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9章 喜歡駱明遠的妹子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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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明遠一群人打完一輪下來喝水。

蕭賓和鄧東東這類糙漢看也沒看就席地而坐了。姜潮講究一點,坐到稍微幹凈一點的地方。

駱明遠估計仗著有人看水,大爺一樣走在後面。但白籽就不是個靠譜的人,加上前面三個男生一通亂拿,地上就剩一瓶可樂。

駱明遠走過來也沒坐,他一身熱汗,臉也是紅的,拿起水卻沒有直接喝。疑惑地問了一句:“這是我的麽?”

白籽一臉無辜地說:“我也搞不清,拿亂了。”

駱明遠實在不願意共人家的瓶子,又懶得往小賣鋪跑,問白籽:“那你的水呢?”

白籽把自己的果汁遞過去。駱明遠接過擰開蓋,沒有對嘴,仰頭灌了一口。

其實白籽的也跟程嘉櫻共嘴喝過,這種事,白籽也沒說,想著駱明遠不知道就沒事。

偏偏程嘉櫻壞心眼,賤賤的提醒:“這個,白籽沒喝,都是我喝的。”

駱明遠含著飲料僵住了,吞也不是,吐也不是。

程嘉櫻看著駱明遠的樣子調笑: “怎麽?有毒?”

周圍的人都在笑,駱明遠也掙紮了兩秒,最後還是找了個下水口去吐去了。

程嘉櫻用胳膊肘捅了捅白籽,眼睛卻看著鄧夢月,白籽二不楞,程嘉櫻心裏清楚,好端端鄧夢月能找白籽搭訕,沒駱明遠點事才有鬼。

鄧夢月倒是沒露出什麽。

不過這段時間駱明遠的態度,兄弟幾個都看在眼裏,除了白籽,誰也不傻,姜潮和鄧冬冬也都意味深長的笑了。

看到駱明遠去洗手池漱口回來,蕭賓在旁邊起哄:“我們遠哥,重色輕友啊,嫌我們跟嫌酸菜似的,對白籽那是每天接送啊。”

程嘉櫻拉長聲調:“哦,還接送啊。”

白籽用可樂瓶扔蕭賓:“我幫你敲斷一條腿,我保證駱明遠也每天接送你。”

蕭賓欠兮兮說:“別,姐姐,我錯了。”

駱明遠死穴或許真的就是別人的口水,表情不太好。

白籽嗔怪的問程嘉櫻:“你告訴他幹嘛?他不知道就什麽事都沒有,現在生氣了吧。”

程嘉櫻戳著白籽的額頭恨道:“我真的想看看你腦子裏裝的什麽。”

白籽正不解,下課鈴響了,程嘉櫻中午得去廣播站。

白籽客氣的詢問鄧夢月:“一起去吃飯麽?”

鄧夢月從善如流地答應了,她親熱的挽著白籽的胳膊,一副姐兩好的態度。

駱明遠從剛剛喝錯水就情緒一般,悶聲跟兄弟們走在前面。

白籽和鄧夢月落在後面。

鄧夢月問:“你們每天一起吃飯麽?”

白籽點頭:“嗯,差不多吧。”

鄧夢月憋了半天,還是沒憋住:“你跟駱明遠是不是在談戀愛啊?”

白籽心裏一咯噔,差點忘了鄧夢月追駱明遠的事。當下恨不得離駱明遠十丈開外拉警戒線以示清白。“沒有,我們就是兄弟。”

鄧夢月明顯松了一口氣,臉色都紅潤過來,笑著說:“是麽。我還以為……”

“以為我跟駱明遠?”白籽笑:“不存在的,你放心吧,駱明遠他不瞎。”

鄧夢月笑著說:“哪有你這麽說自己的,我覺得,白籽也很可愛啊,個性也很真實。”

鄧夢月誇得白籽一身不自在,不好意思得撓鼻子。

“白籽,你要是不喜歡駱明遠的話,你能幫我追駱明遠麽?”鄧夢月眼睛亮晶晶的問。

鄧夢月問得直白,把白籽都問得一楞,不知道怎麽回答,駱明遠說不喜歡鄧夢月都說郎心似鐵,又可俗話說女追男隔層紗,萬一他又哪天喜歡了也不一定,白籽正糾結。

鄧夢月又說:“我也不會特別麻煩你,我就想跟他多接觸,我喜歡他三年了,就只是想多看看他,可惜一直不同班,見面的時間很少。”

白籽聽得都心酸,不忍心再拒絕,點頭同意了。

於是鄧夢月順理成章地跟著白籽,連午休都是在一班教室,駱明遠沒說什麽,徑直讓出課桌,躲到蕭賓那邊午睡。

一直到下午上課的時候,才送走鄧夢月這尊大神。其實鄧夢月挺熱情的,又和氣。就是,駱明遠似乎不太開心,一直拉著晚娘臉。

駱明遠下午也沒怎麽找白籽說話,也不聽課,自己拿著參考書刷題,默默咬指甲。

白籽看了幾眼,終於忍不住拉住駱明遠的手說:“你別咬了,手指蓋都啃禿了。”

駱明遠尷尬地把手縮回去,低頭接著算題,沒過多久白籽一回頭,手指又到了嘴裏。

白籽看著他好笑,用手戳戳駱明遠說:“我指甲也長了,要不,您也給修修。”

駱明遠看著戳到眼前的手,總算是笑了。

其實他對白籽毫無原則讓鄧夢月給纏上的事是不太舒服的,駱明遠不清楚白籽怎麽想的,但如果她但凡有一點心思,怎麽對鄧夢月一點掛礙也沒有呢。駱明遠不知道自己該生氣還是該洩氣,追人半天,人家根本沒上心。

男生有的時候,也不是女生想的那樣不敏感,他們也有自己的心思,只是通常不表達出來。

不過白籽再沒心沒肺也好,讓人恨得牙癢癢也好,只要她插科打諢的一鬧,駱明遠又沒辦法認真生氣,這回又破了功。

他抓住白籽的手,裝模作樣的要咬,白籽賤兮兮地說:“這可是摳過腳的,五香味。”

駱明遠也不聽,不咬不足以解心頭之恨,就著白籽白生生的爪子真就咬了一口,白籽覺得可能駱明遠還是記恨自己之前咬他的,在接機報覆了。

可是駱明遠咬得很輕,連個牙印都沒留下。白籽把手往回縮:“好好的手啃它幹嘛?”

駱明遠捏捏白籽肉乎乎還有五個窩的胖手說:“長得跟白面饅頭似的。”

白籽怒:“你也是肉手,好意思說我。”說完擡頭看了一眼老師,好險還在口若懸河的吹水。

駱明遠伸出手說:“沒你的肉。”

駱明遠就是占了性別的便宜,男生手指多少要長些,骨節分明些。

白籽恨不得拿筆尖戳一下就好。兩人互懟了一陣,白籽追問: “誒,你為什麽啃手?”

駱明遠笑:“小時候練鋼琴,指甲長了不舒服,又懶得剪,現在不練琴了養成了習慣,想事情的時候咬手。”

白籽說:“改改吧,指甲裏全是細菌。”

駱明遠也很無奈:“改不了,總忘記。我還做過那種水晶甲,都沒用,都撕了。”

白籽捂嘴偷笑:“你自己去做美甲啊?”

“怎麽可能!我媽帶我去的。”

兩個人窸窸窣窣聊著天,一下午課很快過去,放學的時候,鄧夢月跟能掐會算一樣,掐著時間出現在一班門口等著白籽,白籽有些莫名。

“白籽,一起回家吧。”鄧夢月跟白籽打招呼。

白籽一臉懵逼,“額,可是我等下要去買手機。”

鄧夢月細聲細氣地講: “我陪你去啊,我有個叔叔在長寶街開了個手機店,會比外面買劃算。”

劃算不劃算的,對白籽不太重要,主要是鄧夢月是鐵了心要去,白籽不忍心拆臺,無可無不可的點頭。

鄧夢月拉著白籽的手跟在駱明遠和蕭賓身後,一雙眼睛不自控地往駱明遠背影上瞟,若目光有實質,駱明遠背上皮肉都得燒掉一層。

白籽暗自想:駱明遠定力真好,居然能眼見色不起,換自己早就被攻克。又為鄧夢月唏噓,問世間情為何物啊,直教人心甘情願的作踐自己,喜歡駱明遠的妹子真是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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