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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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村頭茶肆外的十字路口,丁雅立站著,一只手領著自己的包袱——陰丹士林布,還有點兒臟——另一只手舉在眉毛上擋一擋陽光。

她祖籍嘉興,雖然從來沒回去過,但家裏怎麽說都是浙江人,癡長四十一歲,竟然不知道浙江鄉下可以這樣熱!十月天氣,她一路趕過來幾乎出了一身的汗,剛在茶肆喝了一杯淡薄的茶、吹了一會兒風,付了茶錢走出來看看路,沒幾分鐘又是一頭汗!

十字街頭,她立在茶肆的斜對面,這邊是挑著擔的人,那邊是牽著驢——又或者那是騾子?她笑自己,什麽都不認得——的人,來來往往的全都看著自己,她不敢和人家對視,自己心裏卻打鼓:還是不像?

不像就不像吧,當時準備著一身行頭,她雖然不知道“像”應該是什麽樣子,但看得出扮出來的樣子是只能算是不倫不類,打扮她的人窮盡辦法、末了只能聳聳肩,攤手告饒。

太太,你這氣質,就是往臉上抹煤灰、再挑上兩擔泥,也蓋不住。

她沒怪人家,知道自己這幅長相是裝不了農婦的。又不好去找萬小鷹,好像怕萬小鷹嫌她麻煩。再者,太不像自己、太像農婦的話,盛東聲要是認不出來怎麽辦?

她四下打量,十字路口一點標識也無,一望無際都是田野,路上除了稻田就是水澤,哪裏有飛檐藍瓦的蹤影?難道真要問?要是問的話,就得想好怎麽開口,不然……

眼前路過一個挑著擔的老農,黝黑的皮膚裏擠著一雙渾濁的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她,滿面懷疑。她與老人短暫對視,按事先約好的,眼神不帶感情,最好是一片茫然。

老農順勢上下打量她一番,皺了皺眉頭,腳步倒是沒停。她目送老農離開,視線剛剛收回,就撞對面駕著牛車的少年郎不懷好意的眼神。

也是,鄉下突然來一個陌生婦人,高挑秀麗,是個男人都會多看兩眼。何況一個十幾歲的少年?

她這下倒是沒有看回去,心裏思忖,老是這樣站著也不行,有沒有人來好心幫她兩說,會不斷被更多的人看見、發現、記住是肯定的,越多的人記得她,往下她到哪裏就越容易被人發現和記住,萬一就此找到了盛東聲,就不好了。

這叫不必要的註意,萬小鷹說過。

不然就問問?說自己是個香客,來上香?上香哪有不知道廟在哪兒的?說自己是到廟裏找人的?那不一樣嘛,純屬不打自招。怎麽問出寺廟的地點,又不叫人起疑去懷疑寺裏新來的一個和尚是盛東聲呢?

一滴汗珠自發間流下,眼看要進眼睛,她下意識地想要去掏手絹,摸了一下發現沒有,只好用袖口擦。一邊擦,一邊自嘲,真是的,我又何必照顧盛東聲的死活?難道照顧了他,為他著想,他就一定會支持我和他離婚?

那天在家裏,她問萬小鷹,你覺得呢?其實不完全是想要分析或答案,她想要的是支持。但萬小鷹楞了楞之後,卻說並不建議她去:“他現在已經是落水的狗喪家的犬,汙名在身,咱們本來就和他有撇不清的關系、最好是離遠一點的,你還要專門去見他,就算你真是去找他離婚,傳出來還不知道是什麽。萬一他後來做出什麽更要命的事情的時候,有人傳說是你去傳遞消息,你說也說不清。所以我覺得,我——我不建議你去,不要增加不必要的接觸。他跑了就跑了,你過你的。”

她聽完,坐下來認真思考,自然覺得萬小鷹說得也有理,但又不太願意接受;未幾卻聽見萬小鷹低低地說了一句“除非”,她立刻問除非什麽。

萬小鷹那雙圓而亮的大眼睛看了看她,“沒什麽。”

現在想想當然知道是為什麽。除非離婚再醮,不然何必離婚?就像離婚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結婚一樣{74}。

“我只是建議。”萬小鷹說。

而她坐在那裏,一言不發,望著桌上的水晶杯盤。下午的陽光從纖塵不染的窗玻璃照進來,在水晶杯壁上再一次偏轉折射。事情總是在變,看待事情的眼光和道德觀念也一樣。是啊盛東聲可以一走了之,她也一樣。來日分開多年,如果真還有以後,大不了一紙文書給她或給他,有名有實後來就有名無實的婚姻也就告終。不用彼此告別,業已分飛自由。這樣其實很好,不用面對面,由世事的節奏與齒輪替代自己做出決定。

她就是這樣過了四十一年。從上一次,到這一次,到每一次。

不。

她站起來,說不。

我要面對它,我要自己做決定,我要堂堂正正。

“我還沒離過婚呢,反正。”

她說得輕巧俏皮,幹起來卻是實在不容易。盛東聲跑了,沒有留下任何消息,也毫無痕跡,除了錢和部分身份文件之外,什麽都沒帶,家裏還有滿衣櫃的漂亮西裝領帶皮鞋,一樣也沒拿,簡直是光身上路——她簡直要懷疑他是後來這一兩年幹了什麽太過於見不得人的事,和日本人穿一條褲子穿到爛了,否則何至於連陳公博都不曾跑路,他就跑了?可現在笑也無用,難題在此,她要找他。

她四處打聽,盛東聲的同事、秘書、上下級,真朋友、假朋友、一般朋友,常去的酒店飯店妓院的老板,但凡有關系的,她都去問了一圈,楞是誰也不知道——這麽秘密?她覺得自己這樣問恐怕是問不出來,不然使點錢?不壞鈔,就壞事。她本來想通過萬小鷹,又覺得自己也可以出面,不該萬事都麻煩人家,何況這真是自己的事——人家本來就不支持,你還偏找人家,未免太過分了點。

終於在認真分析了盛東聲的朋友們之後(費了三天三夜,甚至畫了一張圖),她把其中一位的太太請到了家裏,拿出了一根盛東聲留下的金條,就從嘴巴大的朋友的太太的嘴裏套出了盛東聲的下落。

一擊即中,這看人的眼光當年怎麽沒有呢?

她是現在的丁雅立,不是當年的丁雅立。

這一次離婚之後,她將成為嶄新的丁雅立。

那位太太收錢時,誇她大方,她心道那是他的錢,不是我的,花他的不義之財我一點兒也不心疼,都是消業障;嘴上卻說著什麽一日夫妻百日恩、總歸想要知道他的下落、就是他要離婚也要見他一眼之類的話來:一點兒障礙都沒有,流利得勝過往昔。

十六年之前,十六年之後,自己變化竟然這麽大。也許這已經是自己人生的第三個分水嶺了,前一個是結婚,再前一個是結婚不成。如果當時結婚結成了,會怎麽樣?

1919年,民國八年,自己二十五歲,南北還在議和{75},張作霖還沒死,五月四號學生們上了街道燒了曹宅,夏天裏有人罷工,秋天國民黨改組完成,還有許許多多的事——可對她而言最重要的是,從年頭扯到年尾,她的未婚夫還是反悔了。也許人家覺得丁家家道中落的程度比他們沈家嚴重,也許覺得丁雅立除了美貌之外堪稱一無是處,配不上他的家世也配不上他的書法水平,他也不想去上海生活,寧願留在廣州,於是悔婚了。悔得義無反顧,悔得決絕難留,悔得一去不回頭。

一開始她不相信,之後她不確定,再之後她嚎啕大哭;而父母兄長去勸解挽留,她則為此覺得自己連最基本的自尊和臉面都沒有了;最後終於相信終於確定之後,她不再問,不再說,為了躲避這件一想起來心臟病都要犯了的事,既不再考慮婚嫁——也知道有了這件事她已經不那麽好嫁出去了——也不再和之前的朋友見面,把一切歸結為遺老家庭和舊式習俗乃至舊文化的錯,遂一心求學去了。

說是一心求學,其實結果也並不好。因為目的不明和基礎不牢,她並沒有帶回一個學歷,更沒有一份工作,讀罷群書,一事無成,倒成了家裏養起來的老姑娘,仿佛大夢初醒一般發現自己的求學不過是受驚之後掩藏傷痛的一場夢而已:醒來,一切依舊。

然後是不知所措的三十年代,在迷茫中,她順從地嫁給了盛東聲。然後是這些年。然後是現在。

現在。

這麽多年來,自己也許從未明白愛情是什麽,從未有人走進自己的心,自己也從未想要得到一個人。她的人生在一些人眼裏可以算是有缺憾的。但平心而論,她覺得自己過得也不算難過,不算好不算壞的日子是不能用難過來形容,那不是難過,是失落。可要是像浪漫小說裏寫的那樣,愛情是值得一個人將其餘的一切統統放下、一心一意去追求的東西,沒有得到,也不能算是嚴重的損失吧?一事物與另外的很多事物,這樣的計算是永遠不能對等的。她不曾與誰長相廝守,也沒有想要與誰長相廝守,這就是她的人生。

到目前為止的人生。

她聽見對面有個擔柴的老翁和店裏人說自己馬上擔柴去廟裏、今日已然遲了不能再等、稍晚過來拿東西雲雲,遂邁動腳步準備跟上去。

但如果,長相廝守只是過日子,不談愛情,不一定需要有愛情,也許——

也許可以是萬小鷹。

和萬小鷹一起過日子,應該是愉快的。兩個女人,倒還省卻許多麻煩,說不定衣服都可以換著穿。

她在距離老農大概二十餘步的範圍外跟著。搖搖頭對自己笑,小鷹啊,人家小姑娘,怎麽會願意陪著自己呢?1919年,自己一整年沈浸在悔恨中時,萬小鷹才出生。她平日叫自己姐姐,其實可以叫阿姨,甚至當她的媽都足夠了。人家怎麽會願意陪著自己呢?

但好像從來不知道萬小鷹有沒有男朋友,為什麽呢——

老農住了腳,她也停住,看見了眼前破廟的山門。

古寺也叫香積寺,也不知道與杭州那個有何關系。因為廟門破敗,似乎有隨時坍塌的危險,這名字更給人一種似是而非的感覺。丁雅立等到老農進去了,又在外面等了一會兒,才緩步上前去,輕輕推開堪比柴門的山門,向內探頭。

地磚東翹一塊西陷一塊的地面上,荒草塵埃與落葉到處都是,正對著的大殿看上去地基還穩固,至少不曾坍圮下陷。一個年老的僧人正指揮幾個壯年僧人掃地,小僧人正帶著擔柴老農往後走,沒人發現她進來,更沒人理她。她邁步進去,左右看看,除了土墻,就只剩下水缸,她往左邊進去一點,越過洞門,也只看見一排破舊僧房,幾棵竹子,看來是個小廟,供了佛祖與觀音大概就不錯了。

院子裏的光頭一眼看去都不是新剃的,自然不是她要找的人。只不過,說盛東聲藏身於此的人也沒說他剃度了,萬一只是躲起來呢?但照那家夥的謹慎與膽小,要找肯定在後面。前院人來人往,他打死不敢呆。

她正邁步往後去,眼看要到門洞前、小半個後院已經展現在眼前、看得見後面也有幾個僧人在掃地——方丈莫不是太愛幹凈?——就有人從後面叫住她,“女施主!你在這裏做什麽?”

她立刻轉過來,左手扣著包袱帶,右手撩一下前額落下的發絲然後放在左手上方,就算是雙手拿著包袱了——這樣暗暗使力、就不會被人看出這包袱的沈重,又能演出一種柔軟者的防守姿態、叫人不會起疑——對叫住自己的老僧點點頭,靦腆地笑了笑,用好歹還會說的杭州話說自己是來找哥哥的,說哥哥躲避仇家躲到這裏來了,家裏有事要他回去,又音信不通,只好親自上門來。

方丈邊聽邊走,等她說完,兩人已經一道站在門洞前,“既如此……”

她一邊說著一早準備好的說辭,一邊往後看了一眼。這一看不要緊,立刻和一個頭頂泛青、尚無戒疤的掃地僧人對上了眼。

她不近視,他也不,於是他看見她,放下掃把就跑。

他跑,她追,苦了方丈一人追兩個,還要一路喊。直躲進僧房,方丈才三步並兩步地趕上來,在盛東聲鎖門之前把門推開,帶她進去,把盛東聲說了一通,然後鎖門離開。大概最近早已習慣了這樣的事。

她看著坐在破通鋪上盛東聲,光頭,胡子似乎剃得也不幹凈,好像還刮破了幾處,兩眼掛著黑眼圈,憔悴頹唐。

要怎麽說?她是應該先關心,還是應該直入主題?聲音是不是還應該放低點——

“有火柴嗎?”盛東聲擡頭問道。

“火柴?”

“嗯。”

“有倒是有。”她從衣兜裏掏出一盒來,原是準備路上若是遇見散兵給人行賄討好用的,結果一路都是牛車小船的,一個流氓兵丁都不曾遇見。整整一盒遞到盛東聲手裏,他立刻爬上大通鋪那頭,在自己的鋪蓋卷裏翻了半天,掏出一包煙來。

她看他愛惜的樣子,心裏還有些心疼。盛東聲一邊小心翼翼地取出煙來,一邊喃喃道:“一路到鄉下,打火機壞了。結果想買點火柴,還到處買不到,說火柴還沒人懂,這些鄉下人,還得說洋火!”

“買不到?”她問。覺得有點好笑,兩人見面幹的第一件事是找火柴。

“買不到。對了,”盛東聲好不容易抽到了煙,整個人興奮起來,兩眼放光擡頭看著她,“你帶錢了嗎?”

“你沒錢了?”這下更好笑了。

“一路過來打點的人太多了,那時候又急著跑,只要能走,給多少錢都行……”

他絮絮叨叨地說著,她清楚他這樣絮叨就是撒謊,哪怕在他的印象中自己的謊言從未被戳穿過。

“總之,你帶了多少?先給我些。”

她想著自己此行來橫豎都是要給他錢的,此時便先轉過身去,把門鎖好,然後趁勢把包袱放在靠門的朽木桌上,小心打開,拿出一個小布包,遞給盛東聲。“現大洋,還有法幣。”

盛東聲立刻打開數了數,數得很快,擡起頭來,“就這麽多?”

他肯定看見了包袱裏還有別的包裹,“那是什麽?”

她笑了笑,抱著雙臂,靠著破爛桌子,“盛東聲,我這次來,是有事找你。”

“有事?”盛東聲的眼睛裏流露出驚惶,“什麽事情——”

“我要和你離婚。”

“離婚?你——”盛東聲大概怎麽都沒有想到會是這麽一件事,一時語塞,不知道該如何應對,“你你我我”個沒玩。丁雅立忍不住道:“你要是同意,這裏的錢我就都給你,回去我就登報。你要是不同意——”

“我不同意!”盛東聲喊道。

她滿以為按他剛才那副缺錢的樣子會立刻同意,誰知道竟然像是狗被踩到尾巴一樣喊出這句話,“不同意?為什麽?”

“憑什麽?大難臨頭,你這就要和我各自飛了!平日什麽一日夫妻百日恩的,你都忘到腦後面去了!還沒有怎麽樣,你就要追到這鄉下來,和我離婚,我盛東聲榮華富貴的時候,你們丁家還要上趕著巴結我!後來要不是我當了官,你們丁家,哪裏掙得這些錢……”

盛東聲吵鬧起來,雖然嗓門不大,聲調不高,賬倒是算得十分清楚。當年選這個女婿的時候父親說,肯定是個會做生意的,家學在,她那時候還覺得是父親開玩笑,做生意什麽時候都成了家學了,現在看來一點兒沒錯,都這步田地了,盛東聲還能把賬算得這麽清楚仔細,一筆一筆,但凡他知道的,都成了丁家虧欠他的,既然虧了這個女婿,作為質押物的女兒就不能帶走。

怎麽會這樣?她伸手捂著額頭,被盛東聲吵得頭疼,傳統的戲碼裏,難道不應該是她吵吵鬧鬧,盛東聲被吵得頭疼嗎?就因為是她主動提出來,她就要承擔這些麻煩?這些男人為什麽就不能稍微瀟灑一點?

像萬小鷹說的,不能要求一個人突然做出他根本做不出來的事情。只能根據這個人是什麽人來應對,“豆腐不能變石頭。”

貪財的人——

“盛東聲!”她大喊一聲,嚇住了盛東聲,“別喊!別喊!這裏的人還不知道我叫什麽,別喊!”

好。

她睨他一眼,“你還知道你的名字見不得人?我看你剛才那樣子一點兒都不怕嘛。”

盛東聲見她這樣子,又“你你我我”起來,她懶得搭理,“我告訴你,你今天同意還自罷了,不同意也得同意!你的錢,這麽多年賬我都有,一分一毫我都沒動過,我全部都可以還給你!現在那套房子,你我對半買的,回去我就按當年價格加三成還你錢!其餘的東西,車已經交了公了,司機秘書這些再無用處的仆人也遣散了。至於你在外面欠的花賬,要麽我用你的錢替你還了,要麽我就不管!我告訴你,財產的事,我們一早兩清!你少來和我說什麽沒有你我就發不了財,明明是沒有萬小鷹,你我都發不了財!你也別忘了,當年是你要巴結萬小鷹卻不敢出面,才讓我去的!難道不是沒有我,你就別想在汪偽裏面把官當得這麽心安?!”

盛東聲漲紅了臉,說不出話來。她伸出手指著他的鼻子道:“而且我告訴你,盛東聲,你做的那些事情,大大小小的,別打量我一個都不知道!你要是不同意,我回去就——”

這裏盛東聲方趕緊上來想捂著她的嘴,被她一巴掌打開了爪子,又只好低聲求道:“雅立!雅立!好好好,我求求你,別說別說,別說行不行?你、你——誰告訴你我在這兒的?”

她冷笑道:“你覺得呢?誰嘴巴最大,你想想?”

盛東聲楞了楞,反應過來,頹唐地坐在床沿上,罵起來,又問她來的路上可有人跟著,可有人知道,她說沒有,兩人都對了一下她來的路線。末了,她又逼他:“你到底同意不同意?”

盛東聲又點燃了一根煙,“我……反正我的簽章都在你那裏。你拿去就是。賬戶……賬戶就是那個賬戶。你把錢打在裏面就行,別的不用管。”

“好。”她轉身去掏包裹,沈甸甸的,全是金條。

“雅立,我求你一件事。”

“嗯?”她停下手,轉過來看著盛東聲。

在寺裏幹粗活,就這樣顯老?

“請千萬不要把我曾經在哪裏、做了什麽事情,說出去,好嗎?”

盛東聲看著她,眼白很黃。

“我也是不得已。”

哦,去巴結萬小鷹,是不得已。搞小別墅,是不得已。和汪偽的大官們去□□,也是不得已。如今落到這步田地,還是不得已。

“我倒是可以答應你。但我答應你,恐怕未必能保護你。一則,要你的朋友們不要出賣你,還有他們的大小老婆們。二則,你做的事,我不說,也難保別人要害你。”

盛東聲低下頭去。

她把金條交到他手裏。

“這些你收好。好自為之。”

她來的時候,坐了一段牛車。光禿禿的板子上只墊了一些幹草,實在是有點不舒服,可總比泥濘的土路好走。現在回去,她不但一路走得大步流星,上了連幹草都沒有的牛車還覺得十分舒服,連日頭和風都是舒服的。

光天光地,與舊日徹底作別。雖然有些四十一年的生命從未真正活過的悵然若失感,但已經告別了,一切都會好的,因為從此起,她可以為自己而活了!

等她終於回到上海的時候,出火車站,竟然看見萬小鷹。“你怎麽在這兒?”

萬小鷹笑著,似乎有些害羞,說發現她走了,就猜她肯定是去找盛東聲了,“我不放心,就來接你。”

她竟一時覺得歸途上那短暫的不安,霎時消弭無形。

“那走吧,回家吃飯。”

作者有話說:

{74}王爾德。

{75}1919年2月20日到5月13日之間,由北京北洋政府與南方護法軍政府之間的和平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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