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狂飆追賊 老子為你跑斷腿,你卻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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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狂飆追賊 老子為你跑斷腿,你卻在研究……
三月的京北,天氣忽冷忽熱,太陽高照時,還帶著春日的暖意,可天色一變,就冷得猝不及防。
中午兩點,羅樂穿著件單薄的休閑夾克在巷子裏哆哆嗦嗦地走。
三天了。
羅樂沿著偷車賊的行蹤摸了三天,終於找到這片城中村,但這地方小巷縱橫,亂得像迷宮,監控也少得可憐。
問了幾十個人、十幾家店,連巷子裏的土狗都盤了一遍,還是一無所獲。
羅樂蹲在地上,和土狗大眼瞪小眼,心情反覆橫跳——
“算了,今天再蹲最後一次,找不到就死心。”
“不行!必須揪住那個賊,怎麽都得揍他一頓!”
土狗甩甩耳朵,尾巴在地上掃了兩下,眼神裏滿是“你愛幹嘛幹嘛,別煩我”。
——到底圖什麽呢?這要是一樁大案也就罷了,可他只是幫一個中學生找輛折疊車,至於這麽折騰嗎?
玉蘭樹上掛著毛茸茸的花苞,準備隨時在某個溫暖的午後炸成一片潔白的花海。
羅樂把手裏的空水瓶扔進垃圾桶,掏出手機,撥下林峴的電話。
林峴是他的本科&研究生室友兼好兄弟,此人堪稱「人形警犬」,家裏又比較有關系,消息和路子比羅樂廣多了。
電話接通,嘈雜的音樂在耳邊炸開,過了一會,林峴的聲音才傳出來:“怎麽了哥們。”
天還沒黑呢,姓林的就泡在夜店鬼混!羅樂皺了皺眉,他也沒心思管林峴的社交生活,直奔主題:“出來幫我找車。”
“什麽車?物資走私車還是運屍嫌疑車?”林峴沒正形兒地問。
“折疊自行車。”
“什麽!”林峴來了精神,聲音都高了幾個分貝。
“來不來?“羅樂懶得廢話,“不來算了!”
“發個定位,我去接你,大概40分鐘。”
“南山路西格多書店。”
羅樂挑了本偵探小說,找了個位置坐下,視線在扉頁上停了很久,一直都沒翻過去。
腦子裏全是那輛折疊車。
監控斷了,沿途目擊者全是瞎的,廢品站跑了六家,連偷車賊的鬼影子都沒見到!還能怎麽找呢?
要不試試紋身店?
羅樂想著,打開手機地圖,指尖在屏幕劃了半天,又收了回去,他把手機一合,塞進口袋裏。
這也太荒唐了,自己竟然和那個中學生一樣天馬行空……
他按著太陽穴,自我檢討了三秒,站起身,打算去新書區找幾本心靈雞湯,撫慰一下被自行車來回橫掃的心情。
剛邁出兩步,忽然眼前一亮——陶律夏!
那小子正站在新書推薦區,捧著本書看得入迷。
羅樂下意識往書架後一躲,目光穿過空隙,落在對方身上。
中學生不說話的時候,居然還挺順眼,那種張揚、自負,甚至有些惹人煩的優越感都悄然隱去。
那天他像只小動物,今天,他穿了件灰粉色的燈芯絨外套,像枝開在沙漠裏的花。
羅樂忽然有了上前打招呼的沖動,他甚至都想好了開場白,但就在踏出一步的瞬間,目光落在對方拿著的書上——《月球礦物手冊》。
“……”
羅樂剛剛燃起的微妙情緒,瞬間崩了個幹凈。
老子為了幫你找車,連著幾天摸排蹲點,連星期日都沒休息,滿腦子都是監控錄像、嫌疑軌跡,盡想著怎麽抓賊,怎麽找回那輛車……
你倒好,還有時間看閑書!還在這兒研究月球礦物?!
看著中學生一派放松,津津有味的樣子,羅樂氣不打一處來,他恨不得立刻沖上去,好好陰陽怪氣一番:
——喲,真是好巧啊,陶同學,在這兒研究月球呢?
——作業寫完了嗎?高三了,天天游手好閑,你還考不考大學了!
不對……
他憑什麽覺得人家游手好閑,看看天文地理,研究礦物類型,充其量也就是興趣廣泛罷了……
更何況,這家夥就算真有點「游手好閑」,也只是因為家裏有錢,生活無憂罷了,又沒影響到別人。
這,算什麽錯呢?
羅樂有些喪氣地把書插回架子,轉身離開,車也沒找回來,如果中學生問起,他該怎麽說呢?
“正在查”、“沒線索”、“快了”——聽上去全都像糊弄小孩的借口……
他一邊想著,一邊走出書店,在路邊沒等多久,就見林峴的跑車慢悠悠地滑了過來。
車門一開,羅樂險些被他身上的西裝三件套閃瞎眼:“……你怎麽穿成這樣?”
“剛才真聊正事兒呢!”林峴晃了晃手裏的冰美式,“來的路上,順便問了幾家廢品站。東興老板說,昨天有人推來一輛你說的那種車,他沒收。”
羅樂:“那去東興那邊找找。”
這一找,又是大半天,找到夜色漸沈,街燈都亮了。
林峴整個人癱在法拉利的座椅上,皮鞋沾滿了土,精心打理的中分變成了淩亂的狗啃。
從“商務精英”到“災後難民”,只需要兄弟的一個執念。
林峴自己先笑得停不下來,喘了口氣才看向旁邊那位:“哥們,我真得問一句——”
“你是不是對這輛車有什麽超越物質的感情?你前女友留給你的愛情遺產?”
羅樂嗤笑,挑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我哪來的前女友?”
“要不然呢?你爸送給你的成年禮?”林峴拉長了音調。
“18歲那年,我爸盡追著我打了,還成年禮?”羅樂把吃完的竹簽插回關東煮的杯子。
林峴:“那你東奔西跑的,到底圖什麽?”
羅樂扯了扯衣領:“不想輸給看了九百多集柯南的裝逼富二代。走吧,去紋身店!”
林峴一怔:“鞋底都要磨出洞,你還不打算收工?”
“最後一站!”
法拉利轟鳴一聲,駛進輔路……
紋身店這個想法,在書店那會兒還被羅樂自己判了“離譜”,可現在別無他法,試一試也無妨。
他漫不經心地看向窗外,目光略過騎行道的人影,看著,看著……猛然一頓,倏地坐直了身子——
遠處,一個男人騎著輛自行車,單手扶把,晃晃悠悠地抖著肩膀。
哪怕夜色昏沈,哪怕隔著三十多米,那身影依然像釘子一樣紮在他眼前——在監控裏看了無數遍,早已烙進腦子。
“靠邊停車!”羅樂一聲爆吼。
林峴順著他的視線看過去,睜大眼睛:“這都能遇上?!”他立刻會意,把車開向路邊。
“我追,你堵。”話音剛落,羅樂一把推開車門,整個人像離弦的箭般飛了出去。
偷車賊原本悠閑地踩著腳踏板,聽見動靜,下意識回頭一瞥——
就看見一個身影,正以超乎尋常的人類速度,朝他狂奔而來!
“小偷!站住!”
那人殺氣騰騰,像下一秒就要把他按地活剝。偷車賊嚇得臉色慘白,爆了句粗口,踩起踏板就是一頓狂飆!
“站住——!”
吼聲越來越近,偷車賊蹬車的節奏都亂了套,他一邊猛踩,一邊絕望地尋思——
不至於吧?!自己不就是偷了輛破自行車嗎?!哪家警察出動這種陣仗的?!怎麽玩命啊?
林峴搖下車窗,一邊開車,一邊欣賞這場突如其來的「警匪狂飆」。快到路口時,他猛打了把方向盤,車尾劃出一道漂亮的弧線,轟然橫在路中間。
偷車賊心裏一萬匹草泥馬狂奔而過,身後的瘋子再差幾步就要扒上後座,眼前又來一輛跑車堵住去路……
——誰能想到,自己人生第一次被法拉利逼停,是因為偷了一輛廢品站都不收的自行車?!
“咣當——”他一個急剎,連人帶車翻出去。
剛一落地,還沒來得及爬起,後衣領就被人一把薅住,硬生生拎了起來。
“跑啊?”羅樂氣息不穩地冷笑,“怎麽不跑了?剛才不是蹬得挺快?”
“哥!警官!大佬!”偷車賊崩潰大喊,“咱們有話好好說行嗎?”
想到自己死磕幾天受的罪,羅樂胸口那股火“騰”地一下往上躥,恨不得一拳把人揍趴。
他剛擡起手,腦子裏卻突然閃過“多喝點菊花茶降火”的溫言嘲諷。拳頭像被人在空氣裏按住,僵硬地停了一秒,最後緩緩放了下來,從腰後抽出手銬。
偷車賊又開始嚎:“警官!能不能通融通融?!真是第一次偷東西,相信我! ”
林峴從旁邊走過來,看了眼摔在地上的自行車,一臉難以置信:“就這?兩萬多?跟共享單車有什麽差別?”
羅樂回道:“折疊後能放進阿斯頓馬丁的後備箱。”
路燈映在一排排汽車長龍上,碎成了流光,融入了夜色裏。
*
羅樂看了眼時間——19:28。
距離他給失主陶律夏打出第一通電話,已經過去整整37個小時。
電話不接,短信不回。
羅樂一開始有點煩,後來變成無奈,到現在,竟隱隱有點……不安。
要不是抓著的偷車賊就是個小毛賊,他都要懷疑那小子是不是被滅口了。
這小子該不會真的不打算要了吧?
正常人丟了車,警察幫忙找回,怎麽也得道個謝吧?就算不感激涕零,起碼也得表現出一絲絲積極性吧?
可陶律夏呢?報案時雲淡風輕,現在車找回來了,他又不吭一聲。到底是有錢不在乎,還是另有隱情?
羅樂捏了捏鼻梁,覺得自己有點魔怔了。
案子都破了,他還在這兒操哪門子的心?來就來,不來拉倒,自己又不是他班主任,管那麽多幹什麽。
正這麽想著,一道熟悉的身影晃進視野,步子慢悠悠的,像是吃完飯出來遛彎。
羅樂眼神一動,原本緊繃的神經松了一點,他挺直脊背,勾起一點意味不明的笑。
這回,倒要看看這個中學生還能說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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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兩點,羅樂穿著件單薄的休閑夾克在巷子裏哆哆嗦嗦地走。
三天了。
羅樂沿著偷車賊的行蹤摸了三天,終於找到這片城中村,但這地方小巷縱橫,亂得像迷宮,監控也少得可憐。
問了幾十個人、十幾家店,連巷子裏的土狗都盤了一遍,還是一無所獲。
羅樂蹲在地上,和土狗大眼瞪小眼,心情反覆橫跳——
“算了,今天再蹲最後一次,找不到就死心。”
“不行!必須揪住那個賊,怎麽都得揍他一頓!”
土狗甩甩耳朵,尾巴在地上掃了兩下,眼神裏滿是“你愛幹嘛幹嘛,別煩我”。
——到底圖什麽呢?這要是一樁大案也就罷了,可他只是幫一個中學生找輛折疊車,至於這麽折騰嗎?
玉蘭樹上掛著毛茸茸的花苞,準備隨時在某個溫暖的午後炸成一片潔白的花海。
羅樂把手裏的空水瓶扔進垃圾桶,掏出手機,撥下林峴的電話。
林峴是他的本科&研究生室友兼好兄弟,此人堪稱「人形警犬」,家裏又比較有關系,消息和路子比羅樂廣多了。
電話接通,嘈雜的音樂在耳邊炸開,過了一會,林峴的聲音才傳出來:“怎麽了哥們。”
天還沒黑呢,姓林的就泡在夜店鬼混!羅樂皺了皺眉,他也沒心思管林峴的社交生活,直奔主題:“出來幫我找車。”
“什麽車?物資走私車還是運屍嫌疑車?”林峴沒正形兒地問。
“折疊自行車。”
“什麽!”林峴來了精神,聲音都高了幾個分貝。
“來不來?“羅樂懶得廢話,“不來算了!”
“發個定位,我去接你,大概40分鐘。”
“南山路西格多書店。”
羅樂挑了本偵探小說,找了個位置坐下,視線在扉頁上停了很久,一直都沒翻過去。
腦子裏全是那輛折疊車。
監控斷了,沿途目擊者全是瞎的,廢品站跑了六家,連偷車賊的鬼影子都沒見到!還能怎麽找呢?
要不試試紋身店?
羅樂想著,打開手機地圖,指尖在屏幕劃了半天,又收了回去,他把手機一合,塞進口袋裏。
這也太荒唐了,自己竟然和那個中學生一樣天馬行空……
他按著太陽穴,自我檢討了三秒,站起身,打算去新書區找幾本心靈雞湯,撫慰一下被自行車來回橫掃的心情。
剛邁出兩步,忽然眼前一亮——陶律夏!
那小子正站在新書推薦區,捧著本書看得入迷。
羅樂下意識往書架後一躲,目光穿過空隙,落在對方身上。
中學生不說話的時候,居然還挺順眼,那種張揚、自負,甚至有些惹人煩的優越感都悄然隱去。
那天他像只小動物,今天,他穿了件灰粉色的燈芯絨外套,像枝開在沙漠裏的花。
羅樂忽然有了上前打招呼的沖動,他甚至都想好了開場白,但就在踏出一步的瞬間,目光落在對方拿著的書上——《月球礦物手冊》。
“……”
羅樂剛剛燃起的微妙情緒,瞬間崩了個幹凈。
老子為了幫你找車,連著幾天摸排蹲點,連星期日都沒休息,滿腦子都是監控錄像、嫌疑軌跡,盡想著怎麽抓賊,怎麽找回那輛車……
你倒好,還有時間看閑書!還在這兒研究月球礦物?!
看著中學生一派放松,津津有味的樣子,羅樂氣不打一處來,他恨不得立刻沖上去,好好陰陽怪氣一番:
——喲,真是好巧啊,陶同學,在這兒研究月球呢?
——作業寫完了嗎?高三了,天天游手好閑,你還考不考大學了!
不對……
他憑什麽覺得人家游手好閑,看看天文地理,研究礦物類型,充其量也就是興趣廣泛罷了……
更何況,這家夥就算真有點「游手好閑」,也只是因為家裏有錢,生活無憂罷了,又沒影響到別人。
這,算什麽錯呢?
羅樂有些喪氣地把書插回架子,轉身離開,車也沒找回來,如果中學生問起,他該怎麽說呢?
“正在查”、“沒線索”、“快了”——聽上去全都像糊弄小孩的借口……
他一邊想著,一邊走出書店,在路邊沒等多久,就見林峴的跑車慢悠悠地滑了過來。
車門一開,羅樂險些被他身上的西裝三件套閃瞎眼:“……你怎麽穿成這樣?”
“剛才真聊正事兒呢!”林峴晃了晃手裏的冰美式,“來的路上,順便問了幾家廢品站。東興老板說,昨天有人推來一輛你說的那種車,他沒收。”
羅樂:“那去東興那邊找找。”
這一找,又是大半天,找到夜色漸沈,街燈都亮了。
林峴整個人癱在法拉利的座椅上,皮鞋沾滿了土,精心打理的中分變成了淩亂的狗啃。
從“商務精英”到“災後難民”,只需要兄弟的一個執念。
林峴自己先笑得停不下來,喘了口氣才看向旁邊那位:“哥們,我真得問一句——”
“你是不是對這輛車有什麽超越物質的感情?你前女友留給你的愛情遺產?”
羅樂嗤笑,挑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我哪來的前女友?”
“要不然呢?你爸送給你的成年禮?”林峴拉長了音調。
“18歲那年,我爸盡追著我打了,還成年禮?”羅樂把吃完的竹簽插回關東煮的杯子。
林峴:“那你東奔西跑的,到底圖什麽?”
羅樂扯了扯衣領:“不想輸給看了九百多集柯南的裝逼富二代。走吧,去紋身店!”
林峴一怔:“鞋底都要磨出洞,你還不打算收工?”
“最後一站!”
法拉利轟鳴一聲,駛進輔路……
紋身店這個想法,在書店那會兒還被羅樂自己判了“離譜”,可現在別無他法,試一試也無妨。
他漫不經心地看向窗外,目光略過騎行道的人影,看著,看著……猛然一頓,倏地坐直了身子——
遠處,一個男人騎著輛自行車,單手扶把,晃晃悠悠地抖著肩膀。
哪怕夜色昏沈,哪怕隔著三十多米,那身影依然像釘子一樣紮在他眼前——在監控裏看了無數遍,早已烙進腦子。
“靠邊停車!”羅樂一聲爆吼。
林峴順著他的視線看過去,睜大眼睛:“這都能遇上?!”他立刻會意,把車開向路邊。
“我追,你堵。”話音剛落,羅樂一把推開車門,整個人像離弦的箭般飛了出去。
偷車賊原本悠閑地踩著腳踏板,聽見動靜,下意識回頭一瞥——
就看見一個身影,正以超乎尋常的人類速度,朝他狂奔而來!
“小偷!站住!”
那人殺氣騰騰,像下一秒就要把他按地活剝。偷車賊嚇得臉色慘白,爆了句粗口,踩起踏板就是一頓狂飆!
“站住——!”
吼聲越來越近,偷車賊蹬車的節奏都亂了套,他一邊猛踩,一邊絕望地尋思——
不至於吧?!自己不就是偷了輛破自行車嗎?!哪家警察出動這種陣仗的?!怎麽玩命啊?
林峴搖下車窗,一邊開車,一邊欣賞這場突如其來的「警匪狂飆」。快到路口時,他猛打了把方向盤,車尾劃出一道漂亮的弧線,轟然橫在路中間。
偷車賊心裏一萬匹草泥馬狂奔而過,身後的瘋子再差幾步就要扒上後座,眼前又來一輛跑車堵住去路……
——誰能想到,自己人生第一次被法拉利逼停,是因為偷了一輛廢品站都不收的自行車?!
“咣當——”他一個急剎,連人帶車翻出去。
剛一落地,還沒來得及爬起,後衣領就被人一把薅住,硬生生拎了起來。
“跑啊?”羅樂氣息不穩地冷笑,“怎麽不跑了?剛才不是蹬得挺快?”
“哥!警官!大佬!”偷車賊崩潰大喊,“咱們有話好好說行嗎?”
想到自己死磕幾天受的罪,羅樂胸口那股火“騰”地一下往上躥,恨不得一拳把人揍趴。
他剛擡起手,腦子裏卻突然閃過“多喝點菊花茶降火”的溫言嘲諷。拳頭像被人在空氣裏按住,僵硬地停了一秒,最後緩緩放了下來,從腰後抽出手銬。
偷車賊又開始嚎:“警官!能不能通融通融?!真是第一次偷東西,相信我! ”
林峴從旁邊走過來,看了眼摔在地上的自行車,一臉難以置信:“就這?兩萬多?跟共享單車有什麽差別?”
羅樂回道:“折疊後能放進阿斯頓馬丁的後備箱。”
路燈映在一排排汽車長龍上,碎成了流光,融入了夜色裏。
*
羅樂看了眼時間——19:28。
距離他給失主陶律夏打出第一通電話,已經過去整整37個小時。
電話不接,短信不回。
羅樂一開始有點煩,後來變成無奈,到現在,竟隱隱有點……不安。
要不是抓著的偷車賊就是個小毛賊,他都要懷疑那小子是不是被滅口了。
這小子該不會真的不打算要了吧?
正常人丟了車,警察幫忙找回,怎麽也得道個謝吧?就算不感激涕零,起碼也得表現出一絲絲積極性吧?
可陶律夏呢?報案時雲淡風輕,現在車找回來了,他又不吭一聲。到底是有錢不在乎,還是另有隱情?
羅樂捏了捏鼻梁,覺得自己有點魔怔了。
案子都破了,他還在這兒操哪門子的心?來就來,不來拉倒,自己又不是他班主任,管那麽多幹什麽。
正這麽想著,一道熟悉的身影晃進視野,步子慢悠悠的,像是吃完飯出來遛彎。
羅樂眼神一動,原本緊繃的神經松了一點,他挺直脊背,勾起一點意味不明的笑。
這回,倒要看看這個中學生還能說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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