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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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要走了。”櫻井南說。

“哦……我以為你會再留會兒呢。”

“到家就差不多天亮啦,我偷偷溜出來的。”

旁邊有男同學陰陽怪氣地插嘴:“喲,辛德瑞拉要走了?”

“我們這兒可算不上舞會。”森前認真地說。

櫻井南笑了:“你別送我了,我自己走。謝謝你邀請我來。”

她這麽說,森前就只能目送她離開了。櫻井南一走,旁邊幾個看熱鬧的人就打趣起來。

櫻井南並不知道。她走在路上,出發的時候天還是黑的,慢慢過渡到天際霞光微露。他們兩家都在富人區,其實離得並不遠,不過櫻井南不想快點回家。

當她進入拐角處,卻看到該是自己家的地方停了輛車。

這才幾點鐘?不該有上門拜訪的客人。

帶著一絲不安,櫻井南又翻過欄桿按原路返回二樓的房間。她一進屋。就看到自己房門是打開的,被爸爸媽媽發現了嗎?

……太糟糕了。她這麽想著,卻聽到衣櫃突然被打開,一花揉著眼睛問:“姐姐?你回來了?”

櫻井南皺眉:“你告訴爸爸媽媽我不在了?”

“沒有呀。”

一花是不會撒謊的。櫻井南又問:“門是你開的?”

一花想了想:“我進來的時候關門了。”

不對勁,爸爸媽媽還算尊重孩子的隱私,當她上了小學以後等閑不會來她房間,更何況是半夜。哪怕是去看一花,看到一花不在房間四處找,那他們必然要喊一花的名字,櫻井南的房間也會是重點尋找區——畢竟櫻井一花非要跟姐姐睡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一花不應該還在這裏。

她一起疑心,再細看,床被被翻過,書桌上原本放著的東西也亂了。

“爸爸媽媽來找過你嗎?”

“好像……有?”

“那他們喊你名字了嗎?”

“沒有。”

“你呆在這兒。不要動。知道了嗎?”櫻井南按住櫻井一花,把她塞進衣服堆裏,蓋好,再合上衣櫃門:“除非我來叫你。任何人喊你都不準出來,聽懂沒?”

從衣櫃裏傳來很小聲的應和。櫻井南放慢腳步,轉頭就往樓下走。而當她走到樓梯口,終於聽清了樓下的動靜。

/

“沒有找到兩個小孩,樓上有個臥室窗戶開著,小孩可能已經跑了。怎麽辦?”

“……大人殺了,房子燒掉。”

“不通知藤森組過來清理嗎?”

“別浪費時間了。天都快亮了,越拖越容易出事。”

“兩個小孩怎麽辦?”

“他媽的能怎麽辦!?難不成告訴上面我們放跑了兩個小孩?那我們都沒法交差!一把火燒了,就當這家人都死光了。兩個小孩能翻出什麽風浪。動作快!”

櫻井南發現自己動不了了。爸爸媽媽會死?她不希望如此,但她一步都走不了,渾身上下都在發抖,她甚至連氣音都發不出來。

油瓶傾倒,打火機點火,慢慢有焦味彌散,樓下的人開了門往外走,大門最後被重新關上。

她才有了力氣,跌跌撞撞地往下走,躺倒在血泊裏的媽媽用最後的力氣看向她。

“……對不起……對不起……”

“別、哭……”媽媽對她說。她才發現自己已經淚流滿面。

媽媽還在斷斷續續地說:“……快走、帶、一花……走……去Little Asia……找西鄉……”

媽媽伸出了手,不是為她擦眼淚,而是在努力推開她:“走……”

火漸大,嗓子被嗆的猛咳起來。

她的眼前已經是一片模糊,她伸手抹了把臉,擦幹眼淚:“……再見。”轉身,上樓。

“別、回頭……”

她再也沒回頭,上樓,打開衣櫃,抱著仍然無知無覺的一花:“抱緊我的脖子。”

一花還以為是在玩游戲,樂呵呵地抱緊了姐姐:“小熊呢?我們不帶小熊玩嗎?”

“我們帶不了小熊了。我只有你、你只有我。”櫻井南說。

她沒有找到“西鄉”,這像是名字,但在她印象中從未有見過名叫“西鄉”與父母有來往的人。

大海撈針何其之難。她最後只能帶著一腔恨意帶著一花躲到Little Asia。

/

“他唱了什麽?”Jesse問。

“他和一個女人相知、相愛,結婚,最後仇敵找到了他老婆,把他老婆殺了。”

“然後呢?他不報仇嗎?”

“他報仇了,把敵人們都殺了。”

“挺好的。”Jesse點評道。

“你覺得這是個好故事?”Noble問。

“為什麽不算?他為他愛的人報了仇。”

“可他報了仇,之後呢?”

“他以後?他以後……我不知道,但應該過得還不錯。”

“他過不好,他沒有保護好自己的愛人,他即使報仇,也會後悔一輩子。”

“那即便如此,他也應該覆仇,”Jesse試圖解釋:“那是他愛的人,如果是我、如果是我,我一定會把那些人都殺了,至於我要做什麽……那是覆仇之後要去想的事情了。至少,別人傷害了我,他們就必須得到懲治。”

“可那以後你已經失去了愛人,哪怕你去找新的愛人,你也只能嘗試從她身上回憶你的過去,回想你的懦弱,最後,你依然一無所有。”

“這、這——好吧,我根本不懂愛!可是除了愛情,人生就不剩其他感情了嗎?人生只剩下一種名叫愛情的感情,哪怕只是你也絕無可能愛上一個和她不相似的女人嗎?更何況世界如此之大!我不會做那樣的膽小鬼,也不會只因此放棄我的所有。”

Noble沒有回答。

音樂戛然而止,誰都沒有再去懂唱片機。過了一會兒,Noble說:“那改一改吧。他和他的愛人相識、相知、相愛,他決定和這個女人隱居,他們還有了個女兒。而他的死敵窮兇惡極、壞事做盡,他殺了那個女人。於是男人把女兒交給摯友,獨自去殺了死敵。他是個英雄。故事落幕以後,他覺得人生再無意義,他決定去死,但在他行動前,摯友帶著孩子找到了他,他的女兒還很小,不會說話,但是她認識她的爸爸,她一看到男人就開始笑著抓他的胡子。男人就想,那等把小孩養大了再去死吧。他就一直活啊,一直活啊,看著女嬰長大、上學、工作、和一個男人相戀,結婚。他也再也沒想過去死。”

Jesse又沈默了一會兒,Noble問:“你覺得這個故事也不好嗎?”

Jesse搖搖頭,很誠懇:“你不考慮去寫書嗎?像那種什麽《格林童話》的?”雖然說這種死啊死的,估計也不該給孩子聽。

“我會考慮的,謝謝你的提議。”

“說真的。你是不是經常給你妹妹講故事啊?”

Noble稍一思索:“也沒有,媽媽會給她講故事,我不會。”

“你為什麽不講呢?你看上去很會編這些故事。”

“因為……因為我並不喜歡妹妹。”Noble說。

Jesse說:“別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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