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一些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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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日常

桑琳喜歡喊我“娜娜”。

“娜娜,該寫作業了。”

“娜娜,別睡啦,該上課啦。”

“娜娜,我要抽背英語單詞咯。”

“謝謝娜娜~”

……

娜娜娜娜的,桑琳剛開始每次喊我的時候,我的腦海裏都會不由自主浮現出一部名為《NANA》的日本動漫。

這部還挺好看的。

不然我也不會印象如此深刻。

好吧,我承認我是個“顏控”。

誰會不愛劇情不錯人物畫風還美型的動漫呢?!

我和阿琳都是走讀生。

一來二去熟了之後,我們便一起約好上下學了。

主要是我騎自行車的,兩腿蹬騎可比走路來得快多了。

阿琳住在這學校附近的學區房,而我是住在這附近的居民房小區。

想當初,我爸媽為了讓我上這所高中,沒少威逼利誘。

嘿,我黎娜,是這麽“膚淺”的人麽?

好吧,事實證明我就是這麽“膚淺”的人兒。

這一大筆金錢到手,是真的香啊!

我又又又可以買好多好多好吃的了。

我說過了,我是真想做個快樂的“小吃貨”的~

我倆回家的方向一致。

因為順路,上下學也成了我倆在一起的“快樂時光”。

雖然這時光挺短暫的。

這一路步行上下學的學生其實還不在少數。

本著放學時間晚回家路上同學多的情況,其實相對來說還是挺安全的。

但還是會有些家長們不放心,依舊會堅持一年又一年的接送。

我是不願過多麻煩我爸媽的。

所以從初中開始,我就獨自騎著自行車上下學了。

主要還是,騎自行車是真的爽啊~

當然,惡劣天氣除外。

剛開始騎自行車上學那會兒,老爸或老媽會跟著我上下學,圖個安心。

再後來就是出門前的“嘮叨”了,什麽讓我騎車慢點啦,過馬路註意安全啦之類。

日覆一日的。

我也聽得進去,畢竟,人在這世上只能活一次。

我還挺喜歡我自己的。

為了美食為了小說動漫,我得惜命。

我說過了,我是真想做個快樂的“小吃貨”的~

嘿,可別小瞧我和美食之間的羈絆啊!

之前我說過的,“早戀”可是在上學期間的“高壓線”。

這事兒是絕對不能碰的。

但我們學校,還是會有一身反骨的學生,偏碰!

談戀愛,可是件看起來就很“酷”的事情。

青春期的我們,或多或少的,會想去追求一些個看起來,很“酷”的事情。

除了談戀愛,什麽抽煙、逃課去網吧啦,花樣層出不窮的。

你瞧,多酷!

雖然我成績是不咋的,但我不會觸及這些個“高壓線”。

沒勁。

還不如美食誘惑,來的大。

我這“吃貨”人設,也算是立住了。

我這學習成績,讓老師和爸媽都覺得頭疼。

忘了說了,我還有一位大我七歲的哥哥,黎洋。

我這哥哥就很不一樣了,打小就優秀。

就因為我哥哥優秀,才讓我爸媽有了想生二胎的念頭。

於是七年後,有了我。

結果,往後的日子,我讓我們一家都犯了“頭疼”的毛病。

真真是對不住了。

但我爸媽和哥哥向來都挺寵我,雖然我成績不佳,但我人品可以啊。

身體還健健康康的。

看開後的爸媽,也就隨我去了。

還能怎麽辦呢,學習這玩意也不能硬逼啊。

當然,初中那會用金錢引誘還是很有成效的,但上了高中,是真的不大好使了。

我總有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感覺。

算了算了。

我這做事,撐死三分鐘熱度。

學習,真是太太太難為我了。

所以當我的成績有了明顯提升之後,我的爸媽都激動壞了。

一問才知道,功勞全在我同桌。

於是兩人二話不說,給了我金錢上的獎勵。

讓我再好好多請教請教同桌,平日裏,可以買些好吃的多多分享。

怎麽著,都得好好回報一下人家不是。

其實就算爸媽不說,我也會這麽幹的。

沒辦法,誰讓我是個“小吃貨”呢。

當然,我爸媽也確實是太懂了我了。

有必要必須說一次,我是很愛這個家的。

愛爸媽愛哥哥。

我的哥哥黎洋大學畢業後,繼續留在了S省。

找了個不錯的班上。

程序員,這年頭還挺吃香的。

說起我哥哥的時候,爸媽臉上都會有自豪之情,主要還是我老哥真的優秀。

當然,我也為他感到自豪。

老哥打小就沒怎麽讓爸媽操心過。

和我簡直形成了無比鮮明的對比。

但也因為有了我的存在,我提前讓爸媽的心臟“強大”了不少。

所以,當老哥後續“出櫃”的時候,爸媽的“強心臟”再次派上了用場。

如果說在我這個年紀,會覺得談戀愛是件很酷的事情。

那麽,我老哥,正兒八經出櫃這事兒,那就更酷了!

真不愧是我老哥啊,實在是厲害!

同性戀這事兒,其實現在並不會讓我覺得有多麽多麽陌生,畢竟現在的信息無比發達。

只要你想,你總能查看到一些自己感興趣的東西。

雖然在學校不能用手機,但我在家,手機電腦平板三件套,那都是不缺的。

何況……我還那麽愛看動漫。

動漫類型豐富,所以同性這種題材,其實也見怪不怪了。

哪怕是一些個電視劇、電影,也能窺見一番。

但老哥的出櫃,也確實嚇了我們仨一跳。

雖說,我看得東西二次元多些,屬於是幻想出來的一類,雖然也知道現實裏也有真實存在的人談著這方面的戀愛。

但,真沒見過啊。

所以當我知道我哥是這一類人的時候,我還挺吃驚的。

不過也就是這麽一回罷了。

談個戀愛嘛,異性也好同性也好,在我看來完全是沒問題的。

只要兩人相愛就行了。

茫茫人海,這得是多麽有緣分才能在一起談戀愛啊。

所以,我力挺老哥。

爸媽就不一樣了,他們雖然知道也理解這事兒,但不願意接受甚至於說面對。

確實挺難以接受的。

但又能怎麽辦呢?

我哥的骨子裏,有軸勁兒。

一旦認準的事兒,就不會輕易放棄。

所以我哥,只要想幹什麽,就能幹成什麽。

順風順水慣了。

結果因為這事兒,和家裏鬧了矛盾。

還是不小的矛盾。

畢竟,這事兒,事關我哥的人生幸福。

僵持無果的情形下,還是我爸媽主動退了一步。

說到底,他倆還是忍不下心。於是就對我哥說,如果三年後,兩人還能繼續相愛的話,就把人帶回來見見面。

當然,這是屬於我哥哥的小插曲。

就因為這個事兒,“同性戀”這一詞在我內心紮了根。

藝術來源於生活,誠不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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