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以多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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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那位埋伏者通過自己高超的技術,確實是走出了十分風騷的走位。以至於這種風騷的走位都已經嚴重的延伸到他的跳躍中間去了。
顧彬和雲飛也是頭一次跟他對戰,所以對他的技術和戰力也都非常的不熟悉,當然了,也正是因為這種的不熟悉,所以才是這款游戲的真正好玩之處。
因為不熟悉,所以才會新鮮,因為新鮮,所以才會在玩的時候擁有別樣的快感。所以在這個上面,如果不是自己特意去開那種服務器的話,那也是不可能會匹配到一起的。
就算是匹配到了一起,那麽大家基本上也都是不熟悉,不熟悉的話,其實實際上就是在讓一群陌生人在互相的生死搏鬥。
這種作用陌生人之間的生死搏鬥,雖說會讓人們產生戰鬥的很多新鮮感。如不了解對手的能力,不了解對手的水平,所以也就不會對對手做出一個提前的研判。從而也不會出現恐某癥的情節,當然也就不會出現屢戰屢勝之後的大意情節了。
獅子,當為叢林之王,這幾乎在人類界,或者是自然界都是沒有什麽爭議的事實。在自然界的生物鏈的一環中,獅子這種最大的貓科動物屬於是陸地上最大的肉食動物了。
如果只以自然界中的身體大小重量來論的話,比獅子這種食肉動物大的動物,多的是,甚至可以稱之為是比比皆是。
就比如是被獅子捕獵的角馬,被獅子捕獵的犀牛,被獅子捕獵的捕獵的斑馬、長頸鹿等等,哪一個不比獅子大啊。
甚至於角馬和犀牛單單只是在身軀一項上面,就比獅子簡直是強壯的太多太多了。如果說給他們兩個都賦予人類的思維的話,那估計獅子這種東西就得被角馬和犀牛把它給打成可愛小貓咪。
但是可惜沒有,可惜的是人類的思維只有人類有,這也是為什麽人類可以昂首於世界之巔的原因所在。
所以獅子是吃它們的,是欺負它們的。這裏面並沒有智商的成分在裏面,只跟這幾種生物的飲食習慣有關系。
角馬和犀牛不管是多麽的強壯,它們都是屬於食草動物。所以他們在最原始的飲食習慣上面就已經是差了獅子一截。
獅子高低都是吃肉的,而吃肉的在自然界的食物鏈中天生的就是比食草動物要高出一環去。所以按照自然界中的道理來說,獅子就應該去欺負它們,去吃它們。
而獅子如果想要吃它們的話,首先是需要先要學會捕獵的。也只有通過了捕獵,才能夠讓獅子自己捕獵到獵物,從而滿足了自己的口腹之欲。
而在面對大型動物的時候,比如角馬,比如犀牛,比如長頸鹿的時候,一只獅子是基本上不可能完成這樣的重任的。
這並不是說違背了自然界中鐵一般的法則——食物鏈的法則。而是因為每一個生物對於生命的渴望,和對死亡的恐怖,所造就的必然結果。
俗話說螻蟻尚且惜命,螻蟻,或者說是昆蟲,這種在定義上面根本就不能夠算做是動物,因為它們之間有著一個十分關鍵的分別,那就是昆蟲沒有大腦。
昆蟲只有一根,或者是幾根神經元組成的結合體而已。所以在形容昆蟲的時候根本就不能夠用白癡來形容它們,因為它們壓根就沒有大腦,何來的白癡一說?
可就是以這種低階形式存在的昆蟲,它們都會在自身遇到生命危險的時候,做出比平時更加激烈的反應。
這並不是因為這些碰到危險的昆蟲白癡癥發作了,而是因為這些昆蟲只不過就是為了生命的渴望而已。可是昆蟲的生命最多也就是一年的時間啊,可是它們依然愛惜自己的生命,想要自己可以活著。
所以當雄師在捕獵那些大型動物的時候,這些大型動物會為了自己的活命,而鼓足自己所有的勇氣逃跑,如果是實在沒有辦法逃跑的時候,它們依然絕對不會選擇束手就擒,他們會反抗,而且是絕對激烈的反抗。
殊死搏鬥下的反抗,才會讓弱者,或者是膽子比較小的有戰勝強大的事物,或者是強大的天敵的可能。俗話說只要勇氣壯,綿羊撞豺狼。
這並不是虛言,事實上這也是自然界中最為常見的一種事情。多少個捕獵的肉食動物會在捕獵時,因為打不過被捕獵的食草動物,而是不得不夾著尾巴,一副落水狗般的可憐兮兮的模樣落荒而走。
這沒有辦法,而且是沒有任何一點的辦法,因為這個世界上任何的渴望,任何的規則,都絕對大不過所有生物對於生存的渴望。
生物們為了生存可以做出任何事,因為也只有當生存面臨巨大威脅的時候,它們才會對任何的一切都不管不顧了。
所以獅子們在單挑的情況下,明顯不可能會戰勝那些大型動物的時候,它們就只能用一個辦法了,這個辦法就是以多打少。
這跟不光彩,但是卻絕對好用。事實上獅子這種屬於野獸的生物,也起絕對的不可能會擁有人類的這種榮譽觀念的。不提倡以多打少的只有人類這種生物,而且嚴格執行這一道德底線的還是在人類這種生物中的絕對鳳毛麟角的存在的。
所以當數量到達一定程度的時候,那些被捕食的大型動物,就算是為了自己的生存的權力再生死搏鬥,再拼命戰鬥,那都絕對沒有用。
因為這也是很簡單的道理,那就是雙拳難敵四手。你再驍勇,那都不可能一個人打的過一萬人。項羽怎麽樣?絕對的戰神級別的存在,項羽也是真正意義上的萬人敵。
給項羽一匹寶馬,他自己一個人在戰場上絕對可以以一敵萬,他完全有能力以自己一人之力大敗一萬人的軍隊,而且還能夠像卻攆鴨子一樣把他們攆個幾十裏。
可是這又有什麽用呢?項羽可以一個人以一敵萬,可是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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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彬和雲飛也是頭一次跟他對戰,所以對他的技術和戰力也都非常的不熟悉,當然了,也正是因為這種的不熟悉,所以才是這款游戲的真正好玩之處。
因為不熟悉,所以才會新鮮,因為新鮮,所以才會在玩的時候擁有別樣的快感。所以在這個上面,如果不是自己特意去開那種服務器的話,那也是不可能會匹配到一起的。
就算是匹配到了一起,那麽大家基本上也都是不熟悉,不熟悉的話,其實實際上就是在讓一群陌生人在互相的生死搏鬥。
這種作用陌生人之間的生死搏鬥,雖說會讓人們產生戰鬥的很多新鮮感。如不了解對手的能力,不了解對手的水平,所以也就不會對對手做出一個提前的研判。從而也不會出現恐某癥的情節,當然也就不會出現屢戰屢勝之後的大意情節了。
獅子,當為叢林之王,這幾乎在人類界,或者是自然界都是沒有什麽爭議的事實。在自然界的生物鏈的一環中,獅子這種最大的貓科動物屬於是陸地上最大的肉食動物了。
如果只以自然界中的身體大小重量來論的話,比獅子這種食肉動物大的動物,多的是,甚至可以稱之為是比比皆是。
就比如是被獅子捕獵的角馬,被獅子捕獵的犀牛,被獅子捕獵的捕獵的斑馬、長頸鹿等等,哪一個不比獅子大啊。
甚至於角馬和犀牛單單只是在身軀一項上面,就比獅子簡直是強壯的太多太多了。如果說給他們兩個都賦予人類的思維的話,那估計獅子這種東西就得被角馬和犀牛把它給打成可愛小貓咪。
但是可惜沒有,可惜的是人類的思維只有人類有,這也是為什麽人類可以昂首於世界之巔的原因所在。
所以獅子是吃它們的,是欺負它們的。這裏面並沒有智商的成分在裏面,只跟這幾種生物的飲食習慣有關系。
角馬和犀牛不管是多麽的強壯,它們都是屬於食草動物。所以他們在最原始的飲食習慣上面就已經是差了獅子一截。
獅子高低都是吃肉的,而吃肉的在自然界的食物鏈中天生的就是比食草動物要高出一環去。所以按照自然界中的道理來說,獅子就應該去欺負它們,去吃它們。
而獅子如果想要吃它們的話,首先是需要先要學會捕獵的。也只有通過了捕獵,才能夠讓獅子自己捕獵到獵物,從而滿足了自己的口腹之欲。
而在面對大型動物的時候,比如角馬,比如犀牛,比如長頸鹿的時候,一只獅子是基本上不可能完成這樣的重任的。
這並不是說違背了自然界中鐵一般的法則——食物鏈的法則。而是因為每一個生物對於生命的渴望,和對死亡的恐怖,所造就的必然結果。
俗話說螻蟻尚且惜命,螻蟻,或者說是昆蟲,這種在定義上面根本就不能夠算做是動物,因為它們之間有著一個十分關鍵的分別,那就是昆蟲沒有大腦。
昆蟲只有一根,或者是幾根神經元組成的結合體而已。所以在形容昆蟲的時候根本就不能夠用白癡來形容它們,因為它們壓根就沒有大腦,何來的白癡一說?
可就是以這種低階形式存在的昆蟲,它們都會在自身遇到生命危險的時候,做出比平時更加激烈的反應。
這並不是因為這些碰到危險的昆蟲白癡癥發作了,而是因為這些昆蟲只不過就是為了生命的渴望而已。可是昆蟲的生命最多也就是一年的時間啊,可是它們依然愛惜自己的生命,想要自己可以活著。
所以當雄師在捕獵那些大型動物的時候,這些大型動物會為了自己的活命,而鼓足自己所有的勇氣逃跑,如果是實在沒有辦法逃跑的時候,它們依然絕對不會選擇束手就擒,他們會反抗,而且是絕對激烈的反抗。
殊死搏鬥下的反抗,才會讓弱者,或者是膽子比較小的有戰勝強大的事物,或者是強大的天敵的可能。俗話說只要勇氣壯,綿羊撞豺狼。
這並不是虛言,事實上這也是自然界中最為常見的一種事情。多少個捕獵的肉食動物會在捕獵時,因為打不過被捕獵的食草動物,而是不得不夾著尾巴,一副落水狗般的可憐兮兮的模樣落荒而走。
這沒有辦法,而且是沒有任何一點的辦法,因為這個世界上任何的渴望,任何的規則,都絕對大不過所有生物對於生存的渴望。
生物們為了生存可以做出任何事,因為也只有當生存面臨巨大威脅的時候,它們才會對任何的一切都不管不顧了。
所以獅子們在單挑的情況下,明顯不可能會戰勝那些大型動物的時候,它們就只能用一個辦法了,這個辦法就是以多打少。
這跟不光彩,但是卻絕對好用。事實上獅子這種屬於野獸的生物,也起絕對的不可能會擁有人類的這種榮譽觀念的。不提倡以多打少的只有人類這種生物,而且嚴格執行這一道德底線的還是在人類這種生物中的絕對鳳毛麟角的存在的。
所以當數量到達一定程度的時候,那些被捕食的大型動物,就算是為了自己的生存的權力再生死搏鬥,再拼命戰鬥,那都絕對沒有用。
因為這也是很簡單的道理,那就是雙拳難敵四手。你再驍勇,那都不可能一個人打的過一萬人。項羽怎麽樣?絕對的戰神級別的存在,項羽也是真正意義上的萬人敵。
給項羽一匹寶馬,他自己一個人在戰場上絕對可以以一敵萬,他完全有能力以自己一人之力大敗一萬人的軍隊,而且還能夠像卻攆鴨子一樣把他們攆個幾十裏。
可是這又有什麽用呢?項羽可以一個人以一敵萬,可是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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