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又是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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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又是命案!
一大早看見馬修·布朗那張臉可太特麽醒神了,剛睜開眼的李斯有點懵逼,結果就是立馬一拳揮了上去。
馬修熟稔地向後躲開。
“抱歉,腦子有點不清醒。”
哪怕又在異世界活了二十幾年,他仍然不習慣醒來後旁邊站著個二比看他起床。
李斯打了個哈欠,感覺自己胸口隱隱作痛,才發現讓自己胸口這麽悶痛的元兇正在地上翻滾著露出白色的肚皮嚶嚶嚶。
他晚上沒有睡好,半夢半醒的,總感覺有點喘不上氣。
嚶嚶怪像只貓似的,團在了他的胸口睡覺,李斯推了一把,然後繼續睡。
不知道什麽時候,這家夥就又上去了!
哼,妖狗。
馬修換了套衣服,挺俊。
有錢買狗,沒錢買衣服。
指不定是因為買了狗才沒錢買。
李斯懶得想下去,簡單地幹了個飯,然後出去遛狗,準備回來之後拉馬·苦力·修一起給嚶嚶怪建個窩。
美好的一天從遛狗開始。
周六是不可能工作的,只有拼命吃喝玩樂這樣才能維持得了生活這樣子。
馬修是巴爾的摩精神病醫院的護工,李斯是霍普金斯大學的助教。上帝保佑,他們都有非常光明的未來。
要說馬修最後還是成了精神病院的護工,只能算是興趣使然。雖然這玩意兒在李斯有意無意的調教下,逐漸長成三觀正常的貴物,但醉心獵奇的個性仍然沒有改變。
況且布朗夫婦也是極其開明(心大)的家長,只要不往家裏要錢,不往局子裏蹲,不隨便飛粉,那就隨便馬修幹什麽。
如此縱容的環境之下,再加上馬·宅男·修不喜歡離家太遠闖蕩。
既能近距離接觸變態滿足好奇心,又可以固定蹲守一個地方不動的工作,大概也只有精神病院護工了。
至於李斯,則是感覺自己沒什麽特別擅長的東西。只能好好學習,混個助教拿份工資,順便錯開能夠在學校裏遇見漢尼拔·萊克特的時間段才能生存下去的樣子。
雖然還是遇見了兇神那麽六、七、八、九次,但名片還沒有開始印,頭也還在脖子上。
倒是沒什麽大不了的。
……
“FBI有夠社畜的啊,都周六了還不能放假。”李斯隔老遠看見一棟房子被警戒線封鎖,蒙著白布的擔架被一個個擡出,頓時有些不淡定了。
“可憐。”李斯探頭看了看,其中貌似沒有威爾·格雷厄姆。
內室地板的縫隙裏滲出暗色的血跡,門口殘留著幾個型號難以辨認的彈殼,沒留下什麽奇怪的“屍體工藝品”。
只有橫七豎八的死人,看起來特別普通。
不是大案子。
至於命案這種平凡的事情,巴爾的摩的犯罪率久居漂亮國市州首位。時不時就會來個幾出,李斯先前郊區房子的草叢裏還會自動生成帶血的電鋸或者可疑的碎布片呢。
只要不直接舞到他的頭上,他倒是淡定得很。主要是每個月都有一兩起,早就麻了。
再說,報告了FBI,每次來的又都是那幾個固定的轄區探員,次數多了人家看他的眼神都有點不對。
蒼蠅不怎麽那啥的蛋不是
還好,躲在他家附近的爛人在亂扔作案工具的時候應該是被某個記者拍下了照片,發在犯罪揭秘網上引了一波流量。
盡管FBI聞訊把那人逮走了,但李斯還是搬家了,主要是膈應得很。
又一具屍體蒙著布被擡出來,鮮紅中透著暗沈的血滲出來,白布上漸漸印出詭奇的形狀,人類的輪廓在晃動的血色下越發鮮明。
對同類死亡的特殊感知力讓圍觀人群們心底生出了不舒服的感覺,正常人看見屍體的反應普遍是心跳加快,手掌發冷。因為血液都聚集到腿部,為快速奔跑做好了準備。
這是,人類對於死亡的恐懼本能。
幼小的捷克犬嗅到濃重的血腥,同樣感知到了不同尋常的氣氛,壓抑的氛圍讓它不停吠叫著想要離開這個地方,躲避危險。
“小狗狗不能看這個。”馬修把狗抱起來,撫摸著它背脊上的長毛。牽引繩在手上繞了幾圈,看似是安慰,實際上壓制住了犬只掙紮。
李斯的動作稍微慢了點,伸出的手重新在胸前環抱,放心地擠在人群裏猛瞧。
看起來像是那種無目的謀殺,因為他遠遠看見屋子裏沒有什麽破壞的痕跡。
除了血跡之外,房間裏其他布景幹凈得讓人有點發毛。
兩個吃瓜人士只知道站在外面看熱鬧,專業的新聞人都在削尖了頭往內圈擠。
尤為甚者的是一個紅褐色卷發的妹子,踩著高跟鞋,一腳下去威力十足。
硬生生靠陰險的腳法搶過了同行裏的大漢,如同海裏嗅到了血腥味的鬣狗,牟足了勁兒往目標的方向猛沖,只為撕下一塊血肉咀嚼。
就……
很快被FBI客客氣氣“請”出來了嘛。
李斯認識她,被FBI架著禮貌“請”出犯罪現場的弗萊迪·勞茲女士。
他還沒搬家的時候,這位找過他一次。
鬼知道這個記者怎麽會翻到FBI的報警記錄,在註意到只有李斯一星期打了九次FBI電話之後,徑直摸到他家來了。
這該誇一句,不愧是弗萊迪女士,能夠輕易辦到其他狗仔辦不到的事。
李斯當時給了這位美女一個機會,可惜交談不咋愉快。
主要是李斯不想在犯罪解密網上出名,弗萊迪又堅持要po李斯的大頭照。
萬一有什麽奇形怪狀的東西看見《巴爾的摩的人都在看,罪犯吸引者李某》或者《震驚!受罪犯眷顧的男人》之類的文章,拿著電鋸大喊surprise跑他家惹事……
哇,光是想想就讓人開心得要死。
要死(物理)。
或許真的有什麽心靈感應,正想著弗萊迪小姐,李斯就與她四目相對。
看起來她好像是想說些什麽。
本人絕對不會給你ins號哦,美女。
李斯隨和地露出微笑,然後搖搖頭。
吃瓜群眾裏,一個穿著長風衣看熱鬧的男人看向這邊,瞧見李斯略顯詭異的笑容,似乎是被嚇到了,匆匆離開了這裏。
李斯看得正起勁兒,突然被馬修用力扯了下袖子,意思是讓他趕緊走。
“幹什麽?臭弟弟,讓我再看看。”李斯掙紮了幾下。
馬修這時倒是收起了好奇心,推著李斯的肩膀迫使他轉身,狗子的牽引繩不知道什麽時候在李斯的手腕上打了個結。
“走吧。”
李斯最後扭頭看了一眼兇殺現場。
他這次註意到一位穿著深色長風衣的男性急匆匆地離開了人群。
最可疑的是這人還拿著一雙黑色皮質手套呢。遠遠望去,身材出人意料地好。那種純欲風的穿衣風格,一猜就知道是老M了。
屬於那種見面就能想好安全詞的主兒。
不過,這家夥的背影倒是給了他一種莫名熟悉的感覺。
某個名字在他的想法裏閃動了一瞬,李斯想要抓住時,卻飛快地消失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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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修熟稔地向後躲開。
“抱歉,腦子有點不清醒。”
哪怕又在異世界活了二十幾年,他仍然不習慣醒來後旁邊站著個二比看他起床。
李斯打了個哈欠,感覺自己胸口隱隱作痛,才發現讓自己胸口這麽悶痛的元兇正在地上翻滾著露出白色的肚皮嚶嚶嚶。
他晚上沒有睡好,半夢半醒的,總感覺有點喘不上氣。
嚶嚶怪像只貓似的,團在了他的胸口睡覺,李斯推了一把,然後繼續睡。
不知道什麽時候,這家夥就又上去了!
哼,妖狗。
馬修換了套衣服,挺俊。
有錢買狗,沒錢買衣服。
指不定是因為買了狗才沒錢買。
李斯懶得想下去,簡單地幹了個飯,然後出去遛狗,準備回來之後拉馬·苦力·修一起給嚶嚶怪建個窩。
美好的一天從遛狗開始。
周六是不可能工作的,只有拼命吃喝玩樂這樣才能維持得了生活這樣子。
馬修是巴爾的摩精神病醫院的護工,李斯是霍普金斯大學的助教。上帝保佑,他們都有非常光明的未來。
要說馬修最後還是成了精神病院的護工,只能算是興趣使然。雖然這玩意兒在李斯有意無意的調教下,逐漸長成三觀正常的貴物,但醉心獵奇的個性仍然沒有改變。
況且布朗夫婦也是極其開明(心大)的家長,只要不往家裏要錢,不往局子裏蹲,不隨便飛粉,那就隨便馬修幹什麽。
如此縱容的環境之下,再加上馬·宅男·修不喜歡離家太遠闖蕩。
既能近距離接觸變態滿足好奇心,又可以固定蹲守一個地方不動的工作,大概也只有精神病院護工了。
至於李斯,則是感覺自己沒什麽特別擅長的東西。只能好好學習,混個助教拿份工資,順便錯開能夠在學校裏遇見漢尼拔·萊克特的時間段才能生存下去的樣子。
雖然還是遇見了兇神那麽六、七、八、九次,但名片還沒有開始印,頭也還在脖子上。
倒是沒什麽大不了的。
……
“FBI有夠社畜的啊,都周六了還不能放假。”李斯隔老遠看見一棟房子被警戒線封鎖,蒙著白布的擔架被一個個擡出,頓時有些不淡定了。
“可憐。”李斯探頭看了看,其中貌似沒有威爾·格雷厄姆。
內室地板的縫隙裏滲出暗色的血跡,門口殘留著幾個型號難以辨認的彈殼,沒留下什麽奇怪的“屍體工藝品”。
只有橫七豎八的死人,看起來特別普通。
不是大案子。
至於命案這種平凡的事情,巴爾的摩的犯罪率久居漂亮國市州首位。時不時就會來個幾出,李斯先前郊區房子的草叢裏還會自動生成帶血的電鋸或者可疑的碎布片呢。
只要不直接舞到他的頭上,他倒是淡定得很。主要是每個月都有一兩起,早就麻了。
再說,報告了FBI,每次來的又都是那幾個固定的轄區探員,次數多了人家看他的眼神都有點不對。
蒼蠅不怎麽那啥的蛋不是
還好,躲在他家附近的爛人在亂扔作案工具的時候應該是被某個記者拍下了照片,發在犯罪揭秘網上引了一波流量。
盡管FBI聞訊把那人逮走了,但李斯還是搬家了,主要是膈應得很。
又一具屍體蒙著布被擡出來,鮮紅中透著暗沈的血滲出來,白布上漸漸印出詭奇的形狀,人類的輪廓在晃動的血色下越發鮮明。
對同類死亡的特殊感知力讓圍觀人群們心底生出了不舒服的感覺,正常人看見屍體的反應普遍是心跳加快,手掌發冷。因為血液都聚集到腿部,為快速奔跑做好了準備。
這是,人類對於死亡的恐懼本能。
幼小的捷克犬嗅到濃重的血腥,同樣感知到了不同尋常的氣氛,壓抑的氛圍讓它不停吠叫著想要離開這個地方,躲避危險。
“小狗狗不能看這個。”馬修把狗抱起來,撫摸著它背脊上的長毛。牽引繩在手上繞了幾圈,看似是安慰,實際上壓制住了犬只掙紮。
李斯的動作稍微慢了點,伸出的手重新在胸前環抱,放心地擠在人群裏猛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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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認識她,被FBI架著禮貌“請”出犯罪現場的弗萊迪·勞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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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李斯不想在犯罪解密網上出名,弗萊迪又堅持要po李斯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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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真的有什麽心靈感應,正想著弗萊迪小姐,李斯就與她四目相對。
看起來她好像是想說些什麽。
本人絕對不會給你ins號哦,美女。
李斯隨和地露出微笑,然後搖搖頭。
吃瓜群眾裏,一個穿著長風衣看熱鬧的男人看向這邊,瞧見李斯略顯詭異的笑容,似乎是被嚇到了,匆匆離開了這裏。
李斯看得正起勁兒,突然被馬修用力扯了下袖子,意思是讓他趕緊走。
“幹什麽?臭弟弟,讓我再看看。”李斯掙紮了幾下。
馬修這時倒是收起了好奇心,推著李斯的肩膀迫使他轉身,狗子的牽引繩不知道什麽時候在李斯的手腕上打了個結。
“走吧。”
李斯最後扭頭看了一眼兇殺現場。
他這次註意到一位穿著深色長風衣的男性急匆匆地離開了人群。
最可疑的是這人還拿著一雙黑色皮質手套呢。遠遠望去,身材出人意料地好。那種純欲風的穿衣風格,一猜就知道是老M了。
屬於那種見面就能想好安全詞的主兒。
不過,這家夥的背影倒是給了他一種莫名熟悉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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