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9,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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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前夕
當王喬喬看見報紙上的“1996年7月28日”時,她高興地發出了古怪的歡呼聲。
“YAHO——!!”
路邊的人紛紛側目,她才不管,抱著她的狗轉圈圈。
只要再等一年,她就能抵達1997年9月12日了!
但她還不能直接去紐約,因為福葛在未來說過,她是他考上大學前一年的鋼琴教師。
福葛家倒是不難打聽,但去就職的介紹信不知從哪弄來。王喬喬仔細回憶,福葛當時說,好像是什麽教會的人寫的……教會……神父?她上哪去認識什麽神父……等等,不會就是徐倫和威斯未來去打的那個神父吧?那個叫恩裏克·普奇的?但就算是他,王喬喬也不知道他在哪,長什麽樣,怎麽拜托他寫信?
一籌莫展之際,王喬喬決定,先莽了再說。要是福葛家的覺得她不夠水準,大不了,她給他們種上肉芽,讓他們做她的仆從嘛。
誰知福葛家早已收到普奇神父寄來的介紹信,正等候她的光臨,入職順利的不像話。她被安排在最豪華的客房,絲絨墻布,鍍金鏡框,水晶吊燈,畫著田園風光的天花板,乍一看,讓王喬喬以為又到了十九世紀。
她放下行李,問老福葛要來了介紹信,細瞧字跡,不認識。再看地址,佛羅裏達,更沒印象。甚至在王德發的“無限垃圾場”裏,普奇都因為一直外出,沒與王喬喬打過照面,這個人是從哪裏知道的她的存在的?
王喬喬向來是不著急解謎的,她把介紹信還給老福葛,一扭頭,看見女主人帶著小福葛來了。
這小家夥還完全一副娃娃樣兒,在家長面前演得那叫一個規規矩矩,要不是王喬喬知道他未來會成為什麽破洞裝臭嘴炸毛怪,她都要被騙了。
讓王喬喬認真工作,那是不可能的,尤其這還是音樂,就只能隨著她的心意,福葛小少爺能不能理解接受,那不是她考慮的範疇,反正福葛家還沒和教會搭上關系,不敢炒她魷魚。
在福葛家工作,最大的好處是夥食好。廚房裏永遠有人,王喬喬下了餐桌,轉個彎兒就去廚房找吃的,反正福葛家有錢,她的身體的吞噬和吸收能力又已經遠超人類水準了,她大可以放開了吃。
結果吃了兩個月,管家哭喪著臉來找她,拐彎抹角表示廚房的賬單實在太詭異了,他不好跟主人交代,王喬喬這才收斂了些,改為自己采買食材,或在自然中采摘,然後自己去廚房做。
但這份工作也有不好的地方,無聊。無聊的主要原因是閑,因為所有的傭人都是被嚴格管理的員工,他們一點兒不如街頭的人有趣,盡管意大利人的散漫天性普遍存在,但那個程度也僅限於見縫插針的摸魚,實在難以滿足王喬喬尋找聽眾這樣的需求。想想1996年自己這是第一次來,米斯達、布加拉提之類的也離得較遠,王喬喬索性走出這座大宅子,去街上游蕩。
游蕩著游蕩著,走到了貧民區,結識了些小孩兒,幫她們解決些小麻煩,被當成□□……這套流程,王喬喬已經熟的背下來了。她只是想找點聽眾來聽她彈琴,結果卻莫名其妙變成了在附近的小教堂組建一只唱詩班。
行吧,反正她閑。
一邊的福葛小少爺似乎也遇上了什麽麻煩,王喬喬最近帶小孩兒帶的心軟,便把他也一起哄了,效果嘛……嗯,應該有用。
她把福葛在未來教給她的琴鍵敲摩斯電碼的方法教還給了小少爺,小少爺很喜歡,每一天都有換著旋律罵天罵地罵老師父母,路過的狗都得被他罵兩句,罵完了還一臉期待地望著王喬喬,希望她能聽懂。
小時候真的比長大了可愛多了。王喬喬感慨著,也用琴聲回答他:“你說得對,他們都腦子有病。”
一眨眼,新年到了。福葛家要舉辦宴會,王喬喬看著一車車的食材送進廚房,心中思忖這其中大部分應該都會浪費掉,又想到唱詩班的孩子們,於是向老福葛提了個主意。
讓那些小窮人們來唱歌,然後請教會的人來看,教會一定會讚美福葛家的慷慨,並予以表揚和宣傳,福葛家的地位就可以再提升一大截,受到老錢們的認可了。
老福葛一直期盼的就是這件事,他二話不說應下,大張旗鼓宴請八方,卻沒能料到,王喬喬竟然帶來了一群小乞丐,而他更想不到的是,王喬喬居然那麽狂放不羈。
唱詩班的水平實在折磨耳朵就不說了,本該是衣香鬢雲,觥籌交錯的高雅場所,被搞的一會兒像篝火晚會,一會兒像街邊舞廳,不倫不類。老福葛幾次對王喬喬怒視,她卻視而不見,該幹嘛幹嘛。
就算是他把眼珠子瞪出來,王喬喬也不在乎。
對於她來說,唯一讓她稍微在意了一下的,就是在見面時那個看起來有些羞澀的深色皮膚的青年,老福葛說,他就是普奇。
啊,就是他啊。他看起來……怎麽說呢,挺安靜的。
王喬喬很想向他詢問關於介紹信的事情,但那些孩子顯然更需要她,王喬喬把普奇放在一邊,去安撫孩子們,直到那位年輕的神父突然主動湊上來。
“您……”他欲言又止。
“叫我‘ciao ciao’就可以了,普奇先生。我知道,這名字很怪,但很好記,不是嗎?”
“恩裏克。”
“什麽?”
“您以前叫我恩裏克。”
看起來她們曾經相處融洽。王喬喬從善如流:“哦,是嗎?那好吧,恩裏克先生。如果和我做朋友,那你一定知道,我的腦子不太好使,隨機失憶是家常便飯。所以很抱歉,我不記得您了,不過,我很感謝您為我寫的推薦信。如果您以後有需要我的地方,也許我會幫忙的。”
“不,我願為您做任何事……”青年支支吾吾,突然扭頭快步離她遠去。王喬喬莫名其妙,但也沒糾結多久,繼續和自己的小唱詩班待在一起。
宴會過後,福葛家對她的態度明顯變差了,傭人們察覺到主人的意思,也紛紛冷淡了與王喬喬的關系,她不能再任意使用廚房,她的房間不再被每日打掃,逐漸有人不再向她問好。
這些不是什麽重要的事情。
王喬喬依舊按部就班地生活,給福葛小少爺上課,去照顧唱詩班的孩子,等待著1997年9月12日的靠近。但隨著時間逼近,她又有些憂慮,福葛家和教會曾承諾給這些孩子教育,為什麽她遲遲沒有收到什麽可行的消息呢?
老福葛現在已不願意搭理王喬喬,這種長期的計劃也不能隨便使用肉芽操控人來執行,避免她再次跳躍時空導致失控。必須有個穩定負責的第三方來推動和監督才行。
王喬喬想到了普奇。
可她幾乎不認識那個青年,不知道他的性格,為人,在上次的宴會後,所有人都說,她把他惹惱了,他才憤而離開的。這樣的人,她怎樣才能說服他呢?
時間不緊不慢地走過暑日,九月近在眼前。教會依舊毫無消息,她終於按捺不住,提筆給普奇寫了一封信,言辭之懇切,是她平時絕不會使用的,她希望這封信能打動他。
呃……或許,有點太打動他了。
當王喬喬在福葛家的小禮堂接見他時,風塵仆仆的青年竟然脫口而出“我愛您”,緊接著又撲通一下跪倒在地,幾乎把王喬喬嚇得跳起來。
這是在幹什麽?
這是在幹什麽?!!
青年說著類似《聖經》韻律的語言,膝行至她的腳邊,將她的手抵上自己的額頭,請求她將肉芽植入他的大腦。
那又不是什麽好東西!這人到底在幹什麽啊!他過去是有什麽把柄捏在她手裏嗎?但……不管怎麽說,他應該是願意幫她做事的。
王喬喬說出自己的需求,他痛快答應,事情就這樣輕松解決,讓王喬喬松了口氣。她頗為輕快地說道:“我餓了。”本意是讓普奇也放松一點,趕緊從地上起來,她們可以一起去吃飯。
誰知普奇立刻抽到自己的領圈,向她露出自己的脖頸。
王喬喬噎了一下,正想解釋,卻突然註意到了普奇現在的模樣。
肅穆的修士服染上了褶皺和灰塵,領口被打開,他歪著頭,脖頸的肌肉拉伸出流暢的弧線,蔓延到衣服的深處。深色的的肌膚被花窗斑斕的光籠罩著,流淌著一種杏仁巧克力般的甜蜜色澤。他擡眸看著他,雪白的睫毛微微發顫,既畏懼又期待。
天啊,秀色可餐。
======================
乖巧,聽話,好學,還資本雄厚,這家夥要是專門去幹這個行當,恐怕是會風頭無兩吧。王喬喬這樣想著,用語言去捉弄他:“真的要做神父嗎?如果我要你去露呢?模特,脫衣舞男,□□的男伎。你會為了我,去和男人做|愛嗎?”
年輕的神父思考後回答:“如果這就是進入天堂的必經之路,我願意去做,只要您知道,我的心愛著您。”
……如果這是假話,他的演技也未免太好了點,讓她信以為真;而如果這是真話,那實在是太可怕了,竟然讓她也想要愛他。
“開玩笑的,我不喜歡折磨人。”她穿回自己的外衣,拍拍普奇的腦袋,領著他從後門離開。夕陽金燦燦的,照得她臉頰有些發燙。“我明天就會離開這裏,去做一件事……如果能成功,我會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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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王喬喬看見報紙上的“1996年7月28日”時,她高興地發出了古怪的歡呼聲。
“YAHO——!!”
路邊的人紛紛側目,她才不管,抱著她的狗轉圈圈。
只要再等一年,她就能抵達1997年9月12日了!
但她還不能直接去紐約,因為福葛在未來說過,她是他考上大學前一年的鋼琴教師。
福葛家倒是不難打聽,但去就職的介紹信不知從哪弄來。王喬喬仔細回憶,福葛當時說,好像是什麽教會的人寫的……教會……神父?她上哪去認識什麽神父……等等,不會就是徐倫和威斯未來去打的那個神父吧?那個叫恩裏克·普奇的?但就算是他,王喬喬也不知道他在哪,長什麽樣,怎麽拜托他寫信?
一籌莫展之際,王喬喬決定,先莽了再說。要是福葛家的覺得她不夠水準,大不了,她給他們種上肉芽,讓他們做她的仆從嘛。
誰知福葛家早已收到普奇神父寄來的介紹信,正等候她的光臨,入職順利的不像話。她被安排在最豪華的客房,絲絨墻布,鍍金鏡框,水晶吊燈,畫著田園風光的天花板,乍一看,讓王喬喬以為又到了十九世紀。
她放下行李,問老福葛要來了介紹信,細瞧字跡,不認識。再看地址,佛羅裏達,更沒印象。甚至在王德發的“無限垃圾場”裏,普奇都因為一直外出,沒與王喬喬打過照面,這個人是從哪裏知道的她的存在的?
王喬喬向來是不著急解謎的,她把介紹信還給老福葛,一扭頭,看見女主人帶著小福葛來了。
這小家夥還完全一副娃娃樣兒,在家長面前演得那叫一個規規矩矩,要不是王喬喬知道他未來會成為什麽破洞裝臭嘴炸毛怪,她都要被騙了。
讓王喬喬認真工作,那是不可能的,尤其這還是音樂,就只能隨著她的心意,福葛小少爺能不能理解接受,那不是她考慮的範疇,反正福葛家還沒和教會搭上關系,不敢炒她魷魚。
在福葛家工作,最大的好處是夥食好。廚房裏永遠有人,王喬喬下了餐桌,轉個彎兒就去廚房找吃的,反正福葛家有錢,她的身體的吞噬和吸收能力又已經遠超人類水準了,她大可以放開了吃。
結果吃了兩個月,管家哭喪著臉來找她,拐彎抹角表示廚房的賬單實在太詭異了,他不好跟主人交代,王喬喬這才收斂了些,改為自己采買食材,或在自然中采摘,然後自己去廚房做。
但這份工作也有不好的地方,無聊。無聊的主要原因是閑,因為所有的傭人都是被嚴格管理的員工,他們一點兒不如街頭的人有趣,盡管意大利人的散漫天性普遍存在,但那個程度也僅限於見縫插針的摸魚,實在難以滿足王喬喬尋找聽眾這樣的需求。想想1996年自己這是第一次來,米斯達、布加拉提之類的也離得較遠,王喬喬索性走出這座大宅子,去街上游蕩。
游蕩著游蕩著,走到了貧民區,結識了些小孩兒,幫她們解決些小麻煩,被當成□□……這套流程,王喬喬已經熟的背下來了。她只是想找點聽眾來聽她彈琴,結果卻莫名其妙變成了在附近的小教堂組建一只唱詩班。
行吧,反正她閑。
一邊的福葛小少爺似乎也遇上了什麽麻煩,王喬喬最近帶小孩兒帶的心軟,便把他也一起哄了,效果嘛……嗯,應該有用。
她把福葛在未來教給她的琴鍵敲摩斯電碼的方法教還給了小少爺,小少爺很喜歡,每一天都有換著旋律罵天罵地罵老師父母,路過的狗都得被他罵兩句,罵完了還一臉期待地望著王喬喬,希望她能聽懂。
小時候真的比長大了可愛多了。王喬喬感慨著,也用琴聲回答他:“你說得對,他們都腦子有病。”
一眨眼,新年到了。福葛家要舉辦宴會,王喬喬看著一車車的食材送進廚房,心中思忖這其中大部分應該都會浪費掉,又想到唱詩班的孩子們,於是向老福葛提了個主意。
讓那些小窮人們來唱歌,然後請教會的人來看,教會一定會讚美福葛家的慷慨,並予以表揚和宣傳,福葛家的地位就可以再提升一大截,受到老錢們的認可了。
老福葛一直期盼的就是這件事,他二話不說應下,大張旗鼓宴請八方,卻沒能料到,王喬喬竟然帶來了一群小乞丐,而他更想不到的是,王喬喬居然那麽狂放不羈。
唱詩班的水平實在折磨耳朵就不說了,本該是衣香鬢雲,觥籌交錯的高雅場所,被搞的一會兒像篝火晚會,一會兒像街邊舞廳,不倫不類。老福葛幾次對王喬喬怒視,她卻視而不見,該幹嘛幹嘛。
就算是他把眼珠子瞪出來,王喬喬也不在乎。
對於她來說,唯一讓她稍微在意了一下的,就是在見面時那個看起來有些羞澀的深色皮膚的青年,老福葛說,他就是普奇。
啊,就是他啊。他看起來……怎麽說呢,挺安靜的。
王喬喬很想向他詢問關於介紹信的事情,但那些孩子顯然更需要她,王喬喬把普奇放在一邊,去安撫孩子們,直到那位年輕的神父突然主動湊上來。
“您……”他欲言又止。
“叫我‘ciao ciao’就可以了,普奇先生。我知道,這名字很怪,但很好記,不是嗎?”
“恩裏克。”
“什麽?”
“您以前叫我恩裏克。”
看起來她們曾經相處融洽。王喬喬從善如流:“哦,是嗎?那好吧,恩裏克先生。如果和我做朋友,那你一定知道,我的腦子不太好使,隨機失憶是家常便飯。所以很抱歉,我不記得您了,不過,我很感謝您為我寫的推薦信。如果您以後有需要我的地方,也許我會幫忙的。”
“不,我願為您做任何事……”青年支支吾吾,突然扭頭快步離她遠去。王喬喬莫名其妙,但也沒糾結多久,繼續和自己的小唱詩班待在一起。
宴會過後,福葛家對她的態度明顯變差了,傭人們察覺到主人的意思,也紛紛冷淡了與王喬喬的關系,她不能再任意使用廚房,她的房間不再被每日打掃,逐漸有人不再向她問好。
這些不是什麽重要的事情。
王喬喬依舊按部就班地生活,給福葛小少爺上課,去照顧唱詩班的孩子,等待著1997年9月12日的靠近。但隨著時間逼近,她又有些憂慮,福葛家和教會曾承諾給這些孩子教育,為什麽她遲遲沒有收到什麽可行的消息呢?
老福葛現在已不願意搭理王喬喬,這種長期的計劃也不能隨便使用肉芽操控人來執行,避免她再次跳躍時空導致失控。必須有個穩定負責的第三方來推動和監督才行。
王喬喬想到了普奇。
可她幾乎不認識那個青年,不知道他的性格,為人,在上次的宴會後,所有人都說,她把他惹惱了,他才憤而離開的。這樣的人,她怎樣才能說服他呢?
時間不緊不慢地走過暑日,九月近在眼前。教會依舊毫無消息,她終於按捺不住,提筆給普奇寫了一封信,言辭之懇切,是她平時絕不會使用的,她希望這封信能打動他。
呃……或許,有點太打動他了。
當王喬喬在福葛家的小禮堂接見他時,風塵仆仆的青年竟然脫口而出“我愛您”,緊接著又撲通一下跪倒在地,幾乎把王喬喬嚇得跳起來。
這是在幹什麽?
這是在幹什麽?!!
青年說著類似《聖經》韻律的語言,膝行至她的腳邊,將她的手抵上自己的額頭,請求她將肉芽植入他的大腦。
那又不是什麽好東西!這人到底在幹什麽啊!他過去是有什麽把柄捏在她手裏嗎?但……不管怎麽說,他應該是願意幫她做事的。
王喬喬說出自己的需求,他痛快答應,事情就這樣輕松解決,讓王喬喬松了口氣。她頗為輕快地說道:“我餓了。”本意是讓普奇也放松一點,趕緊從地上起來,她們可以一起去吃飯。
誰知普奇立刻抽到自己的領圈,向她露出自己的脖頸。
王喬喬噎了一下,正想解釋,卻突然註意到了普奇現在的模樣。
肅穆的修士服染上了褶皺和灰塵,領口被打開,他歪著頭,脖頸的肌肉拉伸出流暢的弧線,蔓延到衣服的深處。深色的的肌膚被花窗斑斕的光籠罩著,流淌著一種杏仁巧克力般的甜蜜色澤。他擡眸看著他,雪白的睫毛微微發顫,既畏懼又期待。
天啊,秀色可餐。
======================
乖巧,聽話,好學,還資本雄厚,這家夥要是專門去幹這個行當,恐怕是會風頭無兩吧。王喬喬這樣想著,用語言去捉弄他:“真的要做神父嗎?如果我要你去露呢?模特,脫衣舞男,□□的男伎。你會為了我,去和男人做|愛嗎?”
年輕的神父思考後回答:“如果這就是進入天堂的必經之路,我願意去做,只要您知道,我的心愛著您。”
……如果這是假話,他的演技也未免太好了點,讓她信以為真;而如果這是真話,那實在是太可怕了,竟然讓她也想要愛他。
“開玩笑的,我不喜歡折磨人。”她穿回自己的外衣,拍拍普奇的腦袋,領著他從後門離開。夕陽金燦燦的,照得她臉頰有些發燙。“我明天就會離開這裏,去做一件事……如果能成功,我會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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