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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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過林中, 拂得樹葉交錯, 沙沙作響。

五月的樹林, 將夏日的炎熱隔絕在外,人在林中走了半日, 也沒有夏日熏蒸的疲乏煩躁。

一個身著灰色長衫的年輕男子步伐極快地行走在這沒有路的山路中, 時而朝四下看去, 但所看之處,都是一樣的樹, 一樣的深山景象。似乎沒有一條捷徑可以迅速離開這裏, 要靠著視死如歸的決心一直往前走。

謝時知道按照輿圖所指, 向前走可以出去, 但費時過多,行程會更緊迫, 當務之急是找到小路, 迅速下山,跟上大周使臣的步伐。

但這深林連個樵夫、獵戶也沒有看見。

野兔如果會說話, 他說不定會問問它有小路嗎,但野兔不會,所以兔子變成了他手上的烤肉。

走餓了的謝時此刻已經停下腳步,生了堆火, 翻烤著剛抓來的兔子。

漸漸烤好的兔子飄散著肉獨有的香味, 引得林中獸類也往這張望,原本沈靜的樹林,比剛才熱鬧了一些。不過沒有野獸敢靠近, 野獸忌憚火,更忌憚兩只腳的人。

肉已經烤得半好,香味更加肆意地飄散在林子裏。見火小了,謝時轉身去折旁邊的幹樹枝,這一偏身,他便察覺有陣風撲來,拂得他衣袖飄動,火苗四散。他警惕地偏轉回身,那火堆前,已經蹲了個七八歲的小姑娘,正盯著他的兔子肉。

謝時微頓,這小姑娘是從哪裏冒出來的。他動了動兔子,那雙漂亮的眼睛也跟著轉。他將兔子從火上抽離再放回,那小姑娘的目光一直跟隨,像只饞貓。

他笑笑,問道:“小不點,你是從哪裏冒出來的?”

小姑娘雙耳微動,擡頭瞧他:“小不點?”

她抿了抿唇角,眼底的神情表示她並不是很喜歡這個稱呼。謝時倒覺得奇怪,也不過七歲模樣,喊她小不點錯了?她指了指他手上的兔子,眼睛一轉,說道:“叔叔,兔子分我一半,我就告訴你。”

……叔叔……深谙人情世故的謝時迅速認真改口:“小姑娘。”

小姑娘兩眼一彎:“哥哥。”

謝時失聲一笑,模樣是小不點,但說話的腔調卻像個嬌俏任性的姑娘:“那你等會。”

他見肉快要烤好,從懷中拿了瓶子出來,朝上頭撒鹽。

鹽一撒,肉更香,把她都看餓看饞了。她蹲在火堆前,明眸裏全是這只色香味俱全的兔子,這人的手藝比她的笨蛋爹爹好多了。

她在看兔子,謝時也在猜她的身份,從她的衣著看來,雖不華貴,但也精致合身,家境應當不錯。更何況她的面容著實很漂亮,白凈紅潤,雙手纖細,指縫幹凈,看起來是個養在深閨裏的小姑娘。然而她沒有長輩陪同,她又並不慌亂,這深山也不像是有人住的地方,所以他實在很好奇,她是從哪來的。

還有,有人在附近,他竟然不知道。如風刮來一個小不點,悄無聲息。

小姑娘見他不動了,忍不住提醒道:“烤好了,再烤就要焦了。”

她以為這樣就烤好了,誰想又見他從懷裏摸出個瓶子,輕輕一聞,像是香料。她訝然:“你還隨身帶著鹽和香料?”

“這樣肉會更好吃。”

“不是,我的意思是,你走山路,帶上香料和鹽,就是專門為了烤肉?”

謝時笑問:“不然呢?”

她眨眨眼,這人可真講究,看起來是個不會讓自己餓肚子的人。她見他撕了一半烤肉,以為要立刻遞給自己,誰想他半路停下了,問道:“可以說了?”

她擡眼瞧他,長得挺好看,就是戒心很重,連個可愛的小姑娘都不信。奶娘都說她長得俏皮得意,人見人愛,沒想到還有人在第一眼不相信她,充滿防範心,看來她還不夠可愛。

這人衣著輕便,鞋子有磨損,看起來像風塵仆仆了一路。她稍稍擡眉,看清楚了他衣襟上收線的手法,那繡工明顯是大周國的,而不是南楚國。但這裏是南楚國的地盤,他不走大路,卻走山路,還進了這偏僻林子,不正常。

而且他的衣角邊緣上,有一處很不起眼的,已經凝固的血跡。

像個壞蛋。

那怎麽能夠告訴他任何實話。

她又眨眨明眸大眼,說道:“我爹爹在這附近有個避暑山莊,天熱,就來這避暑了。下人一定在到處找我,你要是碰見他們,一定不要告訴他們見過我。”

她認真說著大謊話,伸手去拿那半只兔子。

謝時了然,這個說法倒是合理,雖然他還是隱約覺得不太對。他將兔子給她,又問:“那你能不能再告訴我,這裏有沒有什麽捷徑可以更快地通往長林道?”

“知道呀。”她指著他剩下的半只兔子,笑眼彎彎瞧著他。

謝時頓了頓,餓著肚子嘆了口氣把兔子給她,真是個貪心的小姑娘:“好了,都給你了,小不點。”

她動了動耳朵,聽見不遠處有瀑布聲,還有山洞吹拂的嗚嗚聲響,雖然沒去過,但大致的地形她已經了然於心,便道:“你往前走二十來丈,會聽見瀑布聲,找到瀑布後,順著瀑布的右邊走,一直走,看到一個山洞後,穿過山洞,就到了。”

“多謝。”

“等一下。”她說道,“不如你告訴我你叫什麽,要去哪裏辦什麽事,我用半只兔子跟你交換。”

謝時訝然得笑了出來:“所以你這是用我的兔子來問我的事,甚至還賺了我半只兔子?”

這小不點,一定是出身商戶,簡直太會做生意了。

她興致盎然地問道:“怎麽樣,來做這個交易麽?”

謝時搖頭:“半只兔子太少,不做,我要一只。”

她頓了頓,看了看手上的兔子和他,權衡之下,覺得兔子更重要。她拿起烤肉朝他擺擺手,笑眼盈盈:“我走了。”

“再會。”謝時看著那像兔子一樣蹦走的小不點,深山偶遇,有趣極了。他將火滅了,起身朝她所指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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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

小姑娘哼著歌兒蹦著輕快地步子穿過捷徑,很快就到了長林道。

南楚國的這條長林道並不太寬長,但卻是通往皇城的必經之路,而且這裏有兩條岔路,一條陸路,一條水路。

道上人來人往,灰塵被卷上半空,飄飄灑灑。她在遠處等得無趣,摘了些野花串手鏈玩,才串了半串,就聽見爹爹和奶娘說話的聲音了。等她把手鏈串完,剛好就見爹爹趕著馬車過來。她頓時展顏,朝那邊小跑過去:“爹爹,奶娘。”

趕車的人看見她,也露了笑,遠遠喚她的名字:“香香。”

秋娘聞聲從車廂裏探頭出來,一瞧她就瞪圓了眼:“我的小祖宗,我就病了三天沒見你,你就又長個頭了。”

一個月一歲的長,這才離開大周國半年,她就已經是個小姑娘了。秋娘每每看見她猛竄的個頭,都很擔憂——萬一要幾年後才能進宮去救了追月公主出來,她一睜眼,看見一個奶奶輩的人喊自己娘,不知道會不會又嚇得昏睡回去。

香香跳上馬車,抓了她笨蛋爹的手給他掛了一條花手鏈,得意道:“好看吧。”

手上的花手鏈是野花所串,形狀各異,還有花香。

“好看。”獨孤羊摸摸她的腦袋,他一點也不想讓香香一個人走,雖然R星人的性格的確是不喜歡群居,從小生存能力強大,但還是不放心。只是香香的個頭長得太快,在一個地方停留幾天,就會被細心的人看出不同。比如頭發長了,個頭也長了。

所以他這半年來,只要在一個地方停留超過兩天,都會讓秋娘帶著香香暫時分開,但香香根本不愛紮堆上路。這次秋娘得病,香香瞅著機會,立刻一個人溜了,留了書信約定在這長林道岔路口等。

“爹爹,我們現在是要去哪?給誰治病去?”

“南楚國,去給皇後娘娘治病。”

香香歡喜問道:“那我可以去皇宮玩了?”問完她就自己答道,“又沒可能吧。”

爹爹去給人治病,她都不能跟著,還要躲著,真沒意思。

啃完半只兔子的手還有肉香,衣服上也沾了熏肉的煙味。獨孤羊偏頭看她,問道:“香香,你吃烤肉了?”他略有些失神,又道,“以前你娘經常烤肉給我吃。”

一別半年,就再也沒吃過了。

他烤的,香香從來不嘗第二口,有時候還會吐掉。

很沮喪。

香香笑道:“嗯,烤兔子。”回味無窮,但沒有第二次了,早知道她應該用那只兔子把他的香料買下來。不過就算真的再碰見,也不敢找他要香料。因為——她給他指的路,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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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時朝著那小姑娘所指的方向走了約莫二十餘丈,果然聽見了瀑布聲,尋聲走到瀑布那,便往右邊走,走了大概半個時辰,見到一處隱蔽洞穴。他蹲在洞口,隱隱有風從洞穴深處吹來,這的確是活洞。

他俯身朝裏面走,洞有些矮小,他將腰身彎得很低,維持了三刻這樣的姿勢,等快從洞口出來,腰骨已經有些疼。

已至洞口,他一步躍出,以為會看見一條康莊大道。

然而,眼前高木聳立,大樹郁郁蔥蔥,耳邊盡是野獸的叫聲,是比剛才更加“深”的深林。

謝時一頓。

——他被那個小不點騙了。

——她還騙走了他一只兔子。

——還他的兔子!

作者有話要說: 這文會有兩對主角:

羊先生和公主;香香(長大後)和謝時。

公主會出來的大家不要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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