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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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生日
天臺上, 紀朗小臂搭著圍欄,帶著幾分小驕傲偏頭道:“他很帥吧?”
“帥,天下第一帥, ”榮珂歡看了眼離他們還算遠的攝像頭,壓低聲音略帶吐槽笑道:“還是我先粉的他呢,而且我又不是第一次看見他真人了,只不過他不知道而已。”
榮珂歡上一次見到傅星徽,還是在紀朗十七歲生日的時候。
紀朗人緣好, 朋友也多,每回過生日都要請一大堆朋友吃飯,那天榮珂歡正在想給他送什麽生日禮物,紀朗忽然道:“3月23號, 老地方,我生日,請你們吃飯。”
“三月二十三?”榮珂歡楞了楞,“你生日不是三月二十四嘛?”
“今年正生日不和你們一起過了, ”紀朗賣了一會兒關子才悠悠道:“星徽哥來陪我過。”
“我靠,你要不要這麽重色輕友啊。”榮珂歡說:“今年沒你生日禮物了。”
紀朗正拿著手機在打字,聞言隨口道:“沒事, 不送就不送。”
榮珂歡不用猜,單是看他臉上的笑就知道他在跟誰發短信。
“短信這麽貴還天天發, 你倆膩歪成這樣,他也不嫌你煩?”
“我哥怎麽會嫌我煩。”紀朗煞有其事道:“我就得粘著他, 讓他習慣天天和我發短信,習慣和我打電話, 讓他天天想著我, 哪天要是沒發短信還想我, 這樣他就不會跟別人好了。”
“星徽這個年紀誘惑多著呢,我肯定不能讓別人趁著我還沒成年捷足先登了。”
“星徽這就叫上了,你當他面不是哥哥長哥哥短裝得像模像樣的?你有本事當他面這麽叫。”
“那肯定不能讓他知道。”紀朗笑了笑。
“那天我聽到你跟他打電話,”榮珂歡略帶誇張地模仿著他的語氣,重覆了一邊紀朗跟傅星徽說的話:“哥,你再陪我一會兒嘛。”
她邊說邊搓了搓胳膊上的雞皮疙瘩,“朗哥,我真是頭一回見到你這樣,嚇得我都懷疑你是不是讓人奪舍了。”
紀朗說:“不是你說他喜歡可愛粘人愛撒嬌的?”
“真陷進去了?”榮珂歡問。
紀朗抿了抿唇,死鴨子嘴硬道:“也就一點點。”
榮珂歡嘆著氣搖了搖頭,想起紀朗剛從《盛年》劇組回來的時候突然跟她出櫃的那晚。
那天榮珂歡回去查了很多資料,也看了紀朗給她的《盛年》劇本,最後她對紀朗道:“雖然我還是不能接受,也不能理解你說的這些……但是,我們是朋友,無論你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都不影響這一點。”
再後來,她就成為了紀朗少年時那場甜蜜而酸澀的暗戀裏,唯一的見證者。
*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四號,紀朗十七歲生日。
按照附中的慣例,周六本來是要上半天課的,但是因為學校在辦排球比賽,所以這周六的課程換成了球賽。
傅星徽轉了好幾趟車終於到附中校門口的時候,紀朗已經等在那兒了。
少年穿著一套黑白相間的運動款校服,黑色的運動褲襯得腿型修長,外套敞著,裏面穿著件卡通印花的短袖。
他手裏拿著個小冊子,像是在看什麽知識點,腕骨微微凸起顯得骨節分明,劍眉星目,少年氣十足。
這是傅星徽第一次見到紀朗在學校裏的樣子,與《盛年》裏討厭學習的體特生時釗不同,紀朗本人光是站在那裏,就會讓人下意識覺得那一定是位品學兼優的三好學生。
大概是在長身體的重要階段,不過幾個月沒見,他好像又拔高了一截。
傅星徽剛要跟他招手,紀朗便看見了他,臉上綻出一個笑。
他笑起來臥蠶很明顯,眼睛明亮得像是正午時候的太陽,眉眼間的一點鋒芒全化成了甜。
他飛快扯下耳機囫圇塞到校服口袋裏,三步並作兩步跑到他面前。
“哥!”
紀朗叫完他,順勢接過他的包,對門衛叔叔介紹道:“易叔,這我朋友。”
“包——”
“我幫你背著,”紀朗拿眼神點了點門衛室的冊子,“你去登記吧。”
傅星徽在門衛和藹的笑容下在來訪人員中登記了自己的信息,那門衛叔叔半是玩笑地對紀朗道:“你這個朋友長得好俊俏,是哪個學校的呀?”
“他工作了。”紀朗說。
“看著這麽年輕就工作了呀,”門衛收起冊子道:“行了,你們去玩兒吧。”
傅星徽禮貌地跟門衛道了別,伸手去拿自己的包,紀朗退開一步避過他的手道:“真的不重。”
傅星徽拗不過他,只好任由他把自己的包搶過去樂顛顛地背著,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包裏放著一袋金條。
附中的校園修繕得相當漂亮,橙色的磚墻,碧色蔥蘢的林蔭道,香樟樹散發著柔和的馨香,三三兩兩穿著校服結伴而行的同學或笑或鬧,顯得朝氣而青春。
這和《盛年》專門為拍攝清理過的片場不同,這裏是真正的高中校園,有著無數求學的年輕學生。
附中是一所古老的中學,在歲月變遷中留下了許多漂亮的亭臺水榭,和帶著歷史人文的雕像建築。
傅星徽帶著幾分向往欣賞著這個美好的校園,紀朗在一邊給導游似的給他介紹學校裏的標志性建築。
走到教學樓的時候,還在高一高二年級的區域,就有不少人跟紀朗打招呼,走到高三年級的時候,更是熱鬧得不行。
附中一向重視素質教育,排球賽讓大家興致昂揚,尤其是紀朗他們班格外熱鬧。
那時候高考前有各種各樣的招生計劃,紀朗他們重點班的同學手裏都是大把競賽和專利獲獎,所以三四月的時候,大家的去向已經差不多塵埃落定了。
一部分同學準備出國,一部分拿了保送資格不用高考,一部分通過了自招獲得了降分,還有提前批和各種計劃提前錄取的,算下來他們整個班都沒幾個同學需要全心全意備戰高考,所以氛圍反而比高一高二時更輕松。
兩人剛到班級門口,有個男生正好抱著個排球出來,見到紀朗打了聲招呼:“朗哥!”
這個稱呼紀朗平日裏都聽習慣了,本來沒什麽,可是這回他乍一意識到傅星徽在他身邊,臉突然就有些燒得慌。
好在傅星徽臉上並沒有什麽異樣的神色,他松了口氣道:“怎麽了程毅?”
“我們班要準備上了,”程毅揚了揚手裏的球,“操場等你,一會兒來熱身。”
“知道了,我馬上去換衣服。”紀朗說:“等下借下你宿舍。”
“沒問題。”程毅說完又偷偷摸摸地瞟了傅星徽一眼,傅星徽察覺到他的目光,對他友好地笑了笑。
“你好,程毅。”
“傅、那個傅哥,你、你好。”聽見傅星徽字正腔圓地叫自己的名字,剛剛還大大咧咧的男孩突然就成了結巴。
他搓著手道:“我們常聽紀朗說起你,歡迎、歡迎你來看我們比賽。”
傅星徽笑了一下道:“加油啊。”
程毅臉登時漲紅了,“好好好,”他說:“我們肯定贏!”
“這是我好哥們兒,等下一起打比賽的隊友。”紀朗跟傅星徽介紹道。
傅星徽本著誇人永不會出錯的高情商說話宗旨道:“你朋友一看打球就很厲害。”
“傅哥你太、太有眼光了!”程毅聽到傅星徽誇他,有些受寵若驚,滿臉打了雞血的表情,“我——”
他話沒說完,就被紀朗攬著肩連人帶球推到了樓梯口,“可以了,快去訓練吧,再耽擱下去沒時間熱身了。”
攆走了程毅,紀朗望向傅星徽,立馬換了一副面孔,撇了撇嘴委屈道:“那我呢?”
“你什麽?”
“我看著打球不厲害嗎?”
“你跟你朋友也要比?”傅星徽有些無奈。
“你都沒這麽誇我。”紀朗怨念深重道。
“你看著也厲害,”傅星徽打量了他一眼,配合道:“個子高,腿又長,乍一看還以為國家隊的呢。”
紀朗剛還嚷嚷著要人誇,這會兒傅星徽真的誇了,他又有些不好意思起來,“你太誇張了……”
“行了,去換衣服吧。”傅星徽望著他,唇邊綴著點笑,見他不動,他又揶揄地叫了他一聲,“朗哥?”
“你別……”紀朗重重地抿了下唇,害羞地拿手捂住了臉,“不和你說了,我去教室拿衣服和護膝了。”
傅星徽望著他落荒而逃的背影,忍不住輕笑了一聲。
紀朗不住校,得到程毅的宿舍去換衣服,另一邊,程毅在操場訓練區和球隊其他人會合,一邊“臥槽”一邊道:“我看見紀朗那個娛樂圈朋友了,怪不得人家能進娛樂圈呢,他、他……”
“他怎麽了?”
“太他媽好看了!真人比照片還好看!”程毅終於說出口,“他跟我笑一下我心臟都要爆炸了。”
“什麽玩意兒,”一個藍色發帶的男生道:“他不是個男的嗎?”
“是男的,但是比校花還好看,就感覺整個人的氣質和你平時見到的人完全不一樣,好像自帶打光濾鏡一樣,”程毅一邊說一邊撓頭喃喃自問,“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明星氣場嗎?”
程毅不知道表情管理和氣質管理都是傅星徽的訓練日常,只能憑借著本能的感受描述道:“而且他一對你笑,一對你說話,你就莫名覺得他特別懂你,特別愛你……我跟你們說不明白,你們看到人就知道了,而且他特別溫柔,他還誇我打球打得好呢。”
程毅感慨道:“難怪紀朗跟他關系那麽好,我身邊要是有個長成這樣的男生,我也巴不得往他身邊湊。”
這些人都和紀朗關系很鐵,程毅昨天還去參加了紀朗的生日聚會,通過榮珂歡轉述,他們已經知道了紀朗之所以提前一天跟他們吃飯,是因為跟他拍戲認識的朋友要來看他。
“你們這都什麽毛病,”藍發帶男生道:“他就是個天仙那也是個男天仙,又不能談戀愛。”
“你能不能不要這麽膚淺,滿腦子就只有談戀愛,”程毅說:“人對美的欣賞不分男女。”
“哎,來了來了,”程毅指著不遠處走過來的兩人道:“喏,你自己看咯。”
紀朗換了紅黑相間的排球隊服,身邊一個男孩跟他並排走著,他穿著件淺綠的外套,微偏著頭看著紀朗,像是在聽他說著什麽。
少年的笑容帶著幾分如沐春風的溫和,三月陽光落在他的身上,一晃神,還以為是春天化成了人形。
“嘶,”藍發帶倒吸了一口涼氣,對程毅道:“我好像有點明白你的意思了。”
傅星徽的長相氣質誇張點說……很符合他對天使面孔溫柔女神的全部想象,可神奇又神奇在,那分明是一張男人的臉。
直男一般都不怎麽願意承認別的男人好看,可他卻不得不承認,他看著傅星徽的確有點挪不開眼,尤其是傅星徽看著他的時候。他的目光讓人很舒服,好像全身心地信任著他們一定能贏。
傅星徽並不知道這些高中的小男生們因為他而生出的覆雜情緒,也沒發現因為他賽前專程去加了一次油,今天紀朗他們班好幾個隊員都仿佛嗑了興奮劑。
高三的男孩子們一般身高和體力都發育得很不錯了,十七八歲正是運動能力最好的時候,賽場上的排球比賽相當賞心悅目。
排球是一項對身高要求比較高的運動,紀朗毫無疑問是團隊的核心隊員。他個子高,彈跳力很強,跳起來的擊球高度和爆發力都相當猛,像個在天上飛來飛去的彈簧。
附中學校裏就有游泳館,紀朗每周都去游泳,腿部的肌肉線條被訓練得相當漂亮,既不過分誇張卻又足夠有力。
他穿著短袖短褲的排球服,膝蓋上系著黑色的護膝,跳發球攻擊力很強,扣球時伸展開的手力度又穩又準,揚起的頭和後頸脊背構成一道流暢漂亮的弧線,擊向球體的聲音沒有絲毫的軟綿粘滯,讓人不由得跟著心潮澎湃。
看臺上坐滿了看球的女生,多數都是為著紀朗來的,一直扯著嗓子給他喊加油,還有些應該是他們同班的男生,有些球打得精彩時,也忍不住一邊瘋狂拍巴掌一邊喝彩道:“朗哥牛逼!”
傅星徽看得心跳也有些快,尤其是看到紀朗救球摔了幾次的時候,下意識就站了起來,為了不影響他們的狀態,看臺離球場不算很近,但紀朗就像是心有靈犀似的,總是能在短暫的間歇時給他比一個“沒事”的手勢。
一場扣人心弦的決賽在紀朗前排跳起攔網後宣告結束,在隊員們精密的配合下,紀朗所在的高三一班在兩天的角逐後獲得了高三年級的第一名。
先是男生們湊上去跟紀朗擁抱完,緊跟著圍在看臺上的女生也紛紛過去送水,紀朗搖了搖頭,伸出一只胳膊沖傅星徽招手,笑得格外開心。
“哥!我贏了!”
傅星徽走過去,打算把提前買的水遞給他,結果剛走近紀朗,就被他抱起來轉了一圈。
雙腳驟然懸空又落地,傅星徽的心臟猛地跳了一下,紀朗拿過他手裏的水,一邊仰頭喝一邊道:“謝謝哥!”
傅星徽嗆咳了幾下,紀朗把水遞給他,“你要不要也喝點?”
傅星徽微嗔地瞪了他一眼,紀朗跟沒看見似的睨著他笑,“我贏了有沒有什麽獎勵啊?”
“想要什麽?”
傅星徽話音剛落下,紀朗突然擰上瓶蓋,拉住他的手開始奪路狂奔。
傅星徽不明所以地跟著他跑了半天,直到跑到一處人煙稀少的假山後,紀朗才松開了他。
“等會兒要領獎,他們一準兒要約慶功宴。”紀朗喘著氣說:“我先跑了,免得等會兒跑不掉了。”
“你不想去嗎?”傅星徽問。
紀朗搖了搖頭,傅星徽善解人意道:“是不是因為我在?你不用顧慮我,我隨便找個地方等你就行,你們聚完餐了再來找我。”
“不是,”紀朗篤定道:“他們肯定會叫你一起去吃。”
“我沒關系的。”傅星徽不是社恐性格,和紀朗的朋友們一起吃飯對他而言並不算為難。
紀朗坐在秋千上,低著頭,輕輕搖晃著傅星徽的小拇指,“可是我想和你單獨一起玩,不想有別人,你好不容易才來一次。”
傅星徽楞了一下,隨即笑了,“那就我們倆,本來我就是來陪你過生日的嘛。”
“那走!”紀朗風風火火地又要拉著傅星徽往外走,傅星徽攔了他一下,“你先去把衣服換了,別著涼了。”
三月的風還有些涼,紀朗穿著單薄的排球服,熱氣直往外冒。
“好!”
他換回校服,拎上傅星徽的包,繞著小路出了學校,兩人沿著學校附近的小吃街吃了一路,傅星徽撐得都快走不動路了,紀朗還在給他介紹。
“你消停一下吧,”傅星徽失笑道:“你這是要把你所有喜歡吃的東西都給我吃一遍?”
“這才冰山一角呢,”紀朗說:“這些都是學校附近的,還有些更遠的好吃的店,到時候都帶你去吃一遍。”
“不行,吃胖了我還怎麽上臺,到時候舞都跳不動了。”
“那就不跳了,”紀朗說:“我養你。”
“小屁孩兒,”傅星徽忍不住笑了笑,“你才多大點兒就說這種話。”
“我馬上就是大學生了,”紀朗撇嘴道:“我高二就拿了K大的少年班資格,可以直接去讀大學,如果不是為了上A大,我現在大一都快讀完了。”
“行,大學生。”傅星徽配合道:“大學生還想去玩點什麽?”
“附近剛開了個民俗公園,”紀朗掏出兩張票道:“去嗎?”
“什麽民俗?”
“不知道。”紀朗笑道:“看熱鬧唄。”
同喜歡的人在一起,去哪都不重要,就是不說話,一起壓壓馬路也是快樂的。
天色已經有些暗了,這個不知道是什麽民俗的民俗公園也點上了各種顏色的彩燈,各種宰游客的小店子紛紛推出自家花裏五哨的水貨商品,誘惑著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的少年人。
傅星徽根本就攔不住紀朗買東西的手,沒多大會兒,他就已經買了大包小包的“民宿紀念品”,還非要送給傅星徽。
他只好無奈地把那些串成一串的猴子、五顏六色的石頭、花裏五哨的編織包、會在天上飛的芭比娃娃給塞進包裏。
紀朗睨著他的神色道:“你不喜歡就拿去送給你妹妹,她肯定喜歡。”
上一秒還在懷疑紀朗審美的傅星徽瞬間警惕道:“我妹妹才十二歲。”
“你想哪兒去了,”紀朗說:“我就是想賄賂賄賂她。”
“她就一小孩子,你賄賂她幹什麽?”
紀朗微妙地頓了頓,岔開話題道:“哎,上回給你弟弟的資料和筆記,他用得怎麽樣?”
傅星徽果不其然被打斷了思緒,“他說特別好,讓我謝謝你,還問我上哪兒認識了這麽厲害的朋友。”
紀朗笑道:“等畢業了,暑假的時候,你帶我去你家吧,我給你弟弟當家教。”
傅星徽跟他玩笑道:“A大的學生帶家教都是百來塊一小時,我請不起。”
“我不收錢,白貼給你們家。”他直勾勾地望著傅星徽,“你要不要?”
傅星徽笑著望回去,“那你來啊。”
不遠處的臺子裏有個歌手在唱歌,好些觀眾一邊拍手叫好一邊點歌,夕陽在江風吹拂下緩緩墜入水裏,晚霞點綴著修繕成古樓模樣的木臺,紀朗忽然牽住了傅星徽的手。
“幹什麽?”
傅星徽下意識地掙了一下。
紀朗看了他一眼道:“親都親過了,牽一下手還要打報告?”
大概是因為《盛年》裏的徐晟南和時釗的親密無間,導致傅星徽對紀朗的社交距離失去了判斷,畢竟盡管那只是拍戲,但肢體上自然而然的熟悉卻也同時屬於傅星徽和紀朗。
傅星徽沒掙脫開,索性就由著他去了。
聽完一首歌後,紀朗對傅星徽道:“我也唱首歌給你聽吧。”
沒等傅星徽回應,他便松開手,走到臺前不知道和那位歌手低聲交談了些什麽,那位歌手把話筒遞給他,他走到木臺中央,給坐在音響旁的歌手比了個手勢,很快音響裏便響起了溫柔的前奏。
穿著黑白校服的少年在黃昏的籠罩下舉起話筒,微微張開口,望著木臺之下擁擠的看客們之中,那位笑容恬淡、靜靜註視著他的初戀。
熟悉的聲音從話筒中傳出來,多了幾分陌生的磁性: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有一首歌,想送給我一個很好的朋友,感謝你……出現在我的生活裏。”
話音落下,他便切進節奏裏唱起來。
“流過似水歲月,奮鬥十年買戒指……”
“才永遠緊記你特殊位置,沒忘記彼此……”
充滿訴說感的旋律輕快,聽起來似乎還有點甜,娓娓道來的歌聲帶著幾分少年獨有的嗓音,像是在給戀人講述一個有關於少年心事和天長地久的故事。
大家自然而然地跟著揮手,人群中傅星徽也舉起手,笑著跟隨他的歌手擺動手臂。
天上的剛剛出現了一點兒的月亮照耀著還幾乎看不清的星星,地上的剛剛十七歲的紀朗看著十九歲的傅星徽。
傍晚的路燈映照在他的眼睛裏,也照亮了他無所遁形的愛意。
“能與你一起,哪管和你被遺棄……”
“捱得起旁觀者妒忌,捱得起人生只為你……”
雷動的掌聲之下,他微笑著把話筒還給歌手,回到傅星徽身邊邀功道:“好聽嗎?”
“好聽,”傅星徽揶揄道:“就是一句也沒聽懂。”
紀朗唱的是首粵語歌,對他來說和聽天書沒有什麽區別,只知道旋律是好聽的。
“所以這首歌叫什麽?”傅星徽問。
年輕的男孩們和河風晚霞一起構成了一副分外美好的畫卷,燈光和斜陽交織著在地上打下斑駁的影子,紀朗註視著影子裏看起來分外親密的兩人,忽然對傅星徽露出一個狡黠的笑容,“不告訴你,你自己猜。”
十七八歲的時候愛一個人,不過就是想和他分享自己熱愛的一切。
愛吃的東西,喜歡聽的歌,看過的風景……還有之後的人生。
生活裏所有不值一提的邊邊角角,都會他的面前變成滔滔不絕,就連成年人眼裏無聊透頂的“你猜我猜”,在那個時候,大概也是有趣的。
兩個少年沿著河堤慢慢往回走,一個好脾氣地猜,一個頭搖得像撥浪鼓。
最後紀朗停下來,貼到傅星徽耳邊,拿手擋著用氣聲道:“哥,只要和你在一起……”
傅星徽楞了下,等了半天沒等到他的後文,“和我在一起,然後呢?”
“是這首歌的名字……”
紀朗松開手,退開一步,帶著幾分作弄成功的笑意望向他:“《只要和你在一起》。”
作者有話要說:
“流過似水歲月,奮鬥十年買戒指,才永遠緊記你特殊位置,沒忘記彼此。”“能與你一起,哪管和你被遺棄,捱得起旁觀者妒忌,捱得起人生只為你。”——《只要和你在一起》孫耀威
很適合婚禮現場放的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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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臺上, 紀朗小臂搭著圍欄,帶著幾分小驕傲偏頭道:“他很帥吧?”
“帥,天下第一帥, ”榮珂歡看了眼離他們還算遠的攝像頭,壓低聲音略帶吐槽笑道:“還是我先粉的他呢,而且我又不是第一次看見他真人了,只不過他不知道而已。”
榮珂歡上一次見到傅星徽,還是在紀朗十七歲生日的時候。
紀朗人緣好, 朋友也多,每回過生日都要請一大堆朋友吃飯,那天榮珂歡正在想給他送什麽生日禮物,紀朗忽然道:“3月23號, 老地方,我生日,請你們吃飯。”
“三月二十三?”榮珂歡楞了楞,“你生日不是三月二十四嘛?”
“今年正生日不和你們一起過了, ”紀朗賣了一會兒關子才悠悠道:“星徽哥來陪我過。”
“我靠,你要不要這麽重色輕友啊。”榮珂歡說:“今年沒你生日禮物了。”
紀朗正拿著手機在打字,聞言隨口道:“沒事, 不送就不送。”
榮珂歡不用猜,單是看他臉上的笑就知道他在跟誰發短信。
“短信這麽貴還天天發, 你倆膩歪成這樣,他也不嫌你煩?”
“我哥怎麽會嫌我煩。”紀朗煞有其事道:“我就得粘著他, 讓他習慣天天和我發短信,習慣和我打電話, 讓他天天想著我, 哪天要是沒發短信還想我, 這樣他就不會跟別人好了。”
“星徽這個年紀誘惑多著呢,我肯定不能讓別人趁著我還沒成年捷足先登了。”
“星徽這就叫上了,你當他面不是哥哥長哥哥短裝得像模像樣的?你有本事當他面這麽叫。”
“那肯定不能讓他知道。”紀朗笑了笑。
“那天我聽到你跟他打電話,”榮珂歡略帶誇張地模仿著他的語氣,重覆了一邊紀朗跟傅星徽說的話:“哥,你再陪我一會兒嘛。”
她邊說邊搓了搓胳膊上的雞皮疙瘩,“朗哥,我真是頭一回見到你這樣,嚇得我都懷疑你是不是讓人奪舍了。”
紀朗說:“不是你說他喜歡可愛粘人愛撒嬌的?”
“真陷進去了?”榮珂歡問。
紀朗抿了抿唇,死鴨子嘴硬道:“也就一點點。”
榮珂歡嘆著氣搖了搖頭,想起紀朗剛從《盛年》劇組回來的時候突然跟她出櫃的那晚。
那天榮珂歡回去查了很多資料,也看了紀朗給她的《盛年》劇本,最後她對紀朗道:“雖然我還是不能接受,也不能理解你說的這些……但是,我們是朋友,無論你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都不影響這一點。”
再後來,她就成為了紀朗少年時那場甜蜜而酸澀的暗戀裏,唯一的見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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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四號,紀朗十七歲生日。
按照附中的慣例,周六本來是要上半天課的,但是因為學校在辦排球比賽,所以這周六的課程換成了球賽。
傅星徽轉了好幾趟車終於到附中校門口的時候,紀朗已經等在那兒了。
少年穿著一套黑白相間的運動款校服,黑色的運動褲襯得腿型修長,外套敞著,裏面穿著件卡通印花的短袖。
他手裏拿著個小冊子,像是在看什麽知識點,腕骨微微凸起顯得骨節分明,劍眉星目,少年氣十足。
這是傅星徽第一次見到紀朗在學校裏的樣子,與《盛年》裏討厭學習的體特生時釗不同,紀朗本人光是站在那裏,就會讓人下意識覺得那一定是位品學兼優的三好學生。
大概是在長身體的重要階段,不過幾個月沒見,他好像又拔高了一截。
傅星徽剛要跟他招手,紀朗便看見了他,臉上綻出一個笑。
他笑起來臥蠶很明顯,眼睛明亮得像是正午時候的太陽,眉眼間的一點鋒芒全化成了甜。
他飛快扯下耳機囫圇塞到校服口袋裏,三步並作兩步跑到他面前。
“哥!”
紀朗叫完他,順勢接過他的包,對門衛叔叔介紹道:“易叔,這我朋友。”
“包——”
“我幫你背著,”紀朗拿眼神點了點門衛室的冊子,“你去登記吧。”
傅星徽在門衛和藹的笑容下在來訪人員中登記了自己的信息,那門衛叔叔半是玩笑地對紀朗道:“你這個朋友長得好俊俏,是哪個學校的呀?”
“他工作了。”紀朗說。
“看著這麽年輕就工作了呀,”門衛收起冊子道:“行了,你們去玩兒吧。”
傅星徽禮貌地跟門衛道了別,伸手去拿自己的包,紀朗退開一步避過他的手道:“真的不重。”
傅星徽拗不過他,只好任由他把自己的包搶過去樂顛顛地背著,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包裏放著一袋金條。
附中的校園修繕得相當漂亮,橙色的磚墻,碧色蔥蘢的林蔭道,香樟樹散發著柔和的馨香,三三兩兩穿著校服結伴而行的同學或笑或鬧,顯得朝氣而青春。
這和《盛年》專門為拍攝清理過的片場不同,這裏是真正的高中校園,有著無數求學的年輕學生。
附中是一所古老的中學,在歲月變遷中留下了許多漂亮的亭臺水榭,和帶著歷史人文的雕像建築。
傅星徽帶著幾分向往欣賞著這個美好的校園,紀朗在一邊給導游似的給他介紹學校裏的標志性建築。
走到教學樓的時候,還在高一高二年級的區域,就有不少人跟紀朗打招呼,走到高三年級的時候,更是熱鬧得不行。
附中一向重視素質教育,排球賽讓大家興致昂揚,尤其是紀朗他們班格外熱鬧。
那時候高考前有各種各樣的招生計劃,紀朗他們重點班的同學手裏都是大把競賽和專利獲獎,所以三四月的時候,大家的去向已經差不多塵埃落定了。
一部分同學準備出國,一部分拿了保送資格不用高考,一部分通過了自招獲得了降分,還有提前批和各種計劃提前錄取的,算下來他們整個班都沒幾個同學需要全心全意備戰高考,所以氛圍反而比高一高二時更輕松。
兩人剛到班級門口,有個男生正好抱著個排球出來,見到紀朗打了聲招呼:“朗哥!”
這個稱呼紀朗平日裏都聽習慣了,本來沒什麽,可是這回他乍一意識到傅星徽在他身邊,臉突然就有些燒得慌。
好在傅星徽臉上並沒有什麽異樣的神色,他松了口氣道:“怎麽了程毅?”
“我們班要準備上了,”程毅揚了揚手裏的球,“操場等你,一會兒來熱身。”
“知道了,我馬上去換衣服。”紀朗說:“等下借下你宿舍。”
“沒問題。”程毅說完又偷偷摸摸地瞟了傅星徽一眼,傅星徽察覺到他的目光,對他友好地笑了笑。
“你好,程毅。”
“傅、那個傅哥,你、你好。”聽見傅星徽字正腔圓地叫自己的名字,剛剛還大大咧咧的男孩突然就成了結巴。
他搓著手道:“我們常聽紀朗說起你,歡迎、歡迎你來看我們比賽。”
傅星徽笑了一下道:“加油啊。”
程毅臉登時漲紅了,“好好好,”他說:“我們肯定贏!”
“這是我好哥們兒,等下一起打比賽的隊友。”紀朗跟傅星徽介紹道。
傅星徽本著誇人永不會出錯的高情商說話宗旨道:“你朋友一看打球就很厲害。”
“傅哥你太、太有眼光了!”程毅聽到傅星徽誇他,有些受寵若驚,滿臉打了雞血的表情,“我——”
他話沒說完,就被紀朗攬著肩連人帶球推到了樓梯口,“可以了,快去訓練吧,再耽擱下去沒時間熱身了。”
攆走了程毅,紀朗望向傅星徽,立馬換了一副面孔,撇了撇嘴委屈道:“那我呢?”
“你什麽?”
“我看著打球不厲害嗎?”
“你跟你朋友也要比?”傅星徽有些無奈。
“你都沒這麽誇我。”紀朗怨念深重道。
“你看著也厲害,”傅星徽打量了他一眼,配合道:“個子高,腿又長,乍一看還以為國家隊的呢。”
紀朗剛還嚷嚷著要人誇,這會兒傅星徽真的誇了,他又有些不好意思起來,“你太誇張了……”
“行了,去換衣服吧。”傅星徽望著他,唇邊綴著點笑,見他不動,他又揶揄地叫了他一聲,“朗哥?”
“你別……”紀朗重重地抿了下唇,害羞地拿手捂住了臉,“不和你說了,我去教室拿衣服和護膝了。”
傅星徽望著他落荒而逃的背影,忍不住輕笑了一聲。
紀朗不住校,得到程毅的宿舍去換衣服,另一邊,程毅在操場訓練區和球隊其他人會合,一邊“臥槽”一邊道:“我看見紀朗那個娛樂圈朋友了,怪不得人家能進娛樂圈呢,他、他……”
“他怎麽了?”
“太他媽好看了!真人比照片還好看!”程毅終於說出口,“他跟我笑一下我心臟都要爆炸了。”
“什麽玩意兒,”一個藍色發帶的男生道:“他不是個男的嗎?”
“是男的,但是比校花還好看,就感覺整個人的氣質和你平時見到的人完全不一樣,好像自帶打光濾鏡一樣,”程毅一邊說一邊撓頭喃喃自問,“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明星氣場嗎?”
程毅不知道表情管理和氣質管理都是傅星徽的訓練日常,只能憑借著本能的感受描述道:“而且他一對你笑,一對你說話,你就莫名覺得他特別懂你,特別愛你……我跟你們說不明白,你們看到人就知道了,而且他特別溫柔,他還誇我打球打得好呢。”
程毅感慨道:“難怪紀朗跟他關系那麽好,我身邊要是有個長成這樣的男生,我也巴不得往他身邊湊。”
這些人都和紀朗關系很鐵,程毅昨天還去參加了紀朗的生日聚會,通過榮珂歡轉述,他們已經知道了紀朗之所以提前一天跟他們吃飯,是因為跟他拍戲認識的朋友要來看他。
“你們這都什麽毛病,”藍發帶男生道:“他就是個天仙那也是個男天仙,又不能談戀愛。”
“你能不能不要這麽膚淺,滿腦子就只有談戀愛,”程毅說:“人對美的欣賞不分男女。”
“哎,來了來了,”程毅指著不遠處走過來的兩人道:“喏,你自己看咯。”
紀朗換了紅黑相間的排球隊服,身邊一個男孩跟他並排走著,他穿著件淺綠的外套,微偏著頭看著紀朗,像是在聽他說著什麽。
少年的笑容帶著幾分如沐春風的溫和,三月陽光落在他的身上,一晃神,還以為是春天化成了人形。
“嘶,”藍發帶倒吸了一口涼氣,對程毅道:“我好像有點明白你的意思了。”
傅星徽的長相氣質誇張點說……很符合他對天使面孔溫柔女神的全部想象,可神奇又神奇在,那分明是一張男人的臉。
直男一般都不怎麽願意承認別的男人好看,可他卻不得不承認,他看著傅星徽的確有點挪不開眼,尤其是傅星徽看著他的時候。他的目光讓人很舒服,好像全身心地信任著他們一定能贏。
傅星徽並不知道這些高中的小男生們因為他而生出的覆雜情緒,也沒發現因為他賽前專程去加了一次油,今天紀朗他們班好幾個隊員都仿佛嗑了興奮劑。
高三的男孩子們一般身高和體力都發育得很不錯了,十七八歲正是運動能力最好的時候,賽場上的排球比賽相當賞心悅目。
排球是一項對身高要求比較高的運動,紀朗毫無疑問是團隊的核心隊員。他個子高,彈跳力很強,跳起來的擊球高度和爆發力都相當猛,像個在天上飛來飛去的彈簧。
附中學校裏就有游泳館,紀朗每周都去游泳,腿部的肌肉線條被訓練得相當漂亮,既不過分誇張卻又足夠有力。
他穿著短袖短褲的排球服,膝蓋上系著黑色的護膝,跳發球攻擊力很強,扣球時伸展開的手力度又穩又準,揚起的頭和後頸脊背構成一道流暢漂亮的弧線,擊向球體的聲音沒有絲毫的軟綿粘滯,讓人不由得跟著心潮澎湃。
看臺上坐滿了看球的女生,多數都是為著紀朗來的,一直扯著嗓子給他喊加油,還有些應該是他們同班的男生,有些球打得精彩時,也忍不住一邊瘋狂拍巴掌一邊喝彩道:“朗哥牛逼!”
傅星徽看得心跳也有些快,尤其是看到紀朗救球摔了幾次的時候,下意識就站了起來,為了不影響他們的狀態,看臺離球場不算很近,但紀朗就像是心有靈犀似的,總是能在短暫的間歇時給他比一個“沒事”的手勢。
一場扣人心弦的決賽在紀朗前排跳起攔網後宣告結束,在隊員們精密的配合下,紀朗所在的高三一班在兩天的角逐後獲得了高三年級的第一名。
先是男生們湊上去跟紀朗擁抱完,緊跟著圍在看臺上的女生也紛紛過去送水,紀朗搖了搖頭,伸出一只胳膊沖傅星徽招手,笑得格外開心。
“哥!我贏了!”
傅星徽走過去,打算把提前買的水遞給他,結果剛走近紀朗,就被他抱起來轉了一圈。
雙腳驟然懸空又落地,傅星徽的心臟猛地跳了一下,紀朗拿過他手裏的水,一邊仰頭喝一邊道:“謝謝哥!”
傅星徽嗆咳了幾下,紀朗把水遞給他,“你要不要也喝點?”
傅星徽微嗔地瞪了他一眼,紀朗跟沒看見似的睨著他笑,“我贏了有沒有什麽獎勵啊?”
“想要什麽?”
傅星徽話音剛落下,紀朗突然擰上瓶蓋,拉住他的手開始奪路狂奔。
傅星徽不明所以地跟著他跑了半天,直到跑到一處人煙稀少的假山後,紀朗才松開了他。
“等會兒要領獎,他們一準兒要約慶功宴。”紀朗喘著氣說:“我先跑了,免得等會兒跑不掉了。”
“你不想去嗎?”傅星徽問。
紀朗搖了搖頭,傅星徽善解人意道:“是不是因為我在?你不用顧慮我,我隨便找個地方等你就行,你們聚完餐了再來找我。”
“不是,”紀朗篤定道:“他們肯定會叫你一起去吃。”
“我沒關系的。”傅星徽不是社恐性格,和紀朗的朋友們一起吃飯對他而言並不算為難。
紀朗坐在秋千上,低著頭,輕輕搖晃著傅星徽的小拇指,“可是我想和你單獨一起玩,不想有別人,你好不容易才來一次。”
傅星徽楞了一下,隨即笑了,“那就我們倆,本來我就是來陪你過生日的嘛。”
“那走!”紀朗風風火火地又要拉著傅星徽往外走,傅星徽攔了他一下,“你先去把衣服換了,別著涼了。”
三月的風還有些涼,紀朗穿著單薄的排球服,熱氣直往外冒。
“好!”
他換回校服,拎上傅星徽的包,繞著小路出了學校,兩人沿著學校附近的小吃街吃了一路,傅星徽撐得都快走不動路了,紀朗還在給他介紹。
“你消停一下吧,”傅星徽失笑道:“你這是要把你所有喜歡吃的東西都給我吃一遍?”
“這才冰山一角呢,”紀朗說:“這些都是學校附近的,還有些更遠的好吃的店,到時候都帶你去吃一遍。”
“不行,吃胖了我還怎麽上臺,到時候舞都跳不動了。”
“那就不跳了,”紀朗說:“我養你。”
“小屁孩兒,”傅星徽忍不住笑了笑,“你才多大點兒就說這種話。”
“我馬上就是大學生了,”紀朗撇嘴道:“我高二就拿了K大的少年班資格,可以直接去讀大學,如果不是為了上A大,我現在大一都快讀完了。”
“行,大學生。”傅星徽配合道:“大學生還想去玩點什麽?”
“附近剛開了個民俗公園,”紀朗掏出兩張票道:“去嗎?”
“什麽民俗?”
“不知道。”紀朗笑道:“看熱鬧唄。”
同喜歡的人在一起,去哪都不重要,就是不說話,一起壓壓馬路也是快樂的。
天色已經有些暗了,這個不知道是什麽民俗的民俗公園也點上了各種顏色的彩燈,各種宰游客的小店子紛紛推出自家花裏五哨的水貨商品,誘惑著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的少年人。
傅星徽根本就攔不住紀朗買東西的手,沒多大會兒,他就已經買了大包小包的“民宿紀念品”,還非要送給傅星徽。
他只好無奈地把那些串成一串的猴子、五顏六色的石頭、花裏五哨的編織包、會在天上飛的芭比娃娃給塞進包裏。
紀朗睨著他的神色道:“你不喜歡就拿去送給你妹妹,她肯定喜歡。”
上一秒還在懷疑紀朗審美的傅星徽瞬間警惕道:“我妹妹才十二歲。”
“你想哪兒去了,”紀朗說:“我就是想賄賂賄賂她。”
“她就一小孩子,你賄賂她幹什麽?”
紀朗微妙地頓了頓,岔開話題道:“哎,上回給你弟弟的資料和筆記,他用得怎麽樣?”
傅星徽果不其然被打斷了思緒,“他說特別好,讓我謝謝你,還問我上哪兒認識了這麽厲害的朋友。”
紀朗笑道:“等畢業了,暑假的時候,你帶我去你家吧,我給你弟弟當家教。”
傅星徽跟他玩笑道:“A大的學生帶家教都是百來塊一小時,我請不起。”
“我不收錢,白貼給你們家。”他直勾勾地望著傅星徽,“你要不要?”
傅星徽笑著望回去,“那你來啊。”
不遠處的臺子裏有個歌手在唱歌,好些觀眾一邊拍手叫好一邊點歌,夕陽在江風吹拂下緩緩墜入水裏,晚霞點綴著修繕成古樓模樣的木臺,紀朗忽然牽住了傅星徽的手。
“幹什麽?”
傅星徽下意識地掙了一下。
紀朗看了他一眼道:“親都親過了,牽一下手還要打報告?”
大概是因為《盛年》裏的徐晟南和時釗的親密無間,導致傅星徽對紀朗的社交距離失去了判斷,畢竟盡管那只是拍戲,但肢體上自然而然的熟悉卻也同時屬於傅星徽和紀朗。
傅星徽沒掙脫開,索性就由著他去了。
聽完一首歌後,紀朗對傅星徽道:“我也唱首歌給你聽吧。”
沒等傅星徽回應,他便松開手,走到臺前不知道和那位歌手低聲交談了些什麽,那位歌手把話筒遞給他,他走到木臺中央,給坐在音響旁的歌手比了個手勢,很快音響裏便響起了溫柔的前奏。
穿著黑白校服的少年在黃昏的籠罩下舉起話筒,微微張開口,望著木臺之下擁擠的看客們之中,那位笑容恬淡、靜靜註視著他的初戀。
熟悉的聲音從話筒中傳出來,多了幾分陌生的磁性: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有一首歌,想送給我一個很好的朋友,感謝你……出現在我的生活裏。”
話音落下,他便切進節奏裏唱起來。
“流過似水歲月,奮鬥十年買戒指……”
“才永遠緊記你特殊位置,沒忘記彼此……”
充滿訴說感的旋律輕快,聽起來似乎還有點甜,娓娓道來的歌聲帶著幾分少年獨有的嗓音,像是在給戀人講述一個有關於少年心事和天長地久的故事。
大家自然而然地跟著揮手,人群中傅星徽也舉起手,笑著跟隨他的歌手擺動手臂。
天上的剛剛出現了一點兒的月亮照耀著還幾乎看不清的星星,地上的剛剛十七歲的紀朗看著十九歲的傅星徽。
傍晚的路燈映照在他的眼睛裏,也照亮了他無所遁形的愛意。
“能與你一起,哪管和你被遺棄……”
“捱得起旁觀者妒忌,捱得起人生只為你……”
雷動的掌聲之下,他微笑著把話筒還給歌手,回到傅星徽身邊邀功道:“好聽嗎?”
“好聽,”傅星徽揶揄道:“就是一句也沒聽懂。”
紀朗唱的是首粵語歌,對他來說和聽天書沒有什麽區別,只知道旋律是好聽的。
“所以這首歌叫什麽?”傅星徽問。
年輕的男孩們和河風晚霞一起構成了一副分外美好的畫卷,燈光和斜陽交織著在地上打下斑駁的影子,紀朗註視著影子裏看起來分外親密的兩人,忽然對傅星徽露出一個狡黠的笑容,“不告訴你,你自己猜。”
十七八歲的時候愛一個人,不過就是想和他分享自己熱愛的一切。
愛吃的東西,喜歡聽的歌,看過的風景……還有之後的人生。
生活裏所有不值一提的邊邊角角,都會他的面前變成滔滔不絕,就連成年人眼裏無聊透頂的“你猜我猜”,在那個時候,大概也是有趣的。
兩個少年沿著河堤慢慢往回走,一個好脾氣地猜,一個頭搖得像撥浪鼓。
最後紀朗停下來,貼到傅星徽耳邊,拿手擋著用氣聲道:“哥,只要和你在一起……”
傅星徽楞了下,等了半天沒等到他的後文,“和我在一起,然後呢?”
“是這首歌的名字……”
紀朗松開手,退開一步,帶著幾分作弄成功的笑意望向他:“《只要和你在一起》。”
作者有話要說:
“流過似水歲月,奮鬥十年買戒指,才永遠緊記你特殊位置,沒忘記彼此。”“能與你一起,哪管和你被遺棄,捱得起旁觀者妒忌,捱得起人生只為你。”——《只要和你在一起》孫耀威
很適合婚禮現場放的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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