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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唯妻是從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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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唯妻是從27

姜濡大概也明白了莊毅的心思,想著不愧是大商人,很會利益最大化。

不過姜濡自己也經商,她並不鄙夷莊毅,莊毅說的對,互補雙贏的事情,為什麽不做呢?

而莊毅以後要接管大房,妻子強勢些,反而有利。

這樣一想,又覺得莊毅選董應瀾當妻子,可能也有別的原因。

比如說他只是莊秉山的義子,如今莊秉山娶妻了,以後肯定會有自己的孩子。

未來莊家的產業,會不會真的交到莊毅手中,不好說。

如果莊秉山有了自己的兒子,兒子也足夠優秀,那麽莊秉山很可能會把產業都給自己的兒子。

莊毅娶了董應瀾,就有足夠的資本爭奪掌家權。

這樣似乎把莊毅想壞了,姜濡立馬壓下這種念頭。

而這也是莊家人自己的事情,姜濡也不願意多想。

如果有外人想要害莊家人,她肯定會管的,但如果是莊家人自己爭權奪利,她就不會管了。

而不管未來如何,現在她是信任莊毅的。

姜濡說道:“你說的對,這位董姑娘,很適合你。”

莊毅定下董應瀾後,紀初蝶知道了,氣的不行。

她斷定不是邱家的姑娘不好,也不是紀家的姑娘不好,而是莊家還記恨著她,這才不選邱家的姑娘以及紀家的姑娘。

宋媽媽見她氣的眼睛都紅了,安撫道:“主母別生氣,或許真的跟以前的事情沒關系,單純的是沒瞧上呢?”

她不敢說邱家

跟紀家的不好,但事實上,邱家跟紀家都比不上董家,別說單家了,就是兩家合起來,也比不上。

莊毅挑了董應瀾,並不奇怪。

奇怪的是董家居然要跟莊家聯姻,這算是下嫁了。

紀初蝶恨道:“董家湊什麽熱鬧,他們家的姑娘,還瞅嫁不出去嗎?搶別人的姻緣,也不怕天打雷劈。”

宋媽媽抿唇不說話。

如果姜濡在這裏,肯定要罵一句,你當初搶別人姻緣的時候,怎麽沒想過會遭天打雷劈呢?

一報還一報,活該。

莊毅跟董應瀾的婚事定在莊秉山之後,到十月份了。

莊家大房有兩個男人要娶妻,莊家最近很忙碌,姜濡也沒往莊家跑了,她待在玉家,要麽陪兩個孩子玩,要麽研究新的胭脂配方。

宣易駿對這些東西不感興趣,他對兵器刀劍開始感興趣了。

雖然他才兩歲多,但已經展示出對這些東西的喜愛了。

有一次姜濡帶他們出去逛街,宣易駿看中了一柄小刀,非要買,買回去之後就不停的玩耍。

姜濡想著不愧是宣炡的兒子,這麽小就知道舞刀弄槍了。

姜濡讓殘影照顧宣易駿,如果他想學武,他也可以教一教,至於具體的安排,等宣炡到了,讓他去操心。

宣妙儀很喜歡看姜濡做胭脂,姜濡每次做胭脂的時候,她都在一邊興致勃勃的看著。

姜濡見她喜歡,也不管她聽不聽的懂,做的時候會耐心的給她講,也會把做好的胭脂在她小小的手背上擦拭,讓她感知。

玉家從醫,也經營藥材生意,但不做胭脂。

姜濡研究出了新的胭脂配方後,還是寫信給莊淩璟,由養生胭脂鋪做出來,在皇城售賣。

姜濡還是合夥人之一,養生胭脂鋪所得的收益,她還是要分一半的,她當然希望養生胭脂生意越來越好。

先前為了隱藏行蹤,都是莊毅跟莊淩璟通信,現在則是姜濡自己通信了。

姜濡還給吳芷瑩寫了信,當初回皇城,是為了參加吳芷瑩的婚禮,只是拿到玉家祖傳醫譜後,姜濡等不及,就先回南州了。

吳芷瑩說她的婚禮在兩個月後,她可以不必著急回來。

姜濡便想著,等兩個月後,她參加完莊秉山的婚禮,就回皇城,參加吳芷瑩的婚禮,之後再回來,參加莊毅的婚禮。

她還給霍知知寫了信,霍知知在信裏吐槽當了公主,走哪裏都有男人獻殷勤,有些煩。

又說霍沈的婚事定下了,現在那些姑娘們都把眼睛盯在了霍亦舟身上。

又說姜碧最近又在蹦跶,頻繁的打聽霍亦舟的行蹤。

還說她也被韓書傑糾纏了好多次。

信裏信外都是一副怨氣滿滿,煩躁不堪的樣子。

姜濡回信說,她如果覺得煩,可以來南州住段時間,她會好好接待她的。

又說等霍沈成親的時候,她們再一起回去。

霍知知立馬回信說好,跟家人們說了一聲,收拾好東西,就來了南州。

可惜她沒能跟姜濡住一起,因為她前腳到,後腳宣炡也到了。

玉家人誠惶誠恐的接待了宣炡,想給他另外安排一個更好更舒服的地方住,他卻不要,說姜濡住哪兒他就住哪兒。

這語氣,妥妥的唯妻是從。

玉家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敢忤逆他,只得同意。

宣炡住進了姜濡的院子,也就是玉嫦曦未出閣之前住的院子,絳雪軒。

這個院子之所以取名叫絳雪軒,是因為玉嫦曦喜歡雪,但南州又常年不下雪,所以用這樣的名字慰藉自己。

好在她後來去了皇城,皇城的冬天是下雪的,也算圓了她一個夢。

霍知知住在旁邊的院子,茉莉居。

玉家忽然來了一位攝政王,又來了一位公主,玉家上至主子,下至下人,做事都變得越發仔細認真。

宣炡來了後,姜濡就把教導宣易駿的事情交給了他。

宣炡難得清閑,親手教宣易駿學武,宣易駿聰明又有天賦,宣炡心裏滿意極了。

晚上跟姜濡歡好之後,摟著姜濡,說道:“謝謝你,姜濡,謝謝你給本王生了這麽好的一兒一女。”

姜濡拿手戳著他:“王爺,你知道的,我並不願意再繼續跟你過下去,但聖旨不能違背,我也只好認命了。”

“王爺曾拋棄過我一次,置我於死地一次,但好在我活下來了,那我也不追究了,以後若再有一次,我以及孩子,都將永遠從你面前消失。”

如果不是因為聖旨,不是莊毅說好好過日子,她絕不會再繼續跟宣炡過下去了。

她有錢有孩子,可以不要夫君,如果想要男人了,花錢買一個就是。

花錢買的會盡心盡力伺候她,而眼前這個,哪裏會伺候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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