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第 7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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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第 70 章
◎隋朱番外◎
“你名字是哪個朱?明珠的珠?”
“哥哥, 是朱砂的朱。因為我娘喜歡紅色。”
他騙了哥哥。
他娘不喜歡紅色,也不喜歡他這個占著肚皮不走的討債鬼,耽誤她做生意了呀!他本名叫蛀, 蛀蟲的蛀。
隋朱盯上隋家是在很早的時候, 那時候他還沒瞎,看見妓院來了一位貴客——富商隋家的老爺。
這是隋老爺婚後第二年,他開始悄悄嫖妓。
隋朱在門外偷看, 只見隋老爺把夫人的相片擺在床頭, 每次挺身, 都惡狠狠盯著相片。
相片裏的女人氣度華貴,隋朱實在好奇,人生第一次偷溜出花樓,在隋府蹲守。他沒有見到那女人,但見到一個男孩。
看見男孩那一刻隋朱就知道,這一定是她的兒子。
同樣的丹鳳眼,華美,矜傲, 穿一身白色洋裝,熾烈的紅圍巾在風中獵獵飛揚,掠過隋朱時, 一雙雪那樣白的手探出, 留下一串銅板。
隋朱成了瞎子後,以前見過的畫面都漸漸模糊了,只有那一抹白和紅越發鮮艷。
隋朱當時心臟狂跳。
他不想做女人、小姐……他也想做男人、少爺。幾年後, 隋朱賭了一筆大的, 憑借大少爺再一次的善意, 隋朱把自己賭進了隋府。
隋和光送他的第一件禮物是銀簪。
他竟也要他做女人。
下人偶爾隔遠議論, 他都聽得見——“真是個瞎子?可惜了”“她那麽美”“他是個男人,要那張狐精臉做什麽?大少爺就是被勾去魂了!”
美是什麽?甜的嗎?光滑的?熱的?美有什麽用?攬客、爬床、勾引、做男人的“女人”?
在被攆出隋府的那天,隋朱再度碰到了“美”。
他咬住大哥的手掌。血是最美的,腥甜的,滋潤的,淌過舌尖,覆蓋口腔,形成一層粘膩溫暖的薄膜。
血流進眼睛,隋朱感到刺痛。漸漸的,從前只能模糊感到的光影,變成一塊塊刺目的紅斑……那天起,他的視力有了好轉。
臉上身上遍布淤青,隋朱卻甜蜜而熱烈地笑了起來。
哥哥。
我終於看清你啦。
隋朱一路摸爬滾打,到了南邊,依舊習慣穿女裝,但軀殼日漸高大。恢覆視力未必是好事,每個人的視線不是在說“惡心”,就是黏著惡欲。
地痞流氓嘲笑、猥褻,隋朱笑瞇瞇地做傻子,暗巷中,待人走近,就用簪子刺死他,再拋屍到水井,他很幸運,一次也沒被發現。
簪子……好東西,可以是飾品,也可以是殺器。
隋朱當過碼頭力工,住進“滾地龍”——是窮人在工廠周邊聚居形成的棚戶區,以竹為架,覆以油桶,門口懸著草簾。床鋪是稻草與破棉絮鋪成,雨天滿地泥濘。
一天,隋朱衣櫃裏的裙子被翻出來。
同住的人相當正派,提出要幫隋朱疏解寂寞,但在失敗後嘴臉大變,勢要讓所有人知道這顛倒陰陽的怪物的真面目。
一家報社來采訪隋朱,說著同情,轉頭刊登“雌雄同體,人妖奇聞”,大賺一筆。他們不知道隋朱識字。
隋朱燒了所有裙子,點燃床鋪稻草,鎖死門栓。火光燒紅這一片天,隋朱滿眼赤紅,一邊暖手,一邊暖槍,往外走的一路上,碰見誰就崩了誰。
他一路逃亡。把一切當成可以交易的商品:良心、相貌、身體、時間,他學會攫取,變得殘忍、俊美、強壯。
他仿佛終於成為一個強大的男人。
……哈哈。男人。
他怎麽會是個男人呢?怎麽沒人告訴過他,他是個男人?
隋處長不男不女不人不鬼,他變成一件器物、武器,就像他握過的簪子,出鋒、夠瘋,最後或是生銹或是被人折斷。
隋朱一生都喜歡紅色,血是鮮紅、艷紅、深紅、紅褐。所以他擅長殺人,最愛殺人。血從脖子滴出來,像一串血珍珠項鏈,隋朱欣賞這美麗,感到很快活。
隋朱殺的最後一個人是自己,開槍,殺了困擾他一生的怪物。
沒有任何人配審判他。
除了他自己。
死亡臨近,隋朱眼前漸漸暗下去,他揉搓手指的血,擦在衣服上,再嘗試觸碰隋和光,但只摸到一團空氣。
他安然合目,眼角有血,心中默念:“有下輩子,我再不跟你做兄妹……”
……
寧城,隋府,幾個科員奉處長的命令,到寧城處理敵人。
她們看著被圍起來的一片廢墟,面面相覷:一個人也沒有,這是要殺誰?又哪裏有什麽危險,需要她們一群人來執行任務?
林科員想起處長囑托,走到湖邊西面,看見一座荒廢許久的院子。這裏的建築還算完好,沒有被打砸,想必是因為院中早就荒蕪,沒有貴物。
科員走進去,撿到一塊刻有“朱”字的木牌。
科員心中一悸,好像冥冥中感覺到某些東西的逝去……她情不自禁地擡手,看著握緊的槍——隋朱給她的槍。
想起隋朱最後說的話:“子彈不打完,別回來見我。”
科員朝天開槍,她心裏清楚:子彈打完,她們才是真的再見不到隋朱。
有危險的不是任務,是隋朱…他是故意放她們離開北平的。
她按照處長的叮囑,燒了木牌,再把偏房一切統統燒光……從此隋朱在這世界上,就是真正一無所有、一身幹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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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朱番外◎
“你名字是哪個朱?明珠的珠?”
“哥哥, 是朱砂的朱。因為我娘喜歡紅色。”
他騙了哥哥。
他娘不喜歡紅色,也不喜歡他這個占著肚皮不走的討債鬼,耽誤她做生意了呀!他本名叫蛀, 蛀蟲的蛀。
隋朱盯上隋家是在很早的時候, 那時候他還沒瞎,看見妓院來了一位貴客——富商隋家的老爺。
這是隋老爺婚後第二年,他開始悄悄嫖妓。
隋朱在門外偷看, 只見隋老爺把夫人的相片擺在床頭, 每次挺身, 都惡狠狠盯著相片。
相片裏的女人氣度華貴,隋朱實在好奇,人生第一次偷溜出花樓,在隋府蹲守。他沒有見到那女人,但見到一個男孩。
看見男孩那一刻隋朱就知道,這一定是她的兒子。
同樣的丹鳳眼,華美,矜傲, 穿一身白色洋裝,熾烈的紅圍巾在風中獵獵飛揚,掠過隋朱時, 一雙雪那樣白的手探出, 留下一串銅板。
隋朱成了瞎子後,以前見過的畫面都漸漸模糊了,只有那一抹白和紅越發鮮艷。
隋朱當時心臟狂跳。
他不想做女人、小姐……他也想做男人、少爺。幾年後, 隋朱賭了一筆大的, 憑借大少爺再一次的善意, 隋朱把自己賭進了隋府。
隋和光送他的第一件禮物是銀簪。
他竟也要他做女人。
下人偶爾隔遠議論, 他都聽得見——“真是個瞎子?可惜了”“她那麽美”“他是個男人,要那張狐精臉做什麽?大少爺就是被勾去魂了!”
美是什麽?甜的嗎?光滑的?熱的?美有什麽用?攬客、爬床、勾引、做男人的“女人”?
在被攆出隋府的那天,隋朱再度碰到了“美”。
他咬住大哥的手掌。血是最美的,腥甜的,滋潤的,淌過舌尖,覆蓋口腔,形成一層粘膩溫暖的薄膜。
血流進眼睛,隋朱感到刺痛。漸漸的,從前只能模糊感到的光影,變成一塊塊刺目的紅斑……那天起,他的視力有了好轉。
臉上身上遍布淤青,隋朱卻甜蜜而熱烈地笑了起來。
哥哥。
我終於看清你啦。
隋朱一路摸爬滾打,到了南邊,依舊習慣穿女裝,但軀殼日漸高大。恢覆視力未必是好事,每個人的視線不是在說“惡心”,就是黏著惡欲。
地痞流氓嘲笑、猥褻,隋朱笑瞇瞇地做傻子,暗巷中,待人走近,就用簪子刺死他,再拋屍到水井,他很幸運,一次也沒被發現。
簪子……好東西,可以是飾品,也可以是殺器。
隋朱當過碼頭力工,住進“滾地龍”——是窮人在工廠周邊聚居形成的棚戶區,以竹為架,覆以油桶,門口懸著草簾。床鋪是稻草與破棉絮鋪成,雨天滿地泥濘。
一天,隋朱衣櫃裏的裙子被翻出來。
同住的人相當正派,提出要幫隋朱疏解寂寞,但在失敗後嘴臉大變,勢要讓所有人知道這顛倒陰陽的怪物的真面目。
一家報社來采訪隋朱,說著同情,轉頭刊登“雌雄同體,人妖奇聞”,大賺一筆。他們不知道隋朱識字。
隋朱燒了所有裙子,點燃床鋪稻草,鎖死門栓。火光燒紅這一片天,隋朱滿眼赤紅,一邊暖手,一邊暖槍,往外走的一路上,碰見誰就崩了誰。
他一路逃亡。把一切當成可以交易的商品:良心、相貌、身體、時間,他學會攫取,變得殘忍、俊美、強壯。
他仿佛終於成為一個強大的男人。
……哈哈。男人。
他怎麽會是個男人呢?怎麽沒人告訴過他,他是個男人?
隋處長不男不女不人不鬼,他變成一件器物、武器,就像他握過的簪子,出鋒、夠瘋,最後或是生銹或是被人折斷。
隋朱一生都喜歡紅色,血是鮮紅、艷紅、深紅、紅褐。所以他擅長殺人,最愛殺人。血從脖子滴出來,像一串血珍珠項鏈,隋朱欣賞這美麗,感到很快活。
隋朱殺的最後一個人是自己,開槍,殺了困擾他一生的怪物。
沒有任何人配審判他。
除了他自己。
死亡臨近,隋朱眼前漸漸暗下去,他揉搓手指的血,擦在衣服上,再嘗試觸碰隋和光,但只摸到一團空氣。
他安然合目,眼角有血,心中默念:“有下輩子,我再不跟你做兄妹……”
……
寧城,隋府,幾個科員奉處長的命令,到寧城處理敵人。
她們看著被圍起來的一片廢墟,面面相覷:一個人也沒有,這是要殺誰?又哪裏有什麽危險,需要她們一群人來執行任務?
林科員想起處長囑托,走到湖邊西面,看見一座荒廢許久的院子。這裏的建築還算完好,沒有被打砸,想必是因為院中早就荒蕪,沒有貴物。
科員走進去,撿到一塊刻有“朱”字的木牌。
科員心中一悸,好像冥冥中感覺到某些東西的逝去……她情不自禁地擡手,看著握緊的槍——隋朱給她的槍。
想起隋朱最後說的話:“子彈不打完,別回來見我。”
科員朝天開槍,她心裏清楚:子彈打完,她們才是真的再見不到隋朱。
有危險的不是任務,是隋朱…他是故意放她們離開北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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