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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第七十章 保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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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第七十章 保鏢

【莫拉古?莫拉古?】

【脫衣服驗身。】

【哪種驗法?】

【脫衣服驗法!】

【什麽驗身?】

【脫衣!】

【......】

【你們在玩兒什麽新型馬冬梅游戲?】

王無緣嚇得臉都白了, 要讓太監驗身,他自然是不肯的。

只不過他武力值太低,連太監也打不過。最後被兩個年輕太監架起來, 強硬扒光了衣服。

自然,觀眾是只能看到一片馬賽克的。

只聽一聲極其慘烈的慘叫, 響徹整個京都城的夜空。

隨後看直播的觀眾, 只覺得眼前一黑。

直播間被舉報關閉了, 即便是打滿了馬賽克, 也實在有些危險......

直播間的評論區忽然陷入了一片沈默,然後齊刷刷掉了一大波觀眾。

還留在直播間的觀眾,默默點起了一排排的蠟燭。

從此以後, 《縣皇》又多了一個擁有黑歷史的玩家。

——

京都城,沈府。

聽完了下人來回稟的消息後, 永安的心情變得好了許多。

“知道了。”她揮手, 讓來稟報消息的下人退下。

晚間洗漱完, 永安便著清涼衣裳, 自己拿著個玉骨扇子在那裏扇著。

駙馬也清洗完畢, 不敢主動跟妻子提要求, 只是坐在榻上, 就這麽拿著一本書裝模作樣的看,時不時張望床前的永安一眼。

永安的床很大, 光是能躺下的地方,就約莫能睡下三、四個人, 往外好幾個隔斷,上面雕花填漆的,各種故事的圖案都有,全是好寓意。

這麽一張床, 大到幾乎能占一個小房間。

永安就坐在床上,簾子被挑起,床邊地上放著香爐,香爐下面擺著水,這是預防著火的。

羊角燈照在她身上,給她的身體鍍上了一層光。

她整個人因離著遠,所以沈沐澤看著不大真切,只有一層如珍珠似的肌膚,能讓人看出輪廓來。

看著這樣美好的永安,沈沐澤心中忍不住想。

怪道說是金枝玉葉,這不就是金枝玉葉麽?

也只有遠遠張望一下,且還是在夜裏加了柔光時,他的妻子才看著不會那麽強勢。他才敢這麽明目張膽多看兩眼。

永安也註意到了駙馬的打量,便朝沈沐澤看了過去。

遠遠的也看人不真切,她便朝他招了招手。

沈沐澤見狀,立馬放下手中的書本,快步走到了床邊。

卻聽永安在床上輕嘆一口氣道:“前段時間黎王折騰著要造反,皇上抓了許多人進去。黎王在封地起兵造反,連帶那幾個京都被抓的全判了死罪,全族都被誅殺了。如今我皇兄那其餘幾個兄弟,是一個都不值得信任了。”

沈沐澤聞言,只是安慰:“殿下,天下大事說不通的,今日那個稱王,明日那個稱帝,我只想你我夫妻恩愛相敬便好。”

永安卻假作蹙眉道:“可我與安王有些許過節。安王不是個能消停的人,他同母的瑞王早被封在外,那時我還年幼,不知道這位皇兄性格品行如何。若將來他真的要鬧事,只怕安王第一個不會饒了我。”

其實永安的意思在於,她此時已經下降到沈府,沈家就跟她算是利益共同體。

她得罪了安王,就相當於是得罪了瑞王。她得罪了瑞王,就相當於沈府得罪了瑞王。

將來她若有事,沈府不能幸免。

雖然此時的皇位是跟她關系好的兄長在坐著,但她的兄長還沒坐穩這個位置。

她需要體現她的價值,讓兄長高興,讓瑞王不安。

就是逼,也要逼著對方造反!

“若是能讓公公,幫忙說些話......”說著,永安將手搭在了沈沐澤的肩上。

溫言款語,永安是少有這樣對待沈沐澤的時候的。

沈沐澤吃不消,被搭了一下肩膀,是頭也昏了,神也丟了。

——

興和縣。

林茜最近難得有了頭疼的事兒。

主要事情有兩件,一件就是興平縣果然因著她不肯讓玻璃廠開過去,就開始卡她縣城裏出來的貨了。

一些賣物件的大商戶還好說,東西放一放,就是多等一兩個月也沒那麽多事兒。

小商戶許多一家子等米下鍋,就是東西等得,家裏幾口子人也等不得。

古代跟現代很不一樣的一點,現代一個男人的工資養不了兩個人,但古代一家子的長子就是要擔負一家子的生活的。

林茜穿越過來不久,長子經營生計,家裏二兒子、三兒子在外頭沒什麽主要活計,隨便混口吃的,回家等著大哥救濟的家庭看了不少。

一個家庭,等著這份錢糊口的。

那要是貨沒法兒從興平縣水上運輸,沒得辦法,也只能走陸路。

只是興和縣附近多山,近幾個月又聽說哪處有了山匪。

自然繞著些路走還好說,不至於碰上。

但就怕山匪也繞路搶劫,他們只怕連人帶貨都要留下。

畢竟這年頭,物資短缺,貨拿了可以用,人抓了可以吃。

都去當匪賊了,必定要拋棄一部分的良知。當人窮苦到一定地步的時候,是沒法兒用人性去揣摩對方的心理的。

走上極端路線的人,他們的底線往往很低,說會吃人也是極有可能的。

所以一說山匪,興和縣的人尚未碰見過,但光是聽一聽,那也是腿打顫啊!

但為了一家子的生計,為了賺錢,大家也還是要出去。

光是在興和縣打工拿的那點工資,最低工資至多養一個三口之家,這還得省吃儉用。

那些出門做生意的,一大家子少說都是六、七口人。

上面父母,中間妻子、弟弟、弟妹,下面還有兒女。不出去賣貨,一家子就只能喝西北風,吃糠都吃不飽。

林茜也知道這事兒不能不解決,因此讓秦晴他們組織縣內人手,陪著商隊一起走。

不過那些商戶也不傻,落單著走不安全,十幾個、幾十個人一起走,還都是大男人,到時候就算遇到危險,貨不要了,突出重圍跑路還是能撿著一條命的。

只是興和縣不是什麽富縣,商戶也少,結伴能夠湊一起的,帶上一起做生意的以及下人結伴,那也不過四、五十人。

小的土匪窩可能也就這麽多人了,但凡碰上個上百人,或者規模更大的數千人的山匪,那他們就是能跑了,估計也得搭幾個人進去。

反正大家是互相之間有了口頭約定,但凡有人死路上了,互相之間也要多關照關照那個去了的人的家人。

許多人之間還是結拜關系,互相知根知底。

如今縣裏肯出人,專門為保他們安全,這些商人自然都是求之不得的。

加上林茜組織的人,出城一次也有七十來個人了。

縣裏出錢,這些過去保護的人,送一趟每人五兩銀子,到下一個水路運輸的城市,再將人全都安全送回,就算完成任務。

若是路上遇到危險沒了,縣裏賠償那家人五十兩銀子。

這些人的家人,可以拿著林茜親筆簽名的契約跟林茜要錢。

這也多虧了林茜這麽一段時間在興和縣攢的人品。

因為大家多都信任她,所以兒子多的人家,也都願意將兒子送過來,保護商隊人的安全。

自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來做這個保鏢的。

規定是一米七以上,體重超過一百三十斤的才能來做事。

那些願意冒險的商隊家裏基本上拿不出多少錢來請保鏢,湊錢都湊不夠一次請鏢的錢,要不然也不至於冒著各種危險自己親自去送貨了。

林茜這麽做,正是方便了這些人經商。

一次夠五十人的商隊,就可以跟縣裏申請這項福利。

趙國,乃至現在的所有國家,對商人的態度都是不友好的。

文人百姓認為商人很難愛國,有了錢就只會往對他們有利的國t家鉆。

雖然林茜也認同這一觀點,畢竟現代很多資本家、明星、老板,有錢了就都紛紛改了自己的國籍,證實了這一點。

但林茜想要發展自己的縣,就必須要有商人,她要貨物流通,就必須要讓這些人的生命得到保障。

要不然,他們這些人只怕不會為了利潤越來越低的玻璃再待在興和縣。

她必須要讓縣內政治清明,要讓百姓相信有她在的縣城,是一個值得信任的縣城,這方才能留住人心。

說白了,百姓就是愛戴父母官。而她,必須做好這個父母官。

林茜這個政策,說實話還是獨一份兒的。

古代時候的商戶都是自己承擔風險,哪裏有聽說過朝廷專門派人保護的說法?

能有這個待遇的,只怕也只有皇商了。

要是運輸貨物不夠貴,交不上足夠的稅錢,說不定縣裏還得倒貼錢找人保護他們。

趙國的商人後代可以參加科舉,但是商人依舊是不被重視的存在。

林縣令能夠派人保護他們的安全,考慮這麽周到,實在是這些商戶沒有想到的。

他們也是對林茜感恩戴德,到了別的地方做生意,也是極力誇獎林茜的政治能力。

後來林茜也因著這一政策,為所轄地區拉來了不知多少商人。

自然,這些都還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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