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四章 所愛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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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後來的半個月內,我和沈曉再沒有正式的談話,彼此似乎都在等待,等待對方先開口說分手。我們常年都在的那個群,漸漸地越來越安靜,不再有人開玩笑,不再有人發牢騷,也不再有人訴衷腸。

很快,又一年我的生日就要到了,在前一天晚上快到半夜的時候,我接到沈曉發來的一條消息。

他對我說,陳苗,我扛不住了。

我女朋友跟著我來上海這麽多年,兩人打拼了十幾年,本來已經打算買房結婚,我們互相約定過,如果有一天,誰負了誰,那麽這個人就要凈身出戶。她昨晚有事用恢覆軟件恢覆我微信消息的時候,我特別害怕,一瞬間覺得自己什麽都要失去了。

我一字一句地閱讀著這段消息,他不知道,這應該是他認識我到現在的三年多裏,字數最多的一條消息。

我知道,他說的全部,指的是他穩定的生活,他現在打拼的事業,他的財富,沒有包括我,是否會失去我,他一直都是不在乎的,我一直都沒有在他人生的計劃裏。

終於,他說,我們結束吧。

我說,好。

關機,翻身睡覺。

第二天我生日,我們約定好吃最後一次飯。

那天是周五,我們並肩走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他的步伐還是很快,倉促並似乎有一種隔閡,而我們似已習慣用這種沈默與隔膜並存的關系相處,除了一開始的好奇與試探,我們再沒有過多的共同話題,只是單純的吸引,像兩頭幼獸不管不顧地激烈廝纏在一起。

我曾經問他,到底喜歡我什麽,他回答不上來,只是說某一次我的溫柔打動了他。後來我經常在懷疑這是否是一種錯覺,把他從小缺乏母性關懷的需求,投射在我的身上,只因我對他無限包容,無限關懷。

一直都是我在積極,主動,有時候似乎是向前走了幾步,就很快又退回到原點。這種狀態,讓人沮喪也讓人不得不心生疑惑。

人與人之間某些觀念上的不合是沒有辦法逾越的,就像是一道鴻溝永遠在那裏,無法忽視它,也沒辦法以愛之名掩蓋他。我非常坦誠地對他表達自己的情緒,試圖得到他的回饋或者安慰,最後也只是徒勞。他永遠只是在說,希望你可以安靜地,做好我心中的你。

然而這是我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我發現自己正在慢慢地妥協,慢慢地變成不是自己。

我選擇了韓寒開的那家“很高興遇見你”,相對別的餐廳,這裏人少,能夠說話。

沈曉對我說,我已經猜到你會來這家店。

我點了一瓶酒,今天晚上就是固執地想要喝。

他說,我也沒想到會是這個結果,原來我覺得大家彼此心裏知道,就好了。

他應該現在有點恨我,恨我一意孤行地在開始就把這層紙捅破,把他也一起拉下這個深淵。

他替我夾了一塊烤鴨,其實我們都是很沒有安全感的人。

我知道他想說什麽,這個問題,我很早就已經覺察到,我們兩個人太相似,都太敏感,終歸容易互相傷害。但是事到如今,再來總結這些已經沒有任何意義,所以我沒有接他的話。

我問他,說實話,你曾經喜歡過我麽?

他說,嗯。

但是,他說,我只願意把你當做女朋友,若有可能也絕不會和你結婚。

我微笑著低頭。

真奇怪,如果換做以前,聽到他這句話,我一定會覺得疼,但現在這一刀刀剜地我已經麻木了,不難過了,愛恨都已經沒有了,心裏只有大片大片的空白。

那真不巧,我也是。

這段飯後來就在一片沈默中吃完了。

我們都很絕望,因為此時我們心裏都很清楚,能拯救我們的,只剩下分開一種選擇。

飯局結束的時候我有些微醺,這一次他並沒有扶我,只是默默帶著我坐了廂式電梯。

我在公車站等候,他在我背後遠遠地看著,靜靜地抽完了一支煙。我背對他揮揮手,轉身走入人群。

對有些男人來說,情愛和快樂有時候是一種逃避和放松,是他們的游戲,玩耍的城堡,逗留的曠野,他們更趨向於成為一個獵人,追逐和捕獲是本能,他們享受女人帶給他們的溫柔和包容,把他們當作偶像崇拜,又當作孩子去疼惜,同時還希望這個女人能夠成為一個合格的玩伴。女人在某些時刻,卻恨不得把自己的的血肉擰成一股繩拴在他身上,兩個人的屬性如此不同,又一樣沒有安全感,這種情況下卻還要繼續相處,可想而知有多麽困難。

在一段感情中,我不會要求,不會挽留,不會苦苦哀求,這些都是沒有意義的事情,

但是不管最後結局如何,我希望他還是可以找到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希望他可以擁有可愛的孩子,美好的家庭,所有人生應該被祝福的事情我都誠心的希望在他身上發生。

後來我開始嘗試不再想起他,每天給自己排滿工作,強迫讓自己在白日裏沒有一點休息時間。

我買了許多書,從小說到科普再到學術類的,文字是何等奇妙的東西,每一個人所看見的相同的故事,實際上卻是不同的,但又確可以直抵各自的心臟深處。

我每天臨睡前,裹著被褥,開一盞小燈,靠在床邊細細翻看每一行文字。看到思維混沌,眼皮顫動,於是可以沈沈睡去。

夢裏,有一個高大的男孩,陽光下他眼睛好看地彎起,對我招招手說,過來。

夢裏,有雙暖暖的大手,溫柔地撫摸我的頭發,對我說,哪怕只有一次,我要也想帶你到別處去,一整天都單獨在一起,看看天荒地老。

夢裏,有一個帶著香甜氣息的男人,黑暗中把我的臉捧在手心裏細細親吻。

夢裏,有一個惶惶的男人,坐在身邊,眼神閃爍,灼滿淚水,但是手卻緊緊牽著我,對我說,我後悔了,我不要分開。

看不到他的臉,我想努力開口說什麽,卻發不了聲。

一覺醒來,只覺得天色微亮,伸手摸到枕邊,是一片冰涼的濕意。

周末時候,我和友人去商場吃飯,隊伍排的冗長,我忽然聽到隔壁有對小情侶說,我帶你遠走高飛好不好,誰都不認識我們最好。

這一刻,我忽然蹲下身痛哭起來。

在決定離開這家公司之後,我每天依舊是盡我所能的,在不打擾他的情況下給予他一些關懷;下班穿過隔壁小區,看到他停的車,都要忍不住多看幾眼,但我深刻地知道,這世上有很多事,過去了就只能過去了,不是努力可以換來的。

而沈曉卻截然相反,自從做了決定的那天開始,他再不和我多說一句話,避免兩人合作一個項目,我給他的零食飲料他也一律視若無睹。我們兩人就像兩條平行線,穿梭在人海裏。我每天都數著自己離開的時間,好像一個已經得知死期的人,不斷倒數著歸期。

以前聞到他身上的香水味,我覺得很心動,很幸福,而現在,即使走在路上,聞到路過的行人用這個味道,我都會覺得有一種巨大的恐懼感籠罩。

朋友都替我感到不值得,他們都說你看,你為他所付出的時間,精力,默默陪伴他加班到深夜,那些他未必會體會到,即便體會到了,他也未必會在乎,甚至還覺得反感,你這又何苦呢。

然而那些對我而言已經不重要了,我們的處事方式本來就太不一樣,即使我們沒辦法走到最後,我不會試圖用傷害的方法去逼走他,我希望在最後這一小段路途上給予他最大限度的關懷,畢竟是真心愛過的人。

我退了和小虎老徐在一起的群,留言給沈曉說,群我已經退了,你也不用因為我,不在群裏出現,該和他們吃飯的還是要吃,不要疏遠他們,我把屬於你的都還給你。

過去四年的時光和經歷,就像上蒼給予我的一場考驗,讓我發現有時候,人對某些問題的解決方式,並不是試圖找到答案,而是只能背負到卸下的一天。

有些人錯過了,就永遠也不可能再回到從前;有些人命中註定,即使遇到了,也永遠都無法在一起,這是一種刻骨銘心的痛。

有人提醒我他很快在公司裏找到了新的暧昧對象,長發飄飄的年輕姑娘,一起吃飯,一起抽煙,一起經歷一些我無法給予他的東西。

那個年輕的姑娘性格銳利,言語上絲毫不會妥協,許多人對她頗有微詞。

尖酸刻薄的措辭,無論出自哪種性別,不外是隱形的嫉妒和自我優越。人與人何必奢談理解或評論,不踐踏對方已經算是基本善意。但有時,我們連這種善意都無法保留。只是我也不願意去妄自評判他人,聽有人私下評論他們的時候我就笑笑,他們的關系,讓他們自己去處理就好,我既然已經是個局外人,又何必自尋煩惱。

就在我的小說截稿時,又有一個影視公司著名的編劇找到我,曾經有兩部非常受歡迎的熱播劇都出自她手。她經出版社推薦,看中了我的故事想要改編成劇本,希望我能夠和他們一起簽署三方合同。

一波接著一波的意外收獲讓我有些欣慰,至少,不是所有的事,都會永無止境地更壞,我的夢想,我的願望是可以實現的。

與此同時,像是上天的安排,沈曉主要負責設計的一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展館也成功中標,連續幾個月日夜不停歇的奮鬥終於開花結果。在結果公布的那天,公司上下一片歡騰,這裏包含著無數人經年累月的夢想,流淌著無數人數年數月的汗水和淚水,他高興地整個臉都散發出興奮的光。

我微笑地在背後看著他,我曾經無數次誠心祈禱所有他努力過的,想要得到的都終能如願,希望在彼此離散以後,在我看不見的地方,他也能張開雙翼,振翅高飛。

現在,我們都如願了,真好。

快到年底的時候,我搬了新家,也在那裏周圍找了新的工作,把所有屬於他的東西打包退還給他。

從此再也不也不用踏入這片到處都有他的地方。

我給他附了最後一封信:

沈曉,這封信我已經寫了很久,不知道你看到的時候,我在哪裏。

在我的人生裏,一直都是認真地喜歡一個人,非常認真的,長久的。然後一個人扛過那些痛苦的,無可奈何的,仿徨的時候。

一直想在天氣很好的時候,坐你的摩托,轉一轉,哪裏都可以,什麽都不想地過三十四十分鐘。

人生一夢,白雲蒼狗,至此,我們的種種喜怒哀樂,恩恩怨怨,我一並帶走,不再贅述。

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你會有很好的未來。

此後你我生生不見,歲歲平安。

祝你一生幸福,再見。

好的感情帶來的應該是安全感穩定感,為你打開一片新的天地,成就一個更豐富的你,從而讓你更喜歡自己;很可惜,我在和他相處的過程中,挖掘出了幾乎自己全部的敏感和多慮,偶爾變得狂躁不安,變得神經質,我並不喜歡這樣的自己,也許就像他說的,我們有太多觀念上的差異,回頭觀望,除了每次連接在一起的那幾小時迅猛又強烈的感情,我們彼此並不了解對方,獨處時間,電話時間,經常是我問一句,你答一句,我一旦沈默了,連空氣就都尷尬了,你說那是你不善表達,真相是什麽,其實你我早就應該感覺到了。

但那又何妨呢,本來結局在一開始就已經寫完了,註定,是要各自天涯的。

我離職以後,帶著修改中的劇本,回到安吉,租了一個小別墅,在那裏住了大半年。

走我們曾經走過的那段山路,老板娘從不過問我的事,每天用農家菜做飯,到點替我放在門口,從不打擾我。我從傍晚開始寫字到淩晨,看著天色一點一點發白,像是大掃除一樣,我每完成一段修改,就把那段往事鎖進心裏,在往後的歲月裏,即將閉口不提。

完稿的那天,我像是得了一場大病,也像是做完了一個非常冗長的夢,迷迷糊糊睡了一天一夜,醒來的時候,竟像是已經走完了一生。

曾經他對我說,他非常不喜歡我把他當做故事的素材。

他不知道的是,那個走進我心裏的人,那個叩開我心門的人,我知道我留不住,所以想要用文字的形式記錄下來,如此才可以,長久的,牢牢地把他留存在我的記憶裏。

世間許多瑣碎,即使再貪戀,即使再心有不甘,也必須放手,不能忘記的事情,就不要用力去忘記了,因為終有一天會被時間沖淡,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道理。相比漫長的遺忘和告別,狂熱的戀愛糾纏,就像是一場噴嚏。

我這一生有許多幸事,與他相遇算一件,被他喜歡算一件,兩兩相忘也算一件。

很久以後,他的樣貌在我記憶裏可能都會變模糊,但那些屬於我們的細節,卻永遠會在記憶深處發出微末的光芒,我會記得,他工作思考的時候,習慣性搖晃的腳;記得親吻時候,他嘴裏淡淡的酒精味;記得昏暗的電影院裏,他在我耳邊的那句,我愛你;記得那個炎熱的夏天,寂靜的淩晨,空曠的街道,他騎著單車,遠遠向我靠近,伸手握住我,笑問,等很久了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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