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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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
“小六!小六!快醒醒,有饃饃吃了。”臟兮兮的小乞丐從懷裏掏出一個饃饃,遞給一旁更小的小乞丐。
“二哥,你吃吧,我不餓。”
“你都三天沒吃飯了,吃一點吧……”
小六,也就是程希看了一眼那個饃饃,雖然臟兮兮的,但也是二哥好不容易得來的。程希知道他是從哪裏拿到的饃饃。
西街角賣饃饃的商販卸蒸籠的時候,一個饃饃掉了出來,在塵土裏滾了好幾圈,最後被二哥撿到了手——這本應該是他在小說裏看到的內容,卻變成了現實。
在他穿越過來之前,這塊城隍廟居住著六個小乞丐,他是最小的,被叫做老大和老五的兩個孩子,在街角碰到了人牙子,被擄走了,老三老四染了風寒,沒能挺過去。如今,這個小小的城隍廟,就只剩下他和“二哥”相依為命。
可兩天前,這個小乞兒終究沒能挺過去,於是,這具身殼裏的芯子,便換了人。
程希其人,並非那種在圓滿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在他的記憶裏,父母總是爭論不休的,常言道:“貧賤夫妻百事哀。”可程希知道,並不只是這樣的,即便是富貴夫妻,也有吵得急赤白臉的恨不得殺了對方的時候。
“希希,這是你慧慧阿姨。”父親總是帶著不同的女人回家:“千萬不要告訴媽媽哦?不然媽媽會生氣的。”
每次,父親帶其他女人回家,總會莫名其妙的說上這樣一句。
但是,父親的隱藏工作做的並不好,隔三差五的,母親總是從櫃子裏、從床腳甚至從父親的車上,翻出口紅、香水還有一些奇怪的衣物。
“希希,你告訴媽媽,爸爸是不是又帶其他人回家了。”
第一次,母親質問他的時候,他回答:“沒有。”
然而,母親反倒更生氣了:“你也跟著他騙我!”
第二次,母親這樣問的時候,他回答道:“爸爸帶了珂珂阿姨回來。”
母親更生氣了:“你連那個女人的名字都記住了,你們都希望我走是吧!”
上幼兒園的時候,同班的女孩子,程希已經記不清楚她叫什麽名字了:“程希,你為什麽總是受傷,他們都說你笨笨的,我不信。”
“我爸爸媽媽經常吵架……有沒有什麽辦法能讓他們不吵架?”程希沒有回答她的問題,反而拋出了一個新的問題給她。
“我不知道誒,我爸爸媽媽都不在一起住,也不吵架,他們說這個叫‘離婚’,你爸爸媽媽也離婚不就好啦!”
那個時候,程希並不明白離婚是什麽,那個小女孩估計也不明白。於是,放學的時候,程希對著來接他的媽媽說:“媽媽,你和爸爸離婚吧?”
然而,換來的只有母親不可思議和驚恐至極的眼神:“是誰跟你說的!你告訴我?”
“我不要……”程希本能的覺得不能把那個女孩子的名字告訴媽媽。
隨後,母親開始大哭:“我忍了這麽久你當我是為了誰。”
“你跟我走!我去找你們老師。我要問問老師是誰把我兒子教壞的。”
“我不要!你別去找我們老師!”這是程希第一次反抗自己母親,然而,他挨了一巴掌,就像在母親和父親吵架之後,他會被母親一邊打,一邊質問:“你為什麽不攔著那個女人進門。”
那個時候,他不知道這是對的還是錯的……他只是本能的覺得,他又惹母親生氣了。
母親最終還是找到了老師,逼著老師查了監控,那天,和他說話的小朋友並不多,因為平日裏他的身上總是帶著大小不一的傷口,所以他總是一個人在角落裏坐著,看向人群中心的那群孩子。
那個女孩子和她的媽媽最終還是被叫了過來,母親從一開始,就是一副咄咄逼人的語氣,程希想阻止,但卻被一把推開了。
女孩的媽媽似乎因為意識到自己的孩子說了不好的話,只能不停的鞠躬道歉。
最終,父親也來了,一來就是一副不耐煩的語氣:“你要鬧到什麽時候?”
“我鬧?你怎麽不問問這個小賤蹄子對你兒子說了什麽??”
“老師,麻煩你們了,這是我家的內事,我先把他們帶回去了。”父親沒有理會母親的大喊大叫,反而是向對面家長道了歉。
父親總是知道該如何惹母親生氣的——長大後, 程希陪外婆看了不少狗血劇,終於明白了一件事——他的父母,只是在作秀而已。
果不其然,父親的道歉讓母親更為光火:“你道什麽歉?我明白了,這女的是你在外面養的小情人是吧?你就巴不得跟我離婚和她們母女一家團圓是不是??”
這話一出口,即便是對面好脾氣的家長也發火了:“這位家長請你自重!我和您丈夫這才第一次見面,我雖然離婚了,但我也是有家庭的人,請您不要隨意用汙言穢語汙蔑我和我的女兒。”
程希不知道這件事最終是如何解決的,他只知道,第二天去幼兒園的時候,他和人群的距離,更遠了。
“你媽總是覺得有人在害她,你爸,就是賤得慌,早年被你媽折磨狠了,現在放開了,你們年輕人怎麽說來著?哦對,擺爛,你說我做了,那我就真的做給你看。”
“他們為什麽不離婚呢?”這個時候,程希已經知道離婚是什麽意思了。
外婆翻了個白眼:“賤皮子唄,一個兩個都是賤皮子,你長大可別學他們。”
小學的時候,程希的教育權被外婆接了過去:“張春華我就是這麽教你的?老公有問題你去打老公啊?打孩子做什麽?”
在外婆家住的時候,程希終於有了一段勉強稱得上是童年的回憶。
但他還是不想交朋友,但是他也沒有被欺負。因為外婆接過了教育權,程希轉到了外婆老家的學校,這裏沒有人知道他家的那一堆破事,對他的唯一印象也只是“有些孤僻的男生”,僅此而已,程希覺得這樣就很好。
外婆的腰不好,但是喜歡下地幹活,她總是說:“我當年就是靠著賣麥子把你媽,你姨供到大學的,現在還得多你一個,我真是老不得閑喲。”
程希並不缺學費,父親每個月會給外婆打很多錢,外婆總是說:“你那賤皮子爹又打錢過來了,他以為我不會收,嘿,我就收了,氣死他,這錢攢著給你娶媳婦,免得你將來指望不上他。”
外婆總是把娶媳婦掛在嘴邊,可即便如此,外婆也沒能見到他結婚的那天。
“胰頭癌,晚期,癌細胞已經擴散到血液裏了。”
那個時候,他應該早點註意到的,外婆總是說:“年紀大了,腸胃不好了。”一天比一天消瘦下去,程希也說過:“我爸不是打了錢嗎?咱們去醫院看看。”
“我呸!我才不用他的錢,他跟張春華倆人爛鍋配爛蓋兒,我要用了他的錢我成什麽了?外面指不定怎麽編排我賣女兒拿女婿的錢呢。”
直到外婆去世,留給他一張卡,卡裏面存著四十二萬八千三百七十二塊五,正如外婆所說,父親的錢,她一分沒動。
外婆走後,他重新回到了那個令人窒息的家,但是,比之前好的是,他並不是之前那個五歲的孩子了。
父親不會在他面前帶女人回家,母親也不會繼續在他面前責問他——取他而代之的是弟弟,盡管弟弟已經上小學了,可還是顯得畏畏縮縮的。
程希說不上這是什麽感情——他僅存的一點親情,已經隨著外婆的去世而消失不見了,他仍然會在學校扮演一個好孩子,因為這是外婆的要求。
他也會在母親決定動手打弟弟的時候出聲說:“我今天晚上要喝牛骨湯。”
“哎呀,真是的,你早點說啊,這會還能買到牛骨嗎?”
牛骨湯是非常耗費精力的餐點,只要忙起來,母親就沒時間對弟弟動手了。
有的時候,弟弟也會向他道謝,但是,他不明白,他只是在看到這種行為的時候,不自覺的厭煩,他並不是出於同情或是什麽別的感情才這樣做的。
就這樣,他成為了心理學上標準的怪咖。
最終,在卷入意外事故後,他無視了周圍的人的呼喊,永遠昏睡了過去。
“小六,吃一點吧,吃一點就有力氣了,我聽說東城那邊有人找小孩子做工,我們明天去試試吧?”二哥很煩,總是說這種話,明明只要他自己能活下去就好了,幹嘛要把珍貴的食物給一個要死掉的小乞丐。
原本,在二哥出門尋找食物的時候,這個小乞兒就因為沒看見人,跑到城隍廟外面找人,結果被狼吃了,但不知是劇情出了什麽差錯,小乞兒早一步死了,程希也穿了進來,因為身體難受,再加上記憶並不完全,程希並沒有出門找人,這才躲過一劫。
但如今這樣,倒不如早點死了為好,反正自己這麽一個小乞丐,也沒人在意。
這是一本不太標準的“龍傲天”小說,為什麽說他不太標準——男主李玄鋒,雖說修行天賦逆天,前期一帆風順,但結局卻是被幕後Boss算計,最終勉強和最終Boss同歸於盡。
那是程希初中的時候看的小說,那個時候,他並不在意這本小說的結局如何,他只是為了找到能和其他人一起聊天的話題。
然而,他卻成為了這個小說中的登場人物——甚至連名字都沒有的炮灰,唯一露臉的地方就是在主角和女主見面的時候,為了博得女主的同情,作者特意設計的情節人物:“那個時候,如果我沒有出去,小六就不會死了。”
書中的男主李玄鋒,正是眼前的二哥。
程希也知道二哥口中所說的東城的招工,不過是一群人牙子而已,此時,二哥還不知道老大和老五是被人牙子拐走的——這也是在日後才會揭露的情節。
他還在幻想著找到做工的話就能吃飽飯了。
程希雖然知道那是個圈套,可也沒想著阻止他——這是男主的機緣,一旦錯過,就等於是害了二哥,也就是日後的李玄鋒。
最終,程希還是答應了二哥的請求,吃了一半的饃饃,並約好明天一起去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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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小六!快醒醒,有饃饃吃了。”臟兮兮的小乞丐從懷裏掏出一個饃饃,遞給一旁更小的小乞丐。
“二哥,你吃吧,我不餓。”
“你都三天沒吃飯了,吃一點吧……”
小六,也就是程希看了一眼那個饃饃,雖然臟兮兮的,但也是二哥好不容易得來的。程希知道他是從哪裏拿到的饃饃。
西街角賣饃饃的商販卸蒸籠的時候,一個饃饃掉了出來,在塵土裏滾了好幾圈,最後被二哥撿到了手——這本應該是他在小說裏看到的內容,卻變成了現實。
在他穿越過來之前,這塊城隍廟居住著六個小乞丐,他是最小的,被叫做老大和老五的兩個孩子,在街角碰到了人牙子,被擄走了,老三老四染了風寒,沒能挺過去。如今,這個小小的城隍廟,就只剩下他和“二哥”相依為命。
可兩天前,這個小乞兒終究沒能挺過去,於是,這具身殼裏的芯子,便換了人。
程希其人,並非那種在圓滿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在他的記憶裏,父母總是爭論不休的,常言道:“貧賤夫妻百事哀。”可程希知道,並不只是這樣的,即便是富貴夫妻,也有吵得急赤白臉的恨不得殺了對方的時候。
“希希,這是你慧慧阿姨。”父親總是帶著不同的女人回家:“千萬不要告訴媽媽哦?不然媽媽會生氣的。”
每次,父親帶其他女人回家,總會莫名其妙的說上這樣一句。
但是,父親的隱藏工作做的並不好,隔三差五的,母親總是從櫃子裏、從床腳甚至從父親的車上,翻出口紅、香水還有一些奇怪的衣物。
“希希,你告訴媽媽,爸爸是不是又帶其他人回家了。”
第一次,母親質問他的時候,他回答:“沒有。”
然而,母親反倒更生氣了:“你也跟著他騙我!”
第二次,母親這樣問的時候,他回答道:“爸爸帶了珂珂阿姨回來。”
母親更生氣了:“你連那個女人的名字都記住了,你們都希望我走是吧!”
上幼兒園的時候,同班的女孩子,程希已經記不清楚她叫什麽名字了:“程希,你為什麽總是受傷,他們都說你笨笨的,我不信。”
“我爸爸媽媽經常吵架……有沒有什麽辦法能讓他們不吵架?”程希沒有回答她的問題,反而拋出了一個新的問題給她。
“我不知道誒,我爸爸媽媽都不在一起住,也不吵架,他們說這個叫‘離婚’,你爸爸媽媽也離婚不就好啦!”
那個時候,程希並不明白離婚是什麽,那個小女孩估計也不明白。於是,放學的時候,程希對著來接他的媽媽說:“媽媽,你和爸爸離婚吧?”
然而,換來的只有母親不可思議和驚恐至極的眼神:“是誰跟你說的!你告訴我?”
“我不要……”程希本能的覺得不能把那個女孩子的名字告訴媽媽。
隨後,母親開始大哭:“我忍了這麽久你當我是為了誰。”
“你跟我走!我去找你們老師。我要問問老師是誰把我兒子教壞的。”
“我不要!你別去找我們老師!”這是程希第一次反抗自己母親,然而,他挨了一巴掌,就像在母親和父親吵架之後,他會被母親一邊打,一邊質問:“你為什麽不攔著那個女人進門。”
那個時候,他不知道這是對的還是錯的……他只是本能的覺得,他又惹母親生氣了。
母親最終還是找到了老師,逼著老師查了監控,那天,和他說話的小朋友並不多,因為平日裏他的身上總是帶著大小不一的傷口,所以他總是一個人在角落裏坐著,看向人群中心的那群孩子。
那個女孩子和她的媽媽最終還是被叫了過來,母親從一開始,就是一副咄咄逼人的語氣,程希想阻止,但卻被一把推開了。
女孩的媽媽似乎因為意識到自己的孩子說了不好的話,只能不停的鞠躬道歉。
最終,父親也來了,一來就是一副不耐煩的語氣:“你要鬧到什麽時候?”
“我鬧?你怎麽不問問這個小賤蹄子對你兒子說了什麽??”
“老師,麻煩你們了,這是我家的內事,我先把他們帶回去了。”父親沒有理會母親的大喊大叫,反而是向對面家長道了歉。
父親總是知道該如何惹母親生氣的——長大後, 程希陪外婆看了不少狗血劇,終於明白了一件事——他的父母,只是在作秀而已。
果不其然,父親的道歉讓母親更為光火:“你道什麽歉?我明白了,這女的是你在外面養的小情人是吧?你就巴不得跟我離婚和她們母女一家團圓是不是??”
這話一出口,即便是對面好脾氣的家長也發火了:“這位家長請你自重!我和您丈夫這才第一次見面,我雖然離婚了,但我也是有家庭的人,請您不要隨意用汙言穢語汙蔑我和我的女兒。”
程希不知道這件事最終是如何解決的,他只知道,第二天去幼兒園的時候,他和人群的距離,更遠了。
“你媽總是覺得有人在害她,你爸,就是賤得慌,早年被你媽折磨狠了,現在放開了,你們年輕人怎麽說來著?哦對,擺爛,你說我做了,那我就真的做給你看。”
“他們為什麽不離婚呢?”這個時候,程希已經知道離婚是什麽意思了。
外婆翻了個白眼:“賤皮子唄,一個兩個都是賤皮子,你長大可別學他們。”
小學的時候,程希的教育權被外婆接了過去:“張春華我就是這麽教你的?老公有問題你去打老公啊?打孩子做什麽?”
在外婆家住的時候,程希終於有了一段勉強稱得上是童年的回憶。
但他還是不想交朋友,但是他也沒有被欺負。因為外婆接過了教育權,程希轉到了外婆老家的學校,這裏沒有人知道他家的那一堆破事,對他的唯一印象也只是“有些孤僻的男生”,僅此而已,程希覺得這樣就很好。
外婆的腰不好,但是喜歡下地幹活,她總是說:“我當年就是靠著賣麥子把你媽,你姨供到大學的,現在還得多你一個,我真是老不得閑喲。”
程希並不缺學費,父親每個月會給外婆打很多錢,外婆總是說:“你那賤皮子爹又打錢過來了,他以為我不會收,嘿,我就收了,氣死他,這錢攢著給你娶媳婦,免得你將來指望不上他。”
外婆總是把娶媳婦掛在嘴邊,可即便如此,外婆也沒能見到他結婚的那天。
“胰頭癌,晚期,癌細胞已經擴散到血液裏了。”
那個時候,他應該早點註意到的,外婆總是說:“年紀大了,腸胃不好了。”一天比一天消瘦下去,程希也說過:“我爸不是打了錢嗎?咱們去醫院看看。”
“我呸!我才不用他的錢,他跟張春華倆人爛鍋配爛蓋兒,我要用了他的錢我成什麽了?外面指不定怎麽編排我賣女兒拿女婿的錢呢。”
直到外婆去世,留給他一張卡,卡裏面存著四十二萬八千三百七十二塊五,正如外婆所說,父親的錢,她一分沒動。
外婆走後,他重新回到了那個令人窒息的家,但是,比之前好的是,他並不是之前那個五歲的孩子了。
父親不會在他面前帶女人回家,母親也不會繼續在他面前責問他——取他而代之的是弟弟,盡管弟弟已經上小學了,可還是顯得畏畏縮縮的。
程希說不上這是什麽感情——他僅存的一點親情,已經隨著外婆的去世而消失不見了,他仍然會在學校扮演一個好孩子,因為這是外婆的要求。
他也會在母親決定動手打弟弟的時候出聲說:“我今天晚上要喝牛骨湯。”
“哎呀,真是的,你早點說啊,這會還能買到牛骨嗎?”
牛骨湯是非常耗費精力的餐點,只要忙起來,母親就沒時間對弟弟動手了。
有的時候,弟弟也會向他道謝,但是,他不明白,他只是在看到這種行為的時候,不自覺的厭煩,他並不是出於同情或是什麽別的感情才這樣做的。
就這樣,他成為了心理學上標準的怪咖。
最終,在卷入意外事故後,他無視了周圍的人的呼喊,永遠昏睡了過去。
“小六,吃一點吧,吃一點就有力氣了,我聽說東城那邊有人找小孩子做工,我們明天去試試吧?”二哥很煩,總是說這種話,明明只要他自己能活下去就好了,幹嘛要把珍貴的食物給一個要死掉的小乞丐。
原本,在二哥出門尋找食物的時候,這個小乞兒就因為沒看見人,跑到城隍廟外面找人,結果被狼吃了,但不知是劇情出了什麽差錯,小乞兒早一步死了,程希也穿了進來,因為身體難受,再加上記憶並不完全,程希並沒有出門找人,這才躲過一劫。
但如今這樣,倒不如早點死了為好,反正自己這麽一個小乞丐,也沒人在意。
這是一本不太標準的“龍傲天”小說,為什麽說他不太標準——男主李玄鋒,雖說修行天賦逆天,前期一帆風順,但結局卻是被幕後Boss算計,最終勉強和最終Boss同歸於盡。
那是程希初中的時候看的小說,那個時候,他並不在意這本小說的結局如何,他只是為了找到能和其他人一起聊天的話題。
然而,他卻成為了這個小說中的登場人物——甚至連名字都沒有的炮灰,唯一露臉的地方就是在主角和女主見面的時候,為了博得女主的同情,作者特意設計的情節人物:“那個時候,如果我沒有出去,小六就不會死了。”
書中的男主李玄鋒,正是眼前的二哥。
程希也知道二哥口中所說的東城的招工,不過是一群人牙子而已,此時,二哥還不知道老大和老五是被人牙子拐走的——這也是在日後才會揭露的情節。
他還在幻想著找到做工的話就能吃飽飯了。
程希雖然知道那是個圈套,可也沒想著阻止他——這是男主的機緣,一旦錯過,就等於是害了二哥,也就是日後的李玄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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