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被詛咒的村子1 “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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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被詛咒的村子1 “好可怕……
“好可怕,事情居然是這樣的,周松月真的死了。”
得知了後面結果的時六六連連驚嘆:“總感覺聽完之後心情挺覆雜的。戚雨璇殺了人,可是她又不是故意的,她也挺可憐的。”
“他媽媽一直在騙人,還做了那麽多假的東西,可是他好像又是因為愛戚雨璇才這麽做。是他們家父親的缺席導致的這個問題嗎?從小沒有父親的存在,戚雨璇的媽媽要上班,還要照顧兩個小孩,自身壓力大,導致了對孩的嚴格要求?”
糾結了一大堆,時六六最後得出結論:“做父母和做子女都挺難的,還好我以後不結婚也不生孩子。”
聽到這話上官哲挑了挑眉:“怎麽你也不想結婚?”
時六六停下了拆快遞的動作,從一堆花裏胡哨的飾品中擡起頭:“你為什麽要用也這個字?”
上官哲:“因為學姐也曾經說過她不想結婚,不想生孩子。”
時六六:“很正常啊,結婚對男性有益,只有既得利益者才會迫切的想要簽訂契約。”
上官哲看著時六六:“你這想法也太偏激了吧。”
時六六:“可能是有一點偏激,但是我確實是這樣覺得,反正我從小到大看到的婚姻對女人就是不公平的。不管原來是多麽優秀的人,好像一結婚就要變成一個家庭主婦一樣,恢覆起原來不屬於自己的責任,因為家庭瑣事還要被指責。辛苦上了一天班之後下班回到家還要給自己的老公,孩子洗衣服做飯,光是想到這種畫面就覺得難以忍受。”
上官哲:“現在有洗衣機,飯也可以兩個人一起做,如果不喜歡孩子也可以不生。”
時六六看著上官哲:“這是你一個人的想法,我家是農村那邊的,對他們來說,一個女人不生孩子,那她簡直是瘋了。”
上官哲猶豫了兩秒問道:“學姐也是這樣想的嗎?”
時六六:“雲雲的話我不知道,但是她確實說過不想要結婚,也不想要孩子這種話。”
上官哲:“理解,畢竟沒什麽人能配得上學姐。”
時六六無語了一秒:“上官哲你過分了啊,我說不結婚你說我偏激,學姐說不結婚,你說沒人配得上她,這根本就是區別對待你這個死毒唯。”
上官哲:“什麽毒唯,我說的是實話。學姐不結婚的話,我以後也不結婚。”
時六六:“……不是,這個你也要學嗎?”
上官哲:“我對婚姻並沒有什麽執念,如果不能夠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結婚,幹脆一個人孤獨終老好了。”
時六六仔細的打量著坐在沙發上的上官哲,23歲的青年穿著白色襯衫,幹幹凈凈的,五官端正,右眼下方有顆淚痣。
時六六用一種老氣橫秋的語氣說道:“小哲啊,雖然你有時候說話挺招人煩的,但是長得還挺帥的,還是要有一點自信,怎麽就確定不能夠和喜歡的人在一起了?”
被時六六的語氣激出來一身雞皮疙瘩:“六六你正常說話,叫什麽小哲,怪惡心人的。”
時六六:“我比你大三歲,我叫你小哲怎麽了,按照年齡來說你還叫我姐姐呢。”
上官哲:“你這心理年齡才幾歲?還要我叫你姐姐想的美。”
時六六:“說什麽呢!”
不想和時六六爭執下去,上官哲將話題外引,他看像一旁的莫遠:“莫哥,你打算再結婚嗎?”
此時的時六六已經拆完了快遞,也八卦的沖了過來:“對呀對呀,莫哥你準備結婚嗎?像你這種成熟大叔類型還是很吃香的,我懷疑我們隔壁花店的姐姐喜歡你。”
上官哲:“?”
莫遠:“?”
時六六:“都這麽看著我做什麽?我說的是真的啊,你們沒有發現,每次莫哥去買花,老板娘都會有贈品嗎?”
“莫哥,你要不要考慮一下?如果你們在一起了,我們店以後去買花,說不定都不用錢了。”
莫遠撫了撫額頭,他怎麽也沒有想到自己會被小了快二十歲的同事催婚,催婚原因還是矮花不用錢這種蠅頭小利。
時六六:“我覺得真的可以考慮一下,花店那個姐姐是美艷型的,我每次去買東西的時候她可熱情了,我覺得她的人很好。”
上官哲奇怪的看著她:“六六你不是社恐嗎?你經常跑出去跟她聊天嗎?”
時六六理所當然的說道:“我是社恐,但我是選擇性社恐,對不熟悉的不喜歡的,還有亂七八糟的領導和酒局飯局社恐,不想和他們交流,但是對於普通人沒有交流障礙啊。”
上官哲感慨道:“有時候覺得人生若只如初見也挺好,記得第一次見六六的時候,你完全不是這個性格,簡直是判若兩人。”
時六六:“這麽說,你對我的第一印象很好咯,謝謝。”
上官哲:“……並沒有在誇你。”
上官哲這麽一說,莫遠也想起第一次來到偵探社的情景。
其實也只不過是半年前的事情,現在想起來卻有一種恍然隔世的錯覺。
那是他車禍的第三年。
三年前,因為一起蓄意車禍,他雙腿截肢,全身骨折多處,腦袋淤血和死神擦肩而過。長達一年半的時間都住在醫院裏,像一個廢人一樣。
身體殘疾的打擊,徹底粉碎了莫遠的精神,30多年來,他永遠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無論是做生意還是公務員或者是後面的轉業成為記者,他在每一個行業都混得風生水起。
車禍的那一天還是他蟬聯總臺記者第一位去領獎的路上。只是那麽一瞬間,他的人生都毀了。
無法自理大小便失禁,毫無用處的恢覆治療,讓莫遠脾氣暴躁,接下來就是和妻子離婚,從醫院回到了老家,時間就像走馬觀花一樣流走。
無法接受周圍人的同情目光,在定制的假肢拿到的那一天,莫遠就不顧父母的反對回到原來的房子。
遇見雲開的那一天,是17級的臺風,狂風裹挾著泥土席卷而來,仿佛世界末日的降臨。
他狼狽不堪的倒在地上,靠著雙手移動著身體,旁邊的樹搖搖欲墜。
雲開出現了,他們回到了莫遠的房子,雲開邀請他加入她的偵探社。
殘疾的打擊讓莫遠性格暴躁,他不再是以前那個走到哪裏都有人叫好諂媚的金牌記者,他把雲開的邀請當做一種羞辱,憤怒的要將她趕出去。
可是雲開後面的話讓他改變了主意。
“你就甘心這麽算了?開車撞你的那家人坐牢了,可是郝老板還活的好好的,你之前采訪他的那篇報道給他帶來了好的名聲,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了。”
“你甘心嗎?”
只是淡淡的幾句話,卻仿佛驚雷一般在莫言的腦子裏不斷炸開,雙他的雙手因為憤怒死命握緊。
甘心嗎?怎麽可能甘心。
“我答應你。”
他聽到自己說。
莫遠的身體被推了推。
時六六看著他:“莫哥,你怎麽說著說著話就發起呆來了?”
莫遠笑了笑,熟練的接話:“沒有,我想起第一次來這裏的場景,我記得當時六六你挺靦腆。”
時六六:“謝謝。”
上官哲:“……都說了沒有在誇你!”
時六六神秘兮兮的問道:“所以莫哥你覺得怎麽樣?”
莫遠:“什麽?”
時六六:“就是隔壁店的老板啊,那個漂亮的大姐姐!”
莫遠:“我不會再考慮結婚了。”
時六六:“啊?為什麽?”
莫遠眼神晦暗不明,嘴上卻笑著說道:“大概是已經結過一次婚,覺得婚姻也就那樣吧。”
時六六認同的點了點頭,朝著客廳裏面唯一沒有發言的趙南回問道:“那趙哥你要結婚嗎?”
突然被cue的趙南回沈默的搖了搖頭。
時六六接著追問:“為什麽?”
雖然長得很兇身材高大不愛說話,但趙南回的脾氣其實特別好,同事問的問題,他都會認真的回答。
趙南回:“我這個情況,不要耽誤了別人了。”
時六六一聽趙南回這樣說就皺起了眉頭:“什麽叫你這種情況?誰和你說的?趙哥你人特別好!”
趙南回:“我殺人坐過牢,算了。”
時六六:“那是一個意外!你是為了救人,那種垃圾□□本就是社會的敗類,就算被打死也是他活該。你以前還當過兵呢,不能因為那件事情就否定自己。”
趙南回:“殺人就是殺人,沒什麽對與錯。”
時六六情緒激動:“不是這樣的!”
一旁的上官哲和莫遠交流了一個眼神。
上官哲:趙哥之前坐過牢?怎麽回事?
莫遠:出去說。
小院裏,莫遠點燃一根香煙:“我聽老板說,趙南回以前是個警察。”
上官哲:“趙哥是警察,那怎麽會?”
莫遠:“是個小村子裏派出所的輔警,工資很低,不是你以為的那種警察。”
“說是和朋友去吃燒烤,看到一群混混欺負兩個女孩子,把人都拖到巷子裏面去了,他當時喝了點酒沖了上去,意外致人死亡,判了十年。”
莫遠說完看向上官哲:“怕嗎?殺人犯。”
上官哲心中震驚,卻堅定的搖了搖頭:“我相信學姐。”
是相信學姐,而不是相信趙南回嗎?
他對雲開還真是可怕的信任啊。
莫遠看向遠方,眼神晦暗不明。
至於他自己……
互惠互利而已。
他幫雲開收集線索,同樣雲開也得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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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事情居然是這樣的,周松月真的死了。”
得知了後面結果的時六六連連驚嘆:“總感覺聽完之後心情挺覆雜的。戚雨璇殺了人,可是她又不是故意的,她也挺可憐的。”
“他媽媽一直在騙人,還做了那麽多假的東西,可是他好像又是因為愛戚雨璇才這麽做。是他們家父親的缺席導致的這個問題嗎?從小沒有父親的存在,戚雨璇的媽媽要上班,還要照顧兩個小孩,自身壓力大,導致了對孩的嚴格要求?”
糾結了一大堆,時六六最後得出結論:“做父母和做子女都挺難的,還好我以後不結婚也不生孩子。”
聽到這話上官哲挑了挑眉:“怎麽你也不想結婚?”
時六六停下了拆快遞的動作,從一堆花裏胡哨的飾品中擡起頭:“你為什麽要用也這個字?”
上官哲:“因為學姐也曾經說過她不想結婚,不想生孩子。”
時六六:“很正常啊,結婚對男性有益,只有既得利益者才會迫切的想要簽訂契約。”
上官哲看著時六六:“你這想法也太偏激了吧。”
時六六:“可能是有一點偏激,但是我確實是這樣覺得,反正我從小到大看到的婚姻對女人就是不公平的。不管原來是多麽優秀的人,好像一結婚就要變成一個家庭主婦一樣,恢覆起原來不屬於自己的責任,因為家庭瑣事還要被指責。辛苦上了一天班之後下班回到家還要給自己的老公,孩子洗衣服做飯,光是想到這種畫面就覺得難以忍受。”
上官哲:“現在有洗衣機,飯也可以兩個人一起做,如果不喜歡孩子也可以不生。”
時六六看著上官哲:“這是你一個人的想法,我家是農村那邊的,對他們來說,一個女人不生孩子,那她簡直是瘋了。”
上官哲猶豫了兩秒問道:“學姐也是這樣想的嗎?”
時六六:“雲雲的話我不知道,但是她確實說過不想要結婚,也不想要孩子這種話。”
上官哲:“理解,畢竟沒什麽人能配得上學姐。”
時六六無語了一秒:“上官哲你過分了啊,我說不結婚你說我偏激,學姐說不結婚,你說沒人配得上她,這根本就是區別對待你這個死毒唯。”
上官哲:“什麽毒唯,我說的是實話。學姐不結婚的話,我以後也不結婚。”
時六六:“……不是,這個你也要學嗎?”
上官哲:“我對婚姻並沒有什麽執念,如果不能夠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結婚,幹脆一個人孤獨終老好了。”
時六六仔細的打量著坐在沙發上的上官哲,23歲的青年穿著白色襯衫,幹幹凈凈的,五官端正,右眼下方有顆淚痣。
時六六用一種老氣橫秋的語氣說道:“小哲啊,雖然你有時候說話挺招人煩的,但是長得還挺帥的,還是要有一點自信,怎麽就確定不能夠和喜歡的人在一起了?”
被時六六的語氣激出來一身雞皮疙瘩:“六六你正常說話,叫什麽小哲,怪惡心人的。”
時六六:“我比你大三歲,我叫你小哲怎麽了,按照年齡來說你還叫我姐姐呢。”
上官哲:“你這心理年齡才幾歲?還要我叫你姐姐想的美。”
時六六:“說什麽呢!”
不想和時六六爭執下去,上官哲將話題外引,他看像一旁的莫遠:“莫哥,你打算再結婚嗎?”
此時的時六六已經拆完了快遞,也八卦的沖了過來:“對呀對呀,莫哥你準備結婚嗎?像你這種成熟大叔類型還是很吃香的,我懷疑我們隔壁花店的姐姐喜歡你。”
上官哲:“?”
莫遠:“?”
時六六:“都這麽看著我做什麽?我說的是真的啊,你們沒有發現,每次莫哥去買花,老板娘都會有贈品嗎?”
“莫哥,你要不要考慮一下?如果你們在一起了,我們店以後去買花,說不定都不用錢了。”
莫遠撫了撫額頭,他怎麽也沒有想到自己會被小了快二十歲的同事催婚,催婚原因還是矮花不用錢這種蠅頭小利。
時六六:“我覺得真的可以考慮一下,花店那個姐姐是美艷型的,我每次去買東西的時候她可熱情了,我覺得她的人很好。”
上官哲奇怪的看著她:“六六你不是社恐嗎?你經常跑出去跟她聊天嗎?”
時六六理所當然的說道:“我是社恐,但我是選擇性社恐,對不熟悉的不喜歡的,還有亂七八糟的領導和酒局飯局社恐,不想和他們交流,但是對於普通人沒有交流障礙啊。”
上官哲感慨道:“有時候覺得人生若只如初見也挺好,記得第一次見六六的時候,你完全不是這個性格,簡直是判若兩人。”
時六六:“這麽說,你對我的第一印象很好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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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車禍的第三年。
三年前,因為一起蓄意車禍,他雙腿截肢,全身骨折多處,腦袋淤血和死神擦肩而過。長達一年半的時間都住在醫院裏,像一個廢人一樣。
身體殘疾的打擊,徹底粉碎了莫遠的精神,30多年來,他永遠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無論是做生意還是公務員或者是後面的轉業成為記者,他在每一個行業都混得風生水起。
車禍的那一天還是他蟬聯總臺記者第一位去領獎的路上。只是那麽一瞬間,他的人生都毀了。
無法自理大小便失禁,毫無用處的恢覆治療,讓莫遠脾氣暴躁,接下來就是和妻子離婚,從醫院回到了老家,時間就像走馬觀花一樣流走。
無法接受周圍人的同情目光,在定制的假肢拿到的那一天,莫遠就不顧父母的反對回到原來的房子。
遇見雲開的那一天,是17級的臺風,狂風裹挾著泥土席卷而來,仿佛世界末日的降臨。
他狼狽不堪的倒在地上,靠著雙手移動著身體,旁邊的樹搖搖欲墜。
雲開出現了,他們回到了莫遠的房子,雲開邀請他加入她的偵探社。
殘疾的打擊讓莫遠性格暴躁,他不再是以前那個走到哪裏都有人叫好諂媚的金牌記者,他把雲開的邀請當做一種羞辱,憤怒的要將她趕出去。
可是雲開後面的話讓他改變了主意。
“你就甘心這麽算了?開車撞你的那家人坐牢了,可是郝老板還活的好好的,你之前采訪他的那篇報道給他帶來了好的名聲,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了。”
“你甘心嗎?”
只是淡淡的幾句話,卻仿佛驚雷一般在莫言的腦子裏不斷炸開,雙他的雙手因為憤怒死命握緊。
甘心嗎?怎麽可能甘心。
“我答應你。”
他聽到自己說。
莫遠的身體被推了推。
時六六看著他:“莫哥,你怎麽說著說著話就發起呆來了?”
莫遠笑了笑,熟練的接話:“沒有,我想起第一次來這裏的場景,我記得當時六六你挺靦腆。”
時六六:“謝謝。”
上官哲:“……都說了沒有在誇你!”
時六六神秘兮兮的問道:“所以莫哥你覺得怎麽樣?”
莫遠:“什麽?”
時六六:“就是隔壁店的老板啊,那個漂亮的大姐姐!”
莫遠:“我不會再考慮結婚了。”
時六六:“啊?為什麽?”
莫遠眼神晦暗不明,嘴上卻笑著說道:“大概是已經結過一次婚,覺得婚姻也就那樣吧。”
時六六認同的點了點頭,朝著客廳裏面唯一沒有發言的趙南回問道:“那趙哥你要結婚嗎?”
突然被cue的趙南回沈默的搖了搖頭。
時六六接著追問:“為什麽?”
雖然長得很兇身材高大不愛說話,但趙南回的脾氣其實特別好,同事問的問題,他都會認真的回答。
趙南回:“我這個情況,不要耽誤了別人了。”
時六六一聽趙南回這樣說就皺起了眉頭:“什麽叫你這種情況?誰和你說的?趙哥你人特別好!”
趙南回:“我殺人坐過牢,算了。”
時六六:“那是一個意外!你是為了救人,那種垃圾□□本就是社會的敗類,就算被打死也是他活該。你以前還當過兵呢,不能因為那件事情就否定自己。”
趙南回:“殺人就是殺人,沒什麽對與錯。”
時六六情緒激動:“不是這樣的!”
一旁的上官哲和莫遠交流了一個眼神。
上官哲:趙哥之前坐過牢?怎麽回事?
莫遠:出去說。
小院裏,莫遠點燃一根香煙:“我聽老板說,趙南回以前是個警察。”
上官哲:“趙哥是警察,那怎麽會?”
莫遠:“是個小村子裏派出所的輔警,工資很低,不是你以為的那種警察。”
“說是和朋友去吃燒烤,看到一群混混欺負兩個女孩子,把人都拖到巷子裏面去了,他當時喝了點酒沖了上去,意外致人死亡,判了十年。”
莫遠說完看向上官哲:“怕嗎?殺人犯。”
上官哲心中震驚,卻堅定的搖了搖頭:“我相信學姐。”
是相信學姐,而不是相信趙南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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