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死去的莊園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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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死去的莊園主(4)
沈辭年走在前面,從容不迫地下著樓梯,方恪跟在他後面,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他能感受到一道視線時不時落在他背影上,也許方恪在看他外套上的花領,也許是看他的權杖在樓梯上的落點,又或許……
其實他知道方恪在看他穿著覆古樣式皮靴的腳後跟。
很可愛的小心思。沈辭年大拇指在手托上很慢地磨了一圈。
方恪的目光移動了,落在沈辭年手指上。
這個動作,有點澀,雖然是他自己的問題。
但,方恪又抿了抿唇,克制住不幹凈的想法,低頭繼續盯沈辭年的腳後跟。
沈辭年的手指很好看,磨手托的動作也很好看,但他很不高興。
為什麽?就因為沈辭年摸手杖而不是摸的他
可能是吧,他腦子有病,他就是這麽想的,很沒道理,但一個腦子有病的人會講什麽道理
方恪忽然就莫名其妙冷哼一聲。
沈辭年聽到了這聲不滿的冷哼,他笑了笑,一點也沒有把這小狗哼唧聲放在心上。
他們原先的位置在二樓,要下到一樓去很快。
壁爐裏面的火已經熄滅,白蠟燭仍在燃燒,但火焰是詭異的幽綠色。
地毯上有很多木屑和雜亂的血痕,地上散落著厚厚的不知名書籍和不知道誰寄來的信件。
沈辭年沒多看它,信封雖然沒有署名,但封它的火漆是紅色,BkHpalace的印章好認得很。
這封信,有九成概率來自蘭國女王,維多利亞。
那麽當前副本的時間線,應該在詭異降臨前舊紀元的1837-1901之間,漢諾威王朝最後一個鼎盛時期,而在那之後,王朝走向覆滅。
沈辭年擡起手杖,觀察了一下上面的徽記,確認其屬於索爾茲伯裏家族。
那麽他扮演的就是那位赫赫有名、最不受維多利亞歡迎、保守派中的強硬者——“塞西爾伯爵”。
這個時期的塞西爾應該很快就會被爆出“財務舞弊”的醜聞,維多利亞以此來向外界公布他的失勢,但其背後顯然有更深層的原因和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那些如雪花般密集的女王密信便是證據。
一個不受歡迎的侯爵,甚至只能被稱為伯爵的侯爵,為什麽在多年前便與女王密切通信
這些只是沈辭年一瞬間想到的東西,下一個瞬間他向前邁出一步,幾乎沒怎麽辨認就鎖定了總管家的臥室。
更貼切地說,是“家政總管”的臥室。
一層大部分臥室屬於女傭,除此之外還有一間雜貨室、一個會議廳、一個餐廳一個廚房,一間傭人的洗浴室。
從地毯上的壓痕可以知道那個腳印最少、有靴子特有壓痕的方向是總管家的房間。
在方恪還沒擡起頭來觀察一下四周情況的時候,沈辭年已經從地毯上的細節得知了一層幾乎所有信息,包括其中一位女傭喜歡偷吃主人的蜂蜜黃油吐司這件小事情。
方恪沒那麽多心眼,他打算一扇扇開門尋找。
他還沒走到能夠觸碰門把手的位置,沈辭年忽然拽著皮繩把他拉回身前。
他下意識繃緊肩膀,又慢慢放松下去,壓低聲音語氣不善道:“你幹嘛”
“我運氣不錯”,沈辭年用手杖指著一間房,“我猜那間是你的臥室。”
這是能猜的嗎?方恪傻了才會信沈辭年的胡說八道。
沈辭年肯定是看出來什麽了,但懶得與他解釋。
不想跟他費口舌,還是嫌棄他沒腦子
方恪感覺自己被看輕了,他有點不服氣,伸手抓住項圈前的皮繩,反過來拽著沈辭年往那間房走。
他不傻,他只是不喜歡思考。
大概在幾年以前的新人時期他還沒有那麽強的力量的時候,他也會像沈辭年那樣註意細節,然後破解迷題。
那個時候的他,情緒雖然不算穩定,但也還沒有惡劣到現在這種地步。
方恪垂著眼睛,擰開房門。
不同於外面的淩亂,管家的房間意外整潔,寫字臺上有一本書、一瓶插著羽毛筆的墨水、幾本賬冊、一串鑰匙,和一個眼鏡盒。
方恪走到桌前,把鑰匙塞進兜裏,剛翻開書的扉頁便聽到系統提示音。
0221不情不願念著旁白。
【叮,獲得道具——能打開所有門除了地窖的鑰匙、管家的日記,劇情探索度提升至9%。】
【日記:1728年6月3日,主人去世滿一個月了。我有些恍惚,我究竟在這裏工作了多少年,我已經記不清了,上個世紀泥土和青草的氣息仿佛還充斥在我的鼻孔中,我的小主人約翰.塞西爾就站在我的身前,那孩子與故去的主人長著同一張面孔,總讓我覺得,是老詹姆斯又回來了。】
【可憐的小約翰才剛剛十一歲,好在家族沒有太多產業,只是有一大塊土地需要我幫著打理,我的小主人只需要見見那些刁鉆的貴族就行。】
【說起來,今天是我第一次與小主人見面,他站在墓地裏,一身黑色禮服,我一眼便認出了他,他實在太像詹姆斯了,但我還從沒有見過他的母親。】
【1768年10月14日,約翰死在了一個陰雨天,威斯敏斯特總在下雨,我看著靈車順著遙遠崎嶇的山路一路將約翰送回哈特菲爾德莊園,我的心在顫抖。】
【約翰沒有兒子,索爾茲伯裏的爵位或許即將終結,天始終陰沈著,我看不到有太陽升起的跡象。】
【三十年以前約翰親吻過我的左肩,從此我畏懼起烈陽。】
【約翰是個好孩子,他從不做出格事,即便王室削弱他的權力,他也從不抱怨什麽。】
【1838年,我前往墓地準備探望我的兩位主人,帶著兩束白玫瑰。七十年前的暴雨曾經沖毀過這裏,重修後的墓地看起來冷清多了,但願主人們在此安息的靈魂沒有被驚擾。】
【哦你們猜我在墓地裏看到了什麽!我簡直不敢相信!一個不足十歲的孩子!他……他怎麽會與約翰如此相像呢?約翰死了七十年了,他難道是約翰女兒的孩子】
【我把那個孩子帶了回去,上報給王室,王室確認了他的身份,給了他爵位,他成了我新的小主人。】
【我問他,他說:他叫羅伯特,他讓我派人送他回倫敦。】
【1853年,外面雷聲很大,羅伯特與我的兩位主人都不一樣,他似乎生來就是要報覆王室的,我在莊園裏膽戰心驚看著報紙,讀著他與維多利亞女王大吵的消息,我擔憂到了頂點,我太老了,我已經……】
【我……怎麽會這麽老呢?我已經活得太久太久了,可我怎麽能活這麽久……】
【我摸了摸自己的左肩膀,那裏有一個很深的牙印,這麽多年了,從未消失。我想起來了,我早就死了,可我仍然生活著,以這具永不腐爛的亡軀。1738年,可憐的約翰咬了我的左肩,喚回了我險些吊死在墓地中的魂靈,從此我獲得了“永生”。】
【我就知道,他是老威廉,他回來了,我的主人其實從未變過。】
【我拿起晚間報紙——哦不,我的小羅伯特,他才23歲那麽年輕,女王竟要驅逐他。】
【不過沒關系,也許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情,他們都不知道,我的老威廉要回家了,也許他會親切地稱呼我一聲“小伍德”,我喜歡這個稱呼,“littlewood”,聽起來像是林子裏掉落的松木。】
【明天我們就要見面了,他見到我一定很高興吧?】
日記到這裏結束,顯而易見那個叫伍德的管家對他們並沒有惡意,甚至可能站在他們這邊。
方恪忽然覺得有點不自在,他關上日記,一擡頭,猝不及防對上沈辭年目光的一瞬間,竟然有那麽一點心虛。
他意識到這一點後,立刻像個刺猬一樣炸起刺來:“怎麽打壞了你的小伍德,你要指責我”
沈辭年忽然擡手,在方恪防備的目光中摸了摸他的頭——順毛。
“沒有”,他不明意味笑著,“只是覺得你會比較辛苦。”
“什麽?”方恪還是很警惕,拳頭攥得緊緊的,隨時可能給沈辭年的鼻子來一拳。
“你這性格……演好老威廉的小伍德很不容易,辛苦你了。”
“誰說我要——”“好了,快去換總管衣服,別讓你的主人等急了。”
方恪抿緊嘴巴,掩飾住心慌,左腳絆右腳地走到床邊開始脫衣服。
沈辭年看了他一會,很輕聲地笑。
他知道方恪慌了,而且是因為這一聲“主人”。
他那兇巴巴的班長原來真的是一只小狗啊。
沈辭年有那麽一瞬間動了一絲絲想讓方恪做他新信徒的念頭。
但也僅僅只是一絲絲罷了。做方恪的神主應該很有趣。
他有一點感興趣。
“你信神嗎”沈辭年忽然瞇著眼睛問。
“不信。”方恪低著頭很幹脆地答,他正忙著把自己扒光,然後又飛快換上幹凈的新衣服——很貼身,應該是系統準備的道具。
看著壁窗上閃爍的燭陰,他頓了頓,“我只信自己。”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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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辭年走在前面,從容不迫地下著樓梯,方恪跟在他後面,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他能感受到一道視線時不時落在他背影上,也許方恪在看他外套上的花領,也許是看他的權杖在樓梯上的落點,又或許……
其實他知道方恪在看他穿著覆古樣式皮靴的腳後跟。
很可愛的小心思。沈辭年大拇指在手托上很慢地磨了一圈。
方恪的目光移動了,落在沈辭年手指上。
這個動作,有點澀,雖然是他自己的問題。
但,方恪又抿了抿唇,克制住不幹凈的想法,低頭繼續盯沈辭年的腳後跟。
沈辭年的手指很好看,磨手托的動作也很好看,但他很不高興。
為什麽?就因為沈辭年摸手杖而不是摸的他
可能是吧,他腦子有病,他就是這麽想的,很沒道理,但一個腦子有病的人會講什麽道理
方恪忽然就莫名其妙冷哼一聲。
沈辭年聽到了這聲不滿的冷哼,他笑了笑,一點也沒有把這小狗哼唧聲放在心上。
他們原先的位置在二樓,要下到一樓去很快。
壁爐裏面的火已經熄滅,白蠟燭仍在燃燒,但火焰是詭異的幽綠色。
地毯上有很多木屑和雜亂的血痕,地上散落著厚厚的不知名書籍和不知道誰寄來的信件。
沈辭年沒多看它,信封雖然沒有署名,但封它的火漆是紅色,BkHpalace的印章好認得很。
這封信,有九成概率來自蘭國女王,維多利亞。
那麽當前副本的時間線,應該在詭異降臨前舊紀元的1837-1901之間,漢諾威王朝最後一個鼎盛時期,而在那之後,王朝走向覆滅。
沈辭年擡起手杖,觀察了一下上面的徽記,確認其屬於索爾茲伯裏家族。
那麽他扮演的就是那位赫赫有名、最不受維多利亞歡迎、保守派中的強硬者——“塞西爾伯爵”。
這個時期的塞西爾應該很快就會被爆出“財務舞弊”的醜聞,維多利亞以此來向外界公布他的失勢,但其背後顯然有更深層的原因和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那些如雪花般密集的女王密信便是證據。
一個不受歡迎的侯爵,甚至只能被稱為伯爵的侯爵,為什麽在多年前便與女王密切通信
這些只是沈辭年一瞬間想到的東西,下一個瞬間他向前邁出一步,幾乎沒怎麽辨認就鎖定了總管家的臥室。
更貼切地說,是“家政總管”的臥室。
一層大部分臥室屬於女傭,除此之外還有一間雜貨室、一個會議廳、一個餐廳一個廚房,一間傭人的洗浴室。
從地毯上的壓痕可以知道那個腳印最少、有靴子特有壓痕的方向是總管家的房間。
在方恪還沒擡起頭來觀察一下四周情況的時候,沈辭年已經從地毯上的細節得知了一層幾乎所有信息,包括其中一位女傭喜歡偷吃主人的蜂蜜黃油吐司這件小事情。
方恪沒那麽多心眼,他打算一扇扇開門尋找。
他還沒走到能夠觸碰門把手的位置,沈辭年忽然拽著皮繩把他拉回身前。
他下意識繃緊肩膀,又慢慢放松下去,壓低聲音語氣不善道:“你幹嘛”
“我運氣不錯”,沈辭年用手杖指著一間房,“我猜那間是你的臥室。”
這是能猜的嗎?方恪傻了才會信沈辭年的胡說八道。
沈辭年肯定是看出來什麽了,但懶得與他解釋。
不想跟他費口舌,還是嫌棄他沒腦子
方恪感覺自己被看輕了,他有點不服氣,伸手抓住項圈前的皮繩,反過來拽著沈辭年往那間房走。
他不傻,他只是不喜歡思考。
大概在幾年以前的新人時期他還沒有那麽強的力量的時候,他也會像沈辭年那樣註意細節,然後破解迷題。
那個時候的他,情緒雖然不算穩定,但也還沒有惡劣到現在這種地步。
方恪垂著眼睛,擰開房門。
不同於外面的淩亂,管家的房間意外整潔,寫字臺上有一本書、一瓶插著羽毛筆的墨水、幾本賬冊、一串鑰匙,和一個眼鏡盒。
方恪走到桌前,把鑰匙塞進兜裏,剛翻開書的扉頁便聽到系統提示音。
0221不情不願念著旁白。
【叮,獲得道具——能打開所有門除了地窖的鑰匙、管家的日記,劇情探索度提升至9%。】
【日記:1728年6月3日,主人去世滿一個月了。我有些恍惚,我究竟在這裏工作了多少年,我已經記不清了,上個世紀泥土和青草的氣息仿佛還充斥在我的鼻孔中,我的小主人約翰.塞西爾就站在我的身前,那孩子與故去的主人長著同一張面孔,總讓我覺得,是老詹姆斯又回來了。】
【可憐的小約翰才剛剛十一歲,好在家族沒有太多產業,只是有一大塊土地需要我幫著打理,我的小主人只需要見見那些刁鉆的貴族就行。】
【說起來,今天是我第一次與小主人見面,他站在墓地裏,一身黑色禮服,我一眼便認出了他,他實在太像詹姆斯了,但我還從沒有見過他的母親。】
【1768年10月14日,約翰死在了一個陰雨天,威斯敏斯特總在下雨,我看著靈車順著遙遠崎嶇的山路一路將約翰送回哈特菲爾德莊園,我的心在顫抖。】
【約翰沒有兒子,索爾茲伯裏的爵位或許即將終結,天始終陰沈著,我看不到有太陽升起的跡象。】
【三十年以前約翰親吻過我的左肩,從此我畏懼起烈陽。】
【約翰是個好孩子,他從不做出格事,即便王室削弱他的權力,他也從不抱怨什麽。】
【1838年,我前往墓地準備探望我的兩位主人,帶著兩束白玫瑰。七十年前的暴雨曾經沖毀過這裏,重修後的墓地看起來冷清多了,但願主人們在此安息的靈魂沒有被驚擾。】
【哦你們猜我在墓地裏看到了什麽!我簡直不敢相信!一個不足十歲的孩子!他……他怎麽會與約翰如此相像呢?約翰死了七十年了,他難道是約翰女兒的孩子】
【我把那個孩子帶了回去,上報給王室,王室確認了他的身份,給了他爵位,他成了我新的小主人。】
【我問他,他說:他叫羅伯特,他讓我派人送他回倫敦。】
【1853年,外面雷聲很大,羅伯特與我的兩位主人都不一樣,他似乎生來就是要報覆王室的,我在莊園裏膽戰心驚看著報紙,讀著他與維多利亞女王大吵的消息,我擔憂到了頂點,我太老了,我已經……】
【我……怎麽會這麽老呢?我已經活得太久太久了,可我怎麽能活這麽久……】
【我摸了摸自己的左肩膀,那裏有一個很深的牙印,這麽多年了,從未消失。我想起來了,我早就死了,可我仍然生活著,以這具永不腐爛的亡軀。1738年,可憐的約翰咬了我的左肩,喚回了我險些吊死在墓地中的魂靈,從此我獲得了“永生”。】
【我就知道,他是老威廉,他回來了,我的主人其實從未變過。】
【我拿起晚間報紙——哦不,我的小羅伯特,他才23歲那麽年輕,女王竟要驅逐他。】
【不過沒關系,也許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情,他們都不知道,我的老威廉要回家了,也許他會親切地稱呼我一聲“小伍德”,我喜歡這個稱呼,“littlewood”,聽起來像是林子裏掉落的松木。】
【明天我們就要見面了,他見到我一定很高興吧?】
日記到這裏結束,顯而易見那個叫伍德的管家對他們並沒有惡意,甚至可能站在他們這邊。
方恪忽然覺得有點不自在,他關上日記,一擡頭,猝不及防對上沈辭年目光的一瞬間,竟然有那麽一點心虛。
他意識到這一點後,立刻像個刺猬一樣炸起刺來:“怎麽打壞了你的小伍德,你要指責我”
沈辭年忽然擡手,在方恪防備的目光中摸了摸他的頭——順毛。
“沒有”,他不明意味笑著,“只是覺得你會比較辛苦。”
“什麽?”方恪還是很警惕,拳頭攥得緊緊的,隨時可能給沈辭年的鼻子來一拳。
“你這性格……演好老威廉的小伍德很不容易,辛苦你了。”
“誰說我要——”“好了,快去換總管衣服,別讓你的主人等急了。”
方恪抿緊嘴巴,掩飾住心慌,左腳絆右腳地走到床邊開始脫衣服。
沈辭年看了他一會,很輕聲地笑。
他知道方恪慌了,而且是因為這一聲“主人”。
他那兇巴巴的班長原來真的是一只小狗啊。
沈辭年有那麽一瞬間動了一絲絲想讓方恪做他新信徒的念頭。
但也僅僅只是一絲絲罷了。做方恪的神主應該很有趣。
他有一點感興趣。
“你信神嗎”沈辭年忽然瞇著眼睛問。
“不信。”方恪低著頭很幹脆地答,他正忙著把自己扒光,然後又飛快換上幹凈的新衣服——很貼身,應該是系統準備的道具。
看著壁窗上閃爍的燭陰,他頓了頓,“我只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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