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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追兇者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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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追兇者 15

馬銘遠結婚結得早,22歲就和妻子領了證,妻子是讀中專時的同學介紹的,和自己同齡,妻子的父母過世得早,家裏唯一的姐姐主張兩人交往,一年多的時候兩人就結了婚,同年,兒子馬覺陽出生。那年馬銘遠在派出所當片警,孩子出生後,要用錢的地方多,他日夜倒班,連續幾個大年夜都在所裏,表現連拿了幾年的“優秀”,因為他想要去刑偵大隊——把職稱搞上去,多弄點錢。一來給老婆孩子更好的條件,二來,也是虛榮吧,城裏到處都蓋商品房,馬銘遠也想弄一套。

自己家那套老平房總是漏水,也許這次回去要把房頂好好修繕一下。生活裏要用錢的地方實在是太多了。

馬銘遠理解段宏飛為什麽把“當什麽官”看得那麽重。人走什麽路,都像是逆水行舟,不進則退,中間隨時還有翻船的危險,當警察一樣,且幾率更大。

當年一起上學的50個同學,有一個前兩年出勤,和綁匪對著開火,連開了三槍,自己中了一槍在肚子上,結果人質也沒救了,自己還落了精神問題,之後摸不了槍,見不了血,神神叨叨的,很快就調到後勤去幹閑雜工了,這輩子就到了頭。還有一個,當上了警察發現自己不合適,不想幹了,轉頭學人去深圳做生意,欠了幾十萬,最後跳了樓。

如今自己一個人調崗下放到了縣裏,除了局裏對自己表示懲戒之外,其實也是累積基層經驗,對自己回去升職也有好處。馬銘遠經常這麽安慰自己,男人不要在意一時半會的輕松生活,要更多地考慮以後,考慮整個家庭的未來。

但有時候他也覺得這是在給自己開脫,事實就是,在家的時候,馬銘遠總覺得心不在焉。

兒子馬覺陽剛出生的時候成天哭喊,一個晚上要哄三次才能睡著,不是要喝奶,就是尿在了身上。妻子的睡眠很淺,兒子一有動靜,妻子也會翻來覆去,結果就是三個人整晚都睡不好。馬銘遠幾次想提出,要麽自己去睡客廳,但最後沒說,因為不好意思。如果育兒像是一場戰鬥,說這種話就是逃兵。

他只能找另外的理由——所裏太忙,任務太多,案子一個接一個。前年開始,可能因為兒子也進入了青春期,妻子的脾氣開始變差,隨便說兩句話,兩人之間就劍拔弩張,好像能噴出火來,馬銘遠自己脾氣也不好,兩人經常是不歡而散。

這樣的日子一晃就過了十幾年,也許就是這樣吧,所以他這次也留在了茶陽縣,除了齊倩案子的影響,也有這個原因。

至於是什麽時候,他和妻子的感情出現問題,而導致他連溝通的欲望都喪失,他已經記不清楚了,可能是馬覺陽11歲,也可能是12歲的時候,又或者,馬銘遠想,在更早?這種問題他想不明白,因為和辦案不同,人的感情是找不到線索的,別人的找不到,自己的也找不到。

這次辦完事回去,一定要好好地和妻子聊一聊。馬銘遠想。

“老段,你女兒多大了?”馬銘遠問。

“9歲。你兒子呢?”

初三?馬銘遠心裏開始換算,想了一下後說:“高一了。”

“那快了,要考大學了,想好報考什麽專業了嗎?”

馬銘遠從沒想過這個問題。

“沒想好呢,這不還早,讓他自己選也行。小汪,你談女朋友了嗎?”

小汪搖搖頭,說:“沒有啊。警校一個班就一個女孩,哪輪得到我談。”

馬銘遠和段宏飛大笑,男多女少,讀警校最大的痛。

“改天讓你段哥給你介紹一個,他認識的人多,天天這個局裏跑,那個廳裏轉悠的,單身女青年他肯定全認識。”

“那……那也挺好。”

段宏飛正在喝水,車子顛簸,水濺他臉上。“你小子還當真了,我是警察,不是媒婆。”

“我爸也希望我早點結婚,其實我也想早點結婚,有個自己的家。”

小汪是老汪在鐵路邊撿回來的,不是親兒子。

當年老汪還沒退休,在縣裏任職鐵路公安,每天都在鐵路旁,這活和刑警不同,枯燥乏味,日常工作就是睜大眼睛走來走去,曰巡邏。

老汪父母去世也早,他因為沒有家,就把單位當家,年輕的時候到處調崗,哪缺人只要領導招呼,他就去哪,在沿線的鐵路幹了一輩子,因為不停換地方,沒趕上結婚,也就沒孩子。

40來歲的時候,老汪在鐵路邊上,撿到一個繈褓裏的小娃娃,這就是小汪。

老汪給小汪取名汪樹先,因為是在一棵銀杏樹下撿到的,先看到樹,然後看著人,就叫他“樹先”,如今老汪已經60多歲了,小汪卻才20出頭,老人家希望孩子早點有自己的家也是情有可原。

“我爸說了一輩子,想當真正的公安,但是他當年沒這個機會。我現在當警察了,也了他老人家的心願。”

車終於開到了那片小荒坡,馬銘遠看了一下表,從縣城開過來,花了一小時多小半點,現在已經九點四十多了,馬上就要10點。他穿上鞋套下車,在夜晚再次觀察此處的地形,周圍漆黑一片,甚至連一點燈火都看不著——最近的人家距離此處也得有一公裏開外了。

夜漆黑,雨變大了,三人都沒穿戴雨衣,雨傘只有一把,雨不大,但糊眼睛,馬銘遠讓小汪打著傘,他打開手電筒察看,一個多星期前挖開的洞還在,王威的屍體挖出來後,為了維持現場,沒有人去覆原。三人都穿上了鞋套,雖然現場所有痕跡都已經拍照保留,但還是以防萬一。

從桑塔納下來,距離埋人的土坡大概有直線十五米左右的距離。當時沒有找到找到拖拽的痕跡,有可能是兇手破壞掉了。

馬銘遠讓小汪過來,他彎腰道:“你上來。”

小汪楞了一下,段宏飛說:“小汪,上去,馬隊在看兇手是不是能把人背上去。”

小汪的身高體重和王威差不多,小汪略微輕一點,馬銘遠比小汪高半頭,重10斤,但一個成年男人這麽上來後,能明顯感到背上的重負。在警校的時候,要應付測試,每個學生都有高強度的負重訓練,警察的體能一定高於普通人。當然,上班十幾年了,馬銘遠也自覺遠不如在警校時耐造,但他自信自己體能還是不錯。但就是這樣,上這個15米的土坡,他也費了好大力,小汪下來的時候,馬銘遠氣喘籲籲說:

“這家夥有點力氣。”

“會不會是兩個人?”段宏飛問。

“比如一前一後擡著屍體?”

“但當時只找到了一個人的腳印。”小汪說。

“不排除一人以上,兇手可以清理掉腳印。那個鞋印也有可能是他用來迷惑警察的。”

三人圍著坑站著,馬銘遠說:“我去看看墓碑。”

小汪說:“師父,傘給你,我再研究一下現場。”

段宏飛接過了傘,和馬銘遠一起繼續往山上爬,路有一些濕滑,但還不到泥濘的程度。這裏的土並不松軟,兇手又是從哪裏找到了鏟子挖土呢?車裏本來就有嗎?

斜對角就是報警的農民家裏的宅基地,距離現場有500米左右距離,那裏有建造的痕跡——只能說是痕跡,一座爛土房,房頂塌陷了一大半,墻是用土和稻草壘起來的,據報警人說,這是他家的祖屋,建造歷史要追溯到明朝時期。

兩人決定去那邊看看,路上經過墳墓,但沒有看出什麽端倪。有的墓已經荒蕪,上面的字都辨認不清楚,距離埋屍坑最近的墓是夫妻合葬,寫著“嚴父 黃長雲 慈母 呂文鳳”,然後下面有孝子孝女的名字,其他兩座是單人墓,但除此之外,和這個也沒什麽太大區別。

快走到那座明代土屋時,雨下得更大了,在土屋的背面,往上20米左右,還找到一座墳墓,一個星期前,馬銘遠沒有註意到它,段宏飛在上面招手,說:

“這墓很久沒人打理了,而且石板材質不好。都開裂了。”

這裏大部分下葬人都姓黃,因為靠這裏最近的村子,“黃”是第一大姓,族裏人的墓地都聚集在這裏。

十點十分的時候,雨下得更大了,在下坡的時候,聽到遠處傳來一聲巨響,一開始兩人都沒反應過來,馬銘遠心裏還冒出一個念頭:是打雷嗎?但很快,兩人對視了一眼,段宏飛看見馬銘遠的臉色變了,他說:

“小汪開槍了?”

馬銘遠沒說話,段宏飛心裏升騰出一種異樣的感覺,兩人都知道一個事實,但都沒說出來:小汪是實習警,他沒有配槍。

馬銘遠是支隊長,配“六四”式,段宏飛是副支隊長,配“五四”式,兩人已經很久沒開過槍了,但這個聲音他們不可能忘,兩人從腋下槍套中取出手槍,一前一後往山下走,兩人都沒說話,馬銘遠用手勢示意段宏飛繞行,先下去,到警車停的地方去。

雨打到馬銘遠的臉上,路在這個時候也變得濕滑起來,明明500米不到,但這段路此時變得那麽漫長,十點十四分馬銘遠回到出發的位置,這裏長滿了灌木,穿過去,他發現有人躺在地上。

“小汪!”馬銘遠看見那件熟悉的衣服,那是自己的夾克,剛才讓小汪披上了,此時衣服已經被鮮血染紅,馬銘遠跪在地上,用手拉開夾克,發現小汪下腹部中了一槍。

小汪抓著馬銘遠的手。

“師父……”

“我在這!沒事,你別說話,我現在想辦法給你止血。”

“師父…我…”

“小汪,你別抓著我,我要給你止血。”

馬銘遠手忙腳亂,胡亂把自己的槍套取下,想用槍套的捆套綁住小汪的腰,但卻擡不起小汪的下半身,小汪的腿僵硬在那,腹部傷口中的血還在不停往外滲。

段宏飛聽到動靜,往這邊來,看見馬銘遠渾身是血,這時不遠處有腳踩斷樹枝的聲音傳來,段宏飛和馬銘遠同時回頭,好像有黑影掠過,馬銘遠對著聲音傳來的方向,“砰!”開了一槍。

槍聲在黑夜中回響。

段宏飛吃驚地看著他。

馬銘遠按壓著小汪的傷口,血卻怎樣也止不住,小汪臉色蒼白,雨水混著血水,把整個下半身都染紅。

“師父,我抓到他了,他手上有我的血……”馬銘遠看小汪的袖口,自己那件夾克是防雨面料的,小汪的袖口有手印的痕跡。

小汪傷勢嚴重,已經神智不清。

“先救小汪!”馬銘遠對段宏飛喊道。

兩人開車去了醫院。將近一小時才到。

當天晚上23點46分,小汪搶救無效,死了。

那天是2002年9月29日,馬銘遠記得很清楚。出發之前,小汪請吃飯,感謝他和段宏飛大半年來的教導之恩,仨人在縣中心廣場,段宏飛吃的豬肉餛飩,自己吃酸菜雞蛋炒飯,吃的時候廣場上放起了煙花,慶祝馬上就要到來的國慶,五彩斑斕,砰砰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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