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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小旅館裏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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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小旅館裏的命案

平日裏私底下大家夥兒玩玩鬧鬧,自然也培養出默契來,看同事這副催促著要將所有人都叫過去的架勢,又沒直接說什麽事兒,這是防著被人聽去。

大家夥兒心裏都明白過來,小旅館裏有事兒。

快速靠攏過去,嚇得小旅館老板娘站起來還沒問怎麽了先表清白,“剛才你們都瞧見也聽見了,我這兒做生意都是本本分分,那些個亂七八糟的事兒我不參與。”

都沒心思聽她說完,除了一個留在門口之外,其餘人魚貫上樓。

小旅館名叫萬紅賓館,地方不大,在一眾小旅店中,地段也不好,因此房間價錢比前面一排臨街的旅館要稍稍便宜一些。

旅館一共四層,一層是老板自家人住,其他樓層都用來做生意。

搖人過來的民警壓低嗓音提醒道:“你們聞到沒有?味兒是不是很大?”

踏上二樓,一股子臭味飄散著直沖鼻子,這味兒……

像是死人!

他上樓找剛才吵架的兩人簽字,到二樓就聞到味道不對勁,他也顧不上簽字不簽字了,先把二樓聞了一圈,然後上到三樓,發現鼻子已經分辨不出多少味道來了。

那表妹的房間在三樓,他們三人房間門都沒關,一邊收拾一邊聊天。

簽完字之後,年輕民警不敢耽擱,也不能貿然驚動人,只能下樓來搖人。

待一行人快速抵達三樓,連四樓都轉過一圈後,很肯定異味是從三樓傳出來的。很快,有人跑下樓去找老板娘拿三樓房間的鑰匙。

老板娘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麽,頗為不滿嘟嘟囔囔爬上三樓,手裏晃蕩著一串鑰匙。

二樓三樓每層都是四間房,四樓隔出來五間房,比樓下房間要小很多。

看警察在三樓轉悠,剛才還吵到天翻地覆被人當熱鬧看的人,這會兒堵在房門口堂而皇之看熱鬧。

三樓哪兒哪兒都臭,警察問了一句,“這一層都住著什麽人?”

“到底什麽事兒?”老板娘在警察中間站著,意識到事情不對勁,不由得追問他們,提著鑰匙串的手不自覺哆嗦起來。

“不該你知道的別瞎打聽。”老警察佯裝發怒讓她明白事情嚴重性,免得這兒還沒確定是不是真出人命,已經好幾個版本的故事在外頭打轉了。

老板娘點了點頭,沒吱聲。

“這一層分別住著什麽人?”老警察問了一句,一邊曲起手指在門板上敲了敲。

“這間……這間住著……”老板娘腦子轉速跟不上,“我得下去翻登記的本子。”

小旅館裏住人的唯一規矩就是錢到位,根本沒人會在意究竟是誰住在房間裏?

而且老板娘也不是時時刻刻都守在前臺,他們兩口子輪班守店,她更喜歡晚上守,因為晚上進出的人少,不怎麽耽誤她休息。

她噔噔噔跑下樓,三樓四個房間,除了那間剛才抓奸烏龍的之外,只有一間敲開了門,房間裏沒什麽異樣,住在裏面的中年男人,頭發稀疏,挺著肚腩睡眼惺忪,剛才鬧得動靜這麽大都沒給他吵醒,要不是警察敲門,他能一覺到天亮。

還有兩間沒人開門的房間,已經被鑰匙打開了房門,其中一個房間窗戶大開,卻散不去房間內的血腥味和屍臭味。

房間裏的地被擦過,但沒擦多幹凈,還能看到血跡,雙人床上染著血,卻沒瞧見屍體。

但隨著門打開,房間裏散出來的屍臭味更濃更令人作嘔了,這樣的狀況一定是發生事兒了,很快將情況跟所裏匯報。

這邊已經開始搜查這個房間……

在單位裏義務加班的林宗華聽到北央街小旅館裏可能鬧出人命,跟著一塊兒來了現場。

遠遠就瞧見萬紅賓館門口蹲著個人在吐,是最先聞出樓上味道不對來搖人的年輕民警,這會兒吐得天昏地暗。

林宗華覺得今晚跟嘔吐物多少有點兒犯沖,拍拍他的肩膀,“還好吧?小趙。”

小趙擺了擺手,想開口又吐了一陣。

這種看打架現場滿是血跟屍體腐爛的臭味不一樣,屍臭配上高度腐爛的屍體,沖擊力太大。

“屍體……屍體藏在床墊底下……”小趙說了一句,想起掀開床墊之後看到的惡心畫面,蹲那兒又是一頓哇哇吐。

死者是個男性,房間裏和屍體上都沒有找到任何可以證明他身份的證件。別說沒有證件,房間裏連行李都沒有。

案發的房間是304,是賓館老板開出去的房間,老板叫老萬,老板娘叫阿紅,就是萬紅賓館的招牌。

一周前開出去的房間,客人說不用打掃,每天會下來結錢。

三天前,304的客人續費一周,依然不用打掃,賓館裏樂得清閑,最喜歡就是這樣的客人,錢給夠還用不著伺候。

老萬還記得客人是個三十歲上下的男人,中等偏瘦的身材,倒是登記過一張身份證,是不是真的不好說。

每天會下樓到附近吃飯,進進出出會帶幾個男的說說笑笑上樓,看起來可能是混混。

301的客人是那個中年男人,今天剛住進來,這兒離醫院也不太遠,他是家裏老人病了住院,他天天在醫院裏伺候。可天氣太熱,他都要餿了,今兒個讓隔壁病床的親屬幫著照看一眼,他是出來洗澡想好好睡一覺的。

他壓根不曉得外頭發生啥事兒,反正他是醫院裏今兒個他老爹要打的點滴都弄完才出來的。

當時天還沒黑,他問了好幾家店,價錢都差不多,他也懶得再多跑,就選了這家洗澡休息。

他都快累死了,站著都能睡著,根本沒註意什麽味道不味道的,沾枕頭就睡著了。

302今天晚上開出去過一個終點房,是個來這兒的常客。

都到這會兒了,老萬跟阿紅也不敢瞞著,阿紅也不再嚷嚷著說賓館生意都清白,這一片有好些個沒擺到臺面上的規矩。

這麽多小旅館,真的能來住的客人少,都是靠著那些個做皮肉生意的往這兒帶客人,一個房間開鐘點或者一整天給她們多少錢,都是提前商量好的。

賓館裏出了人命,老萬跟阿紅兩人這會兒比誰都配合,把能想的都想了一遍,看誰都像兇手,光是嫌疑人的名單他們夫妻天馬行空想了不下幾十個,而且還有逐漸增長的趨勢。

命案發生在近幾日,他們夫妻連去年一個醉酒還價差點兒動手的酒鬼都從記憶中摳出來,楞說可能是嫌疑人,建議查一查。

萬紅賓館上上下下一團亂,所有住宿的都在被問話。

最倒黴算是303那個表妹,還沒從被抓奸的震驚中緩過神來,這會兒告訴她一墻之隔的隔壁,床頭位置都是貼墻擺放。

光是想到她休息的時候跟隔壁屍體頭頂頭了,表妹這會兒整個人都呆住了。

表妹跟這兩個剛才出京的事主筆錄是林宗華做的,林宗華畢竟在刑警隊待過,現場看完下來之後就給他們三個挨個做筆錄。

表妹叫吳小芬,錦溪縣小漁村人。

“錦溪縣人?”聽到錦溪縣,林宗華下意識多看了她兩眼,但凡長眼睛都能瞧出來吳小芬這會兒驚慌失措,說話反應也慢了不知道多少拍。

二十來歲的年紀,看起來快四十歲,黝黑的皮膚,開裂的手掌,大熱天裏穿著灰撲撲的長袖襯衫和黑色長褲。

她身上的款式,比唐鳳書的衣裳還老氣,那小老太身上哪怕是穿襯衫必然也是要有花色的。

吳小芬如同驚弓之鳥,稍有人走近,她整個人都會縮一下,這反應不像是今日嚇著所致。

林宗華刻意放柔了些嗓音,怕愈發嚇著她,“只是來市裏探親……看你表哥?”

吳小芬楞了一瞬後,沈默著點了點頭。

有事隱瞞!

這是林宗華的第一反應。

死亡時間和她到市裏的時間只要對不上,她隱瞞的事情,他們當警察的也沒空查。

可眼下必然是要多問幾句的,將基本情況都了解一遍。

一旁的女事主藏不住話,還沒等林宗華問已經叨叨開了,“表妹她男人不是個東西,對她又打又罵……”

吳小芬輕輕扯了下未來表嫂,想攔,但沒攔住,家醜不可外揚。

“你讓我說,這時候不跟警察說什麽時候說?等被你那無良老公打死了再說?”她邊說邊把吳小芬的衣袖擼起來,“你看看你看看,警察同志,就她這老公是畜生吧?這樣的畜生你們不抓起來?是歸你們管還是歸農牧漁業部管?”

要不是氣氛不合適,林宗華有點兒想笑,這位大姐吵架真有一手,虧她能想出農牧漁業部來。

不過,看到吳小芬手臂上的傷,雖然只有匆匆一眼,吳小芬就掙紮著將袖子拉好,但他還是看見了。

手臂上光是煙頭燙傷的疤就有不少,其他長短不一的疤更不用提……

吳小芬的男人確實是個畜生。

林宗華長籲出一口氣,他知道這事兒無論是找村裏還是鎮裏甚至派出所,家庭糾紛這四個字會將此事輕輕放下,最後不了了之。

可是,不該是這樣的。

他沒念過太多書,但也曉得保護老弱婦孺。當兵之後,更是明白“讓婦女和兒童先走”這句話的重量。現在當警察,他不敢說每個經手的案子跟包青天一樣樁樁件件都弄明白,可他曉得警察最先要做的就是保護人民財產安全不被傷害。

眼下被傷害的人就在眼前,要問他有什麽法子,他還真不敢說一定能幫上忙。

無力感湧上來。

他在本子上寫下自己的傳呼號,撕下本子一角遞過去,“現在先不說你的事兒,在縣城裏要是遇到麻煩給我打電話。”

他沒把話說明,但吳小芬心裏再明白不過,要是真能這麽容易就讓她跑了那就好了,難在到時候她的男人肯定要找上門來鬧。

她沒去表哥家裏借住就是不想拖累表哥,免得她男人沒皮沒臉鬧起來弄到表哥他們難做人。

要是有個警察能出面唬唬人,起碼可以暫時將人嚇住。

“謝……謝謝!”吳小芬接過那張薄薄的紙片攥在手裏。

“警察同志,要是沒事,我們就回去了,我還得回去給小芬收拾屋子。”

“不不……嫂子,我真不能去住,我不去!”吳小芬心裏感動,但她仍然拼命搖頭往後縮。

這些年,她不是沒跑過,最開始跑回娘家,媽媽怎麽都會護著她,可媽媽沒了,爸爸、爺爺和奶奶一開始還會護著她,日子一久覺得天天吵吵嚷嚷不是辦法,七大姑八大姨來勸著她回去好好過日子。

只有外公會得了消息趕去小漁村要把她帶回家,要給她撐腰。

可外公也沒了……

她經歷過太多次跑出來被找回去,等待她的是被打更狠的日子,她認命了,她不跑了,可這次她不得不來一趟市裏。

“不去什麽不去?你放心,我巴不得那狗東西找來,你看我打不打死他吧!”大姐一點兒不怵,說出來的全是豪言壯語。

說著還沖邊上被她撓花臉的對象揚了揚下巴,“你說對不對?敢來就揍死他。”

鼻青臉腫的男人忙不疊點頭。

林宗華雖沒親眼所見這兩人動手的盛況,但從去而覆返的圍觀群眾和黃膽水都吐出來的小趙七嘴八舌中拼湊出吵架撕打的過程。

這位大姐確實是個敞亮痛快人,治欺軟怕硬的人是一把好手,但不一定是無賴的對手,林宗華叮囑一句,“有事隨時給我打電話。”

三人離開沒多久,葛建國帶著人就到了,兇殺案要移交給刑警隊,派出所主要負責前期的工作。

都是老同事,加上是在案發現場,一個個也沒矯情傷感同林宗華敘舊,快速進入到工作狀態,各司其職,冷靜又憤怒,快速且麻木地觀察現場。

賓館記錄的本子裏,姓名證件號都是自己手寫,真實度有多少沒人知道。

304的住戶登記名叫徐鵬程,錦溪縣小漁村人士。

要是身份信息沒有亂填,死者沒出現掉包之類的狀況,死者應該就是這個名。

身份若是無誤,那麽今天恰巧出現在這裏,同樣是小漁村人的吳小芬,是不是出現太早?

吳小芬會不會跟死者認得?

還有吳小芬的表哥,會不會也認得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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