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英雄和惡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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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英雄和惡鬼
你是罪惡的嗎?
有人貼著他的耳廓問,仔細深究來,到底有沒有人,到底是男人還是女人,對著他說過這句話,他已經完全記不清了。在流動的雲所帶來的、忽明忽暗的天色下,天空明媚得讓人心生絕望,烈日當頭,連飛鳥都尋不見一只,他和同伴們從田地裏走回家,踩著皸裂的大地,像一道貫穿的傷口,卻沒有雨水來使之愈合。
“你還不走?”同伴停下腳步問他。
“這不是在走著嗎?”
“放屁,你都快落後邊去了。”
“好吧!我這就來!”他說,其實他想等一起來的人走了,自己去兜點野果,他視力好,老遠就看到了被綠葉疊在身後的梨。這鬼天氣,曬得人個個黝黑,曬得草木不得安寧。
但他最終沒能避開同伴,打到那兩個野果,大老遠的,他們聽到了一陣噠噠聲,聽上去像騎兵隊的聲音,其實也沒差。他們兩個趕緊往旁邊躲開,沒多久,道路的盡頭就出現了騎著馬的人。
從一個,到兩個,再到一群,逆著烈日,看不清臉,但這其實無關緊要。在別處見不到的馬,在這裏就不稀罕了。這裏——昂多裏茨,有時候也叫薩瓦,可能還有人喜歡叫別的什麽,而沒有任何人願意聽從本地居民的意見,喊這裏為“福斯諾”。
他的姐夫老說,我們福斯諾人,祖祖輩輩都生活在這裏。
當然,他的姐夫年紀挺大的,幾乎可以給他當父親,他在爹娘死後,沒什麽好的去除,只能過來投奔早就出嫁的長姊——雖然多一張嘴,但起碼也多了一個半大的小子幫忙幹活,而他算是家裏難得能幫忙頂梁的,至於那些外甥——也不知道這家人是觸怒了哪方神聖,在窮乏的日子裏不停地下崽,那些崽子又不停地因為意外死去。
可所有人都見怪不怪,誰家沒夭折過一兩個小孩呢?甚至都沒人來就這事勸慰兩句,想聽安慰?好吧,你得走上好幾裏遠的路,到鎮子上,把硬幣捐進箱子,才能得到一兩句僧侶的開導。
他們家中現在只有兩個半大的孩子,五歲和三歲,還做不成活,所有一切都得他和姐夫頂上。
即使是這樣,他,阿達姆,也還是持有一份樂觀精神,他舔了舔嘴唇,指著過境的軍隊,說道:“總有一天,我也能騎上那個。”
“你?”同伴轉過頭打量了他一眼,嗤笑道:“放屁。你說說看,你要怎麽騎?”
“我能給他們馴馬。”
等騎兵們走後,他們才敢慢吞吞地回到主幹道上,他眉飛色舞:“我姐夫的兄弟,是個馬倌,我能去和他學這個,瞧好了吧……瞧好了!”
在將他介紹過去時,姐夫拍著他單薄的肩膀,說道,這是個混不吝的小子……簡直魔王在世!你收下他,準沒錯。
膽子大嗎?
他九歲就敢去偷蜂蜜補貼家用了。
我這兒不養閑人,當學徒,我管飯,但是沒有工錢,一分錢都沒有,而且我只教你三天如何上馬。那人用手指比劃出一個三,然後才繼續道:你辦不到,我就不收。
從這兒到那,從農田到牧場,好像那份晴朗也不曾改變過,他將手掌貼到馬匹溫暖的側頸上,很快又把額頭也靠了過去。在十七歲那年,他為不停輪換的軍隊養馬,同年,他和一個看不爽自己的牧人打了一架,非常狠厲,差點鬧出人命,以至於馬農不得不解雇了他。
這沒什麽。阿達姆囂張地沖那呆了五年的地方啐了一口,背上包袱,開始游蕩在各個地方。
沒有敬畏,也沒有信仰,從不在乎什麽的年輕人背著一個包袱,跟上了淘金的隊伍,在一群興奮過頭的年輕人裏,無所事事地叼著一根稻草,中途,他們看到了乘步輦出行的教皇;在和投機分子揮別後,他一路流浪,到了海邊,學著當漁夫,手掌與纖繩相互較勁,舉著野豬鬃毛做成的刷子,成日和那些附著物作對。
沒多久,他攢下了一條船,也學著出海,捕撈,在狂風驟雨中尋找生機。
很快,阿達姆又膩了這樣的生活,他在碼頭學會了喝酒,也從海員的歌聲中沾染了鄉愁。他賣了船,清點了錢財,帶上一柄彎刀,踏上了回鄉的旅程。他的家鄉還是如此貧瘠,姐姐和姐夫驚喜於他的歸來,他把半數的錢都交給了他們,並在外甥們跑上前來時,將這些長大了的小夥子舉了起來。
他一向喜歡孩子,也許是他自己那不著調的性格,又可能——阿達姆向來對成人——或者說,致力於塑造自己權威的角色存在一種鄙夷,他寧可天天和半大小子們混在一起,直到姐姐走過來罵他不著調。
事情本該如此,誰曉得又是哪個神看他們不順眼,先前的軍隊又換了一批——紅騎兵換成了黑騎兵,操著完全不同的語言,舉著火把,連夜進駐。最愛夜嚎的老貓都噤了聲,躡手躡腳地躲會了屋裏,貓都曉得又要打仗了。
哪哪國又死了王子,哪哪國有存了什麽私心,被團結在阿那斯勒帝國這個名字下的大小諸侯們從來都是看彼此不順眼的,作為交界地帶,這裏的人已經習慣了逆來順受。
但——
後來的他想,不幸總得有個開端。
若要是阿達姆自己來講,他能顛三倒四地說上一堆,可能是源於他們家收留了一位過路人,也可能是他平時太會得罪人,就有人故意報覆——是的,都是一個地方的人,只要互相瞞一瞞,等風頭一過去,就會恢覆平靜,又是誰非要打破這個平衡呢?
等消息傳來時,他鎮上的酒館裏,同村的人推開醉醺醺的人,拉住他的手臂大喊:你快回去啊!
阿達姆和酒館老板借了馬匹,不要命地往回趕,但無濟於事。被草草判處了通敵罪名的——他的姐夫和他最年長的那個外甥,還有鄰居巴倫一家,被帶到荒野殺掉了。
等他踏進家門,面對的就是一雙垂下來的腳,姐姐懸掛在那裏,歪著頭,姐姐的小兒子睡在屋內,還尚不知發生了什麽。
之後的事,也很簡單,軍官和騎士還在搜捕那些意圖顛覆政權的流亡者,人們開始了相互誹謗,直到被砍頭的人越來越多,在一次刑罰過程中,擁有青色眼睛的男人當著所有人的面,宰了那名大腹便便,在此地呼風喚雨幾個月有餘的軍官。血從斷頭處噴出,濺了這狂妄的年輕人一身,他現在真成惡鬼了,哈哈大笑,被一個本來可以就此收手——卻非要濫用權力去聆聽他人淒慘哀嚎的人逼成的惡鬼。
剛開始,人們管他叫英雄,他反抗了,還殺掉了暴政的象征,人們偏護他——像這塊地方的人終於想起來,他們亦是人——而不是可以隨意用不同名字呼來喝去的畜生;年輕人開始跟著他幹,這幫好漢,只掠奪富人,從不碰窮苦的過道人,他們還會對所有途徑此地的窮人以禮相待,給他們的水壺灌滿水,並送擦過一層油的面包。
那是一段狂歡、甚至可以被冠名譫妄的日子,人人都能和別人稱兄道弟,身份高的人也能給身份低的人倒酒,正因地勢特殊,反而能靠著當墻頭草,保持來之不易的獨立性。而最張揚的那個,最終只有名字上了通緝令,因為沒有人能抓到他,誰也不知道傳說中的大盜阿達姆長什麽樣子,又出沒在哪裏。
所有人都對此守口如瓶。
雲來了又去,雲總有不投下陰翳的那一天,萬裏無雲,澄澈得像一副假畫,在長長的蘆葦擺動時,他捂著肚子上的傷口,跪在那裏——追兵已經到來,為首的,是他姐姐的遺孤,他的小外甥。
喔,現在他看起來可不小了,跟著他那麽些年,早就長成了男人,還是——他最討厭的那款,一本正經,言語裏到處是為自己行為的遮掩。
“你換了接應的人,是嗎?”他用嘲弄的語氣說:“怪不得之前有人讓我小心有奸細……我真沒想通——我想不通啊,為什麽是你。”他長長地籲出一口氣。
“正是如此,舅舅。”那位外甥端詳了他一下,好像很滿意,但隨即繃緊嘴角,迫不及待地說:“您做得太過火了,您糾結的那幫鄉勇亂民,幹了太多壞事。”
他說得也不能算錯——他阿達姆都落草為寇了,還能算好人嗎?這個家的好人,憨厚老實的姐夫,和性情溫和的姐姐,早就下地獄好幾年了,他笑起來:“我敢作敢當,人是我殺,東西是我派人去搶的,你以為我會說什麽?都是為了鄉親們?那你小看你舅舅了——”
他非常精準地沖對方吐了口唾沫,然後被隨性的士兵一拳打到了肚子上。
“我可不像某些人,怎麽,貪圖我這顆腦袋的獎金?那給你都無所謂,我確實幹了不少壞事,瑪麗大娘也是我威脅的,她要是敢洩露我的行蹤,我就弄死她兒子。”
被戳破的外甥惱羞成怒了一下。他大喊:“是你太過了!阿達姆……我曾經是如此全心全意地站在你那一頭!我為你受過傷!但是世道變了!”
“世道沒變過。”阿達姆厭煩地說,“是你自己的心變了……算了,當栽你這個狗崽子手上了。”
只要這狗崽子還有點良心,他想,就該想想——這個事和其他人沒什麽關系,屆時,他阿達姆被押到刑場,砍了頭,是他自找的。
和任何人都沒關系,可當他從暗無天日的牢房裏走到刑場時,難以接受的一幕——不,並不是那些昔日對他多有支持的人們開始倒打一耙,這固然讓人難受,可他畢竟是為了自己的仇恨才去殺人的——
與他站在一起的,是另一幫、另一派的人,恨欲其死的情緒總是不知不覺裹著一個人發瘋,於是就註定存在了另一批被他連累的人,他甚至沒見過他們之中的大部分人!
真是狗屎。
他聳下肩膀,如果這份情緒能帶到死後,他是必然不會忘記的,命運總愛相殘的劇目,在被砍下頭之前,他咧著嘴,那那堆罪不罪的宣言裏,心想,以後再遇上這種狗雜種,他就該先下手為強,咬斷對方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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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貼著他的耳廓問,仔細深究來,到底有沒有人,到底是男人還是女人,對著他說過這句話,他已經完全記不清了。在流動的雲所帶來的、忽明忽暗的天色下,天空明媚得讓人心生絕望,烈日當頭,連飛鳥都尋不見一只,他和同伴們從田地裏走回家,踩著皸裂的大地,像一道貫穿的傷口,卻沒有雨水來使之愈合。
“你還不走?”同伴停下腳步問他。
“這不是在走著嗎?”
“放屁,你都快落後邊去了。”
“好吧!我這就來!”他說,其實他想等一起來的人走了,自己去兜點野果,他視力好,老遠就看到了被綠葉疊在身後的梨。這鬼天氣,曬得人個個黝黑,曬得草木不得安寧。
但他最終沒能避開同伴,打到那兩個野果,大老遠的,他們聽到了一陣噠噠聲,聽上去像騎兵隊的聲音,其實也沒差。他們兩個趕緊往旁邊躲開,沒多久,道路的盡頭就出現了騎著馬的人。
從一個,到兩個,再到一群,逆著烈日,看不清臉,但這其實無關緊要。在別處見不到的馬,在這裏就不稀罕了。這裏——昂多裏茨,有時候也叫薩瓦,可能還有人喜歡叫別的什麽,而沒有任何人願意聽從本地居民的意見,喊這裏為“福斯諾”。
他的姐夫老說,我們福斯諾人,祖祖輩輩都生活在這裏。
當然,他的姐夫年紀挺大的,幾乎可以給他當父親,他在爹娘死後,沒什麽好的去除,只能過來投奔早就出嫁的長姊——雖然多一張嘴,但起碼也多了一個半大的小子幫忙幹活,而他算是家裏難得能幫忙頂梁的,至於那些外甥——也不知道這家人是觸怒了哪方神聖,在窮乏的日子裏不停地下崽,那些崽子又不停地因為意外死去。
可所有人都見怪不怪,誰家沒夭折過一兩個小孩呢?甚至都沒人來就這事勸慰兩句,想聽安慰?好吧,你得走上好幾裏遠的路,到鎮子上,把硬幣捐進箱子,才能得到一兩句僧侶的開導。
他們家中現在只有兩個半大的孩子,五歲和三歲,還做不成活,所有一切都得他和姐夫頂上。
即使是這樣,他,阿達姆,也還是持有一份樂觀精神,他舔了舔嘴唇,指著過境的軍隊,說道:“總有一天,我也能騎上那個。”
“你?”同伴轉過頭打量了他一眼,嗤笑道:“放屁。你說說看,你要怎麽騎?”
“我能給他們馴馬。”
等騎兵們走後,他們才敢慢吞吞地回到主幹道上,他眉飛色舞:“我姐夫的兄弟,是個馬倌,我能去和他學這個,瞧好了吧……瞧好了!”
在將他介紹過去時,姐夫拍著他單薄的肩膀,說道,這是個混不吝的小子……簡直魔王在世!你收下他,準沒錯。
膽子大嗎?
他九歲就敢去偷蜂蜜補貼家用了。
我這兒不養閑人,當學徒,我管飯,但是沒有工錢,一分錢都沒有,而且我只教你三天如何上馬。那人用手指比劃出一個三,然後才繼續道:你辦不到,我就不收。
從這兒到那,從農田到牧場,好像那份晴朗也不曾改變過,他將手掌貼到馬匹溫暖的側頸上,很快又把額頭也靠了過去。在十七歲那年,他為不停輪換的軍隊養馬,同年,他和一個看不爽自己的牧人打了一架,非常狠厲,差點鬧出人命,以至於馬農不得不解雇了他。
這沒什麽。阿達姆囂張地沖那呆了五年的地方啐了一口,背上包袱,開始游蕩在各個地方。
沒有敬畏,也沒有信仰,從不在乎什麽的年輕人背著一個包袱,跟上了淘金的隊伍,在一群興奮過頭的年輕人裏,無所事事地叼著一根稻草,中途,他們看到了乘步輦出行的教皇;在和投機分子揮別後,他一路流浪,到了海邊,學著當漁夫,手掌與纖繩相互較勁,舉著野豬鬃毛做成的刷子,成日和那些附著物作對。
沒多久,他攢下了一條船,也學著出海,捕撈,在狂風驟雨中尋找生機。
很快,阿達姆又膩了這樣的生活,他在碼頭學會了喝酒,也從海員的歌聲中沾染了鄉愁。他賣了船,清點了錢財,帶上一柄彎刀,踏上了回鄉的旅程。他的家鄉還是如此貧瘠,姐姐和姐夫驚喜於他的歸來,他把半數的錢都交給了他們,並在外甥們跑上前來時,將這些長大了的小夥子舉了起來。
他一向喜歡孩子,也許是他自己那不著調的性格,又可能——阿達姆向來對成人——或者說,致力於塑造自己權威的角色存在一種鄙夷,他寧可天天和半大小子們混在一起,直到姐姐走過來罵他不著調。
事情本該如此,誰曉得又是哪個神看他們不順眼,先前的軍隊又換了一批——紅騎兵換成了黑騎兵,操著完全不同的語言,舉著火把,連夜進駐。最愛夜嚎的老貓都噤了聲,躡手躡腳地躲會了屋裏,貓都曉得又要打仗了。
哪哪國又死了王子,哪哪國有存了什麽私心,被團結在阿那斯勒帝國這個名字下的大小諸侯們從來都是看彼此不順眼的,作為交界地帶,這裏的人已經習慣了逆來順受。
但——
後來的他想,不幸總得有個開端。
若要是阿達姆自己來講,他能顛三倒四地說上一堆,可能是源於他們家收留了一位過路人,也可能是他平時太會得罪人,就有人故意報覆——是的,都是一個地方的人,只要互相瞞一瞞,等風頭一過去,就會恢覆平靜,又是誰非要打破這個平衡呢?
等消息傳來時,他鎮上的酒館裏,同村的人推開醉醺醺的人,拉住他的手臂大喊:你快回去啊!
阿達姆和酒館老板借了馬匹,不要命地往回趕,但無濟於事。被草草判處了通敵罪名的——他的姐夫和他最年長的那個外甥,還有鄰居巴倫一家,被帶到荒野殺掉了。
等他踏進家門,面對的就是一雙垂下來的腳,姐姐懸掛在那裏,歪著頭,姐姐的小兒子睡在屋內,還尚不知發生了什麽。
之後的事,也很簡單,軍官和騎士還在搜捕那些意圖顛覆政權的流亡者,人們開始了相互誹謗,直到被砍頭的人越來越多,在一次刑罰過程中,擁有青色眼睛的男人當著所有人的面,宰了那名大腹便便,在此地呼風喚雨幾個月有餘的軍官。血從斷頭處噴出,濺了這狂妄的年輕人一身,他現在真成惡鬼了,哈哈大笑,被一個本來可以就此收手——卻非要濫用權力去聆聽他人淒慘哀嚎的人逼成的惡鬼。
剛開始,人們管他叫英雄,他反抗了,還殺掉了暴政的象征,人們偏護他——像這塊地方的人終於想起來,他們亦是人——而不是可以隨意用不同名字呼來喝去的畜生;年輕人開始跟著他幹,這幫好漢,只掠奪富人,從不碰窮苦的過道人,他們還會對所有途徑此地的窮人以禮相待,給他們的水壺灌滿水,並送擦過一層油的面包。
那是一段狂歡、甚至可以被冠名譫妄的日子,人人都能和別人稱兄道弟,身份高的人也能給身份低的人倒酒,正因地勢特殊,反而能靠著當墻頭草,保持來之不易的獨立性。而最張揚的那個,最終只有名字上了通緝令,因為沒有人能抓到他,誰也不知道傳說中的大盜阿達姆長什麽樣子,又出沒在哪裏。
所有人都對此守口如瓶。
雲來了又去,雲總有不投下陰翳的那一天,萬裏無雲,澄澈得像一副假畫,在長長的蘆葦擺動時,他捂著肚子上的傷口,跪在那裏——追兵已經到來,為首的,是他姐姐的遺孤,他的小外甥。
喔,現在他看起來可不小了,跟著他那麽些年,早就長成了男人,還是——他最討厭的那款,一本正經,言語裏到處是為自己行為的遮掩。
“你換了接應的人,是嗎?”他用嘲弄的語氣說:“怪不得之前有人讓我小心有奸細……我真沒想通——我想不通啊,為什麽是你。”他長長地籲出一口氣。
“正是如此,舅舅。”那位外甥端詳了他一下,好像很滿意,但隨即繃緊嘴角,迫不及待地說:“您做得太過火了,您糾結的那幫鄉勇亂民,幹了太多壞事。”
他說得也不能算錯——他阿達姆都落草為寇了,還能算好人嗎?這個家的好人,憨厚老實的姐夫,和性情溫和的姐姐,早就下地獄好幾年了,他笑起來:“我敢作敢當,人是我殺,東西是我派人去搶的,你以為我會說什麽?都是為了鄉親們?那你小看你舅舅了——”
他非常精準地沖對方吐了口唾沫,然後被隨性的士兵一拳打到了肚子上。
“我可不像某些人,怎麽,貪圖我這顆腦袋的獎金?那給你都無所謂,我確實幹了不少壞事,瑪麗大娘也是我威脅的,她要是敢洩露我的行蹤,我就弄死她兒子。”
被戳破的外甥惱羞成怒了一下。他大喊:“是你太過了!阿達姆……我曾經是如此全心全意地站在你那一頭!我為你受過傷!但是世道變了!”
“世道沒變過。”阿達姆厭煩地說,“是你自己的心變了……算了,當栽你這個狗崽子手上了。”
只要這狗崽子還有點良心,他想,就該想想——這個事和其他人沒什麽關系,屆時,他阿達姆被押到刑場,砍了頭,是他自找的。
和任何人都沒關系,可當他從暗無天日的牢房裏走到刑場時,難以接受的一幕——不,並不是那些昔日對他多有支持的人們開始倒打一耙,這固然讓人難受,可他畢竟是為了自己的仇恨才去殺人的——
與他站在一起的,是另一幫、另一派的人,恨欲其死的情緒總是不知不覺裹著一個人發瘋,於是就註定存在了另一批被他連累的人,他甚至沒見過他們之中的大部分人!
真是狗屎。
他聳下肩膀,如果這份情緒能帶到死後,他是必然不會忘記的,命運總愛相殘的劇目,在被砍下頭之前,他咧著嘴,那那堆罪不罪的宣言裏,心想,以後再遇上這種狗雜種,他就該先下手為強,咬斷對方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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