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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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如果想要繼續寫,這個故事應該能寫的很長,但我還是決定這個故事就寫到此處為止。按照我原本的想法,這個故事在我和望舒重逢之後就該結束,之所以還拖到現在,不過是為了填之前的一些坑,用作解釋前因後果的說明書而已。

只是寫到這裏,我忽然想要和你討論一個話題:請問,愛情是什麽?

請不要計較我為什麽在告白之後還和你討論這個,我只是很喜歡對一些字詞進行解構。你知道的,我思考問題的方式總是跟常人不同。

在過去的很多個時代。

人們對待愛情的態度通常分為兩類,一類是將對方視作獵物、戰利品、受害者,而他們自己是獵人;一類是將對方視作是白馬王子或者是白雪公主,王子或者公主年齡沒有限制,重要的是對方是否具有‘王子’或者‘公主’的位格。

無論看多少舊時代的書,我也無法從書中找到任何一種我所能認同的‘愛情範式’。

我不是沒有換上媽媽為我準備的裙子和鞋,坐在高背椅上,學著她文雅地讀《安娜·卡列尼娜》。

那本書裏充滿了社交舞會、仆人、軍裝穗帶、偷情……還有幽會。

按照媽媽的說法,安娜之所以會撲向火車自殺,還能是什麽原因?她是那麽美麗、富有……都是社會的壓迫、丈夫的虛偽、情人的變心,是這一切的一切,把迷人、高貴的安娜逼上了絕境。

安娜她是為愛而死的,很多人都這麽說。

即使是列夫·托爾斯泰也沒能說服我。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得了,她出生在一個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太壞的年代,丈夫不愛她不假,但這能夠構成出軌的理由?出軌被丈夫發現後還認為丈夫的原諒是一種虛偽。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跟情人同居,後面還希望情人脫離現實跟她去鄉下隱居……我完全搞不懂她認為丈夫不愛她還不肯離婚的理由。

那麽《了不起的蓋茨比》又怎麽樣呢?

一個窮小子用盡手段成為大富豪後舊情不改,始終執著於對初戀的愛?

別搞笑了。

在我看來,蓋茨比從頭到尾都沒有愛過黛西。他既然選擇跑路奔向自己的前程,為什麽不能接受她沒有頂住家庭的壓力選擇了結婚?只因為要等他建功立業、升官發財,她就活該無條件在原地等他?不然那就是背叛?什麽狗屁道理。

黛西最終拒絕和蓋茨比結婚,根本不是大多數人共情蓋茨比所腦補出來的什麽不可跨越的階級差距。

人生來一定會想要自己沒有的東西,當蓋茨比用盡全力向黛西扔過去從巴黎倫敦買來的昂貴寸衫時,他就證明了他確實不是黛西曾經愛過的那個蓋茨比——蓋茨比只是想要證明自己,黛西對他來說,只是個能證明他自己的符號罷了。

所以他後來才會暴怒:我做到了,該有的我都有了,我什麽都更好,我比得上所有人,不比他們任何人差,你為什麽還不跟我走?

可是黛西已經說了想要和他私奔,在旁人看來,黛西這種行為在整個上流社會都算是非常瘋狂和不理智,是他礙於自尊,無法接受。

那麽,又有什麽好說的?

還有《少年維特之煩惱》。我原本只是沖著所謂的‘維特效應’來看這本書的。所謂‘維特效應’就是以連鎖反應發生的多起自殺事件。

小說的大致內容是主角維特有位喜歡的女子,但這位女子跟他人訂有婚約,維特最終受不了單思之苦,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這本來是一個有點浪漫主義的愛情故事,可是卻有許多自覺有類似遭遇的人受到書中內容的影響,開始陸續模仿維特自殺,小說一度在一些國家和地區成了禁書。

雖說維特是作者歌德根據自己經歷所虛構出來的角色,但這樣的角色卻蘊含著使他人自殺的力量,這世界運行的邏輯果然很有趣。

然而我細細看過之後,卻大失所望。

或許我從來都不是維特這種性格偏激敏感的人,我完全感受不到這本曾以連鎖反應引發多起自殺事件小說的魅力,我無法理解維特行事的邏輯,嗯,說完全不能理解也不對,我應該是能夠理解,但現實生活中絕對不會想要理解這種人。

小說一開頭我就看到一個女孩子仰慕他,他卻以此為樂,我認為稍微有點良心的人都做不出來這種事,之後他愛而不得,我更是覺得他活該。

說是懷才不遇,但他受不了公使們處理問題的方式自作主張卻又不能服眾,又怎麽能說是懷才不遇?

小說中維特結識了一個寡婦家的青年長工。這個長工愛寡婦愛的幾乎發狂,在遭到寡婦和其娘家的拒絕後殺死了寡婦家新雇的長工,並且說出‘誰也別想娶她,她也別打算嫁給任何人’。維特認為殺人長工的遭遇與自己多有類似,便拼了命為其辯護。

要我說,那個被殺的長工又何其無辜。

還好維特在那個時代並無用武之地,不然以他所說的‘如何公正得了’,他一旦發光發熱,同時代不知道要產生多少冤假錯案。

他不善良、不正義、並不是非分明,這些問題對我這樣的一個讀者來說,其實都不構成什麽問題,關鍵是,他如何能那麽無能還自詡清高?

維特他根本不是為愛而死,倘若他不是在事業上遭受了堪稱毀滅性的打擊,他根本不會選擇死。

拿著相思之人未婚夫的槍自殺,還要在遺書裏說明他是為她而死。

明明不是!

他不會不知道綠蒂(維特單思之人)並不希望他自殺。

閱讀到最後,我甚至覺得維特這家夥是我比我更加人渣的人渣,根本無法與之共情。歌德怎麽敢在小說前言裏說他可憐的。

他可憐?他可憐個屁。

看完之後我氣得簡直渾身發抖。

……

也許我從未讀懂這些書,我不認為這些情感能夠被稱之為‘愛情’。這些人究竟是把愛情當做是什麽啊?

愛一個人,就一定要愛到喪失理智,發狂才行嗎?

在這些書裏,總是要有一個人為愛而死,可是這種愛,終究也只是用作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我們無法為任何崇高的理想而死,但我們又不願意讓自己顯得懦弱,那麽,就讓我們為愛而死吧!

我沒記錯的話,‘愛情’這個詞對於中國地區的人來說,是個舶來品。文言文裏,多得是可愛、可憐,並沒有單獨存在的,愛。

我至今也不覺得這世上有多少人真的知道什麽叫做‘愛’。

對方想要你聽話,究竟是愛你呢?還是想要奴役你?抑或兼而有之?

有多少人能夠真的分清楚呢?

當事情變得糟糕時,來自於我們胸口的抽痛……叫做心碎?那不過是我們的身體在釋放一些化合物來回應負面情緒。

人類所能感受到的痛楚大抵都是如此。

只要明白了這一點,然後再促使身體釋放可以帶來‘快樂’的內啡肽以及那被稱為‘愛情激素’的□□,只要促使了這些化合物的釋放,我們的意識就能接受並且感受到愛情……覺得喜歡的人在閃閃發光,也不過是由於興奮,瞳孔會打開,進入眼睛的光線增多了。

我認為,與‘自由’、‘平等’、‘博愛’一樣,‘愛情’也只存在於【某個環境下】,是人類為了自己能夠擁有發自內心的深愛與摯愛才生造出來的詞匯。

對於某些大人物來說,底層民眾意識覺醒的第一步大概就是‘戀愛上的自由’了吧?

隨著人類歷史的增長,連‘愛情’都被標準化了,人類將‘每個少年都希望這般去愛,每個少女都希望這般被愛’提高到了社會常識的層次。

既然是標準,像是‘愛情’,應該也具有著某種歷史局限性。

我們在談戀愛的時候真的有在談戀愛嗎?

說某個人漂亮又聰明,做事認真也很細膩,笑容可愛,行動力很強,有共同愛好而因此喜歡上對方什麽的,也總是要在後面加上一句‘滿足了我對戀人的一切想象’。

那麽,我們有在跟‘想象中的對方’談戀愛嗎?

我想也沒有。

我們為什麽喜歡那個能夠滿足我們想象的人?因為我們對自己也有一種想象,我們想象‘我’會喜歡上這樣的人。

歸根結底,我們在談戀愛的時候根本沒有在談戀愛。

不過大家都是這樣,大家都只是在用‘想象中的自己’跟‘想象中的對方’談戀愛罷了。

好不容易追到手的女孩子相處起來結果發現跟自己根本合不來;明明對方俗不可耐、其貌不揚,但是因為周身籠罩著一種神秘的氣質,就產生依戀之情,並最終愛上對方……這類愛情都是這樣的道理。

所以愛情的本質在於愛的對象並非實物,而在於想象。

我對望舒沒有想象。

心理學上,人會選擇跟自己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做伴侶,這並不是天生註定或者偶然如此,童年缺失的東西成年之後總會拼了命地想要彌補。

直到現在我也不明白我對於望舒的執念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如果非要為我喜歡望舒找個理由的話,我只能如此解釋:對於家人的渴望在我童年時就一直陪伴著我,現在,它終於化作實體,擁抱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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