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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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楊檬和施聿堃作為兩家更年輕的孩子,對於當年許多事的細節都不那麽了解,比如這個傅磊,他那段時間有班上嗎?如果有,他是怎麽能花費那麽多時間和精力來搞破壞的?而如果沒有,他又是怎麽養家的?或許那時完全是他老婆在獨立支撐?

總之,傅磊大致進入了一種全職全力全心全意,只求摧毀公司的狀態。

他利用尚未完成的退股程序,一方面拒絕提供公司要求的股東簽名確認件,致使退股程序難以進行,而他又利用這一點提起訴訟,無論結果如何,只要能給施霂衡和楊肅銘添堵就好;另一方面拒不解除持股平臺的法人身份,利用法人的權利,掛失公司賬戶,給公司制造運營困難。

同時他給所有他有聯系方式的公司員工打電話,一一游說他們離職,不要留在這黑心老板的公司裏;更瘋狂的是他還四處奔波,去見公司的新股東,在他們面前不斷“揭穿施楊二人的真面目”,苦苦勸說他們不要給公司投資,投了也趕緊撤資。

當然,大多數人都只用獵奇八卦的心態看他,有些人是見多識廣,如此無賴以前也見過;有些人則是不管那麽多,誰能幫我賺錢我就支持誰,難道還能被你這長舌的路人甲乙丙丁牽著鼻子走?

但無論如何,他給公司制造麻煩的目的總是達到了一部分,對大金主解釋這種意外,比起對親友們解釋來,壓力可要大得多,施霂衡與楊肅銘那段時間都各自忙得一個白頭,一個掉發。

按理說,若將傅磊視同債主,那麽他的錢尚未到手,他應該希望的是債務人有錢,只有債務人有錢,他才能拿回屬於自己的錢,而且不止本金還包括利息分紅對不對?

但他所做的一切,在在都是恨不得公司明天就破產,只有大家一起下地獄他才開心。

那句俗話說的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而他,簡直堪稱殺敵一千自損兩千,損人更損己。

對於這種心態,直到高中讀過《追風箏的人》,楊檬才略有所悟。

從小陪伴阿米爾長大的哈桑,一直忠心耿耿地照顧他,保護他,而天生怯懦的阿米爾,卻在目睹哈桑為了自己而遭受的暴行時,不但沒有挺身而出,甚至逃之夭夭。

他無法面對如此罪惡的自己,於是破罐破摔,制造了哈桑偷他手表的冤案,將哈桑趕走,並間接導致了哈桑最後的暴斃。

對於傅磊那樣的人來說,他自己作天作地非要退出的項目,在他退出後居然苦盡甘來一飛沖天?

是可忍孰不可忍!

假若公司就這樣成功了,要他何以自處?豈不是證明了他既沒有眼光也沒有能力,至少公司並不真的需要他?

而從他向別人抱怨的只言片語中,還能聽出他另有一層自行腦補的舊式棄婦一般的怨念:為什麽我要走你們就讓我走?為什麽不苦苦挽留?到底是我不配,還是你們知道公司很快就要崛起、於是求之不得地把我踢出局?

對於他心目中非黑即白的世界觀,如果他不是壞人,那麽施霂衡和楊肅銘就必須是壞人才行,要他去理解和證明有些事誰都沒錯卻也還是一塌糊塗這麽覆雜的情況實在太難,必須要有壞人,而且壞人必須是別人!

等到再過若幹年,待楊檬更成熟之後,她看到了一篇某位商界名流的演講稿,精準地將傅磊這樣的人定義為“愚蠢之人”。

這種人甚至不能被稱為惡人,因為惡人尚有理性,可以被收買,可以被說服,而愚蠢之人毫無理性,認知僵化又過度自信,他們認知低卻不自知,於是覺得與自己想法做法不一樣的,就都是“總有刁民想害朕”。

更可怕的是,這種愚蠢與這個人的教育程度、社會地位都沒有關系,別說傅磊這樣名校畢業但職業發展相當失敗的碩士了,哪怕在更高層次也更成功的人群中,愚蠢之人的數量都超乎大家的想象。

而聰明人與好人,又往往低估了愚蠢之人的破壞程度。

於是一旦倒黴遇上,就很可能被他成功加害。

楊檬看著這篇文章,頻頻點頭之餘,也感慨自己當年將傅磊類比為阿米爾,都是高估和美化了他。

阿米爾其實暗自後悔多年,最後冒著生命危險營救出哈桑的兒子,他並不是對自己曾經的惡沒有認知,所以他才能戰勝曾經那個邪惡而扭曲的自己。

而傅磊,他永遠沒有戰勝自己的可能。

在施霂衡與楊肅銘之間,傅磊明顯更恨楊肅銘。

或許因為施霂衡總歸是他的導師,社會地位比他高,對於他來說總算是個權威,他並沒有那麽強大的心志去正面挑戰老師。

而楊肅銘,他是師弟,憑什麽他什麽都比他這個師兄強?從當年的學術,到後來的事業,以及社會評價……怎麽什麽好處都讓他占了去?

不過若仔細想想,傅磊選擇在楊家縱火,而當時施霂衡僅有的一雙兒女也都在楊家,他雖然不殺施霂衡,但對於這對年過五旬的老年夫婦,其實也是存了讓他們斷子絕孫、無異於家破人亡的魔鬼心。

在傅磊發現自己窮盡一切手段、終究還是沒能阻止公司用日漸壯大來不斷給他耳光的大勢、而最終拉著楊家給自己陪葬之前的最後那段時間,哪怕只有九歲的楊檬,其實也能感受到傅磊帶來的低氣壓。

除了公司拼著好多次差點發不出工資、不得不先將不急用的原材料與電纜等建材轉賣應急,甚至掏出施楊兩家自己的存款,以逐步退回傅磊及其他小投資人的錢,她隱約知道那段時間傅磊還做了好些其他事,總之比小孩子了解情況得多的媽媽並不如爸爸那麽淡定,她壓力巨大,情緒不穩,好幾次殃及楊檬。

媽媽已經不在了,不在已經九年了,對於十八歲的楊檬來說,那是整整半輩子以前的事了,連媽媽的聲音,她都快要忘了。

媽媽的好媽媽的壞,媽媽對她撒過的氣,一天天地印象變得模糊。

如今能清晰想起來的,就只有一件事。

那天是周末,楊檬到學校參加活動。

還是九月份剛開學沒多久,日頭毒辣,楊檬戴了頂遮陽帽,是爸爸上半年到美國出差,從斯坦福給她買回來的印有那個如雷貫耳校名的鴨舌帽,酒紅色,她戴著特別襯膚白,全家都覺得是她最漂亮的一頂帽子。

活動結束時烏雲已經遮天蔽日,楊檬嫌熱,早把帽子摘了下來,順手放在桌肚裏,就忘記了——那時候總是一玩嗨就上頭的她,甚至忘記了自己有做過這個動作。

於是當她回到家,發現帽子沒了蹤影、又問不出確切下落的媽媽,驟然情緒崩潰。

被嚇懵了的楊檬,呆若木雞地看著歷來優雅持重的媽媽,在她記憶裏第一次、或許也是唯一的一次,狀若瘋虎,形如潑婦,她聲嘶力竭,一個個巴掌招呼過來,楊檬竟都不曉得躲。她當時大概都沈浸在專註的懷疑裏了——這真的是我媽媽嗎?我的媽媽去哪兒啦……

最後她是被媽媽一腳踢出門外的:“你給我去找!你今天都到過哪裏,一路給我找回來,找不回帽子你也別回來了,死外面得了,反正這日子也要過不下去了!”

楊檬從小淘氣,但是她那麽可愛,全家上下向來都對她疼愛有加,就算常常教訓她,也是雷聲大雨點小,爺爺奶奶更是做樣子的時候多,何曾遭受過如此硬核的暴力對待?何況還有那麽不留後路的語言羞辱。

她轉身往學校走的時候抽抽嗒嗒上氣不接下氣,可還惦記著別讓人看了出來,引來認識的鄰居詢問,多麽沒面子。

約莫走出百來米,迎面就見周末補課此時放學回來的施聿堃,從自行車上跳下來,一臉緊張:“檬檬?怎麽了?怎麽哭成這樣?”

楊檬本來以為自己哭得並不明顯的,被施聿堃這麽一問,她最後一道防線就崩了,一頭紮過去抱住他的腰,放聲哭到天昏地暗。

那天是施聿堃騎車帶她回學校找到了帽子,為此他只吃到了熱過的午飯,還耽誤了午休。

而那件事讓楊檬印象最深刻的,是回到家後看到媽媽勾著頭在被爸爸訓斥,然後爸爸抱著已經不哭的她又安慰了半天,媽媽也拿著冰淇淋過來給她道歉。

那幾乎是她記憶裏最後的溫馨一幕,讓她在多年裏痛斷肝腸——

早知道那天讓媽媽多打幾下,早知道看到媽媽被爸爸批評的時候我就不要暗自揚眉吐氣了,我要告訴媽媽,沒關系,只要她能好好地活著,天天打我都沒關系呀!

被施聿堃叫破了身份的傅遠舟,一擡手把頭套摘了下來。

楊檬終於看到了那張臉。

她小時候自然是見過傅磊的,也見過小時候的傅遠舟,但她當時年齡太小,記憶已經不太清晰,對面貌早已隨著成年發生變化的傅遠舟毫無印象,對傅磊也只記得個大致的輪廓。

眼前這張臉,跟他父親那張臉有三分相似,其實是明朗柔和的,一如在大家一團和氣時,傅磊給所有人——包括楊檬,所留下的那種熱情陽光的印象。

傅遠舟的相貌應該還融合了母親的娟秀,只是他到底是個在父親投下的陰影中長大的男子,少年時代的陰沈郁結,在他的眼角眉梢,留下了疏離冷淡的痕跡。

楊檬此刻已經明白,傅遠舟為什麽一直戴著頭套。

他不想讓楊檬認出他,也不願讓楊檬記住他的相貌,否則回頭楊檬對警察一描述,那邊只要找個畫師給他畫像,很容易就能知道綁架楊檬的匪徒是他。

他原本是真的只想拿到一筆錢——他認為是本該屬於傅家的錢,以便實現自己的抱負的。

畢竟在十幾年之後,國內經濟已脫離了野蠻生長階段,此時作為一個毫無背景、甚至背景還是巨大減分項經不起細查的年輕人,他想要獲得投資,哪怕只是非常小的一筆資金,都比當年的施霂衡與楊肅銘更要艱難許多。

所以他原本對楊檬是真懷有自己未必意識到的最大善意的,他不想出現任何傷害她的必要性,所以不讓她看到他的長相。

可又偏偏是他自己,將自己的身份出賣給了施聿堃。

直到回去之後,楊檬才知道,施聿堃和施霂衡之所以能推斷出綁匪是傅遠舟,是因為他要的那個有零有整的奇怪金額,剛好是傅磊當年的股權此時所對應的價值,還減去了當年已退還給傅磊的那部分金額。

呵!基因就是這麽強大!傅磊當年就是四處標榜自己慨然出手“拯救”小股東是一種道德高尚的英雄主義,他兒子也一樣,他自認為光明磊落,只要本就該屬於亡父的錢,而不多貪別人一分一毫,不吃虧,也不占便宜。

愚蠢之人,亦有可憐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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