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番外: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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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名字刻在玫瑰花瓣上,我被她身上的刺給紮傷,血滴在花瓣上,她才擡頭看我一眼。

我給予她血液。

她留給我傷痕。

·

顧嘉樹第一次見紀東歌,就被她美艷的容貌給晃到發怔,這種現象上一次的發生,是他第一次看倩女幽魂,王祖賢飾演的聶小倩出場,後來他學會一個詞形容這種美貌,驚艷。

但他小覷了這種美貌,開學第一天,班級門口就擠滿了門,就為了看紀東歌一眼,每節課下課走廊都是人,樓道堵塞了一天,自那天起他又學會了一個詞,禍水。

歷史課上講到昏君,他立刻聯想紀東歌,她放到夏朝是妹喜,在商朝就是妲己,顧嘉樹那時候就覺得紀東歌這種禍國殃民級別的他惹不起。

他這種想法只持續到第二天放學,下午突然下起了傾盆大雨,他一個人站在一樓空曠場地等雨停,等著等著,他旁邊站了一個人,他撇過頭習慣性問了句:“有傘嗎?”話說完,他就楞住了,紀東歌正歪著頭看著他,手裏拿著把傘,剛剛他對紀東歌說了他人生中與她的第一次對話。

紀東歌撐開傘站在雨幕裏,她的發絲散開,左邊一撮劉海被雨水打濕,彎成一條小蛇一樣貼在額頭旁,她像是青蛇裏在小舟上撐著油紙傘的白蛇,婀娜的身段,帶仙氣的眼睛,她問:“要一起走嗎?”

荷葉蓄雨水,她的聲音也帶著雨水。

顧嘉樹那天學會了一個詞,叫心動。

初戀就是把心掛在樹上,它掉下來時,希望是她撿到的。

從那天起,他就開始轉遛在紀東歌身旁,用盡一切辦法把她拉進自己的地盤,然後為了宣示主權,他像條小狗一樣搖著尾巴天天纏著她。

可紀東歌呢?她不冷不熱,她同意他呆在她身邊,卻拒絕他是以“男朋友”的身份。

暧昧游戲最好玩,你要學會猜。顧嘉樹猜著紀東歌的心思,跟著她的節奏,順著她的意思。

直到有一天,顧嘉樹忍不住問她:“為什麽你不能接受我。”

紀東歌這樣回答他,“你喜歡不正是現在的我。”

“你怎麽樣我都喜歡。”

紀東歌說:“好,這是你說的。”說完這話她擡起頭朝他笑,只是微微翹起嘴角,卻勾人的很。她眼裏帶艷,笑裏帶邪,她靠在顧嘉樹的懷裏,他卻猜不透她腦子裏在想什麽。

那天顧嘉樹就知道了紀東歌並不是白蛇,她是青蛇。

她不是會抱著你書包看你打籃球的簡單女孩,也不是會勸你少打架的單純少女,她不會躲在你背後需要你的保護,她會和你並肩站在一起。你越了解她,越會感到驚訝,她像一本讀不完的書。

他那時候就隱約知道,他配不上她。

但這個認知被他忽略了。

那個時候,是他人生中最快樂的日子,他的身旁始終站著她,她的笑容只為他綻放。她滿足了十八歲男孩所有虛榮和幻想,他的自行車後座,坐著是這個學校最好看的女生。

樂到至極就是悲哀。

總有不懷好意的人想要侵犯她,那只從黑暗裏伸出的手,在他放松警惕時,伸向了她。

他看到了讓他摧肝裂膽的一幕,他發瘋似的沖過去,他把拳頭揮向想要傷害她的人,他不知道被什麽砸到腦袋,讓他差點站不穩,保護不了她。

他滿是血的手握住她的手。

他心想,如果他活著出去,他想娶她。

顧嘉樹打過很多架,最嚴重不過是流血受傷,但這一場架,他賠上了全部記憶和他最喜歡的女孩。

這場架讓他在醫院躺了一年。

他醒來時,想不起來自己是誰,只記得一個名字,他喊了出來:“紀東歌。”

可紀東歌是誰?他沒有任何記憶。

紀東歌留給他的,是一道疤,和她的名字。

再之後的十年,他渾渾噩噩活了過來,他模模糊糊記得紀東歌這個人,而且關於她的記憶隨著時間越來越清晰。

他記起來,她曾坐過他自行車後座,她陪他跑過5000米,他為她打過架。

但她長怎麽樣子,他想不起來。

直到那晚暴雨夜,他在辦公室加完班出來才發現沒有帶傘,雨天塞車他叫的車遲遲不來,他在寫字樓門口等了一會,他聽到輕響的高跟鞋聲,他瞥了一眼,她穿著一套黑色職業裝,明明款式跟別人差不多,但她穿的就是比別人好看。

他的視線滑向她的臉,她把前邊的發撩起,眼睫輕顫,紅唇飽滿,一舉一動帶有韻味,從頭到腳令人驚嘆的美。

她看到他,露出一絲驚訝的表情,她手裏拿著把雨傘向他走來,“好久不見,顧嘉樹。”

她見他不說話,用手指著自己說道:“你忘了我嗎?我是紀東歌。”

那一霎那,記憶裏紀東歌的臉全部清晰了。

這是他們十年後第一次見面。

他在那一刻,學會了成人世界必須會的事,膽怯。

·

十年後再見面,顧嘉樹發現紀東歌比起表現的她是從內心感到開心。

她對他很好,朋友那樣的好。

顧嘉樹心裏清楚,她一直有負罪感,她一直把十年前的事怪在她自己身上,她陪他看醫生,陪他回憶從前,但絕口不談年少時的喜歡。

隨著記憶越來越清晰,他越來越不甘,越來越不想放棄那段他認為美好的感情。

他像每一個成年人一樣,對待喜歡的女孩,他暗示,送花,邀約。

但她都拒絕了。

他在沖動下向她告白,她卻說:“我有喜歡的人。”

他質問:“那他喜歡你嗎?”

“我不知道。”

“那你為什麽不能考慮下我。”

她看著他,眼神鋒利,語氣冰冷,“我沒有義務跟你談戀愛,而且我並不喜歡你。”

這句話把他狠狠刺傷,也一下子把他們之前那段戀情的遮羞布扯了下來。

他認為的美好對於她來說是痛苦的。

一切都退回了原點。

後來,他看著紀東歌談戀愛,看著紀東歌結婚。

他愛她嗎?顧嘉樹說不清楚。

只是每一次她在他面前的離開,他的心都會隱隱作痛。

他學會了膽怯,學會了放棄,也學會了妥協。

他比任何時候都知道,他配不上她。這個認知他再也忽略不了。

後來,他聽聞紀東歌喪偶,再見她是在別人的婚禮上,她沒什麽變化,她依然年輕貌美,只是她眼中他再也看不到任何波瀾,她身上有些東西也跟著她的丈夫死去了。

婚禮上,他喝了很多酒,希望喝下的酒能給他少年時的勇敢,他用著那點酒勁和沖動來到她面前,她安靜等待著他的發言,她的雙眼比手裏的酒還要透亮,他還沒開口,就知道了她的答案,他笑的比哭還難過,他只能說:“我很好,你要照顧好自己。”

“你也是。”她說完轉身離開,他扔下手中的酒杯,他才明白,能喝的酒醉一天,不能喝的酒醉一生。

這時候,他想起來了秦傾這個名字,自從那天晚上她給他打的那個電話,她就再也沒有聯絡過她。

她在電話那頭問他,“如果有來生,顧嘉樹,如果有來生的話,你會記得秦傾這個人嗎?”

那時候他還沒回答,她就掛掉了電話。

他想說,他會的。

如果有來生是個幻想。

但顧嘉樹無比期待那個來生。

他會緊緊牽住紀東歌的手。

他會保護她到最後一刻。

他會跑到她面前,跟她說:

“我想娶你。”

作者有話要說: 再見顧嘉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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