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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驚!女武生懷孕後,帶妹爆紅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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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驚!女武生懷孕後,帶妹爆紅了(9)

她姐姐的號,有不少資方聯系她,想要跟她約新劇呢。

口碑和內容都有的作者,可遇不可求。

“行,我聯系經理問問。”橙姐答應下來。

林夕聯絡過橙姐後,心情變得極其美麗,林家父母都明顯感覺到,小女兒的高興。

“事情都談妥了?”林媽媽將菠蘿放在小女兒面前,輕聲詢問:“你姐姐的筆名,很值錢?”

她們家往上數好幾代,也沒有個文化人。

結果,她大女兒從小習武,還寫書了?

“也不是很值錢吧,就是口碑比較好。”星枵這個號,要說非常值錢,肯定沒有偶像劇的一些大神值錢。

林爸爸也戴上眼鏡,將手機遞給林夕:“你姐姐寫的啥,給我找找,我去看看,有些東西可不能寫。”

他對時事還是有些了解的。

尤其是寫軍事的方面,一些事情,寫出來都不過審。

別看他歲數大,他不比年輕人懂得少。

“喲,小老頭還知道有些東西不能寫呢?”林夕調侃自己的老父親。

林爸爸將手機塞到小女兒手裏:“那麽多話,我怎麽就不能知道?趕緊的,我看看你姐姐寫的什麽東西。”

他得好好看看,他女兒都寫過什麽,好出去跟他的棋友們炫耀。

林爸爸也有下象棋的愛好,平時就聽棋友們吹牛,說自家孩子多麽多麽出息。

在老人面前,出去演戲不是什麽特別好的職業,壓根不看在眼裏。

別看林夕賺很多錢,但是有些人心裏羨慕,嘴巴上是不承認的。

現在不一樣,林爸爸有炫耀的資本了。

誰家孩子有他閨女出息,不僅寫書,還出版,拍電視劇了!

說出去,那可是獨一份兒的!

“行行行,我給你找,不!我明天給你買書回來,你出去下棋的時候,隨身帶著!”林夕是林爸爸的女兒。

跟知子莫若母的道理是一樣的,自己爸爸什麽性格,林夕能不知道嗎?

她可太了解她爸爸了。

林爸爸哪裏不知道他女兒的意思,他梗著脖子怒道:“說什麽呢?我怎麽會下象棋的時候帶著!?我最多……就是晨練後,跟他們探討一下文學方面的問題。”

“我一生要強的爸爸。”林夕噗嗤一笑,對林媽媽開口。

林媽媽對林夕擠擠眼睛,示意給她爸爸留點兒面子。

這麽大歲數,還是很要面子的。

“這是我姐姐的書,回頭我給你買兩本實體回來。”

得到林夕的保證,林爸爸滿意的點頭:“行,你上點兒心,我已經好久沒有跟他們探討新的文學知識了。”

林夕忍著笑點頭:“是!”

您一個舞槍弄棒的老頭子,能跟誰討論文學知識?

這一晚上,林倩睡得極好。

尤其是知道能夠賣版權後,林倩在第二天醒過來後,就跟自己丈夫說了買房子的事情:“本來臨市的房價很高,我們兩個在這裏租房子住也一樣,但是現在有條件,還有孩子……”

當初結婚,齊家是準備給林倩兩口子掏些錢,買個小房子的。

只不過,林倩拒絕了。

她覺得他們還年輕,終究還是要換大房子的。

這點讓齊愷和他家的人,非常滿意,不管是齊家的誰,對林倩都高看一眼。

並沒有出現萬卿所經歷過的境遇。

程舒涵想,這大概就是人和人的區別。

別人都說,女兒找對象不要找殺人犯的孩子,因為會隨根(遺傳基因)。

其實也差不多,就算是骨子裏沒有那樣的血液,也會有耳濡目染在。

孝順的人,孩子未必會孝順。

但是不孝敬父母的人,他的孩子一定不會孝順。

當然,也不是沒有歹竹出好筍的,這樣的情況又有幾個呢?

不得不說,齊家的人眼光很長遠,同時也證明,林倩挑丈夫的眼睛,很不錯。

“你不怕你出這麽多錢,我以後做對不起你的事兒?”齊愷玩笑道,並沒有拒絕自己妻子的提議。

誰不想在這裏有個家呢?

他也不想有事,就住在岳父這裏,顯得他很沒用。

“你不是這樣的人。”林倩對自己丈夫還是很有信心的。

齊愷確實是辦正事兒的人,他在林倩提出的時候,就點頭應允去找朋友看看新樓盤。

同時心裏也有了計較,他要寫自己妻子的名字。

這是在給林倩吃定心丸。

當然, 這件事是齊愷跟齊家人通過氣的,希望他們不要找林倩說這件事。

齊媽媽在孩子上,可能會有老人的一些固執。

但在大是大非面前,她還是有自己的計較的。

對兒子的提議,她給出的說法是隨便,當初結婚的時候,林倩也沒有要彩禮,沒有要婚房,而是跟他在臨市租房子住。

可見孩子心性非常好,她們不能老這麽欺負人家。

所以,當天晚上,林倩準備跟林夕走的時候,齊愷就把這件事跟她說了:“房子的事情交給我,你只需要負責把你的要求提出來告訴我就成。”

“不交給你也不行,我最近可能沒時間回來。”林倩跟自己丈夫笑著道。

她這次錄的綜藝是常駐,要在外面呆一段時間。

本來她可以錄一期,就回來的,但是她來回跑太折騰,對身體也不好。

加上之前車禍的事情,家裏都擔心,讓她安心在那裏錄好綜藝再回來。

“你主要的任務是照顧好自己,知道嗎?”

身為丈夫,齊愷哪裏不知道,他妻子已經準備好新書,並且準備發表。

這次去錄綜藝,也是給她的新書打廣告。

她傻嗎?

她一點兒都不傻,你們買兩本書的版權,我就再寫本新書,利用綜藝給新書打名氣。

到時候你想跟我談第三本的版權,我的話語權可就不一樣了。

林倩同意兩本版權出讓,一是給林夕博出位,二也是清楚,她只有兩本書,根本要不上高價。

但是,已經成名的作家再出書,能一樣嗎?

肯定不一樣。

更何況,她是整本存稿,發書即寫完。

林倩選擇發書,就是在給第三本書要價,當然,也不排除林夕的領導給林夕施壓。

但她完全可以打包《小女子》跟新書,直接要兩本書女主給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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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懶最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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