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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創傷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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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創傷並不存在

年輕人:既然您這麽肯定,那就請再詳細說明一下,“決定論”和“目的論”究竟有什麽不同?

哲學家:舉例來說,你因為感冒發高燒去看醫生,結果醫生從頭到尾只跟你說,你會感冒是因為昨天出門穿太少了。這樣能滿足你嗎?

年輕人:當然不能。不管感冒的原因是穿太少還是淋到雨都不打緊,問題在於“發高燒讓我很不舒服”這個事實和癥狀。既然是醫生,就應該開藥或打針,提供專業的處置,好好幫我治療才行啊。

哲學家:但是那些從決定論出發的人,例如一般的自傷是或者精神科醫師,都只會說:“你現在所受的痛苦,是因為過去的某件事。然後安慰你說:“這不是你的錯。就結束了。可以說,有關心理創傷的討論等等,都是決定論的典型。

年輕人:等一下;老師,所以您否定心理創傷的存在嗎?

哲學家:我堅決否定它的存在。

年輕人:天啊;老師您,不,阿德勒他真的是心理學大師嗎?

哲學家:阿德勒心理學明確否定心理創傷。這是相當嶄新而劃時代的論點。的確,弗洛伊德對心理創傷的論述是非常吸引人的:心理背負的傷痛(創傷)造成現在不幸的遭遇。把人生當成一部“曠世巨作”來解釋。這種因果定律相當簡單易懂,戲劇性的展開更另人揪心,有難以防守的魅力。

不過,阿德勒在否定心理創傷的相關論述中是這麽說的:“無論任何經驗,它本身並不是成功也不是失敗的原因。我們不要因自身經驗所產生的沖擊(也就是說心理創傷)而痛苦,而要由經驗中能夠達成目的的東西。不要由經驗來決定自我,而是由我們賦予經驗的意義來決定。”

年輕人:找出能夠達成目的的東西?

哲學家:沒錯。請註意,阿德勒認為,決定自我的不是“經驗本身”,而是“賦予經驗的意義”。比如遭遇重大災害,或是幼兒時期遭受虐待之類的事,它對人格形成不是完全沒有影響,影響還是很大。重點在於,並不是因為發生了這些事就一定有甚麽樣的結果。我們是借著“賦予過去的經驗什麽意義”來解決自己的一生。人生不是別人給的,是我們自己選擇的。決定要怎麽生活,是我們自己。

年輕人:這麽說,老師認為我朋友是自願把自己關在房裏的?是自己選擇的啰?別開玩笑了。他不是自願的,是被逼的,他是迫不得已才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的!

哲學家:。不對。假設你朋友認為“自己因為受父母虐待,所以無法適應這個社會”,那是因為他心中有一個希望如此想的“目的”。

年輕人:什麽樣的目的?

哲學家:近在眼前的一個目的,就是“不要外出”啊。為了不要外出,制造出不安與恐懼的感受。

年輕人:他為什麽不想走出去呢?這才是問題所在吧!

哲學家:那就想想看,如果你是父母,自己的孩子關在房裏不出來的話,你會怎麽樣?

年輕人:當然會擔心啊。怎樣才能讓他重返社會?怎麽幫他恢覆精神?還有,自己教育孩子的方法是不是有問題?我一定會認真思考,用盡一切努力幫他回到人群。

哲學家:問題就在這裏。

年輕人:哪裏?

哲學家:只要不出門,一直關在房裏的話,父母就會擔心,就可以得到他們所有的關註。他們回想對待身上的腫瘤一樣,非常小心謹慎地對待自己。

相反的,一旦從家裏走去,他就會變成誰都不會多看一眼的“大多數人,一個被陌生人、包圍、平凡的“我”,甚至是遠不如其他人的“我”。於是,再也沒人會認真地對待……這種例子在繭居族中算是很常見的。

年輕人:要是依照老師的邏輯,我朋友已經達成“目的”,而且對現狀感到滿足,是嗎?

哲學家:他應該還是會有所不滿,也說不上幸福吧。但是,他依照“目的”而采取了行動是事實。不只是他,我們每個人都會因為某些“目的”而活著。這就是目的論。

年輕人:哎呀,這實在讓我難以接受。我朋友其實是……

哲學家:好了,你朋友的知我們再這麽繼續討論下去也不會有結果吧?而且當事人不在,這樣也不太好。我們再想想其他例子吧。

年輕人:那麽,這個例子如何?剛好是昨天我自己經歷過的一件事。

哲學家:喔?說來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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