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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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說謊》
使人覺得遙遠的不是時間長, 而是兩三件不可挽回的事。——博爾赫斯
程朔不喜歡程顏,很不喜歡。
喜歡一個人或許需要理由,但厭惡一個人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那是出自身體的一種本能, 和呼吸一樣,不用刻意訓練,就已經被鐫刻進大腦。
因為不喜歡程顏, 高考結束後,他放棄了去國外讀大學的機會, 留在了北城。
雖然因為這事,他差點被程繼暉打斷了脊骨, 還斷了一年的生活費,但他覺得值得。
她是那麽熱切盼望著他能出國讀書, 盼望著他能快點離開這個家,距離他開學的日期越來越近, 程顏的眼睛越來越有光彩,放學回家的路上都哼上了歌, 足見她心情有多好。
“哥,你什麽時候走, 我請假去機場送你。”
知道他要走, 她甚至願意請假歡送他。
“你想知道?”
“嗯嗯。”她頻頻點頭。
“下個月吧。”
程顏臉上是明顯的錯愕:“你不用提前去那邊適應嗎?”
“不用。”
“哦。”她應了聲, 好像有些失望。
程朔玩味地看著她,緊接著, 把話補充完整:“因為我拿到的是北城理工大學的offer。”
話音落下,他看到她眼底的光盡數熄滅了。
程朔心裏湧起難以言喻的快感,他怎麽可能舍得離開這個家,離開她呢。
他要留在這裏,時刻盯著她, 讓她在接下來的每一個日子因為看到自己而感到恐懼和驚慌,只有這樣,他才會感到滿足。
他喜歡看到她臉上露出曲意迎合的神情,明明她也那麽討厭自己,但當著鄒若蘭的面,她還是要對著自己笑。
所以,每個周末,他都不厭其煩地從學校趕回家,她在書房裏寫作業,他就在旁邊打游戲。
“哥,二樓的書房也有電腦。”她小聲地抗議。
“怎麽,我吵到你覆習了?”
說著,他摘下游戲耳機。
“那倒……沒有。”
沈默了一會,她又小心翼翼地問:“哥,大學的生活怎麽樣?”
“挺好的。”
“那為什麽你每周都回家?”
程朔被問住了,楞了楞,挖苦說:“難道你上了大學,周末就不回家了?”
“是啊,回來一趟太麻煩了。”她應得很快。
程朔握住鼠標的手一頓,這個陽光明媚的下午,他莫名變得煩躁。
*
程顏考上了北城師範大學。
因為不喜歡她,她開學那天,程朔放棄了在國際青年論壇發言的機會,陪她一起去學校報到。
都說記憶是有錨點的,對她來說,新生開學第一天是多麽重要的日子,她要讓她以後回憶起來,都擺脫不了他。
他要成為她記憶裏抹不去也忘不掉的汙點。
九月的天氣,炎熱得像個蒸籠,他幫她提著行李箱,沈甸甸的,也不知道裏面到底裝了多少東西。
不知道的,還以為她這輩子都不打算回家了。
兩人並肩走著,不少人都看了過來,顯然把他們當成了一對。
“同學,你男朋友長得好帥,他也是今年的新生嗎?”
她驚慌地搖頭,立刻否認。
“不,他不是我男朋友。”
這回,走路時,她越走越快,和他拉開一大段距離。
“怎麽,我讓你丟人了?”他在她身後說。
“沒有,”程顏欲蓋彌彰地說,但腳步沒停,“我只是走路走得快。”
程朔冷笑了聲,長腿一邁,沒幾步就跟上了她。
他就站在她左邊,緊緊挨著,是手臂快要碰到手臂的距離,所有人一看就知道,他們是一起的。
她又加快了速度,但仍然無濟於事,他依舊不緊不慢地跟著她。
“別把自己累著了。”他沒好氣地笑。
實在沒了辦法,程顏累得滿頭大汗,這才停下來,在湖邊的長椅坐下。
路邊有賣冷飲的,程朔走過去給她買了一瓶冰橙汁。
“拿著。”
她沒有接過來,有些生氣地看著自己:“程朔,你為什麽要這樣?”
“怎樣?”
“你為什麽要出現在這裏,你為什麽要毀了我人生裏最期待的一天?”她聲音裏壓抑著憤怒,一字一句地質問他。
程朔楞在原地,九月的太陽曬在脊背,火辣辣地疼,比那日程繼暉打在身上的傷似乎還要更疼。
他果然還是成為了她美好記憶裏的汙點。
*
程朔不喜歡程顏,很不喜歡。
因為不喜歡她,他一直記著她真實的生日。
在這個世界上,如果只有一個人還記得“陳顏”的生日,那一定是他。
她十八歲生日那年,他匿名給她送了生日蛋糕。
他要時刻提醒她,讓她知道自己是誰,免得她真的把自己當成“程妍”了。
但陳顏是永遠不可能變成“程妍”的,她不能是別人的替代品。
那天,他就站在不遠的位置,看到她一臉驚喜地接過了蛋糕,然後東張西望,似乎是想要找到給她買蛋糕的人。
她差點就發現了他,幸好有人喊她,她回過了頭。
她果然沒有什麽朋友,自己一個人在操場的角落給自己過生日。
夜幕降臨,她把蛋糕放在地上點燃了蠟燭,燭光搖曳,那雙平淡漠然的眼睛也變得溫暖。
她雙手合十,不知許了什麽願,但卻流淚了。
她是哭著吃完那塊蛋糕的,一邊吃一邊平靜地抹眼淚。
是因為想到了福利院裏的朋友嗎?還是因為十八歲的生日只有自己一個人慶祝而覺得委屈?
但不管是哪種原因,他發現,他竟然有些心疼。
離開前,他用新的手機號給她發了一條消息。
只有簡短的幾個字。
【生日快樂,開心一點。】
*
“程朔,你為什麽不談戀愛?”常有人這樣問他。
他很反感這樣的問題,就像有人喜歡吃橙子,有人討厭吃橙子一樣,問這樣的問題簡直是閑得蛋疼。
直到有一天程顏也這樣問他。
“哥,你在大學沒談戀愛嗎,怎麽沒見你提起過?”某天,在書房裏,她忽然開口。
“你很好奇?”
說話時,他的表情有些冷,程顏被嚇到了,遲疑著說:“也沒有……很好奇,就是學校裏很多人都在談戀愛,我就問問。”
“那你呢?”程朔看向她,眼尾輕擡,“也談戀愛了?”
“沒有。”
她低著頭,聲音變弱,顯然已經不想再往下聊了。
他當然知道原因。
但她越是想回避,他越是要撕開她的傷口往裏撒鹽,他確實是這麽惡劣的人。
“還沒死心呢,還想著那個姓溫的?”
空氣接近凝固,死一樣的寂靜。
“嗯,是啊,”不知過了多久,程顏才開口,“畢竟這輩子除了他,我也不會喜歡其他人了。”
明知道她在說氣話,但他還是氣得太陽穴突突直跳。
她果然和以前一樣討厭。
他為什麽沒有談戀愛,這個問題的答案——當然是因為她。
討厭程顏,註定要成為一場曠日持久的鬥爭,他沒有多餘的精力分給別人,他不能讓另一個不相關的人占據自己太多的時間。
他是那麽恨著她,恨到連在夢裏都是她。
她不能在他的夢裏太悲傷,他不喜歡她流淚的眼睛和咬緊的雙唇。
她不能在他的夢裏太幸福,因為她的幸福往往不是因他而起。
她最好像個標本一樣,在所有他能看到的地方。
他時常會登錄他們高中時玩的游戲。她的頭像已經灰了很多年,如果不是他堅持往她的賬號裏充值,她的游戲賬號早就被官方回收了。
可是,那又有什麽意義呢?
除了讓他想起曾經的自己有多可笑外,沒有任何作用。
但他仍然每隔半年就往“用戶6877633”的賬號充值。
“哥,你游戲玩得這麽好,以後要不開個游戲公司吧?”高中的程顏在某次游戲勝利後崇拜地看著他。
多年後的某一天,他想起了這句話,於是穹域誕生了。
反正他是個沒有人生目標的人,做什麽都無所謂,如果要虛度光陰,不如就浪費在最無聊的事情上。
*
程朔一直以為他很恨程顏,恨到深入骨髓、融入呼吸,恨到足以腐蝕理智。
後來,有人告訴他,這不是恨。
這好像是……愛。
只是他的愛摻雜了太多的不甘和憤恨,它在時間的發酵下扭曲變形,滋長成了另一種模樣。
他無從辨認真偽,也沒有太多時間可以思考,因為,程顏開始被家裏安排去相親。
她化上淡妝,穿上了鄒若蘭為她挑選的裙子,在每個周末,去見鄒若蘭為她選好的男人。
雖然知道那不過是敷衍家裏人的舉動,但看到那些男人送她到家門口,她對著那些人虛偽地點頭微笑,相約下一次見面的時間,他就恨不得一把火燒了他們的車。
他是個沖動的人,一直都是。
所幸的是,兩個月過去了,什麽都沒發生。
程朔知道她雖然膽小,卻也是個倔的,她不願意的事情,沒人能逼迫她,就像當初她知道真相後那麽果斷地要離開這個家,什麽都沒有帶走,她不會在這件事上將就。
只是,他忽然意識到他走了太多彎路,浪費了太多時間,這麽多年,他竟然一直這麽無動於衷,甚至對她冷語相加,他做了那麽多無法挽回的錯事。
其實他最應該做的是加倍地對她好,給她所有想要的,讓她徹底忘記那個人。
他不相信程顏對他毫無感情,她曾經真真切切地對他那麽好,如果後來她沒有遇到溫歲昶,也許他們只差一步。
而現在,沒有了溫歲昶,他們之間已然沒有任何阻礙。
他用了半個月的時間為她準備驚喜。
因為她喜歡花,他在S.I.K的頂樓為她準備了滿墻的鮮花,從各個國家空運過來的花束讓露臺的空氣都變得甜美,他開始想象她站在花海裏驚喜的表情。
下午五點,會場已經布置好,他給張姨打了電話。
“程顏回家了嗎?”
“剛到家一會,”張姨說完又迫不及待地說,“顏顏今天心情特別好,回家還拉著我聊了一通呢。”
“怎麽了?發生了什麽好事?”
程朔不免嘴角彎了彎,既然心情這麽好,說不定今晚看到這些花也會更開心。
“她沒明說,但應該和今天見面的人有關系,反正見完面回來,整個人都不一樣了。”
“她今天又出去了?”
程朔煩悶地皺了皺眉,她那麽聽話做什麽,一點都不懂反抗。
“她和誰見的面?”
說到這,張姨的語氣也變得興奮,“好像是溫家的二兒子,這家境又好,照片長得比男明星還帥,和顏顏還是高中同學,難怪顏顏喜歡——“
程朔大腦嗡地一聲,打斷了她的話,這幾個字幾乎是咬牙切齒說出口的:“哪個溫家?”
其實答案已經擺在眼前,他只是還抱有一絲僥幸。
“他的名字有個字我不會念,叫溫歲什麽來著……”
“溫,、歲、昶。”
說出這個名字時,程朔牙關快要咬碎,聲音淬著冬日的寒意。
張姨頻頻應和:“對對對,就是這個名字!”
砰地一聲——
通話還在繼續,手機已經扔出去,砸在對面的玻璃上。
霎時,裂痕在玻璃中央綻開,如同密布的蜘蛛網,手機機身在撞擊下扭曲變形,最後哐當一聲掉落在地。
如同耳鳴,尖銳刺耳的聲音像拉長的警報聲不斷地重覆播放,他像瘋了一樣,把左面墻上的花全拔了出來,玫瑰花刺劃過手上、臉上的皮膚,沁出細密的血珠,他卻渾然不覺,那麽名貴的花被砸在地上,徹底碾碎。
滿地的花瓣,淩亂不堪,花香混雜著血液的腥味在空氣裏蔓延,不知過了多久,程朔靠在墻邊,渾身像洩了力,口袋裏的信箋紙不知何時掉在地上,夜晚的風一吹,送到他腳邊。
看到上面的內容,他鼻子酸了酸。
那是他昨晚在紙上寫好的草稿,不知過了多久,他面無表情地彎腰撿起,撕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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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覺得遙遠的不是時間長, 而是兩三件不可挽回的事。——博爾赫斯
程朔不喜歡程顏,很不喜歡。
喜歡一個人或許需要理由,但厭惡一個人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那是出自身體的一種本能, 和呼吸一樣,不用刻意訓練,就已經被鐫刻進大腦。
因為不喜歡程顏, 高考結束後,他放棄了去國外讀大學的機會, 留在了北城。
雖然因為這事,他差點被程繼暉打斷了脊骨, 還斷了一年的生活費,但他覺得值得。
她是那麽熱切盼望著他能出國讀書, 盼望著他能快點離開這個家,距離他開學的日期越來越近, 程顏的眼睛越來越有光彩,放學回家的路上都哼上了歌, 足見她心情有多好。
“哥,你什麽時候走, 我請假去機場送你。”
知道他要走, 她甚至願意請假歡送他。
“你想知道?”
“嗯嗯。”她頻頻點頭。
“下個月吧。”
程顏臉上是明顯的錯愕:“你不用提前去那邊適應嗎?”
“不用。”
“哦。”她應了聲, 好像有些失望。
程朔玩味地看著她,緊接著, 把話補充完整:“因為我拿到的是北城理工大學的offer。”
話音落下,他看到她眼底的光盡數熄滅了。
程朔心裏湧起難以言喻的快感,他怎麽可能舍得離開這個家,離開她呢。
他要留在這裏,時刻盯著她, 讓她在接下來的每一個日子因為看到自己而感到恐懼和驚慌,只有這樣,他才會感到滿足。
他喜歡看到她臉上露出曲意迎合的神情,明明她也那麽討厭自己,但當著鄒若蘭的面,她還是要對著自己笑。
所以,每個周末,他都不厭其煩地從學校趕回家,她在書房裏寫作業,他就在旁邊打游戲。
“哥,二樓的書房也有電腦。”她小聲地抗議。
“怎麽,我吵到你覆習了?”
說著,他摘下游戲耳機。
“那倒……沒有。”
沈默了一會,她又小心翼翼地問:“哥,大學的生活怎麽樣?”
“挺好的。”
“那為什麽你每周都回家?”
程朔被問住了,楞了楞,挖苦說:“難道你上了大學,周末就不回家了?”
“是啊,回來一趟太麻煩了。”她應得很快。
程朔握住鼠標的手一頓,這個陽光明媚的下午,他莫名變得煩躁。
*
程顏考上了北城師範大學。
因為不喜歡她,她開學那天,程朔放棄了在國際青年論壇發言的機會,陪她一起去學校報到。
都說記憶是有錨點的,對她來說,新生開學第一天是多麽重要的日子,她要讓她以後回憶起來,都擺脫不了他。
他要成為她記憶裏抹不去也忘不掉的汙點。
九月的天氣,炎熱得像個蒸籠,他幫她提著行李箱,沈甸甸的,也不知道裏面到底裝了多少東西。
不知道的,還以為她這輩子都不打算回家了。
兩人並肩走著,不少人都看了過來,顯然把他們當成了一對。
“同學,你男朋友長得好帥,他也是今年的新生嗎?”
她驚慌地搖頭,立刻否認。
“不,他不是我男朋友。”
這回,走路時,她越走越快,和他拉開一大段距離。
“怎麽,我讓你丟人了?”他在她身後說。
“沒有,”程顏欲蓋彌彰地說,但腳步沒停,“我只是走路走得快。”
程朔冷笑了聲,長腿一邁,沒幾步就跟上了她。
他就站在她左邊,緊緊挨著,是手臂快要碰到手臂的距離,所有人一看就知道,他們是一起的。
她又加快了速度,但仍然無濟於事,他依舊不緊不慢地跟著她。
“別把自己累著了。”他沒好氣地笑。
實在沒了辦法,程顏累得滿頭大汗,這才停下來,在湖邊的長椅坐下。
路邊有賣冷飲的,程朔走過去給她買了一瓶冰橙汁。
“拿著。”
她沒有接過來,有些生氣地看著自己:“程朔,你為什麽要這樣?”
“怎樣?”
“你為什麽要出現在這裏,你為什麽要毀了我人生裏最期待的一天?”她聲音裏壓抑著憤怒,一字一句地質問他。
程朔楞在原地,九月的太陽曬在脊背,火辣辣地疼,比那日程繼暉打在身上的傷似乎還要更疼。
他果然還是成為了她美好記憶裏的汙點。
*
程朔不喜歡程顏,很不喜歡。
因為不喜歡她,他一直記著她真實的生日。
在這個世界上,如果只有一個人還記得“陳顏”的生日,那一定是他。
她十八歲生日那年,他匿名給她送了生日蛋糕。
他要時刻提醒她,讓她知道自己是誰,免得她真的把自己當成“程妍”了。
但陳顏是永遠不可能變成“程妍”的,她不能是別人的替代品。
那天,他就站在不遠的位置,看到她一臉驚喜地接過了蛋糕,然後東張西望,似乎是想要找到給她買蛋糕的人。
她差點就發現了他,幸好有人喊她,她回過了頭。
她果然沒有什麽朋友,自己一個人在操場的角落給自己過生日。
夜幕降臨,她把蛋糕放在地上點燃了蠟燭,燭光搖曳,那雙平淡漠然的眼睛也變得溫暖。
她雙手合十,不知許了什麽願,但卻流淚了。
她是哭著吃完那塊蛋糕的,一邊吃一邊平靜地抹眼淚。
是因為想到了福利院裏的朋友嗎?還是因為十八歲的生日只有自己一個人慶祝而覺得委屈?
但不管是哪種原因,他發現,他竟然有些心疼。
離開前,他用新的手機號給她發了一條消息。
只有簡短的幾個字。
【生日快樂,開心一點。】
*
“程朔,你為什麽不談戀愛?”常有人這樣問他。
他很反感這樣的問題,就像有人喜歡吃橙子,有人討厭吃橙子一樣,問這樣的問題簡直是閑得蛋疼。
直到有一天程顏也這樣問他。
“哥,你在大學沒談戀愛嗎,怎麽沒見你提起過?”某天,在書房裏,她忽然開口。
“你很好奇?”
說話時,他的表情有些冷,程顏被嚇到了,遲疑著說:“也沒有……很好奇,就是學校裏很多人都在談戀愛,我就問問。”
“那你呢?”程朔看向她,眼尾輕擡,“也談戀愛了?”
“沒有。”
她低著頭,聲音變弱,顯然已經不想再往下聊了。
他當然知道原因。
但她越是想回避,他越是要撕開她的傷口往裏撒鹽,他確實是這麽惡劣的人。
“還沒死心呢,還想著那個姓溫的?”
空氣接近凝固,死一樣的寂靜。
“嗯,是啊,”不知過了多久,程顏才開口,“畢竟這輩子除了他,我也不會喜歡其他人了。”
明知道她在說氣話,但他還是氣得太陽穴突突直跳。
她果然和以前一樣討厭。
他為什麽沒有談戀愛,這個問題的答案——當然是因為她。
討厭程顏,註定要成為一場曠日持久的鬥爭,他沒有多餘的精力分給別人,他不能讓另一個不相關的人占據自己太多的時間。
他是那麽恨著她,恨到連在夢裏都是她。
她不能在他的夢裏太悲傷,他不喜歡她流淚的眼睛和咬緊的雙唇。
她不能在他的夢裏太幸福,因為她的幸福往往不是因他而起。
她最好像個標本一樣,在所有他能看到的地方。
他時常會登錄他們高中時玩的游戲。她的頭像已經灰了很多年,如果不是他堅持往她的賬號裏充值,她的游戲賬號早就被官方回收了。
可是,那又有什麽意義呢?
除了讓他想起曾經的自己有多可笑外,沒有任何作用。
但他仍然每隔半年就往“用戶6877633”的賬號充值。
“哥,你游戲玩得這麽好,以後要不開個游戲公司吧?”高中的程顏在某次游戲勝利後崇拜地看著他。
多年後的某一天,他想起了這句話,於是穹域誕生了。
反正他是個沒有人生目標的人,做什麽都無所謂,如果要虛度光陰,不如就浪費在最無聊的事情上。
*
程朔一直以為他很恨程顏,恨到深入骨髓、融入呼吸,恨到足以腐蝕理智。
後來,有人告訴他,這不是恨。
這好像是……愛。
只是他的愛摻雜了太多的不甘和憤恨,它在時間的發酵下扭曲變形,滋長成了另一種模樣。
他無從辨認真偽,也沒有太多時間可以思考,因為,程顏開始被家裏安排去相親。
她化上淡妝,穿上了鄒若蘭為她挑選的裙子,在每個周末,去見鄒若蘭為她選好的男人。
雖然知道那不過是敷衍家裏人的舉動,但看到那些男人送她到家門口,她對著那些人虛偽地點頭微笑,相約下一次見面的時間,他就恨不得一把火燒了他們的車。
他是個沖動的人,一直都是。
所幸的是,兩個月過去了,什麽都沒發生。
程朔知道她雖然膽小,卻也是個倔的,她不願意的事情,沒人能逼迫她,就像當初她知道真相後那麽果斷地要離開這個家,什麽都沒有帶走,她不會在這件事上將就。
只是,他忽然意識到他走了太多彎路,浪費了太多時間,這麽多年,他竟然一直這麽無動於衷,甚至對她冷語相加,他做了那麽多無法挽回的錯事。
其實他最應該做的是加倍地對她好,給她所有想要的,讓她徹底忘記那個人。
他不相信程顏對他毫無感情,她曾經真真切切地對他那麽好,如果後來她沒有遇到溫歲昶,也許他們只差一步。
而現在,沒有了溫歲昶,他們之間已然沒有任何阻礙。
他用了半個月的時間為她準備驚喜。
因為她喜歡花,他在S.I.K的頂樓為她準備了滿墻的鮮花,從各個國家空運過來的花束讓露臺的空氣都變得甜美,他開始想象她站在花海裏驚喜的表情。
下午五點,會場已經布置好,他給張姨打了電話。
“程顏回家了嗎?”
“剛到家一會,”張姨說完又迫不及待地說,“顏顏今天心情特別好,回家還拉著我聊了一通呢。”
“怎麽了?發生了什麽好事?”
程朔不免嘴角彎了彎,既然心情這麽好,說不定今晚看到這些花也會更開心。
“她沒明說,但應該和今天見面的人有關系,反正見完面回來,整個人都不一樣了。”
“她今天又出去了?”
程朔煩悶地皺了皺眉,她那麽聽話做什麽,一點都不懂反抗。
“她和誰見的面?”
說到這,張姨的語氣也變得興奮,“好像是溫家的二兒子,這家境又好,照片長得比男明星還帥,和顏顏還是高中同學,難怪顏顏喜歡——“
程朔大腦嗡地一聲,打斷了她的話,這幾個字幾乎是咬牙切齒說出口的:“哪個溫家?”
其實答案已經擺在眼前,他只是還抱有一絲僥幸。
“他的名字有個字我不會念,叫溫歲什麽來著……”
“溫,、歲、昶。”
說出這個名字時,程朔牙關快要咬碎,聲音淬著冬日的寒意。
張姨頻頻應和:“對對對,就是這個名字!”
砰地一聲——
通話還在繼續,手機已經扔出去,砸在對面的玻璃上。
霎時,裂痕在玻璃中央綻開,如同密布的蜘蛛網,手機機身在撞擊下扭曲變形,最後哐當一聲掉落在地。
如同耳鳴,尖銳刺耳的聲音像拉長的警報聲不斷地重覆播放,他像瘋了一樣,把左面墻上的花全拔了出來,玫瑰花刺劃過手上、臉上的皮膚,沁出細密的血珠,他卻渾然不覺,那麽名貴的花被砸在地上,徹底碾碎。
滿地的花瓣,淩亂不堪,花香混雜著血液的腥味在空氣裏蔓延,不知過了多久,程朔靠在墻邊,渾身像洩了力,口袋裏的信箋紙不知何時掉在地上,夜晚的風一吹,送到他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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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昨晚在紙上寫好的草稿,不知過了多久,他面無表情地彎腰撿起,撕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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