他們自己都是這樣一副德行,憑什麽高高在上地要求別人面對仇恨要理智冷靜恩怨分明?
同時也是在說曉星塵太天真,他的是非觀非黑即白太單純,把別人受到的傷害想得太簡單。
但我可沒說薛洋做得對,我說他對常氏覆仇能理解但太過火了,後面做的錯事更是罪無可赦,我從未說過薛洋是理直氣壯的受害者,從未說過薛洋做的那些都是能被原諒的。
所以在第五十九章最後那幾段我在表達“情”這一面,情能理解不代表理法能放過,所以後面說到“理”和“法”的時候,我是有下手輕了?還是徇私枉法了?
否定他人受到的傷害和內心痛苦與公正理法判決是兩碼事。
我不認同的不是曉星塵的正義,這一點曉星塵沒錯。
我不認同的是世家的處理態度和曉星塵太過天真地妄言評判薛洋的痛苦。
他做太過太殘忍,那就按理法罰,但是不能隨便地就去說“多大點兒事啊,你怎麽這麽小題大做”這樣否定他人痛苦的話。
我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有個人,他與妹妹相依為命長大,某天妹妹被一個男人強了,想不開自殺,那個人仇恨燒心,半夜砍.死了那個男人全家。
這個例子裏,那個人首先故意殺人罪跑不了,這是法度,無規矩不成方圓,他也確實做得太過,因為那個男人的家人說不定是無辜的。
這個時候,旁人能指責他喪心病狂,能能罵他太殘忍,但不能去否定他失去妹妹時的痛苦。
“他殺了你妹妹,你殺他就好了,幹嘛殺他全家?”這句話是對的,但是陷在痛苦仇恨裏的人能做到的有幾個?
因為在我們外人看來是一命換一命,在那個人看來是天塌了的痛苦。
法不容置疑,錯了就要付出代價,不管你有天大了仇恨還是委屈。
但作為局外人,依法執行,不要隨便發表對他人感情心理的質疑和評論。
他人的痛苦和苦難,你能理解就理解,不能理解也請別隨便指指點點地妄加評論,這不妨礙你依法懲處他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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