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為他人做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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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為他人做嫁衣
領頭人回到車裏, 身後就傳來大笑的聲音。他揭開面具露出一張年輕的臉孔,約莫二十七八的樣子,有一雙漂亮的黑色眼睛和一頭烏黑柔順的頭發,眼底跳躍著頑皮之色。若不是手腕上的刀疤突兀, 他看起來就像是個接受過良好教育,偶爾惡作劇的調皮公子哥。
“阿拉丁,走了,回去交差。你不回去嗎?”完成任務, 坐在車上等待啟程覆命的面具人問道。
“啊, 回去。急什麽,先看看。”阿拉丁倚靠車門, 懶懶散散地說道。
阿拉丁本名不是阿拉丁, 十六歲的時候他嫌自己的名字土氣改了。阿拉丁意為信仰的尊貴,出自於一本叫《一千零一夜》的民間故事, 故事裏的阿拉丁是個貧窮走運的無賴少年,擁有一盞可以召喚精怪的神燈。
大笑的是坐在駕駛座的王亮群,他足足笑了十分鐘沒有停。
前五分鐘, 阿拉丁聽著好笑,連越野車裏的面具人都忍不住笑。
“這藥效果那麽好,我也想來點了。”
“有那麽多開心事可以笑?”
“誒, 你們說他看到了什麽?”
後五分鐘, 笑聲越發難聽, 倒像是哭聲。王亮群笑著從座位下來, 跌跌撞撞走到小道上, 豪邁地脫掉外套。嗷嗷嗚嗚的不知在吼什麽。
副駕駛室的李明嚴爬下車,被一旁的山石擋住了路。他擡腳狠狠踹:“艹你娘,敢擋老子的路。你以為你是誰?不就是個派來監督的嘛,東廠知道嘛,東廠,就是你這樣的。結婚,結他媽的婚,誰要嫁給我?什麽直男癌重災區,家裏吃飯不上桌,孔孟之鄉知道嘛?禮義廉恥知道嘛?不就是嫌老子沒錢嘛。等老子挖到金礦,一個都不娶,嫖十個。”
阿拉丁看熱鬧起勁一點不想走,一邊看還不忘點評兩句:“呸,垃圾。”
面具人跟著一起呸,“還挖金礦呢,礦都是咱們老大的,想得真美。”
李明嚴吼著吼著大哭起來和那大笑後又大哭的王亮群湊到一起。兩人互相拍著肩膀,哭成一團。
“阿拉丁,走不走啦。”車裏的人又在催。
阿拉丁剛想說走,前頭傳來一聲巨響,吉普車後車廂的門從裏向外被踹開,連帶著人一起。
連面具人都下車看究竟。“臥槽,被踹的是那個男的,他幹嘛了。是不是產生幻覺動手動腳了。那女的好厲害啊。”
阿拉丁拿回面具套在臉上,小跑上前看究竟。
乖乖,莊申仍保持著踹人的姿勢,雙眼失焦看向探頭張望的阿拉丁,惡狠狠地說:“想占便宜,找死。再動手,我砍了你的手。”
阿拉丁撲哧一聲笑,“哎喲我的媽,鼠兔咬人咧。”他忙拿出手機調出拍錄像的app,就等著莊申幹點啥給她拍下來。剛才那一幕,起碼可以笑一年。
莊申失神的眼睛表演虎視眈眈,一雙眼瞪得圓圓的。阿拉丁忍笑說:“別瞪我啦,那家夥給你踹下去了,不信你看。”他指著歪在路旁的劉立,隨便給他臉上來一腳。“你看,我們是一夥的。”
莊申要信不信的,也不知看見了什麽,回身坐好,委屈巴巴看向前方:“兇女人,壞女人,老是欺負我,再欺負我,我不理你了。”
兇女人壞女人?難道指的是白慈?
阿拉丁知道白慈和莊申重逢,也知道他們時有來往,連白慈送給莊申的手機都經過他的手。但是參與六年前軟禁事件的他倒是不知道莊申和白慈之間有那麽纏綿的部分。
當時白慈聽說警察把莊申帶去問話生怕被問出什麽來,就讓他去問問清楚。這小姑娘一問三不知不說,連白慈都沒提。白慈倒好,轉頭就把人給忘了,跟在海塞姆屁股後頭。要是阿拉丁沒良心,這小姑娘怕是早被人遺忘了,盡管最後白慈一路趕來接人,阿拉丁仍覺得她不夠意思。
現在又是怎麽回事。這小姑娘的語氣怎麽聽怎麽像是在撒嬌。
是誰說過,當女人對另一個人說如果你再怎樣我就不理你的時候,十有八九是她沒法不理那個人。
一直靠著車門沒吭氣的程琤突然一把勾住莊申的脖子,嘴裏還哼著兒歌:“小兔兒乖乖,把門兒開開,快點兒開開,我要進來。”
莊申攔腰抱住程琤:“媽,我沒法跟別人相親,我也不會跟別人結婚,更不會要孩子。我就是……就是喜歡一個人……她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媽,好好說話不要動手,我們都是文明人。沒做小三好不好,也沒破壞人家家庭……你想想也不虧呀,白撿了個奶奶外婆做,奶奶還是外婆?隨便啦,反正都一樣。是個女兒,可乖啦,又聰明,跟我小時候一樣。她爸?她爸我哪見過,我就見過她媽……”
錄影的手不停地抖,阿拉丁又是好笑又是好氣。見過不少服用致幻劑的人,發瘋有,大哭大笑大吵大鬧都有,沒見過跟親娘出櫃的。
“那她喜歡你嗎?”他問莊申。
莊申擡起頭,迷茫裏糅合著哀傷,“也許,應該喜歡吧。”
沒有一點確定。
但是很快她又綻開笑容說:“但是我喜歡她呀,很喜歡。”
即便在藥物的作用下,仍能感覺到她發自心底的歡喜,任誰都不會懷疑這一點。
女人和女人的感情,這年頭並不稀奇,對常年奔波於各處的阿拉丁更是如此。他在成都的客戶就是一對女女,他們一起吃過飯。
但是莊申和白慈?小羊羔知道自己羊入虎口嗎?知道白慈那個女人背景有多覆雜嗎?知道她的情敵是海塞姆嗎?知道白慈曾因為海塞姆將她忘得一幹二凈嗎?
阿拉丁板起臉,本想敲她的頭,湊到腦門前還是彈了一下。“傻妞,有機會一起吃飯啊,我還欠你一頓飯。”
他一個出門辦事的大男人,替小姑娘操什麽心,阿拉丁笑自己。
白癡比狗瘟傳染性高。
戲看到這裏,再無興致,行事謹慎的阿拉丁再次檢查有無疏漏,最後給車上兩個女人關好車門。至於趴在路中間還是路邊的,隨他們高興去。一個小時後,藥力就會減退。
他興沖沖地來,怏怏不樂地走,車裏的手下慣會看眼色,沒敢多問。
回程的時候,一行人先到二堡鄉換車,手下開著有裝備的越野車去別處,只阿拉丁一人駕駛路虎去海塞姆的地下堡壘。
箱子被擡進地下工作區域海塞姆的辦公室,海塞姆在外頭與幾個受到邀請的老板寒暄。因為有外人在的緣故,原本冰冷的地下堡壘一下子熱鬧起來。
阿拉丁給自己倒一杯威士忌,點一根雪茄,坐在沙發上,腳翹得老高。
沒多一會兒,海塞姆進來,大步生風,很有幾分急迫。“怎麽樣?”
“等你來開。看箱子應該是大谷光瑞的東西。”阿拉丁見過不少探險隊遺留物,每個探險隊有其獨門標記,這些年經手下來,基本不會看錯。
海塞姆搓搓手,沒有馬上開箱子。“村子裏?”
“應該已經填平了,老滑頭埋了條狗下去。”
海塞姆笑了一下,“不會把狗活埋吧?”
“不會,挑了條老狗餵了些藥,跟那群人的一樣。”
“周全。”海塞姆滿意。自他決心要幹一番事情以來,一向在懸崖邊上走,稍有不慎便會粉身碎骨。因此他一向小心謹慎,每進一步都會想好各種退路。要不是家裏一直在尋找大谷光瑞的東西,他需要搶占先機,這次斷然不會冒險從考古隊裏搶。
東西到博物館之後偷梁換柱更方便,不過花點錢花點時間,但是箱子裏的東西太重要了。聽說哈裏克和沙木見鬼的事情之後,海塞姆就有預感,東西快要出現了。
至於那“東西”是什麽,海塞姆不清楚。
家族裏只稱之為“東西”,一件能證明他們高貴血統的東西。單只是如此,海塞姆不會去找,這年頭血統並不值錢。然而家裏代代相傳的使命裏提到,“東西”關乎老祖宗的下落,而老祖宗當年是在征戰時失蹤的。
作為歷史上的名人,失蹤的事情除了逃出來假裝老祖宗的親衛誰也不知道。他假扮老祖宗之後,告訴他的妻兒,要麽死要麽合作。不合作的被他殺盡,剩下來的這一支委曲求全,虛與委蛇得以繁衍至今。
在這個過程中,留存的一族慢慢得知,老祖宗是因為征討佛國,被佛國的神降下詛咒,才得以留在佛國,永世不得超生。而那個佛國,空中時常有天樂,地上道路由黃金鋪就,芬芳的鮮花不時從天上落下,漂亮極了。
之後是多年的戰爭、動蕩,改朝易代,人流離失所,茍安於世,一切的一切變得虛無縹緲。
到如今家族裏的人對恢覆老祖宗的光輝年代心存幻想,他們從小的使命就是找到佛國,救出老祖宗。
海塞姆揣測,家族裏的人更想得到佛國的財富。
他查過資料,也實地勘察過,西域佛國的斷垣殘壁都不像是困住老祖宗的那個佛國。直到他在一個拍賣會上聽說東洋探險隊的故事。大谷光瑞那一支探險隊在安西遇到神人,帶他們進入黃金之國,他們找到無數佛像、經卷。
輾轉打聽之後,海塞姆從大谷光瑞的後人處得到信息,當年東洋人觸犯神靈,那一趟有去無回,連東西都沒來得及運出去就消失在茫茫大漠裏。而他們之所以可以前往黃金之國是因為神人有一樣“東西”。
東洋人觸犯神靈正是為了那樣“東西”,既然整支隊伍被大漠吞噬,想必那東西也是。
這些年海塞姆在整個安西操持文物生意,一來這些東西好賺錢,他來去的渠道都有,不怕沒貨也不怕送不出去,有了錢操持其他生意更方便;二來,也便於他找尋“東西”。“東西”沒找到,倒是收獲不少當年探險隊來不及運送出去的,有邊角料,也不乏好貨。
“東西”會在這裏嗎?
拂去標記上的塵土,雙手按在箱子的邊緣,海塞姆深吸一口氣,破天荒緊張起來。
※※※※※※※※※※※※※※※※※※※※
阿拉丁不會把莊申抓走的。
沒有必要,要東西就行了,要人幹嘛呢,浪費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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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頭人回到車裏, 身後就傳來大笑的聲音。他揭開面具露出一張年輕的臉孔,約莫二十七八的樣子,有一雙漂亮的黑色眼睛和一頭烏黑柔順的頭發,眼底跳躍著頑皮之色。若不是手腕上的刀疤突兀, 他看起來就像是個接受過良好教育,偶爾惡作劇的調皮公子哥。
“阿拉丁,走了,回去交差。你不回去嗎?”完成任務, 坐在車上等待啟程覆命的面具人問道。
“啊, 回去。急什麽,先看看。”阿拉丁倚靠車門, 懶懶散散地說道。
阿拉丁本名不是阿拉丁, 十六歲的時候他嫌自己的名字土氣改了。阿拉丁意為信仰的尊貴,出自於一本叫《一千零一夜》的民間故事, 故事裏的阿拉丁是個貧窮走運的無賴少年,擁有一盞可以召喚精怪的神燈。
大笑的是坐在駕駛座的王亮群,他足足笑了十分鐘沒有停。
前五分鐘, 阿拉丁聽著好笑,連越野車裏的面具人都忍不住笑。
“這藥效果那麽好,我也想來點了。”
“有那麽多開心事可以笑?”
“誒, 你們說他看到了什麽?”
後五分鐘, 笑聲越發難聽, 倒像是哭聲。王亮群笑著從座位下來, 跌跌撞撞走到小道上, 豪邁地脫掉外套。嗷嗷嗚嗚的不知在吼什麽。
副駕駛室的李明嚴爬下車,被一旁的山石擋住了路。他擡腳狠狠踹:“艹你娘,敢擋老子的路。你以為你是誰?不就是個派來監督的嘛,東廠知道嘛,東廠,就是你這樣的。結婚,結他媽的婚,誰要嫁給我?什麽直男癌重災區,家裏吃飯不上桌,孔孟之鄉知道嘛?禮義廉恥知道嘛?不就是嫌老子沒錢嘛。等老子挖到金礦,一個都不娶,嫖十個。”
阿拉丁看熱鬧起勁一點不想走,一邊看還不忘點評兩句:“呸,垃圾。”
面具人跟著一起呸,“還挖金礦呢,礦都是咱們老大的,想得真美。”
李明嚴吼著吼著大哭起來和那大笑後又大哭的王亮群湊到一起。兩人互相拍著肩膀,哭成一團。
“阿拉丁,走不走啦。”車裏的人又在催。
阿拉丁剛想說走,前頭傳來一聲巨響,吉普車後車廂的門從裏向外被踹開,連帶著人一起。
連面具人都下車看究竟。“臥槽,被踹的是那個男的,他幹嘛了。是不是產生幻覺動手動腳了。那女的好厲害啊。”
阿拉丁拿回面具套在臉上,小跑上前看究竟。
乖乖,莊申仍保持著踹人的姿勢,雙眼失焦看向探頭張望的阿拉丁,惡狠狠地說:“想占便宜,找死。再動手,我砍了你的手。”
阿拉丁撲哧一聲笑,“哎喲我的媽,鼠兔咬人咧。”他忙拿出手機調出拍錄像的app,就等著莊申幹點啥給她拍下來。剛才那一幕,起碼可以笑一年。
莊申失神的眼睛表演虎視眈眈,一雙眼瞪得圓圓的。阿拉丁忍笑說:“別瞪我啦,那家夥給你踹下去了,不信你看。”他指著歪在路旁的劉立,隨便給他臉上來一腳。“你看,我們是一夥的。”
莊申要信不信的,也不知看見了什麽,回身坐好,委屈巴巴看向前方:“兇女人,壞女人,老是欺負我,再欺負我,我不理你了。”
兇女人壞女人?難道指的是白慈?
阿拉丁知道白慈和莊申重逢,也知道他們時有來往,連白慈送給莊申的手機都經過他的手。但是參與六年前軟禁事件的他倒是不知道莊申和白慈之間有那麽纏綿的部分。
當時白慈聽說警察把莊申帶去問話生怕被問出什麽來,就讓他去問問清楚。這小姑娘一問三不知不說,連白慈都沒提。白慈倒好,轉頭就把人給忘了,跟在海塞姆屁股後頭。要是阿拉丁沒良心,這小姑娘怕是早被人遺忘了,盡管最後白慈一路趕來接人,阿拉丁仍覺得她不夠意思。
現在又是怎麽回事。這小姑娘的語氣怎麽聽怎麽像是在撒嬌。
是誰說過,當女人對另一個人說如果你再怎樣我就不理你的時候,十有八九是她沒法不理那個人。
一直靠著車門沒吭氣的程琤突然一把勾住莊申的脖子,嘴裏還哼著兒歌:“小兔兒乖乖,把門兒開開,快點兒開開,我要進來。”
莊申攔腰抱住程琤:“媽,我沒法跟別人相親,我也不會跟別人結婚,更不會要孩子。我就是……就是喜歡一個人……她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媽,好好說話不要動手,我們都是文明人。沒做小三好不好,也沒破壞人家家庭……你想想也不虧呀,白撿了個奶奶外婆做,奶奶還是外婆?隨便啦,反正都一樣。是個女兒,可乖啦,又聰明,跟我小時候一樣。她爸?她爸我哪見過,我就見過她媽……”
錄影的手不停地抖,阿拉丁又是好笑又是好氣。見過不少服用致幻劑的人,發瘋有,大哭大笑大吵大鬧都有,沒見過跟親娘出櫃的。
“那她喜歡你嗎?”他問莊申。
莊申擡起頭,迷茫裏糅合著哀傷,“也許,應該喜歡吧。”
沒有一點確定。
但是很快她又綻開笑容說:“但是我喜歡她呀,很喜歡。”
即便在藥物的作用下,仍能感覺到她發自心底的歡喜,任誰都不會懷疑這一點。
女人和女人的感情,這年頭並不稀奇,對常年奔波於各處的阿拉丁更是如此。他在成都的客戶就是一對女女,他們一起吃過飯。
但是莊申和白慈?小羊羔知道自己羊入虎口嗎?知道白慈那個女人背景有多覆雜嗎?知道她的情敵是海塞姆嗎?知道白慈曾因為海塞姆將她忘得一幹二凈嗎?
阿拉丁板起臉,本想敲她的頭,湊到腦門前還是彈了一下。“傻妞,有機會一起吃飯啊,我還欠你一頓飯。”
他一個出門辦事的大男人,替小姑娘操什麽心,阿拉丁笑自己。
白癡比狗瘟傳染性高。
戲看到這裏,再無興致,行事謹慎的阿拉丁再次檢查有無疏漏,最後給車上兩個女人關好車門。至於趴在路中間還是路邊的,隨他們高興去。一個小時後,藥力就會減退。
他興沖沖地來,怏怏不樂地走,車裏的手下慣會看眼色,沒敢多問。
回程的時候,一行人先到二堡鄉換車,手下開著有裝備的越野車去別處,只阿拉丁一人駕駛路虎去海塞姆的地下堡壘。
箱子被擡進地下工作區域海塞姆的辦公室,海塞姆在外頭與幾個受到邀請的老板寒暄。因為有外人在的緣故,原本冰冷的地下堡壘一下子熱鬧起來。
阿拉丁給自己倒一杯威士忌,點一根雪茄,坐在沙發上,腳翹得老高。
沒多一會兒,海塞姆進來,大步生風,很有幾分急迫。“怎麽樣?”
“等你來開。看箱子應該是大谷光瑞的東西。”阿拉丁見過不少探險隊遺留物,每個探險隊有其獨門標記,這些年經手下來,基本不會看錯。
海塞姆搓搓手,沒有馬上開箱子。“村子裏?”
“應該已經填平了,老滑頭埋了條狗下去。”
海塞姆笑了一下,“不會把狗活埋吧?”
“不會,挑了條老狗餵了些藥,跟那群人的一樣。”
“周全。”海塞姆滿意。自他決心要幹一番事情以來,一向在懸崖邊上走,稍有不慎便會粉身碎骨。因此他一向小心謹慎,每進一步都會想好各種退路。要不是家裏一直在尋找大谷光瑞的東西,他需要搶占先機,這次斷然不會冒險從考古隊裏搶。
東西到博物館之後偷梁換柱更方便,不過花點錢花點時間,但是箱子裏的東西太重要了。聽說哈裏克和沙木見鬼的事情之後,海塞姆就有預感,東西快要出現了。
至於那“東西”是什麽,海塞姆不清楚。
家族裏只稱之為“東西”,一件能證明他們高貴血統的東西。單只是如此,海塞姆不會去找,這年頭血統並不值錢。然而家裏代代相傳的使命裏提到,“東西”關乎老祖宗的下落,而老祖宗當年是在征戰時失蹤的。
作為歷史上的名人,失蹤的事情除了逃出來假裝老祖宗的親衛誰也不知道。他假扮老祖宗之後,告訴他的妻兒,要麽死要麽合作。不合作的被他殺盡,剩下來的這一支委曲求全,虛與委蛇得以繁衍至今。
在這個過程中,留存的一族慢慢得知,老祖宗是因為征討佛國,被佛國的神降下詛咒,才得以留在佛國,永世不得超生。而那個佛國,空中時常有天樂,地上道路由黃金鋪就,芬芳的鮮花不時從天上落下,漂亮極了。
之後是多年的戰爭、動蕩,改朝易代,人流離失所,茍安於世,一切的一切變得虛無縹緲。
到如今家族裏的人對恢覆老祖宗的光輝年代心存幻想,他們從小的使命就是找到佛國,救出老祖宗。
海塞姆揣測,家族裏的人更想得到佛國的財富。
他查過資料,也實地勘察過,西域佛國的斷垣殘壁都不像是困住老祖宗的那個佛國。直到他在一個拍賣會上聽說東洋探險隊的故事。大谷光瑞那一支探險隊在安西遇到神人,帶他們進入黃金之國,他們找到無數佛像、經卷。
輾轉打聽之後,海塞姆從大谷光瑞的後人處得到信息,當年東洋人觸犯神靈,那一趟有去無回,連東西都沒來得及運出去就消失在茫茫大漠裏。而他們之所以可以前往黃金之國是因為神人有一樣“東西”。
東洋人觸犯神靈正是為了那樣“東西”,既然整支隊伍被大漠吞噬,想必那東西也是。
這些年海塞姆在整個安西操持文物生意,一來這些東西好賺錢,他來去的渠道都有,不怕沒貨也不怕送不出去,有了錢操持其他生意更方便;二來,也便於他找尋“東西”。“東西”沒找到,倒是收獲不少當年探險隊來不及運送出去的,有邊角料,也不乏好貨。
“東西”會在這裏嗎?
拂去標記上的塵土,雙手按在箱子的邊緣,海塞姆深吸一口氣,破天荒緊張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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