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歷史,可以改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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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歷史,可以改變嗎?
尼古拉·拉菲奇首先將一萬多條法令、法律和46部不同的地方法典擬出了一部法典草案。
這些法律後期歸進《民法》、《民事訴訟法》、《商法》、《刑事訴訟法》、《刑法》等多個分類。
法律起草委員會的110次全體會議,德蘭至少主持了55次,她對婚姻、收養和家庭中父母以及子女擁有的相關權利尤為感興趣,經常插手這些領域。
這種會議一般中午開始,經常持續很久,往往深夜都不能結束。將習慣法轉換成成文法的過程是尤其繁瑣的。
參政院首先就某個議題進行討論,然後交由委員會起草出法案,感興趣的各界及各黨派人士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法律修改完成後,法案評議會會進行審核,有特殊利益關切的相關群體或者政客會提出強烈的反對呼聲,這一切都度過後,法案才會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同樣的,德蘭在這些方面受到的阻力也最大。
迪特馬爾人認為家庭乃是基本的社會單位,以往的法典制定者由於擔心家庭解體,便授予了男性家長幾乎所有的權利,比如子女滿足婚姻年齡後需要父親許可才可結婚,子女若不服管教,父親有權限制其人身自由。夫妻關系不存在平等,丈夫是妻子的保護者,妻子是丈夫的遵從者,這一條在革命政府和督政府的法令中都有具體的文字描述,法定離婚僅限於通奸、一方觸犯重罪,有嚴重侮辱或者虐待的事實,在某些省份,已婚或者單身男性甚至被免除了撫養私生子的義務,在私生子找上門時有正當權利否認父親的身份……
男性至上主義不僅體現在法律上,還體現在更加廣泛的迪特馬爾社會,越是底層,性別差異越明顯,越是等級化。
許多人認為,這也是奈凱爾夫人作為暢銷書作者習慣告訴自己讀者的:“成功的婚姻應當建立在一個關鍵的事實基礎上,這個事實基礎就是,作為男性的你的丈夫,地位比你更高。你或許才華橫溢、成就斐然,可這並不能影響到你的女性地位,作為女性,你的地位勢必比你丈夫作為男性的地位低。”
《共和六年憲法》頒布時,奈凱爾夫人聽說成年女性擁有選舉權後,她的第一反應並非欣喜,而是錯愕,然後‘勃然大怒’,簡直到了難以自持的地步。
她想要的或許從來就不是女性應當擁有的權利,而是女性都不曾擁有的權利,她實際擁有,並且在外人看來地位更高的丈夫對她惟命是從。
平等無法彰顯特殊,沒有特殊,內心的那種優越感面對同性目光時又怎能油然而生?!
而修改後的預備法案在第一次送往立法院時,哪怕有霍爾登在,也以142:139的比例給否決掉了。保民院的表決結果也是予以否決。
“我的朋友您知道,女性的薪水一直很低,即使她們幹著和男性同樣的活兒,她們的薪水也只有她們父親、兄弟、丈夫乃至兒子一半或者三分之二。”一位立法院議員事後告訴朋友說,“男人們被迫承受更多的家庭責任卻不能得到相應的家庭地位,這實在是太不應該了。”
那位朋友反問他:“那您有沒有想過女性的薪水為什麽一直很低呢?”
“這還用說嗎?因為她們從來都幹不好任何事情,壞女人接受教育後幾乎都會變得輕薄無良、搔首弄姿、水性楊花……女人們總是太過膚淺,學不好東西,一點無用的知識就足以讓她們忘乎所以,不知道天高地厚……男人們倒是很容易學會互幫互助,女人們除了互相嫉妒就沒有其他出路,這裏就有個例子,曼蒂亞瓦森女子學校,這所女子學校是很有名的,我們只是拿走了她們一些不大適宜的書本,讓她們學著做一些家務勞動,您瞧怎麽著?她們都暴跳如雷,痛不欲生,甚至有兩個女孩企圖毒死一位扔掉她們化妝品的文學課教師……不談那些足夠推動世界的偉人,就談最基本的,我的朋友,女人們會做飯,但餐館酒店裏的廚師基本上都是男人。”
“這完全是偏見。”不用德蘭或者西比爾其中之一站出來反駁,也有人這麽說,但他投讚成票另有原因:“我認為性別是社會身份中普遍存在的基礎成分,雌雄觀念是文化建構的,所有的性別系統都基於男女在社會繁衍和維持上擁有的不同職能和責任的信念,可以這麽說,隨著社會變得越來越覆雜,我們的個人形象越來越多地按照公共或等級制度進行建構,無論男女,我們都被迫為了滿足社會和國家的利益而犧牲掉個人自主選擇的權力,對於男人而言,是政治大局的考慮,對於女人而言,是家庭幸福,這些都比個人興趣更為重要。這種情況下,家庭本身就是一個微型國家,男性家長就是統治者,婦女、兒童以及其他依附者就是臣民,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性別關系才會變得越來越不平等,使得女性屈服於男性。這是天生的殘缺,經期使女性脆弱,孕期使女性不能隨意走動、經期與孕期占據了她們大量時間,可我們能夠不讓她們以生育為榮嗎?社會需要人流,國家需要後代來延續,這都是女性才能做到的事情。我認同女性對於社會以及國家的付出,所以我認為為了讓她們能夠更好地履行這份天職,就更不應該用別的事務來叨擾她們了。家庭屬於女性,而政治屬於男性。”
從參政院到立法院,怎樣荒謬殘忍的議論是德蘭沒有聽到過的呢?那些人,不管是貴族還是平民出身……甚至疑心不能用武力管教自己的孩子是對於他們私人財產的一種侵犯……她相信這些人裏面只有不到20個在思考這些法律問題時有記得自己是由女性生育、曾經也是個孩子。
……
“這就是我為什麽一直認為不存在更好的下一代。”和西比爾吐槽這些事時,德蘭正枕在西比爾的大腿上,有一搭沒一搭地拉扯著西比爾左手戴著的她送給對方的鑲有自己畫像的手鏈,“我也不認同什麽等我們這一代掌握了話語權,世界就會變得更好這樣的鬼話。以前不能變得更好,現在就能變得更好啦?有多少事是上一代做不到,只有這一代能做到的?”
坐在柔軟厚實的床沿,西比爾被德蘭弄得手腕內側有點癢,她表面對此沒什麽意見,另一只手翻動著桌上那厚厚的幾大卷法律條文,在政府的權責和公民義務方面的條文已經被增刪修改到2281條,她估計得看上兩三天才能看完,聽到德蘭這麽說後,她眉頭一挑:“難道你不是我們這一代嗎?”
“好吧,讓我用一個更加準確的說法。”德蘭停下不安分的小動作,““每一個我們這一代人對於上一代來說,就是下一代人,許多我們這一代人成為了上一代後,反而因為過於了解我們這一代人,應對與控制的措施會更加地變本加厲,生怕下一代人沒有經歷過他們曾經經歷過的不幸,生怕這種不幸下一代人經歷的比他們少了。”
西比爾言簡意賅:“你這麽說,讓我感覺好像是惡婆婆對待新媳婦。”
“誰說不是呢?哪個惡婆婆之前不是新媳婦?現在我眼前的盡是這些惡婆婆。有人和我說要是女性一旦從家庭裏獲得平等地位,敢於對抗自己的丈夫,就會把那種女性特有的歇斯底裏的病癥傳染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到時候商人們都該卷鋪蓋回家,政府的工作效率也會大大降低。”德蘭猛吸了一口氣後繼續說,“奈凱爾夫人還跑過來找我,跟我講起了騎士精神,男人只一心一意追求一個純潔完美的女人,而這個女人只需要做紡線和養孩子這樣的雅致活兒。‘天啊,要是這個男人背叛了您會怎麽樣?’我問她,結果她告訴我‘怎麽會有這樣的事?怎麽可能會有這樣的事?’她倒是樂意對她丈夫的背叛視而不見,我可不明白她的這種騎士精神。”
“最近不是也有些反其道而行之的騎士小說嗎?”
“哦,我知道,我喜歡裏面的一些描寫。”德蘭背誦起來其中的一些字句,“她坐在角落裏,全身上下只穿了一件沾滿了血的白色連衣裙,忽然這時,從監牢的遠處傳來細碎的腳步聲,她極其緊張地擡起頭向四周張望,雙手舉過頭頂,她看見了什麽?是他!是什麽尖銳寒冷的東西刺穿了她的身體?她瘋狂尖叫了一聲,然後癱倒在地,一命嗚呼。”
德蘭最近很喜歡柔弱的女主角遭到殘忍反派迫害而死亡的故事,你說騎士?他正在救女主角的路上。
她一點兒也不喜歡那種殺人前反派還長篇大論一大堆非得有人來阻止才會住嘴的橋段。
西比爾對於德蘭的這種喜歡有一種新的擔憂:“哪有人把自己帶入進反派來考慮問題的?”
“可我們現在就是反派吧?”德蘭的語氣一下子平靜下來,“至少在大家眼裏是這樣。”
“那你害怕嗎?”西比爾以同樣的平靜語氣回問道,她說這句話的時候,右手正好翻過一頁,這些法律只是劃定了一般原則,給予了法官足夠的自由裁量權。
本來,想要面面俱到,預見所有的可能性只會是徒勞之舉,經驗總是證明我們想的不夠多,或者想的太多了。
德蘭和低下頭看她的西比爾四目相對:“你呢?你害怕嗎?”
“我?我沒什麽好害怕的。”西比爾不假思索地說,“我說過,在你拋棄我之前,我都會為你效力。”
“出於純粹的好奇心?”
“嗯。”西比爾加上一句,“我想要看看你究竟能夠做到何種地步。”
“那我就更沒有什麽好害怕的了。”德蘭臉上的表情進一步放松,“支持我的人不需要太多,哪怕只有你一個都足夠了,你對我的愛從不盲目,我認為我的行為除了自尊心外不會對人產生任何實質上的損害,我能夠讓這部法案通過,說到底,立法院和保民院要是一部法案都無法通過的話,它們對我來說究竟有什麽用呢?我終究是一個公正的人。”
這部法案之後緊接著通過的是《繼承法》,它蓋過了前者的風頭,給了這片奉行長子繼承法的土地新的震動:父母有權將25%的遺產贈送給非家庭成員,而剩餘部分在其去世後當由其子均分。
對於一些大商人、大地主來說,這部法律無疑是當頭棒喝,令他們在看到時就有一半靈魂上了天堂。
可以說,沒有德蘭,這些法律永遠都不可能獲得通過。
她的所作所為告訴世人一件事:
歷史,可以改變嗎?
可以,只要你能夠做出改變。
人可以自由地塑造歷史,但有些人比其他人自由得多。以不同的歷史時期作為參照,我們可以認為,如果人們不去塑造歷史,他們就會越來越傾向於變成塑造歷史的人的工具,成為歷史塑造過程的單純對象。
這些法律通過的過程當中,德蘭也和西比爾商討克斯尼亞相關的外交事務,衣帽間裏,她像是突然想起來了那樣:“我在給《婚姻法》找尋法律依據時在歷史上發現了一個有趣的民族,約魯巴人,他們的未婚女性通過貿易致富後可以和其他女性結婚。”
西比爾點頭:“是啊,然後也以這些女性的子女為繼承人。你最近喜歡寡婦了嗎?”
德蘭一下子被哽住了,她小聲說:“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沒想到你的興趣是幫別人養孩子?”
“……”沈默以對,玩笑開的有點過頭了啊餵!
然後,西比爾把鑲有自己頭像的綠寶石胸針別到德蘭胸前,她的語氣像是在說一件再尋常不過的小事:“一年,再有一年,要是那時候你還那麽喜歡我,我們就結婚吧。”
西比爾這次沒有避而不談,而猝不及防的,德蘭一時間也不知道該怎麽回話,等到西比爾撫平了她衣服上的每一個褶皺,她才輕輕地給出了一個‘好’。
改進過的《婚姻法》並沒有任何有關同性婚姻的條款,它對於現在的迪特馬爾人來說還太早,太難以接受了,毫無社會基礎,強制執行只會遭來普遍的敵意。不過,這沒什麽所謂的,她只是想要和西比爾結婚,這本就毋需法律承認——她難道需要自己承認嗎?!
——關於我有多喜歡你的這件事,除了我自己,我本來就只想要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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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本章部分內容論據來自於《拿破侖法典》、《社會學的想象力》、《理解早期文明比較研究》。
其中約魯巴人指早期文明時期的約魯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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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拉·拉菲奇首先將一萬多條法令、法律和46部不同的地方法典擬出了一部法典草案。
這些法律後期歸進《民法》、《民事訴訟法》、《商法》、《刑事訴訟法》、《刑法》等多個分類。
法律起草委員會的110次全體會議,德蘭至少主持了55次,她對婚姻、收養和家庭中父母以及子女擁有的相關權利尤為感興趣,經常插手這些領域。
這種會議一般中午開始,經常持續很久,往往深夜都不能結束。將習慣法轉換成成文法的過程是尤其繁瑣的。
參政院首先就某個議題進行討論,然後交由委員會起草出法案,感興趣的各界及各黨派人士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法律修改完成後,法案評議會會進行審核,有特殊利益關切的相關群體或者政客會提出強烈的反對呼聲,這一切都度過後,法案才會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同樣的,德蘭在這些方面受到的阻力也最大。
迪特馬爾人認為家庭乃是基本的社會單位,以往的法典制定者由於擔心家庭解體,便授予了男性家長幾乎所有的權利,比如子女滿足婚姻年齡後需要父親許可才可結婚,子女若不服管教,父親有權限制其人身自由。夫妻關系不存在平等,丈夫是妻子的保護者,妻子是丈夫的遵從者,這一條在革命政府和督政府的法令中都有具體的文字描述,法定離婚僅限於通奸、一方觸犯重罪,有嚴重侮辱或者虐待的事實,在某些省份,已婚或者單身男性甚至被免除了撫養私生子的義務,在私生子找上門時有正當權利否認父親的身份……
男性至上主義不僅體現在法律上,還體現在更加廣泛的迪特馬爾社會,越是底層,性別差異越明顯,越是等級化。
許多人認為,這也是奈凱爾夫人作為暢銷書作者習慣告訴自己讀者的:“成功的婚姻應當建立在一個關鍵的事實基礎上,這個事實基礎就是,作為男性的你的丈夫,地位比你更高。你或許才華橫溢、成就斐然,可這並不能影響到你的女性地位,作為女性,你的地位勢必比你丈夫作為男性的地位低。”
《共和六年憲法》頒布時,奈凱爾夫人聽說成年女性擁有選舉權後,她的第一反應並非欣喜,而是錯愕,然後‘勃然大怒’,簡直到了難以自持的地步。
她想要的或許從來就不是女性應當擁有的權利,而是女性都不曾擁有的權利,她實際擁有,並且在外人看來地位更高的丈夫對她惟命是從。
平等無法彰顯特殊,沒有特殊,內心的那種優越感面對同性目光時又怎能油然而生?!
而修改後的預備法案在第一次送往立法院時,哪怕有霍爾登在,也以142:139的比例給否決掉了。保民院的表決結果也是予以否決。
“我的朋友您知道,女性的薪水一直很低,即使她們幹著和男性同樣的活兒,她們的薪水也只有她們父親、兄弟、丈夫乃至兒子一半或者三分之二。”一位立法院議員事後告訴朋友說,“男人們被迫承受更多的家庭責任卻不能得到相應的家庭地位,這實在是太不應該了。”
那位朋友反問他:“那您有沒有想過女性的薪水為什麽一直很低呢?”
“這還用說嗎?因為她們從來都幹不好任何事情,壞女人接受教育後幾乎都會變得輕薄無良、搔首弄姿、水性楊花……女人們總是太過膚淺,學不好東西,一點無用的知識就足以讓她們忘乎所以,不知道天高地厚……男人們倒是很容易學會互幫互助,女人們除了互相嫉妒就沒有其他出路,這裏就有個例子,曼蒂亞瓦森女子學校,這所女子學校是很有名的,我們只是拿走了她們一些不大適宜的書本,讓她們學著做一些家務勞動,您瞧怎麽著?她們都暴跳如雷,痛不欲生,甚至有兩個女孩企圖毒死一位扔掉她們化妝品的文學課教師……不談那些足夠推動世界的偉人,就談最基本的,我的朋友,女人們會做飯,但餐館酒店裏的廚師基本上都是男人。”
“這完全是偏見。”不用德蘭或者西比爾其中之一站出來反駁,也有人這麽說,但他投讚成票另有原因:“我認為性別是社會身份中普遍存在的基礎成分,雌雄觀念是文化建構的,所有的性別系統都基於男女在社會繁衍和維持上擁有的不同職能和責任的信念,可以這麽說,隨著社會變得越來越覆雜,我們的個人形象越來越多地按照公共或等級制度進行建構,無論男女,我們都被迫為了滿足社會和國家的利益而犧牲掉個人自主選擇的權力,對於男人而言,是政治大局的考慮,對於女人而言,是家庭幸福,這些都比個人興趣更為重要。這種情況下,家庭本身就是一個微型國家,男性家長就是統治者,婦女、兒童以及其他依附者就是臣民,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性別關系才會變得越來越不平等,使得女性屈服於男性。這是天生的殘缺,經期使女性脆弱,孕期使女性不能隨意走動、經期與孕期占據了她們大量時間,可我們能夠不讓她們以生育為榮嗎?社會需要人流,國家需要後代來延續,這都是女性才能做到的事情。我認同女性對於社會以及國家的付出,所以我認為為了讓她們能夠更好地履行這份天職,就更不應該用別的事務來叨擾她們了。家庭屬於女性,而政治屬於男性。”
從參政院到立法院,怎樣荒謬殘忍的議論是德蘭沒有聽到過的呢?那些人,不管是貴族還是平民出身……甚至疑心不能用武力管教自己的孩子是對於他們私人財產的一種侵犯……她相信這些人裏面只有不到20個在思考這些法律問題時有記得自己是由女性生育、曾經也是個孩子。
……
“這就是我為什麽一直認為不存在更好的下一代。”和西比爾吐槽這些事時,德蘭正枕在西比爾的大腿上,有一搭沒一搭地拉扯著西比爾左手戴著的她送給對方的鑲有自己畫像的手鏈,“我也不認同什麽等我們這一代掌握了話語權,世界就會變得更好這樣的鬼話。以前不能變得更好,現在就能變得更好啦?有多少事是上一代做不到,只有這一代能做到的?”
坐在柔軟厚實的床沿,西比爾被德蘭弄得手腕內側有點癢,她表面對此沒什麽意見,另一只手翻動著桌上那厚厚的幾大卷法律條文,在政府的權責和公民義務方面的條文已經被增刪修改到2281條,她估計得看上兩三天才能看完,聽到德蘭這麽說後,她眉頭一挑:“難道你不是我們這一代嗎?”
“好吧,讓我用一個更加準確的說法。”德蘭停下不安分的小動作,““每一個我們這一代人對於上一代來說,就是下一代人,許多我們這一代人成為了上一代後,反而因為過於了解我們這一代人,應對與控制的措施會更加地變本加厲,生怕下一代人沒有經歷過他們曾經經歷過的不幸,生怕這種不幸下一代人經歷的比他們少了。”
西比爾言簡意賅:“你這麽說,讓我感覺好像是惡婆婆對待新媳婦。”
“誰說不是呢?哪個惡婆婆之前不是新媳婦?現在我眼前的盡是這些惡婆婆。有人和我說要是女性一旦從家庭裏獲得平等地位,敢於對抗自己的丈夫,就會把那種女性特有的歇斯底裏的病癥傳染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到時候商人們都該卷鋪蓋回家,政府的工作效率也會大大降低。”德蘭猛吸了一口氣後繼續說,“奈凱爾夫人還跑過來找我,跟我講起了騎士精神,男人只一心一意追求一個純潔完美的女人,而這個女人只需要做紡線和養孩子這樣的雅致活兒。‘天啊,要是這個男人背叛了您會怎麽樣?’我問她,結果她告訴我‘怎麽會有這樣的事?怎麽可能會有這樣的事?’她倒是樂意對她丈夫的背叛視而不見,我可不明白她的這種騎士精神。”
“最近不是也有些反其道而行之的騎士小說嗎?”
“哦,我知道,我喜歡裏面的一些描寫。”德蘭背誦起來其中的一些字句,“她坐在角落裏,全身上下只穿了一件沾滿了血的白色連衣裙,忽然這時,從監牢的遠處傳來細碎的腳步聲,她極其緊張地擡起頭向四周張望,雙手舉過頭頂,她看見了什麽?是他!是什麽尖銳寒冷的東西刺穿了她的身體?她瘋狂尖叫了一聲,然後癱倒在地,一命嗚呼。”
德蘭最近很喜歡柔弱的女主角遭到殘忍反派迫害而死亡的故事,你說騎士?他正在救女主角的路上。
她一點兒也不喜歡那種殺人前反派還長篇大論一大堆非得有人來阻止才會住嘴的橋段。
西比爾對於德蘭的這種喜歡有一種新的擔憂:“哪有人把自己帶入進反派來考慮問題的?”
“可我們現在就是反派吧?”德蘭的語氣一下子平靜下來,“至少在大家眼裏是這樣。”
“那你害怕嗎?”西比爾以同樣的平靜語氣回問道,她說這句話的時候,右手正好翻過一頁,這些法律只是劃定了一般原則,給予了法官足夠的自由裁量權。
本來,想要面面俱到,預見所有的可能性只會是徒勞之舉,經驗總是證明我們想的不夠多,或者想的太多了。
德蘭和低下頭看她的西比爾四目相對:“你呢?你害怕嗎?”
“我?我沒什麽好害怕的。”西比爾不假思索地說,“我說過,在你拋棄我之前,我都會為你效力。”
“出於純粹的好奇心?”
“嗯。”西比爾加上一句,“我想要看看你究竟能夠做到何種地步。”
“那我就更沒有什麽好害怕的了。”德蘭臉上的表情進一步放松,“支持我的人不需要太多,哪怕只有你一個都足夠了,你對我的愛從不盲目,我認為我的行為除了自尊心外不會對人產生任何實質上的損害,我能夠讓這部法案通過,說到底,立法院和保民院要是一部法案都無法通過的話,它們對我來說究竟有什麽用呢?我終究是一個公正的人。”
這部法案之後緊接著通過的是《繼承法》,它蓋過了前者的風頭,給了這片奉行長子繼承法的土地新的震動:父母有權將25%的遺產贈送給非家庭成員,而剩餘部分在其去世後當由其子均分。
對於一些大商人、大地主來說,這部法律無疑是當頭棒喝,令他們在看到時就有一半靈魂上了天堂。
可以說,沒有德蘭,這些法律永遠都不可能獲得通過。
她的所作所為告訴世人一件事:
歷史,可以改變嗎?
可以,只要你能夠做出改變。
人可以自由地塑造歷史,但有些人比其他人自由得多。以不同的歷史時期作為參照,我們可以認為,如果人們不去塑造歷史,他們就會越來越傾向於變成塑造歷史的人的工具,成為歷史塑造過程的單純對象。
這些法律通過的過程當中,德蘭也和西比爾商討克斯尼亞相關的外交事務,衣帽間裏,她像是突然想起來了那樣:“我在給《婚姻法》找尋法律依據時在歷史上發現了一個有趣的民族,約魯巴人,他們的未婚女性通過貿易致富後可以和其他女性結婚。”
西比爾點頭:“是啊,然後也以這些女性的子女為繼承人。你最近喜歡寡婦了嗎?”
德蘭一下子被哽住了,她小聲說:“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沒想到你的興趣是幫別人養孩子?”
“……”沈默以對,玩笑開的有點過頭了啊餵!
然後,西比爾把鑲有自己頭像的綠寶石胸針別到德蘭胸前,她的語氣像是在說一件再尋常不過的小事:“一年,再有一年,要是那時候你還那麽喜歡我,我們就結婚吧。”
西比爾這次沒有避而不談,而猝不及防的,德蘭一時間也不知道該怎麽回話,等到西比爾撫平了她衣服上的每一個褶皺,她才輕輕地給出了一個‘好’。
改進過的《婚姻法》並沒有任何有關同性婚姻的條款,它對於現在的迪特馬爾人來說還太早,太難以接受了,毫無社會基礎,強制執行只會遭來普遍的敵意。不過,這沒什麽所謂的,她只是想要和西比爾結婚,這本就毋需法律承認——她難道需要自己承認嗎?!
——關於我有多喜歡你的這件事,除了我自己,我本來就只想要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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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本章部分內容論據來自於《拿破侖法典》、《社會學的想象力》、《理解早期文明比較研究》。
其中約魯巴人指早期文明時期的約魯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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