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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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創新A座寫字樓大廳,方藝電梯上了18樓,宋歡去了16樓。
宋歡學的是人力資源,進LG公司做的是人事助理。LG公司是一家新起的軟件開發公司,只有短短5年的歷史,主要開發一些生活娛樂軟件,以及幫一些公司設計制作內部交流軟件。
雖說是新起的公司,但LG特有幾款生活軟件在市內還是應用非常普遍的,包括宋歡手機上也在使用。
聽說最初老板創業只租了16樓的一小片辦公區域,後來慢慢演變成了現在的整16樓。
宋歡進這公司不僅僅是方藝推薦,她也看好了LG的發展前景以及朝氣蓬勃的工作氣氛。
LG的員工大部分都是剛從學校走出來的大學生,而且有很多都是她同校的學長,雖然彼此都不認識,但宋歡總感覺莫名的親切。來LG上班已經兩周了,算算就快趕上發工資的日子,想想宋歡莫名的開心。
“喝水嗎?”同辦公室的敏敏路過她身邊,順便問了句。
“喝。”宋歡端起杯子跟上敏敏的步伐。
茶水區幹凈整潔,置物架上放了兩排同一規格的透明玻璃管,分別是玫瑰花、菊花、綠茶、紅茶、紅糖、胖大海……
一旁還有個咖啡機,比這些花花綠綠的茶受歡迎多了,可是宋歡喜歡喝花茶,覺得特別養生。
敏敏心不在焉地攪動杯子裏的奶茶,滴溜溜的小眼睛打量著四周,接著壓低聲音:“哎,宋歡,今天咱們的頭兒出差回來了。”
宋歡眼睛一亮:“頭兒?”,她只聽方藝說過,老板也是A大畢業的,比她們大幾級,畢業就自己開了LG,大帥哥一枚。
宋歡低頭按著按鈕接著熱水:“那他兇不兇啊?”
“兇到說不上,跟咱們接觸又不多。”敏敏的手規律的點著杯子悠悠的說:“就是不愛說話,尤其是廢話,每次開會都是簡短扼要,一本正經”。
“那不省的你們犯困啦。”宋歡說。
“誰敢睡覺啊!”
宋歡從敏敏瞪大的眼裏明顯感覺出老板的恐怖。
敏敏卻轉而色瞇瞇一笑:“但是----”
還有但是?
“但是,超帥呢!”敏敏一本正經的犯花癡。
“……”宋歡松了下緊張兮兮的心,水靈靈的眼睛盯著敏敏:“花癡”。
敏敏無動於衷的吐吐舌頭,突然一陣興奮:“哎哎!那個!”
宋歡茫然間,敏敏已經拽住宋歡的胳膊指過去:“為首的那個就是咱boss啦。”
宋歡順著看,只見遠處,幾個西裝革履的男人匆匆走過,其中敏敏指的那個一身筆挺的黑色西裝, 身影清瘦挺拔的男人正半轉臉回頭跟旁邊的人聊著些什麽,偶爾旁邊幾個人走過打招呼,他只輕輕點頭示意。
看起來確實很年輕的樣子,可他清俊的的眉宇之間卻帶著深沈。
宋歡蹙眉:“那個高個兒就是咱老板嗎?”
敏敏點頭。
“正如一首別致的小詩~”宋歡抻著脖子悠悠的說。
呦呵,敏敏回頭看向宋歡,眼裏多了絲質疑,還是個信手拈來的文藝青年。
宋歡的傲嬌依舊,不自覺的蘭花指微微一翹,沈穩的緩緩道來:“高端大氣上檔次,低調奢華有內涵”。
敏敏聽完,扭頭就走。
宋歡滋了一聲,“哎,咱老板叫什麽來?”
“李俊~”敏敏回頭說了一句悠哉悠哉的回了辦公室。
李俊?宋歡再次回頭看過去,莫名的熟悉感湧上心頭,悠悠自嘲,怎麽,她記憶裏還與這樣的大神擦臉過?
這時,有人喊了聲李總,李俊聞聲回過頭看去,正臉清晰可見,也在那瞬間,宋歡滯住了。
電光火石般,回憶一下源源不斷的湧了上來。
居然是他,原來他叫李俊。
宋歡腿似灌了鉛似的邁不動步子,心卻毫無征兆的跳到了嗓子眼,然後再緩不下來。
她偷偷站在走廊拐角處望著遠處的李俊,一如那個炎熱的夏天,她在操場上望著他一樣。
突然有人從背後拍了自己一下,宋歡嚇了一跳,驀然回首,發現宋揚正好奇的看著她。
宋揚可是人見人誇的暖男,宋歡聽敏敏說過幾次,而自己簡單認識過幾次,並不熟。
“幹嘛呢?”宋揚依舊一臉春風般的笑容,跟著她的視線看過去。
宋歡趕緊搖搖頭,擡頭看高她一頭的宋揚:“沒事,路過而已,正巧看到老板回來,認認臉兒”。
宋揚被宋歡的話逗的一笑:“好好認認,到時候喊錯老板可就尷尬了”。
宋歡一聳肩,強裝淡定地笑了:“那是啊,我,我回去啦。”
“行,改天喊上你們部門一起吃飯啊。”宋揚說話間伴著笑容,露出整齊潔白的牙齒,更顯陽光。
宋歡回頭一笑:“沒問題”。
顯然,六神無主的宋歡盯著空空的電腦屏幕,似要盯出花來。
敏敏自然不知宋歡短短的3分鐘發生了什麽事,只是,自打宋歡往那兒一坐,兩眼發楞,右手的食指開始規律的輕輕點著粉潤的唇。
宋歡機械的喝了口熱水,看向窗外,眼神依舊直直的。記得同樣是夏季的上午,陽光如外面的一樣熱烈。
是大四畢業那天,嘈雜的操場上很畢業的學生在排隊等著拍畢業照。
天氣熱的發悶,烈日驕陽下,自己羞澀的站在一個帥氣的男生跟前 :
“我不知道該怎麽說,給你看這個。”她低著頭,不好意思的將L第一次給自己解題的紙遞給了他。
他接過紙隨便看了一眼又塞給了自己,她擡頭蹙眉看他,對方卻臉上掛著微微驚訝的笑:“你這是要我給你解題麽,小師妹?”
宋歡更加驚訝:“你---不認識這個,你不是L?”
“什麽L?師妹,你不會是在這約了網友吧。”他笑的誇張,一點也不像她以往見過的樣子。
那一刻,宋歡的心五味雜陳,一片混亂。
男生終於優哉游哉的走了,只剩自己站在烈日陽光下,臉如同天氣一樣火熱。
當年自己誤認為是L的那個男生,就是剛剛的李俊。
當年誤認的尷尬還猶記心頭,只是宋歡現在才想明白。自習室本來就是誰來了誰坐,如果沒了空座,就先坐一個有人占過的,等主人回來,再讓出位置再換一個座,哪能誰坐在那裏就是誰呢?
是自己但是看過一眼後太武斷,才一直把李俊當做了L。
想到這裏的同時,宋歡心一震。
可是,李俊現在居然是自己的老板,他記性應該沒有那麽好吧,好到記得好幾年前的匆匆一面?
宋歡猛的一拍臉,敏敏終於忍不住了。
“嗨嗨,宋歡,咋地,懷疑人生呢?”
宋歡一臉幽怨的看向敏敏:“下班別等我了,我有事”。
敏敏一聳肩:“懶得等你”。
晚飯過後,外面便起風了,伴著風的呼呼低吼,樹葉被吹的刷刷作響。
“估計明天會下雨。”宋歡嘩啦推上推拉窗戶,又穩穩坐在陽臺的灰色藤椅上喝熱牛奶。
方藝心不在焉的點點頭,手指有規律地劃動著手裏屏幕。
宋歡便隨手拿起一本書開始翻閱,而那本書的名字叫做——家常菜譜100道。
“宋歡,你找的怎麽樣了?”方藝擡頭,瞥了一眼她的書。
宋歡卻沒有擡頭:“離公司不遠的一家名叫鑫悅酒店的不錯,明天請你去嘗嘗他家的菜品”。
“那兒我之前去過,人超多,菜可好吃了”方藝術眼鏡泛著光,轉而又蹙眉:“可是,不是我潑冷水啊,現在的人沒有那麽好說話,你想學人家就教你啊?人家可沒那麽傻”。
宋歡擡眼想了一下:“我可以免費打工啊,或者——看看老板家有沒有小孩,我可以去免費當家教嘛”。
方藝聽完,抿嘴默默點頭,對她這種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方法瞬間豎起了大拇指,表示鄙視。
啊,不是,是仰視。
不過宋歡這愛學習的勁頭真是讓她佩服的五體投地,大學時考了各種證,蹭了數不清的課不說,每過一段時間就去學點不一樣的東西,學霸模式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啟的,但從來沒有停過:
大一在圖書館兼職,給自己列了慢慢一張紙的必看書籍,看完還寫了兩大本讀書筆記;大二在學校對面咖啡館找了個兼職,說要學習花式咖啡的調制;後來加入了自己的英語社團,沒事兒就跟著出去做志願者,幾次跟外國人溝通受挫後,那段時間,宋歡像著了魔似的苦學英語,天天看美劇,背單詞,跟著活動練口語,到現在練了一口流利的英文...
反正宋歡這四年大學是一刻也不閑著,人家的閑錢都買衣服,吃喝玩上,她都用了這方面了,真是動感超人。
“對了,方藝,你猜我們老板是誰?”宋歡突然想到了什麽。
“誰啊?”方藝不以為然,覺得宋歡也說不出個花兒來。
宋歡眉色一緊,神情嚴肅:“是當年我誤認成L的那個男生!”
“我靠,你們老板不是叫李俊啊?”方藝也是有些吃驚。
“大小姐,你爆粗口了,”宋歡翻了個白眼:“我想想就後怕,你說他不會認出我吧?”
方藝一攤手:“這都三年了,還記得?想什麽呢。”
“也是。”宋歡若有所思地喝了口牛奶“我也不相信他會記得”。
時間滴滴答答的走著,兩人坐了一會兒,窗外果然淅淅瀝瀝下起了小雨,外面夜色漸深,屋內燈光溫亮。
方藝偷偷看了眼宋歡,從剛剛開始她就忍了好幾忍,但是看到宋歡提到L時那不淡定的樣子,還是沒有忍住: “宋歡”。
“恩?”宋歡抽空應聲。
“你別說,你對當年圖書館那個L還有所期待”方藝一字一句句句清晰。
宋歡翻書的動作一停,沒有擡頭。
方藝一下了然於心:“傻姑娘,你‘執念’太深了,這都好幾年了,難道你這幾年單身都是因為他?”
“沒有,”宋歡小聲嘟囔:“只是沒有遇見合適的而已。”
方藝看著她,顯然不信她的話。
“不過,我真的很珍惜那一年,”宋歡拿著杯子找了個舒服的姿勢,垂眸一靜,無心書籍:“我現在也不知道他是誰,這始終都是我的遺憾”。
方藝靜靜看著她。
宋歡眼裏有難掩的失落。
“宋歡,”方藝一本正經的叫她,宋歡回過頭來。
“現實一點,當時沒見面,現在就太難了”方藝蹙眉,語氣也柔和了。
宋歡一笑,將悲傷掩藏過去:“好啦,都過去了,再說了不然怎麽辭掉圖書館的工作,又參加你們社團認識了你啊”。
於是,宋歡清清嗓子、含情脈脈的捧起方藝的手:“認識你是我最大的幸運,我願用我三生煙火,換你一世迷離!”
“一邊去”,方藝翻了個白眼:“我說你不換個角度想想,L真的那麽好?你們又沒見面,說不定是個猥瑣男,也說不定人家有女朋友了,現在正準備結婚呢!”
宋歡卻沒心沒肺的猛的做了個鬼臉,拿起杯子起身噠噠的往臥室走:“哎呀,走走,睡覺去”。
“傻姑娘。”方藝嘆了一氣,提起空杯子向自己房間走著:“過幾天給你介紹男朋友,你敢不去”。
“不去~”另一個屋裏穿出慵懶的聲音。
洗刷完,宋歡一頭倒在了舒適的大床上,思緒繼續承接剛剛與方藝討論的。
L,L,她嘴裏默念著。
屋頂的圓形罩燈穩穩發亮,宋歡就直直的盯著,有些耀眼。
那是大一下學期歸來,她反反覆覆糾結了一整個暑假,L,那個只跟她無數次留過紙條的男生,她忍不住想看他長什麽樣子,所以經常路過圖書館的時候去偷偷瞅一眼。
她自己的心她自己當然知道,就像那句歌詞寫的‘擁擠的人潮,沒有人知道,我偷偷想你嘴角就會笑’。
她的感情便是如此,難以抑制。
終於有一次,她路過自習室偷偷看到了“L”,也就是自己認為的L,李俊。
那天,他就坐在角落那個陳舊的木桌前,正低頭認真看一本書。她還清晰的記得他穿的是純白色T恤,帶一塊簡約的黑色腕表,暖陽襯著他清秀的側顏,氣質清冷,像一副畫,讓人挪不開眼。
於是,在那一瞬,她心怦怦的跳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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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是新起的公司,但LG特有幾款生活軟件在市內還是應用非常普遍的,包括宋歡手機上也在使用。
聽說最初老板創業只租了16樓的一小片辦公區域,後來慢慢演變成了現在的整16樓。
宋歡進這公司不僅僅是方藝推薦,她也看好了LG的發展前景以及朝氣蓬勃的工作氣氛。
LG的員工大部分都是剛從學校走出來的大學生,而且有很多都是她同校的學長,雖然彼此都不認識,但宋歡總感覺莫名的親切。來LG上班已經兩周了,算算就快趕上發工資的日子,想想宋歡莫名的開心。
“喝水嗎?”同辦公室的敏敏路過她身邊,順便問了句。
“喝。”宋歡端起杯子跟上敏敏的步伐。
茶水區幹凈整潔,置物架上放了兩排同一規格的透明玻璃管,分別是玫瑰花、菊花、綠茶、紅茶、紅糖、胖大海……
一旁還有個咖啡機,比這些花花綠綠的茶受歡迎多了,可是宋歡喜歡喝花茶,覺得特別養生。
敏敏心不在焉地攪動杯子裏的奶茶,滴溜溜的小眼睛打量著四周,接著壓低聲音:“哎,宋歡,今天咱們的頭兒出差回來了。”
宋歡眼睛一亮:“頭兒?”,她只聽方藝說過,老板也是A大畢業的,比她們大幾級,畢業就自己開了LG,大帥哥一枚。
宋歡低頭按著按鈕接著熱水:“那他兇不兇啊?”
“兇到說不上,跟咱們接觸又不多。”敏敏的手規律的點著杯子悠悠的說:“就是不愛說話,尤其是廢話,每次開會都是簡短扼要,一本正經”。
“那不省的你們犯困啦。”宋歡說。
“誰敢睡覺啊!”
宋歡從敏敏瞪大的眼裏明顯感覺出老板的恐怖。
敏敏卻轉而色瞇瞇一笑:“但是----”
還有但是?
“但是,超帥呢!”敏敏一本正經的犯花癡。
“……”宋歡松了下緊張兮兮的心,水靈靈的眼睛盯著敏敏:“花癡”。
敏敏無動於衷的吐吐舌頭,突然一陣興奮:“哎哎!那個!”
宋歡茫然間,敏敏已經拽住宋歡的胳膊指過去:“為首的那個就是咱boss啦。”
宋歡順著看,只見遠處,幾個西裝革履的男人匆匆走過,其中敏敏指的那個一身筆挺的黑色西裝, 身影清瘦挺拔的男人正半轉臉回頭跟旁邊的人聊著些什麽,偶爾旁邊幾個人走過打招呼,他只輕輕點頭示意。
看起來確實很年輕的樣子,可他清俊的的眉宇之間卻帶著深沈。
宋歡蹙眉:“那個高個兒就是咱老板嗎?”
敏敏點頭。
“正如一首別致的小詩~”宋歡抻著脖子悠悠的說。
呦呵,敏敏回頭看向宋歡,眼裏多了絲質疑,還是個信手拈來的文藝青年。
宋歡的傲嬌依舊,不自覺的蘭花指微微一翹,沈穩的緩緩道來:“高端大氣上檔次,低調奢華有內涵”。
敏敏聽完,扭頭就走。
宋歡滋了一聲,“哎,咱老板叫什麽來?”
“李俊~”敏敏回頭說了一句悠哉悠哉的回了辦公室。
李俊?宋歡再次回頭看過去,莫名的熟悉感湧上心頭,悠悠自嘲,怎麽,她記憶裏還與這樣的大神擦臉過?
這時,有人喊了聲李總,李俊聞聲回過頭看去,正臉清晰可見,也在那瞬間,宋歡滯住了。
電光火石般,回憶一下源源不斷的湧了上來。
居然是他,原來他叫李俊。
宋歡腿似灌了鉛似的邁不動步子,心卻毫無征兆的跳到了嗓子眼,然後再緩不下來。
她偷偷站在走廊拐角處望著遠處的李俊,一如那個炎熱的夏天,她在操場上望著他一樣。
突然有人從背後拍了自己一下,宋歡嚇了一跳,驀然回首,發現宋揚正好奇的看著她。
宋揚可是人見人誇的暖男,宋歡聽敏敏說過幾次,而自己簡單認識過幾次,並不熟。
“幹嘛呢?”宋揚依舊一臉春風般的笑容,跟著她的視線看過去。
宋歡趕緊搖搖頭,擡頭看高她一頭的宋揚:“沒事,路過而已,正巧看到老板回來,認認臉兒”。
宋揚被宋歡的話逗的一笑:“好好認認,到時候喊錯老板可就尷尬了”。
宋歡一聳肩,強裝淡定地笑了:“那是啊,我,我回去啦。”
“行,改天喊上你們部門一起吃飯啊。”宋揚說話間伴著笑容,露出整齊潔白的牙齒,更顯陽光。
宋歡回頭一笑:“沒問題”。
顯然,六神無主的宋歡盯著空空的電腦屏幕,似要盯出花來。
敏敏自然不知宋歡短短的3分鐘發生了什麽事,只是,自打宋歡往那兒一坐,兩眼發楞,右手的食指開始規律的輕輕點著粉潤的唇。
宋歡機械的喝了口熱水,看向窗外,眼神依舊直直的。記得同樣是夏季的上午,陽光如外面的一樣熱烈。
是大四畢業那天,嘈雜的操場上很畢業的學生在排隊等著拍畢業照。
天氣熱的發悶,烈日驕陽下,自己羞澀的站在一個帥氣的男生跟前 :
“我不知道該怎麽說,給你看這個。”她低著頭,不好意思的將L第一次給自己解題的紙遞給了他。
他接過紙隨便看了一眼又塞給了自己,她擡頭蹙眉看他,對方卻臉上掛著微微驚訝的笑:“你這是要我給你解題麽,小師妹?”
宋歡更加驚訝:“你---不認識這個,你不是L?”
“什麽L?師妹,你不會是在這約了網友吧。”他笑的誇張,一點也不像她以往見過的樣子。
那一刻,宋歡的心五味雜陳,一片混亂。
男生終於優哉游哉的走了,只剩自己站在烈日陽光下,臉如同天氣一樣火熱。
當年自己誤認為是L的那個男生,就是剛剛的李俊。
當年誤認的尷尬還猶記心頭,只是宋歡現在才想明白。自習室本來就是誰來了誰坐,如果沒了空座,就先坐一個有人占過的,等主人回來,再讓出位置再換一個座,哪能誰坐在那裏就是誰呢?
是自己但是看過一眼後太武斷,才一直把李俊當做了L。
想到這裏的同時,宋歡心一震。
可是,李俊現在居然是自己的老板,他記性應該沒有那麽好吧,好到記得好幾年前的匆匆一面?
宋歡猛的一拍臉,敏敏終於忍不住了。
“嗨嗨,宋歡,咋地,懷疑人生呢?”
宋歡一臉幽怨的看向敏敏:“下班別等我了,我有事”。
敏敏一聳肩:“懶得等你”。
晚飯過後,外面便起風了,伴著風的呼呼低吼,樹葉被吹的刷刷作響。
“估計明天會下雨。”宋歡嘩啦推上推拉窗戶,又穩穩坐在陽臺的灰色藤椅上喝熱牛奶。
方藝心不在焉的點點頭,手指有規律地劃動著手裏屏幕。
宋歡便隨手拿起一本書開始翻閱,而那本書的名字叫做——家常菜譜100道。
“宋歡,你找的怎麽樣了?”方藝擡頭,瞥了一眼她的書。
宋歡卻沒有擡頭:“離公司不遠的一家名叫鑫悅酒店的不錯,明天請你去嘗嘗他家的菜品”。
“那兒我之前去過,人超多,菜可好吃了”方藝術眼鏡泛著光,轉而又蹙眉:“可是,不是我潑冷水啊,現在的人沒有那麽好說話,你想學人家就教你啊?人家可沒那麽傻”。
宋歡擡眼想了一下:“我可以免費打工啊,或者——看看老板家有沒有小孩,我可以去免費當家教嘛”。
方藝聽完,抿嘴默默點頭,對她這種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方法瞬間豎起了大拇指,表示鄙視。
啊,不是,是仰視。
不過宋歡這愛學習的勁頭真是讓她佩服的五體投地,大學時考了各種證,蹭了數不清的課不說,每過一段時間就去學點不一樣的東西,學霸模式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啟的,但從來沒有停過:
大一在圖書館兼職,給自己列了慢慢一張紙的必看書籍,看完還寫了兩大本讀書筆記;大二在學校對面咖啡館找了個兼職,說要學習花式咖啡的調制;後來加入了自己的英語社團,沒事兒就跟著出去做志願者,幾次跟外國人溝通受挫後,那段時間,宋歡像著了魔似的苦學英語,天天看美劇,背單詞,跟著活動練口語,到現在練了一口流利的英文...
反正宋歡這四年大學是一刻也不閑著,人家的閑錢都買衣服,吃喝玩上,她都用了這方面了,真是動感超人。
“對了,方藝,你猜我們老板是誰?”宋歡突然想到了什麽。
“誰啊?”方藝不以為然,覺得宋歡也說不出個花兒來。
宋歡眉色一緊,神情嚴肅:“是當年我誤認成L的那個男生!”
“我靠,你們老板不是叫李俊啊?”方藝也是有些吃驚。
“大小姐,你爆粗口了,”宋歡翻了個白眼:“我想想就後怕,你說他不會認出我吧?”
方藝一攤手:“這都三年了,還記得?想什麽呢。”
“也是。”宋歡若有所思地喝了口牛奶“我也不相信他會記得”。
時間滴滴答答的走著,兩人坐了一會兒,窗外果然淅淅瀝瀝下起了小雨,外面夜色漸深,屋內燈光溫亮。
方藝偷偷看了眼宋歡,從剛剛開始她就忍了好幾忍,但是看到宋歡提到L時那不淡定的樣子,還是沒有忍住: “宋歡”。
“恩?”宋歡抽空應聲。
“你別說,你對當年圖書館那個L還有所期待”方藝一字一句句句清晰。
宋歡翻書的動作一停,沒有擡頭。
方藝一下了然於心:“傻姑娘,你‘執念’太深了,這都好幾年了,難道你這幾年單身都是因為他?”
“沒有,”宋歡小聲嘟囔:“只是沒有遇見合適的而已。”
方藝看著她,顯然不信她的話。
“不過,我真的很珍惜那一年,”宋歡拿著杯子找了個舒服的姿勢,垂眸一靜,無心書籍:“我現在也不知道他是誰,這始終都是我的遺憾”。
方藝靜靜看著她。
宋歡眼裏有難掩的失落。
“宋歡,”方藝一本正經的叫她,宋歡回過頭來。
“現實一點,當時沒見面,現在就太難了”方藝蹙眉,語氣也柔和了。
宋歡一笑,將悲傷掩藏過去:“好啦,都過去了,再說了不然怎麽辭掉圖書館的工作,又參加你們社團認識了你啊”。
於是,宋歡清清嗓子、含情脈脈的捧起方藝的手:“認識你是我最大的幸運,我願用我三生煙火,換你一世迷離!”
“一邊去”,方藝翻了個白眼:“我說你不換個角度想想,L真的那麽好?你們又沒見面,說不定是個猥瑣男,也說不定人家有女朋友了,現在正準備結婚呢!”
宋歡卻沒心沒肺的猛的做了個鬼臉,拿起杯子起身噠噠的往臥室走:“哎呀,走走,睡覺去”。
“傻姑娘。”方藝嘆了一氣,提起空杯子向自己房間走著:“過幾天給你介紹男朋友,你敢不去”。
“不去~”另一個屋裏穿出慵懶的聲音。
洗刷完,宋歡一頭倒在了舒適的大床上,思緒繼續承接剛剛與方藝討論的。
L,L,她嘴裏默念著。
屋頂的圓形罩燈穩穩發亮,宋歡就直直的盯著,有些耀眼。
那是大一下學期歸來,她反反覆覆糾結了一整個暑假,L,那個只跟她無數次留過紙條的男生,她忍不住想看他長什麽樣子,所以經常路過圖書館的時候去偷偷瞅一眼。
她自己的心她自己當然知道,就像那句歌詞寫的‘擁擠的人潮,沒有人知道,我偷偷想你嘴角就會笑’。
她的感情便是如此,難以抑制。
終於有一次,她路過自習室偷偷看到了“L”,也就是自己認為的L,李俊。
那天,他就坐在角落那個陳舊的木桌前,正低頭認真看一本書。她還清晰的記得他穿的是純白色T恤,帶一塊簡約的黑色腕表,暖陽襯著他清秀的側顏,氣質清冷,像一副畫,讓人挪不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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