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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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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

時間慢慢按下快進鍵,後來的一年半,顧知寄任職了淮林一家公益事務所的律師,成為一名公益律師,專為南方特殊群體提供法律支持。

由於經常出差,兩人總是聚少離多,為此男人多有不滿,但生活是兩人的,婚姻也是要靠經營的。

所以顧知寄在極有限的時間會選擇線上辦公,然後霸占男人的辦公室,副駕也只為他一人留。

若說江桕是原地打轉的陀螺,那麽顧知寄就是發動的那根繩,走向天南海北都不會忘了回過頭來牽引他。

顧知寄將滿三十歲的這年,關於唐淙一家涉嫌拐賣兒童罪和坪京泰誠房產集團老總廖鴻興使用致幻藥物迷害數名女子涉嫌強.奸殺人罪兩個案件二次開庭。

第一次開庭是在她29歲那年,她一身正裝立在法庭,神情肅冷,專為拐賣案辯護,她身旁還站著個人,是大學實習那些年對她有恩的原坪京律師領導符世清,是受陳問公司委托而來的,代理訴訟公司被陷害一案。

唐明夫婦1977年出生霧南山村,2000年結婚並生下一對異卵雙胞胎,夫妻二人整日游手好閑,偷懶耍滑,以致本就不多的家底盡數耗光,05年遇到打著來南方鄉村旅游的幌子,實則是想抱養小孩的有錢夫婦,不久兩人賣一子給不能生小孩的有錢夫婦二人,獲利一萬二千元。

由於好懶的本性難改,這筆錢很快就被兩人花光,但兩人也從中體會到買小孩的好處,遂開始拐賣小孩。

07年利用小兒子孩童玩鬧交友天性,拐賣鄰村一多孩家庭,未被追究和發現的刺激感,以及嘗到賣小孩獲利的甜頭,使得兩人愈發幹勁十足,也開始學會裝扮自己去不同的地方拐賣小孩。

09年在溪南鎮拐賣一女童,名黎夏,因黎夏父母四處尋女、女童生病不好賣出等原因,不得不落荒而逃到北方。同年11月,利用黎夏又拐賣一女童,名穎秀,12月賣出,次年一月丟棄病重的黎夏,後幾年拐賣兩小孩,其中一男童原名李盛,現名餘滿。

從05年到18年,唐明夥同其妻子兒子共拐賣六名兒童(包括其大兒子唐泠,現名廖至家在內),四男童,二女童,年齡皆在5-7歲左右。

18年以後,三人在大兒子養父的幫助下遮掩以往拐賣痕跡,慢慢轉變做慈善。

大兒子養家不僅是個富貴人家,還是個權貴人家,養父正是坪京房產大亨廖鴻興。

廖鴻興,十足的富家公子,花花心腸,皮相樣貌生的不錯,十來歲就把酒吧、地下會所當家住,二十來歲靠皮相勾搭上一官政家獨生女,名王婉。兩人結婚後,發現自己沒有生育能力,通過買通醫院相關人家告知妻子沒有生育能力,但他不嫌棄,並表明自己不需要繼承人,妻子要是想兒孫承膝,他們可以去外地領一個回來。

官政家的獨生女溫婉卻不失驕矜,好面子也要尊嚴,自然不想圈層知道自己沒有生育能力,慌亂惶恐下信了丈夫溫柔的安撫和勸慰。

一場交易和錯位人生也就此開始,被抱養的大兒子生活優越,成績優異,前途無量,因手腕被煙疤燙傷慘遭拒絕的小兒子留在親生父母身邊,學習拐賣哄騙技術至十八歲重逢。

只會坑蒙拐騙的小兒子嫉妒光芒萬丈的大兒子,一場陷害,一場交接,攬下坪京律所領導位,開啟放浪人生。

他比從小養在廖鴻興身邊的養子廖至家更像年輕時的廖鴻興,因此頗得廖鴻興喜歡,也被廖鴻興身邊的人尊稱一句“二少”。

二少不做人事,養父也是,親生父母更不用說,慈善機構明面上建立孤兒院、養兒所,提供物資幫扶山區孩子、貧困兒童,實則養大做玩物,男女皆不忌。

那年一審判處唐明夫婦、廖鴻興死緩,唐淙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案件涉及人員按是否知情,是否有過失判處罪行。

幾乎是判處剛下不久,幾人就申請上訴,覺得判的太重,他們也是踏踏實實做過一兩年慈善事實。

如今二審開庭,直接將唐明夫婦、廖鴻興判處死刑,唐淙無期徒刑,其他人員凡涉及和入獄姑娘有關的皆判重一級。

原因無他,當年以非法盜取個人信息罪自首入獄的姑娘判處兩年,並在獄中表現良好,提前半年減刑出獄,以身殉案,留下一份罪已日記,令人唇齒生寒,對犯罪之人的罪行憤然不已。

[有人曾和我說,女子潔白的裙底是這世上最幹凈的東西,那麽我想,我應該是這世上最骯臟的女子。

……

09年的冬天,我來到了一個新家。新家破破爛爛的,像毛坯房,毛坯房裏住著一家人和一個傻子。

傻子是毛坯房的獨根,也是我未來幾十年要伺候男人。傻子十六歲,我六歲。傻子二十六歲,我十六歲。十六歲那年,我潔白的裙底臟了。

我有罪。

傻子26歲那年死了,我逃了。沒多久,我被抓回來了,裙底一片鮮紅。傻子斷了後,傻子一家哭了,我笑了。

我有罪。

……

我可能瘋了。因為潔白的裙底臟了,因為我身負小兒血命。

我沒讀過多少書,卻也懂了什麽是命,可能我天生也犟,所以我又逃了。這次沒被抓回來。不過路上遇到很多人,他們臭烘烘地擠著我,鬧著我,我的裙底又臟了。

我有罪。

……

我又找著新家了。

這裏富麗堂皇,杯盞交錯,像我的第二人生,我挺喜歡這的。這兒有金燦燦的錢,有溫柔待我的姐姐,有數不盡的酒水吃食,這裏溫暖,飽腹。這裏教會我做人。

姐姐偶爾笑語闌珊,偶爾橫眉瞪目。姐姐為晚班的我偷留吃食,在寒冬的深夜給我提溜滑落的被子,在客人邀請我陪伴時替我攬下。她似乎覺得我很弱小,很需要保護。

姐姐告訴我,女子的裙底是最幹凈的,所以不要讓人碰,不要接受別人的邀請。可是姐姐好像不知道我已經不幹凈了,我開始害怕,開始躲她,開始疏遠她。

我害怕她知道我不幹凈,害怕她嫌棄我,我最怕她不對我好。有限的記憶裏,好像沒有人對我這麽好過。我不想在她心裏留下不好的印記。

哦,忘了說,我不太記得那個冬天以前的事了。

……

姐姐死了。

死的時候身上一片斑駁,身下一片臟汙。我替她收拾的。我那時候才知道,原來姐姐只比我的大三天啊,原來那句話是心疼啊,不是嫌棄,也不是拋棄。

「裙底臟了,我們也是幹凈的。

只是我不想你被臟人觸碰,我心疼你,就像你是我一樣,我不想你和我一樣遭受非人待遇。」

可惜我明白得太遲。

……

我攬下了姐姐的客人。

在我十七歲那年,一直到我二十七歲。

21歲那年,我喝了一杯酒,害了一個人。

幸好他沒事。

……

他來找我了,要我辨別這酒裏的東西,我拒絕了,我怎麽可能為了一個陌生人得罪我和姐姐的客人。不過,我也留了個心眼,我偷偷拿了他的名片,他姓陳,是除姐姐之後,我的第二個貴人。

他是無辜,兩次都是。他救了我,在我每次被客人打得死去活來時,是他找醫生給我開的藥。我後來才知道,那是他家的醫院。

醫生和我說,那藥很貴。

但醫生沒收我錢。

自那以後,我有受傷的每一次記錄,但我沒有未成年接客的證明,姐姐也沒有,姐姐甚至連死亡證明都沒有。

只有我一個人記得她。

……

我終於盜取到了客人的一些重要信息,在我二十七歲這年。

我有罪,但我自首了。

貴人給我請了律師,我的罪好像少了些。

等再少些,我就帶著客人去找姐姐賠罪。

這是我壓了十數年的想法。

不過……

我給客人定的罪好像和現實相悖。

我錯了嗎。

我不知道。

……

死緩,為什麽是死緩。

客人可是給很多人判了死刑,憑什麽他是死緩。我不接受死緩,不接受!!

我可能真的瘋了。

竟然妄圖以自殺的方式來報覆,我又去自首了。但他們告訴我,我是清白的,是無罪的。

哦。

原來我已經有過洗脫罪惡的記錄了。

害。

我好像看見姐姐了,在我慢吞吞寫寫畫畫的時候。她好像在和我招手,又好像在摸我的腦袋,很溫暖,我有點想哭,但我淚腺好像幹癟了,怎麽也擠不出眼淚。

……

有人會相信我說的嗎。

算了,隨便吧。

就到寫這吧。

下次有機會再多寫點和姐姐的故事吧。

……

我沒生病哦。

我做了檢查的,我只是有點想姐姐了。

只有我記得她了。

……

哦,對了,忘了說最最重要的一點了。姐姐叫我小螢,是螢火蟲的螢。螢火蟲,有人知道嗎,就是那種尾巴會發光的小蟲子,很可愛的,也很招人喜歡。

這是姐姐和我說。

不過,我早就在鄉下看過螢火蟲了,姐姐不知道。它的確和姐姐說的一樣,很漂亮,很可愛,尾巴亮亮的,像姐姐的眼睛,給我活下去的勇氣。

嗯……我還有個名字叫穎秀,是我父母給我取的。我後來才知道的,因為我真的不太記得那年冬天的事了。他們給我取這名大概是希望我聰穎優秀吧,唉,可惜了,我好蠢的,到現在也沒做出什麽讓他們值得高興驕傲的事。

……

呼。

人生如果能重來,我一定要告誡2009年的那個小姑娘,11月23日下午一定不要去那座橋下!!

……

唉。

算了,還是去吧,橋下的人也很難受了,臉頰燒得紅嘟嘟的,有點脆弱,又有點可憐,陪陪她也好,像姐姐陪我那樣,就是非常對不起我的爸爸媽媽了。

我真有罪。]

這份罪己日記被帶上法庭時,斯人已逝,不是自殺,而是病逝。誠如她日記裏所寫,她沒有精神類的疾病,只是身體的各個器官機能因長期遭受虐待而停歇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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