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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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謝點衣語氣森森,言語間鋒利雪白的牙齒都撩出一瞬,他修為高深,威壓僅僅洩露一線便盡數斂回。
可偏偏還要盯著宋沅說話,只那一瞬,就嚇得他心律都不穩,白著臉往後躲了躲,站起來,只低聲道一句:“糕團沒了,我去添些來。”便轉身向內室走去。
一面走一面撫平氣息,宋沅知道謝點衣不是蓄意弄他,但他已經不比過往,一絲元嬰修士的威懾於他而言都是重壓。
而且,他開始覺得有些不適了。
自丹田升起的,熟悉的冰冷感覺。
他握緊了桌角。
好冷。
四肢開始僵硬,直到失去知覺,腿腳難以支撐,宋沅癱倒在地上,臉色蒼白,抖著手匆匆從百寶囊裏抓出一把褐色的粉末,狼狽地吞了兩口,在無盡的苦澀中咳嗽著失去了意識。
宋沅從前行事便很溫吞,擇物於他來說是個難題,於是一時半會兒不回來也正常。
阮呈星氣定神閑地啜了一口師兄親自給他倒的茶,抓緊時間也要挑撥兩句:“大師兄收斂些,可把師弟我嚇了一跳。”
謝點衣睨他一眼,眉間戾氣橫生。
“我倒是心寬,可師兄定是嚇壞了,他性子一向溫和,如今不知道在裏邊多害怕呢。”阮呈星借著茶杯遮掩唇角那點笑意。
他剛入門的時候就知道謝點衣與宋沅不睦了,要他說謝點衣就是有病,明明宋沅好聲好氣地說話,一本正經地做事,待人接物都為人著想,尤其對他們,簡直近乎討好,看得他一顆黑心都軟化,險些沒舍得對自己的小師兄下手。
可謝點衣這個人就像被火燒壞了腦子,別人犯錯在他面前尚有一息可喘,宋沅好端端地卻要被他指責不端。
真不怪師兄最親近自己,實在是那兩個人劣跡斑斑。
但是師兄總是不夠聰明,分不清好壞優劣,總做錯選擇,逼得他不得不從旁幫助。
否定他成就,質疑他眼光,撬走他友人,叫他無所依,伴他渡險關,最後,哄他入羅帳。
至於這法子正確與否,不過是些粗淺的小手段,言語挑撥而已,也算得上害嗎?若非沒有信任,怎會受他三言兩語輕易挑撥,便一刀刀紮在友人心上呢?
阮呈星深以為然,這些年,他還是最愛使謝點衣這把刀。
這實在是一柄愚蠢又鋒利的刀,只要三言兩語,就能換來小師兄瞠大的眼、委屈的臉,再由他趁虛而入,哄得人心裏只有自己好。
起先他小心翼翼地施展,後來卻發現比他想的容易,謝點衣這個人,傲慢自大,似乎打心底裏瞧不起他的小師兄,只要幾句誇獎小師兄的話,登時就能換來一連串的諷刺。
他最愛做的事,便是當著宋沅的面,故作欣賞地誇獎他幾句,哄得小師兄耳根發紅,又被謝點衣看不過眼,夾槍帶棒地嘲諷一通,垂首含胸地更靠近自己幾分。
真多虧了謝點衣,如此既挑撥了關系,又叫宋沅更依賴他。
既然屢試不爽,不若故技重施。
阮呈星餘光掃著門口,正待謝點衣幫幫忙。
謝點衣卻盯著他,薄唇幾動,最後也沒說出個什麽。
阮呈星等了半天也沒等到一句話,不由得微微挑起眉,暗自思量。
怎麽,這是良心發現了?
還是這七年間又想起宋沅的好來了?
也是,畢竟當初那個消息傳來,自己還恍惚著,都不曾與他計較那些。
謝點衣這把刀居然也會紮在自己身上。
他以己度人,自然想到這一檔子事。
畢竟聽聞他入門以前,這二人可是好一段感人肺腑的師兄情。
阮呈星慢慢皺起眉來,不應當的,他一個魔族人,追求人也知道要對人好,哪怕手段下作一些,也不至於那樣損人不利己。
怎麽辦,只要想到又有人覬覦小師兄,他就渾身不舒服。
若是宋沅七年前死了便好了,他明明可以永遠活在自己記憶裏。
小師兄生命中見過的最後一個人是自己,這個念頭也很有誘惑力。
偏偏又回來了,誰叫他偏偏又回來了,原先阮呈星以為自己都快放下了。
還口口聲聲說自己有了道侶,又對他那麽冷淡。
世人皆知魔族的天性是殘忍放肆、不擇手段,想要的東西便全力去拿,巧取豪奪也好,偷竊欺騙也罷,可世人不知珍寶是如何被那些漆黑眼眸鎖定。
本身珍貴,為中品,珍貴而稀少,為上品,可惜都是俗物。
用盡手段都得不到的,握在旁人手裏的,間或露出一線教人垂涎欲滴的寶光的,那才叫做極品。
譬如凝清劍宗的鎮宗劍,天心門的無字書。
又譬如,師兄的心。
從前謝點衣和這個小師弟一向不大投機,不過宋沅不在時,倒也相安無事。
可是宋沅之死到底改變了一些什麽。
不過,謝點衣垂下眼,他並不後悔。
如果後悔,大約也是後悔自己不曾發覺事異,沒能攔住什麽,而不是七年前怒發沖冠,拔劍險些殺了病床上奄奄一息的小師弟。
即便之後被刺穿琵琶骨在涯間思過兩年。
七年前的他始終不明白,他不明白自己可以守住心,為何宋沅不能,他不明白為什麽他將那個人視為挑戰對象,宋沅卻會對那樣一個人動心。
有什麽好的?
如他所言,成長為一名頂天立地的男子,做舉世無雙的劍修,是多麽誘人的願景,此後情愛豈非唾手可得,如花美眷鶯鶯燕燕,取之不盡,怎麽偏偏,偏偏要喜歡男人?
在懺思涯謝點衣每日要行跪刑三個時辰,無法修煉,無法逃避,瘦得嶙峋,膝骨磕在冰冷的石地上,屈辱之極而又痛苦至極,與終年不盡的滴水聲作伴。
為什麽,為什麽?
他甚至不會為你流淚,不過嘆息一聲,便又修他的道去。
你愛他?
那八千七百多個時辰,日日夜夜,他拷問自己心中的宋沅,拷問自己。
你愛個什麽?生什麽氣?傷什麽心?
為什麽?
為什麽?
後來他從懺思涯出來,拔了骨釘,腦海裏再無聲音。
直到再見面。
只要一面,卷土重來。
當他已死的師弟說出那句話。
原來那四年還不曾過去,不然他心口為何仍是熊熊。
丈...夫?
那一刻,謝點衣又聽見懺思涯的水滴聲。
他聽見自己的回音。
軟弱的、卑微的、歇斯底裏的。
“我妒。”
作者有話說:
事情是這樣,兩狗打過架了,師弟目前仗著自己的粗淺的綠茶功夫險勝師兄。
來點我最愛的受虐紅衣大美人。
我還蠻喜歡那種“在你不知道的地方,我已為我的愛受過千萬次苦痛”這種老梗,即使是野狗也不例外,頂多不會被我憐惜罷遼嘿嘿,所以攻控是真的快點走(說這話的時候正視一下自己的糊啊!),這裏面除了已經被虐過但我舍不得寫的沅沅和千辛萬苦可以得到老婆的雪雪,沒有一條野狗是快樂的。
師尊:沒嘴。
師弟:有嘴但心理大大的壞。
師兄:有還不如沒有。
雪雪:趨近沒嘴也會討好老婆,還有一條可以圈成心形的漂亮尾巴。double!
蛇蛇隊大勝利!
贏得很明顯捏。
謝點衣:這娶媳婦生孩子,多是一件美事
雪雪:大舅哥說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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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點衣語氣森森,言語間鋒利雪白的牙齒都撩出一瞬,他修為高深,威壓僅僅洩露一線便盡數斂回。
可偏偏還要盯著宋沅說話,只那一瞬,就嚇得他心律都不穩,白著臉往後躲了躲,站起來,只低聲道一句:“糕團沒了,我去添些來。”便轉身向內室走去。
一面走一面撫平氣息,宋沅知道謝點衣不是蓄意弄他,但他已經不比過往,一絲元嬰修士的威懾於他而言都是重壓。
而且,他開始覺得有些不適了。
自丹田升起的,熟悉的冰冷感覺。
他握緊了桌角。
好冷。
四肢開始僵硬,直到失去知覺,腿腳難以支撐,宋沅癱倒在地上,臉色蒼白,抖著手匆匆從百寶囊裏抓出一把褐色的粉末,狼狽地吞了兩口,在無盡的苦澀中咳嗽著失去了意識。
宋沅從前行事便很溫吞,擇物於他來說是個難題,於是一時半會兒不回來也正常。
阮呈星氣定神閑地啜了一口師兄親自給他倒的茶,抓緊時間也要挑撥兩句:“大師兄收斂些,可把師弟我嚇了一跳。”
謝點衣睨他一眼,眉間戾氣橫生。
“我倒是心寬,可師兄定是嚇壞了,他性子一向溫和,如今不知道在裏邊多害怕呢。”阮呈星借著茶杯遮掩唇角那點笑意。
他剛入門的時候就知道謝點衣與宋沅不睦了,要他說謝點衣就是有病,明明宋沅好聲好氣地說話,一本正經地做事,待人接物都為人著想,尤其對他們,簡直近乎討好,看得他一顆黑心都軟化,險些沒舍得對自己的小師兄下手。
可謝點衣這個人就像被火燒壞了腦子,別人犯錯在他面前尚有一息可喘,宋沅好端端地卻要被他指責不端。
真不怪師兄最親近自己,實在是那兩個人劣跡斑斑。
但是師兄總是不夠聰明,分不清好壞優劣,總做錯選擇,逼得他不得不從旁幫助。
否定他成就,質疑他眼光,撬走他友人,叫他無所依,伴他渡險關,最後,哄他入羅帳。
至於這法子正確與否,不過是些粗淺的小手段,言語挑撥而已,也算得上害嗎?若非沒有信任,怎會受他三言兩語輕易挑撥,便一刀刀紮在友人心上呢?
阮呈星深以為然,這些年,他還是最愛使謝點衣這把刀。
這實在是一柄愚蠢又鋒利的刀,只要三言兩語,就能換來小師兄瞠大的眼、委屈的臉,再由他趁虛而入,哄得人心裏只有自己好。
起先他小心翼翼地施展,後來卻發現比他想的容易,謝點衣這個人,傲慢自大,似乎打心底裏瞧不起他的小師兄,只要幾句誇獎小師兄的話,登時就能換來一連串的諷刺。
他最愛做的事,便是當著宋沅的面,故作欣賞地誇獎他幾句,哄得小師兄耳根發紅,又被謝點衣看不過眼,夾槍帶棒地嘲諷一通,垂首含胸地更靠近自己幾分。
真多虧了謝點衣,如此既挑撥了關系,又叫宋沅更依賴他。
既然屢試不爽,不若故技重施。
阮呈星餘光掃著門口,正待謝點衣幫幫忙。
謝點衣卻盯著他,薄唇幾動,最後也沒說出個什麽。
阮呈星等了半天也沒等到一句話,不由得微微挑起眉,暗自思量。
怎麽,這是良心發現了?
還是這七年間又想起宋沅的好來了?
也是,畢竟當初那個消息傳來,自己還恍惚著,都不曾與他計較那些。
謝點衣這把刀居然也會紮在自己身上。
他以己度人,自然想到這一檔子事。
畢竟聽聞他入門以前,這二人可是好一段感人肺腑的師兄情。
阮呈星慢慢皺起眉來,不應當的,他一個魔族人,追求人也知道要對人好,哪怕手段下作一些,也不至於那樣損人不利己。
怎麽辦,只要想到又有人覬覦小師兄,他就渾身不舒服。
若是宋沅七年前死了便好了,他明明可以永遠活在自己記憶裏。
小師兄生命中見過的最後一個人是自己,這個念頭也很有誘惑力。
偏偏又回來了,誰叫他偏偏又回來了,原先阮呈星以為自己都快放下了。
還口口聲聲說自己有了道侶,又對他那麽冷淡。
世人皆知魔族的天性是殘忍放肆、不擇手段,想要的東西便全力去拿,巧取豪奪也好,偷竊欺騙也罷,可世人不知珍寶是如何被那些漆黑眼眸鎖定。
本身珍貴,為中品,珍貴而稀少,為上品,可惜都是俗物。
用盡手段都得不到的,握在旁人手裏的,間或露出一線教人垂涎欲滴的寶光的,那才叫做極品。
譬如凝清劍宗的鎮宗劍,天心門的無字書。
又譬如,師兄的心。
從前謝點衣和這個小師弟一向不大投機,不過宋沅不在時,倒也相安無事。
可是宋沅之死到底改變了一些什麽。
不過,謝點衣垂下眼,他並不後悔。
如果後悔,大約也是後悔自己不曾發覺事異,沒能攔住什麽,而不是七年前怒發沖冠,拔劍險些殺了病床上奄奄一息的小師弟。
即便之後被刺穿琵琶骨在涯間思過兩年。
七年前的他始終不明白,他不明白自己可以守住心,為何宋沅不能,他不明白為什麽他將那個人視為挑戰對象,宋沅卻會對那樣一個人動心。
有什麽好的?
如他所言,成長為一名頂天立地的男子,做舉世無雙的劍修,是多麽誘人的願景,此後情愛豈非唾手可得,如花美眷鶯鶯燕燕,取之不盡,怎麽偏偏,偏偏要喜歡男人?
在懺思涯謝點衣每日要行跪刑三個時辰,無法修煉,無法逃避,瘦得嶙峋,膝骨磕在冰冷的石地上,屈辱之極而又痛苦至極,與終年不盡的滴水聲作伴。
為什麽,為什麽?
他甚至不會為你流淚,不過嘆息一聲,便又修他的道去。
你愛他?
那八千七百多個時辰,日日夜夜,他拷問自己心中的宋沅,拷問自己。
你愛個什麽?生什麽氣?傷什麽心?
為什麽?
為什麽?
後來他從懺思涯出來,拔了骨釘,腦海裏再無聲音。
直到再見面。
只要一面,卷土重來。
當他已死的師弟說出那句話。
原來那四年還不曾過去,不然他心口為何仍是熊熊。
丈...夫?
那一刻,謝點衣又聽見懺思涯的水滴聲。
他聽見自己的回音。
軟弱的、卑微的、歇斯底裏的。
“我妒。”
作者有話說:
事情是這樣,兩狗打過架了,師弟目前仗著自己的粗淺的綠茶功夫險勝師兄。
來點我最愛的受虐紅衣大美人。
我還蠻喜歡那種“在你不知道的地方,我已為我的愛受過千萬次苦痛”這種老梗,即使是野狗也不例外,頂多不會被我憐惜罷遼嘿嘿,所以攻控是真的快點走(說這話的時候正視一下自己的糊啊!),這裏面除了已經被虐過但我舍不得寫的沅沅和千辛萬苦可以得到老婆的雪雪,沒有一條野狗是快樂的。
師尊:沒嘴。
師弟:有嘴但心理大大的壞。
師兄:有還不如沒有。
雪雪:趨近沒嘴也會討好老婆,還有一條可以圈成心形的漂亮尾巴。double!
蛇蛇隊大勝利!
贏得很明顯捏。
謝點衣:這娶媳婦生孩子,多是一件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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