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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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書桌上的黑色硬殼筆記本靜靜躺在那裏,蕭曼曼纖細的手指劃過封面,目光在純黑色的封面流轉。

筆記本是今天收到的,它送來的實在太過突然,致使她內心掙紮很久之後,才決定把快遞包裹打開。

那本黑色的筆記本就那麽悄無聲息地躺在包裹裏,期間她無數撥打面單上寄件人的快遞號碼,每次聽到的都是提示空號的機械音。

她將面單上的地址仔細看了一遍又一遍,終於想起那個差點被她遺忘的地方--盧灣市落霞區明山鎮。

思緒飄至十年前那個夏日,她隨爸媽第一次去到那個鎮子,對它的第一印象是破爛且小,在那裏,她在度過了她的高一生活。因為只待了一年便離開,所以那段時光被她有意無意的埋進記憶深處,直到包裹的出現才讓那段過往重見天日。

疑惑更甚,她不認為會有人在十年後想起她,並從那個地方給自己寄來東西。因為在那裏,她沒有結交任何一個朋友,更甚至於,同班同學中她也不一定能叫出幾個名字。

過了很久,像是下定決心,她伸手打開那本筆記,期望從中找出一點兒寄件人信息。

剛一翻開,蕭曼曼就有些後悔,因為內容並不是她以為的筆記,而是一篇篇日記。

她擡眼看看日期,發現最早的一篇竟然寫著‘2014年9月24日’,這是一本十年前的日記,而日記主人不知出於什麽原因,在十年後將它寄給自己。

看到是日記,本著不侵犯別人隱私的原則,蕭曼曼下意識想將它合上,卻在合上之前無意中看到自己的名字。

手中動作一頓,內心掙紮半天,還是忍不住想要看看,想看看究竟是誰會把自己寫進日記裏。

令她沒想到的是,日記不是討厭她的人寫的,因為才看一篇,她就察覺出日記主人並未刻意隱藏的小心思。

2014年9月24日,星期四,雨

連著下了好幾天的雨,回家的路愈發難走,自行車因為爆胎無法使用,只能走路上下學。

放學時,雨越下越大,因為沒帶雨衣和雨傘的緣故,我不得不在雨中奔跑,只是天色太過昏暗,我在跑過一段泥濘小路時不慎摔倒。

我沒有立刻起身,躺在那裏用胳膊擋住眼睛。不知過了多久,也可能只是一瞬,上方傳來一道聲音,關切地詢問道:“同學,你還好嗎?”

我猛然睜開雙眼,隔著雨幕看向站在我面前那道熟悉的身影。她伸手想將我扶起,我看著她那身幹凈的衣服,害怕因為我而變臟,於是拒絕她的好意,雙手撐起地面快速站起。

由於太過狼狽,我不敢直視她的雙眼,低垂著腦袋,連聲音都找不回。

她並未因我的沈默而離開,努力將手上的雨傘舉到我頭頂,接著將手柄遞到我面前,見我沒有要接的意思,主動開口道:“我叫蕭曼曼,是明山中學的學生,你也在那兒上學嗎?”

我想告訴她,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在上學的第一天便做過自我介紹。可我沒有勇氣擡起頭,更沒有勇氣在她面前坦然開口。

“你家住哪裏?我騎車送你吧,雨這麽大,你這樣跑回去會生病的。”

她總是這麽善良,會給班上每一個同學發糖吃,也會在別人需要幫助時,伸出援手。

或許是那天的雨太大,平時只敢偷偷看她背影的我,竟然鬼使神差的點了點頭。

回家的路很長,長到我跑了很久卻看不見家門,回家的路又很短,短到我還沒有開口告訴她我的名字,已到達目的地。

我在心裏默默想著,等下一次再見面時,我也要向她做自我介紹,告訴她我的名字。

這篇日記不長,蕭曼曼只用幾分鐘時間便看完全部內容,可任憑她怎麽去想,也想不起她送的人是誰,她也完全記不起自己曾送過人回家。

如果不是時間,地點,姓名完全對的上,她都要懷疑這篇日記裏的蕭曼曼另有其人。

而那個人似乎也並沒有像日記中所說,告訴自己他的名字。

日記裏的字是用鋼筆書寫,字體冷硬鋒利,她實在想不出關於日記主人的任何細節,於是隨手將本子合上,而後將其置於書架之上。

之後的一段日子,因為臨近五一的緣故,公司一直在趕進度,每日加班到很晚,她也就沒有時間再去思考關於日記本的事情,甚至連看它們的時間都沒有。

忙碌的工作終於告一段落,蕭曼曼喘了口氣的同時,又想起安安靜靜待在書架上的日記本,如同它們的主人,仿佛總是在自己身邊完美隱身,不讓人察覺。

十年之久,她竟然不知有一個人,默默將她寫在一篇篇日記裏。

不知出於什麽原因,日記裏的日期並不是連續的,等她翻開第二篇時,時間已經跳轉到九月三十號。

這一天的日記也並不像上一篇,寫滿整整一頁紙,而是只有短短幾句話。

2014年9月30日,星期日,晴

我在修車時看到她了,在離我不遠的地方打電話,似乎發現我在看她,她低頭從背帶褲的口袋裏掏出一顆棒棒糖,在我還沒來得及埋下腦袋時,走到我跟前笑著遞給我。

我沒舍得吃這顆糖,因為是她給的。

棒棒糖?蕭曼曼想起,那時她媽媽特別喜歡一款棒棒糖的包裝盒,於是總是買很多糖果在家,她一個人吃不完,她媽媽就會把糖果裝在她的書包裏,讓她帶給同學吃。

以至於整個高一,不管她的書包還是口袋裏,總是有吃不完的棒棒糖,這也使得她只要看到同齡的人,就忍不住去口袋掏糖果給別人。

這實在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她給出去的糖果太多。在她看來,這根本不值得被人珍重的寫在日記裏。

繼續看下去,每一篇日記裏,無外乎全是關於她的內容,應該說,這兩本日記就是因她而生。

日子在不知不覺間流逝,她將日記本從書房拿至床頭,每天晚上睡覺前看一篇過幾篇日記,成了她往後日子中的固定節目。

那段日子太過短暫,而她也太過游離,明知在那裏待不久,所以從不費心思去了解,也從沒想過要去融入那裏。

她太習慣離別,以至於從來不會在任何地方交付真心,因為知道沒有用。

父母工作的原因,高中之前的她隨父母輾轉各個地區,城市,農村,偏遠山區,都有她留下的足跡。

從小她就知道,付出真心也沒有多大意義,因為無法改變她漂泊的生活,所以她不管在哪裏,都不會去結交朋友,知道終將會失去,所以從來不開始。

她是高一那年因為爸爸工作的臨時調動,隨同父母一同到了明山鎮,那個四面環山的小鎮子。

她對這個鎮子的第一印象是,這麽個破破爛爛的小鎮,竟然也會有高中,雖然那所高中也是又小又破。

她的整個高二一級都是在那裏度過,可對它的印象一如最初,破,爛,小。

如果不是手邊那這本黑色日記本,她大概已經將這段微不足道的記憶深埋,不會再提也不會再想起。

她不知道這兩本日記本是誰寄給她的,第一直覺是日記本的主人,但又想想如果那人有這個膽子,怎麽可能暗戀這麽多年,自己卻連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蕭曼曼最初本來沒把這事兒放心上,可隨著翻開的次數越來越多,她對日記本的主人越來越感興趣。

冷硬的鋼筆字,卻記載著柔軟酸澀的文字,每一篇日記都是關於她的,而她也根本沒有察覺,在十年前,有一個人竟然默默註視她整整一年,這讓她有種重新被人重視的感覺。

促使她想要找到日記主人的原因,是最後幾篇日記的內容。

日記斷更在去年夏天,思念並未因時間而停止,卻因無法言說而更加恣意蔓延,如同夏日山間無邊無際的野草,隨風瘋長,他的最後一篇日記裏如是寫道:

如果重回那年,或許我仍然無法開口對你說愛,可我希望我能勇敢一點,只需要那麽一點,可以讓我能夠走到你的面前,告訴你我的名字。

可時間不會回流,我也回不到過去,你也不再記得我,說記得可能不對,因為你根本沒有認識過我。

曼曼,無數個夜晚,我無聲念著你的名字,仿佛那樣我便可以在夢中再遠遠看你一眼,可這麽多年過去,你從未出現在我的夢境中,哪怕一次。

即使如此,我依舊不想忘記你。

春天寄過來的日記本,蕭曼曼用了幾個月的時間將每一篇認真讀完。時間在此間流逝,轉眼初夏,她合上厚厚的本子。

微信提示音在這時響起。

媽媽:周六下午七點,某某西餐廳

接著,電話響起,她剛點過接聽,林晚婷的聲音便傳來:“曼曼,上次給你說的那個男孩子,你去見見,時間地點發給你了,記得化個妝,穿好看點兒。”

對於媽媽時不時安排的相親,蕭曼曼從來不置可否,有就去見,但從來不會想要下一步動作,以至於相親無數次,她連一個相親對象的電話都沒有留過。

只是這次不知為何,心中莫名生出一股煩躁來,她第一次拒絕母親:“媽,我不想去也不會去,我還沒有老到需要相親來解決個人問題。”

林晚婷在電話那頭,毫不留情地吐槽道:“你都多大了知不知道?28啦!再過兩年三十歲就是大齡剩女了。趁現在還算年輕,不為自己的以後考慮,難道真的要把自己剩下?”

蕭曼曼被吐槽後臉上也毫無波瀾,如是說道:“我剛剛過完26生日,怎麽就28了?”

“過了26就是27,虛歲可不就28?”

“您算數真好。”

“少在這兒跟我陰陽怪氣的,明天下午七點,你最好準時出現在那家西餐廳。”

“媽,我不……”蕭曼曼一個去字還沒說出來,那邊果斷掐斷電話。

電話裏只剩下“嘟嘟”的忙音,她將手機扔回書桌,手掌無意識在日記本封面摸索。

良久,她翻開日記本,在最後一篇日記下面快速寫了幾個字,合上後將本子放回書架。

火車剛到站,蕭曼曼正拉著行李箱往外走,電話鈴聲再次響起,蕭曼曼無視它,那聲音契而不舍,無休無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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