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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能殺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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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能殺兩個

除了漢尼拔,李斯大概是貝特曼覺得自己遇到的唯二有趣的人。雖然獲得這份殊榮的頭一位是他的同事蒂莫西,不過貝特曼私下覺得蒂莫西可能在和他的女朋友上..床,所以這種有趣還是要在道德上打些折扣。

只是貝特曼也不在乎所謂的狗屁道德,所以蒂莫西還是第一等有趣的人,而李斯只能勉強排在第二。

他們的有趣表現在不同的方面,蒂莫西是游刃有餘的幽默,李斯則顯得偶爾有點兒犯蠢了。但他在貝特曼眼裏也還是很聰明的,因為李斯讀的是在全世界排名第七的約翰·霍普金斯大學。

李斯沒有提到這個,甚至特意隱去了職位的頭銜。貝特曼雖然知道李斯同時也在這所以科學研究聞名的大學裏工作,但他覺得這是應該被親自講出來的。

霍普金斯當然比不上哈佛,不過誰又能那麽輕易做到完美呢?

貝特曼想象著李斯用那種近乎禱告的動人眼神看著他說話,欣賞他獨到而深刻的見解。因為貝特曼只要能夠完全掌控著節奏,他就能享用這種真誠,得到一切他想要得到的。

貝特曼設法聊著一些他認為李斯可能感興趣的話題,好讓氣氛不顯得太過冷場,這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本領。他甚至能分心去想著其他的東西,因為他很確信用自己的魅力去吸引一個不懂社交場的普通人是綽綽有餘的。

太可惜了,貝特曼想,如果李斯是一個女人,他一定會非常喜歡她,所有的缺點在女性身上都顯得可以忍受了。

想想看,黑發,這個天生的缺陷可以在發廊得到糾正,貝特曼喜歡閃亮亮的金色,而不是暗啞的金色。

深褐色眼睛,這個部分很美,保持就好。極具肉感的嘴唇看起來足夠柔軟,這讓李斯又多了個加分項。

不應該出現在男性身上的白皙皮膚——恰好可以搭配上拉爾夫·勞倫的淡香水,最好是橘調的,當然梔子花香的後調也很不錯。

如果李斯是個女人,貝特曼會很樂意把她打扮得像個活著的洋娃娃似的。她的內心會比外表看上去的那樣更加讓人感覺到富有活力而又溫和柔軟,就像意大利的貴族夫人們一樣。

況且頭腦愚笨對於一個女人來說會是個閃光點,只要她足夠漂亮,看起來聰明並且從來都知道該在什麽時候給予讚賞或是閉上嘴,那麽她就是一個完美的女人。

貝特曼的眼神有些發散,嘴唇微抿。這副模樣讓人分不清他到底是在走神,還是太過聚精會神地傾聽著李斯的話,乃至於無法分心去控制自己的表情。

他的瞳孔突然顫抖了一下,目光的焦點重新回到了李斯的身上。

就算是最壞的結果發生了,李斯是個庸俗乏味的笑料——精神變態的禁臠,那也不會有什麽更加糟糕的事情發生了。

貝特曼可以看出那件普通的黑色T恤底下藏著一具還算可以稱道的軀體,李斯不胖也不過分地瘦,長相也比一般人要周正得多。

他不明白李斯為什麽不願意盡可能地把自己打扮得更加標致些,姑且看作是李斯被當成羔羊屠宰前的裝飾。馬修居然也由著李斯亂來,這就算一種徹徹底底的浪費!

這個時候,他們巴爾的摩人共有的藝術細胞去哪兒了?

貝特曼覺得李斯其實可以在被精神變態殺死之前,先去沙龍曬黑幾個度,再穿一件範思哲的襯衫。打不打領帶都可以,不過最好是系一條有波斯花紋的純色絲巾。無論怎樣,總歸是比他穿著一身黑色去死要好看得多。

黑色是最簡單也最不容易搭配出錯的顏色,可同時也是最蠢的穿法。貝特曼都有點兒想把李斯從那層平庸的殼子裏抓出來了,哪怕他真的在這上面得不到什麽回報,他也還是想這麽做。

貝特曼盡力從自己的幻想中掙脫出來,就像把蛛絲從臉上輕輕掃開。這不輕松,所以他很快轉移了話題。

“對了,你們的那只狗是怎麽了?”

“大概是因為有些動物的領地意識很強吧。”說到這個,李斯感覺有些奇怪,但他沒有說出自己的疑惑。

嚶嚶怪經常和李斯出去散步,托了狗實在是太笨的福,它對每個人都熱情得過分,尤其是喜歡逗弄小孩子。如果不是牽引繩的限制,李斯都要擔心它會隨便和別人跑了。

“哦,原來是這樣。”

“狼確實是一種很有警惕性的動物,看起來它的血統很純正。”貝特曼喝了一口玻璃杯裏的水,不確定裏面到底是什麽成分,反正不是他經常喝的依雲礦泉水。

他倒是看見李斯的杯子邊緣有一圈凝結的水蒸氣,這是熱的。

瞳孔緩緩放大,貝特曼的視線下移,最終停在李斯裸露在外的柔軟的脖頸。圓潤的喉結隨著吞咽的動作滑動了一下,這個器官在李斯的身上顯得很協調。

貝特曼也控制不住地喝了一大口水,以掩飾他的躁動。他突然反悔了,他才不想讓李斯變得更好,他要找個機會在馬修下手前殺了他——他決定要掐死他。

灰色長毛的捷克犬似乎是嗅到了危險的氣息,不停地用爪子刨抓著樓梯間的縫隙,酷似狼的眼睛隨著貝特曼的動作而移動,發出嗚嗚的低沈嚎叫。

李斯下意識擡頭向樓上望過去,下頜與脖頸相連的地方出現了一個柔美的折角,深褐色的瞳孔在吊燈的光線的映照下如同光滑的玻璃曲面那樣閃閃發亮。

客廳的墻壁上訂著一副巨大的天使祈禱像,深紅色的木質相框,貝特曼很早就註意到了。這給屋子裏帶來了一種非同尋常的宗教氛圍,他猜測是屬於李斯一個人的,其他人沒有對應的品味去欣賞它。

斜著從這個方向望過去,潔白的羽翅在身後展開,李斯擡頭的模樣仿佛是在向神明禱告,美得驚人。

如果,只是說如果,上帝應允有義人應當擁有價值相匹配的靈魂,貝特曼就理應把最有可能得到這份資格的人帶走。

他覺得自己在某種意義上甚至可以算得上是一種慈悲,除了被殺死,這樣的人是沒有其他任何出路的。

至於剩下的信徒會不會痛苦得發瘋,他不管。

貝特曼有些難以忍耐地深深呼吸著,企圖安慰自己一定要等李斯把自己收拾好之後再動手,同時對付兩個成年男性不在他的選擇範圍之內。

無論是黑色的頭發,還是一身糟糕的純色衣服,好像在這個瞬間都變得無關緊要了起來。貝特曼弄不清楚自己現在應該是什麽心情,但他知道自己絕對在嫉妒。

貝特曼勉強地扯出笑容,把所有見不得光的想法通通壓在了扭曲的心臟裏。他勸說李斯上樓解開牽引繩,任由那只狗在他的腿邊聞來嗅去。

“沒有關系,我喜歡動物,它也不該因為我的侵入而受到限制,這對它是不公平的。”貝特曼擺出了甜蜜的笑臉,泛著絲絲傻氣,不過仍然是個俊美的傻瓜。

那種膩歪的勁頭甚至讓李斯側過頭有些不太好意思看著他了,輕咳了一聲,李斯半跪著把狗抱進了懷裏,自然地藏起了有些發熱的臉。

李斯現在確實有點兒後悔沒有去廚房借口幫幫馬修,這樣他就能把貝特曼一個人晾在客廳了。貝特曼對他的態度實在是有些……大獻殷勤的意味,不是妄想,他真的感受到了。

因為貝特曼很謹慎地沒有讓自己的西裝褲沾上狗的長毛,也沒有伸出手要摸摸狗的欲..望。他只是想要裝裝樣子,絲毫沒有真的要和捷克犬打好關系的意思。

那麽他到底想要和誰打好關系就不言而喻了。

李斯心裏有些尷尬,抓著狗子的力氣就稍微大了些。嚶嚶怪倒沒有在主人威壓下造次的膽量,它把身體壓得極低,不情不願地履行著聞嗅的任務。

李斯半蹲著抱住了捷克犬的腰,安撫似地一下又一下撫摸著它的頭,也遏制著它的行動。

站直了身體,微微頷首向下看去,李斯就像是俯身跪在了貝特曼的腳邊。望著他的戴著銀鏈的後頸,貝特曼俊美的臉上滿是陰郁。

堅韌的,柔弱的,聰明的,無知的,真摯的,虛偽的,這些詞組合在一起,簡直是完美受害者的絕佳代名詞。

貝特曼很清楚這個世界上不可能再出現另一個有品位、有格調的人與他心意相通互訴衷腸了,他不期望有人在保持高尚的同時又能做到充分的聰明或是別的什麽。

如果有,那個人就應當立刻去死。

他的嫉妒在這一刻陡然達到了頂峰,極致的貪婪慫恿著貝特曼去爭搶那份並不屬於他的祭品。如果他得不到,哦,這簡直是不可能的,最好別想。

貝特曼決心先下手,他要殺了他們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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