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狐妖(十一) 利益會使人信仰,恐懼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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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狐妖(十一) 利益會使人信仰,恐懼能……
“五月二十四日, 王七出城前往別院。當晚,王七輕車簡從悄然離開,此後直到昨天, 也就是五月二十七日下午, 王七的父親王珗前往桃花別業,在山道旁辨認出王七的手指。當晚沈氏與王氏的部曲聯合搜山,你我在林間發現了王七的頭顱。”
“問題就在這裏。”景昭說,“無相山,桃花別業。”
“王珗為什麽會去桃花別業?必定是因為他得到某些線索, 譬如王七二十四日晚悄悄離開別院後, 上山去了。而後,他正巧在上山或折返的過程中,發現了王七的手指。”
裴令之道:“應該是有人蓄意讓他發現的。”
“沒錯。”景昭表示讚同, “從昨夜那個人頭的腐爛程度, 結合近日舒縣的天氣,林間的冷熱和潮濕,我的侍從推斷王七死亡至少兩日以上。也就是說, 王七死亡時間應該在二十四日晚到二十五日之間。”
裴令之挑了顆金絲蜜餞,慢條斯理吃下去:“我傾向於王七死在當晚。”
他補充道:“二十四日晚。”
這個推論聽上去有些道理,又似乎有些草率,但裴令之沒有解釋,因為他認為對方明白自己的意思。
“的確。”景昭道,“死人比活人更容易隱藏。”
“手指、頭顱均遭分解, 多半是死後被分屍了。我想, 如果部曲們找的用心,也許這時候王家已經能拼出一個完整的王七。”
“死後分屍,手指、人頭, 或許還有其他部分,兇手沒有隱藏,反而拋屍林間,示威或報覆的意圖非常明顯,是仇殺。”
景昭總結完目前的基本情況,朝裴令之一攤手:“請吧。”
裴令之並不推辭:“第一,王七死在哪裏,又是在哪裏被分屍的,現在還待商榷;第二,兇手一定有內應,且不止一個,否則無法獨自分屍、隱藏屍塊,並且算準時間拋屍林中,以確保零散的王七被按時發現;第三,兇手的目的,目前看來,不像是單純針對王七,倒像是禍水東引,劍指桃花別業。”
景昭說:“我傾向於王七死在山上,隨後立刻被分屍隱藏。”
“現殺啊?太惹眼了吧。”
“最後一點。”景昭補充道,“我不相信王七會孤身離開別院,不帶任何侍從;他總不能步行離開,車或馬必須要有——當晚他帶走的侍從呢?車馬呢?”
裴令之端起茶盞抿了一口,說:“當晚他帶走的侍從,有可能便是兇手內應。”
“但是車和馬沒那麽容易處置。”
“是的。”裴令之閉目思索片刻,沈吟道,“其實王七之死不難查清,如果你我能拿到王家內部掌握的全部線索,現在應該已經可以抓人了。”
“結合拋屍時間地點,殺人時間地點,篩選有能力有資格接觸王七,引他送死的桃花別業與王氏部曲,範圍已經很小了,拷問之下很快就能找到內應。”景昭說,“不過,我想你昨晚輕車簡從上山,應該不是為了替王七找出兇手,令他含笑九泉吧。”
“蘇女郎。”裴令之再度端起茶盞,聞言止住動作,“請不要打這種帶有侮辱性質的比方。”
“……”
“桃花別業。”裴令之收起笑意,正色說道,“我是沖著這處別業去的。”
“聽說山上發現了王七的部分碎片,結合一些風聲和傳言,關於桃花別業,我有一種很不好的猜測。”裴令之捧著茶盞,眉梢輕蹙,斟酌道,“你有沒有聽說過,舒縣的狐仙傳聞。”
景昭道:“聽過,是狐姬?”
既然對方知道,裴令之很高興不用再解釋,徑直道:“王七失蹤最初,王家私下裏的傳言是他被狐妖勾走了,原因是王七這個人,從前素有怪癖,說自己喜歡狐貍精。”
“狐妖、狐姬,這太巧了,所以我命人去查了舒縣本地的狐姬傳聞,發覺這個……”他吞下‘淫祀’二字,審慎地道,“發覺祭拜狐姬這種風氣,興起至今不過三年,在此之前,舒縣和狐貍有關傳聞是‘狐貍娘娘’,但更近似於各地都有的民間傳說,更像是百姓用來哄孩子睡覺的故事。”
“三年前,桃花別業主人沈亭寫了篇《夜游無相記》,主要描摹他深夜游山玩水時所見所聞,並幻想出一位狐女趁夜而來,與他相會,大約是借用《高唐賦》《神女賦》中楚王夢遇巫山神女的典故。”
說到這裏,裴令之眉尖微蹙:“我命人找來看了,語句淺顯、堆砌辭藻,盡是矯揉造作之詞,乃是無稽幻想之作,難怪我此前從未聽過。”
“這篇游記一出,引來許多與他地位相當、品味相同的……”裴令之又頓了頓,思索半晌沒想出一個不失風度、不含攻擊的詞,只好簡潔概括,“人。”
景昭接話:“狐姬傳言,因此興盛。”
裴令之點了點頭。
於是景昭總結:“你是覺得,沈…亭是吧,借用舒縣過去流傳的民間故事,通過這種手段,將與他品味、道德和地位都相仿的世家子弟拉攏到一起,在桃花別業裏借宴飲之名,實際上另有所為。”
裴令之表示默認。
景昭道:“聽上去有些玄妙。”
話雖如此,她卻沒有露出任何質疑與驚訝的神色。
叮當一聲,裴令之放下茶盞,平靜道:“女郎想法如果和我不同,昨夜我們就不會在山上見面了。”
“真是有緣千裏來相會。”景昭聳聳肩,“巧了,我們的想法共通,不過麽……你認為‘狐妖’究竟只是他們隨意選擇的香艷代稱,抑或有明確含義指向?”
裴令之微顯疑惑,旋即明白過來。
他眼睫垂落,朱唇微啟,眉眼間終於浮現出難以掩飾的厭惡,目光掠過景昭,欲言又止。
斟酌片刻,裴令之道:“按理來說,匯集在桃花別業的人,基本上類似於王七——出身名門,不思進取,紈絝而已。他們聚在這裏,很難會謀劃一些大事,應該真的是為了取樂。”
在一個年紀相仿的北方女郎面前,無論出於教養還是其他原因,裴令之都很難將這種話說得非常直白:“但只是單純的聚眾……取樂,很難解釋王氏沒有大張旗鼓調遣郡縣官署前來搜山。”
自從親眼多次目睹南方世家橫行無忌的畫面,景昭再聽到‘調遣’一類無視朝廷權威、官署尊嚴的用詞,已經可以心如止水。
她神色平靜,只聽裴令之遲疑片刻,還是道:“除非,他們在桃花別業中豢養許多女子,不止是……”
“你是想說他們不止聚眾淫樂,還有淩虐?”景昭代替裴令之說出了不便宣之於口的話,“或者說虐殺?”
一個普通的民間故事,會隨著文人墨客的傳頌變得更加有名,但絕不至於憑著那些虛無縹緲的傳說轉變成為信仰,擁有香火和信徒。
除非,真的有人見過狐姬顯靈,因此得到了好處,又或者受到了極大的驚嚇。
利益會使人信仰,恐懼能建立權威。
景昭想起城南馬市街那日,杏花說過的話。
“……後來又有人在山裏看見赤狐,有些人虔誠叩拜,撿到了狐貍娘娘賜下的金銀;有些人懷有歹意,想要抓住狐貍娘娘,摔得頭破血流奄奄一息……”
盡管杏花圖謀不軌,但這些話並不是假話,舒縣百姓關於狐姬的傳聞,的確是這樣沒錯。
景昭不認為這是虛構的流言。
雖然聽上去玄而又玄,但事實上,它很可能是真相的一部分,只是在不明所以的人眼中,以另一個角度呈現出來。
王七熱愛赤狐皮毛。
上好的赤狐皮毛油光水滑,色澤如血。
景昭似有所覺,擡起眼來。
她看向顧照霜,神情多了些變化:“你也在懷疑,是不是?”
窗外日光正好,暖意融融,在窗前多曬上一會,便容易汗流浹背。
窗中滿桌杯盞,皆已涼透。
裴令之凝視著面前漸冷的茶水,眼底卻什麽都沒有,像是思索,又像是厭惡、疲倦,最終演變成一片漠然。
他摘下手指上一枚玲瓏剔透的碧玉戒指把玩,手一松便跌的粉碎,唇角輕輕揚起,但那絕不能說是笑容。
“是啊。”
裴令之輕聲嘆息:“不但懷疑,而且恐懼。”
從始至終,他很少明確表露出任何情緒,但凡是能讓景昭感受到的情緒,都保持著絕對的真實。
比如厭惡,比如懷疑,又比如恐懼。
這是出自對結盟者的尊重,是出於對自己眼光的絕對自信。
也是因為疲憊。
掩飾需要時間,需要精力,需要花費心思。
然而無論什麽人,多年來長久掩飾自己的真實情緒,都會感覺非常疲憊、非常厭倦,只想離去。
不必他明明白白說出口,景昭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同時,她能夠感受到,裴令之的情緒並非作假。
於是她眨了眨眼,表示理解。
只要是正常人,一旦生出這樣可怕、這樣邪惡的猜測,都會本能地感到厭惡和恐懼。
那恐懼不是對事件本身,而是源自內心深處的自我懷疑。
——天地之間,難道竟然會有這樣殘忍可怕的事?
他們誰都沒有主動開口道破那個可怕的猜測,但事實上,根本不需要聽對方說出,他們就同時想到了對方的未盡之語。
——如果說,赤紅的狐皮,是作為鮮血的意象為王七等人所鐘愛。那麽風靡南方九州,興起數年的狐皮愛好,是否隱藏著同樣的血腥意義?
“我覺得不太可能。”景昭終於率先開口,“盲目跟風、標新立異我見得不少。很多時候一件事本來沒有什麽意義,然而大部分人看見別人這樣做,就本能跟從模仿——但事實上,他們只是生怕跟不上風尚,被人所取笑,並不在乎背後的意義。”
瞥見顧照霜的神色並沒有因此好轉,景昭換了個更加客觀的方式來安慰他:“如果跟隨狐皮風尚就意味著有淩虐愛好,南方九州的人再多十倍都不夠殺,你身邊早剩不下正常人了。”
“……”
“我在想,倘若我們的猜測沒錯,殺死王七的兇手,是否有很大可能是因為桃花別業中的血腥勾當殺人報覆。”
裴令之點頭。
景昭道:“如果你是兇手,殺一個王七,會就此甘心罷手?”
裴令之說:“怎麽可能,殺一個王七,不足以洩恨,更不足以警示——你認為兇手會繼續作案?”
“不能排除兇手有這份自信。”景昭說,“反正我是沒有。沈氏和王氏必然布下天羅地網拷打搜捕,動作快點的話,內應已經抓出來了。”
“那你的意思是?”
“如果我是兇手,自己死就死了,但一定要拖著桃花別業陪葬。”
“等一下。”裴令之叫停,“我們的一切結論,來自於結合現有情況的推測,沒有實證。”
尚未驗證已有猜測,怎麽就突然飛速進展到分析兇手動向了?
景昭說:“什麽,要實證?”
裴令之眉梢一顫,心想北方朝廷斷案如果是這個做派,那麽看來未必能夠長久——
就在這個時候,景昭接著說完了後半句:“要實證啊,這個得你出份力。”
裴令之詫異地:“嗯?”
景昭問:“你在廬江、舒縣官署裏,有沒有內應?”
“做什麽?”
景昭說:“查幾份案卷,能偷出來最好。”
裴令之剛想搖頭,動作又頓住。
他思忖片刻:“什麽案卷?”
這句話放在此刻的語境裏,相當於‘可以試試’。
景昭有些驚訝,旋即稱讚道:“丹陽顧氏果然底蘊深厚。”
這絕不是漂亮的奉承話。
丹陽顧氏聲名褪色,早不覆舊日風光,此處又非丹陽,而是距丹陽數百裏的廬江郡。居然仍能將手伸進官署中,實在非同凡響。
景昭一半感嘆顧氏經傳典籍傳家,果然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另一半暗自對郡縣官署上下官吏全都又記了一筆。
按照景昭的判罪速度,等到廬江郡重新回到朝廷控制之下,郡縣上下官員一個不剩全得拖出去吊死。
裴令之安坐不動,平靜地給自己的話打補丁:“女郎謬讚,此事需要借用別家力量,不能保證一定辦成。”
景昭問:“可靠嗎?”
裴令之知道她的意思,道:“是我表兄,出自江寧裴氏,現下正暫居舒縣,他近年來極少見人,不愛過問閑事,無妨的。”
江寧裴氏,暫居舒縣。
饒是景昭並不關心城中住著多少世家,又有多少名門子弟,一聽到顧照霜的話,立刻從中精準捕捉到了兩個詞語。
“郎君表兄是否排行第七,正住在城外仰澤園?”
“沒錯。”裴令之淡然承認,“所以女郎要的是什麽案卷?”
“原來令表兄就是大名鼎鼎的江寧裴七。”景昭半是好奇,半是敷衍地稱讚一句,“久仰聲名,未嘗得見,實乃憾事。不過只看郎君的風姿氣度,想來裴七郎君的風華亦是如此——我要從今年年初開始,城外官道連發七起命案的詳細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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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四日, 王七出城前往別院。當晚,王七輕車簡從悄然離開,此後直到昨天, 也就是五月二十七日下午, 王七的父親王珗前往桃花別業,在山道旁辨認出王七的手指。當晚沈氏與王氏的部曲聯合搜山,你我在林間發現了王七的頭顱。”
“問題就在這裏。”景昭說,“無相山,桃花別業。”
“王珗為什麽會去桃花別業?必定是因為他得到某些線索, 譬如王七二十四日晚悄悄離開別院後, 上山去了。而後,他正巧在上山或折返的過程中,發現了王七的手指。”
裴令之道:“應該是有人蓄意讓他發現的。”
“沒錯。”景昭表示讚同, “從昨夜那個人頭的腐爛程度, 結合近日舒縣的天氣,林間的冷熱和潮濕,我的侍從推斷王七死亡至少兩日以上。也就是說, 王七死亡時間應該在二十四日晚到二十五日之間。”
裴令之挑了顆金絲蜜餞,慢條斯理吃下去:“我傾向於王七死在當晚。”
他補充道:“二十四日晚。”
這個推論聽上去有些道理,又似乎有些草率,但裴令之沒有解釋,因為他認為對方明白自己的意思。
“的確。”景昭道,“死人比活人更容易隱藏。”
“手指、頭顱均遭分解, 多半是死後被分屍了。我想, 如果部曲們找的用心,也許這時候王家已經能拼出一個完整的王七。”
“死後分屍,手指、人頭, 或許還有其他部分,兇手沒有隱藏,反而拋屍林間,示威或報覆的意圖非常明顯,是仇殺。”
景昭總結完目前的基本情況,朝裴令之一攤手:“請吧。”
裴令之並不推辭:“第一,王七死在哪裏,又是在哪裏被分屍的,現在還待商榷;第二,兇手一定有內應,且不止一個,否則無法獨自分屍、隱藏屍塊,並且算準時間拋屍林中,以確保零散的王七被按時發現;第三,兇手的目的,目前看來,不像是單純針對王七,倒像是禍水東引,劍指桃花別業。”
景昭說:“我傾向於王七死在山上,隨後立刻被分屍隱藏。”
“現殺啊?太惹眼了吧。”
“最後一點。”景昭補充道,“我不相信王七會孤身離開別院,不帶任何侍從;他總不能步行離開,車或馬必須要有——當晚他帶走的侍從呢?車馬呢?”
裴令之端起茶盞抿了一口,說:“當晚他帶走的侍從,有可能便是兇手內應。”
“但是車和馬沒那麽容易處置。”
“是的。”裴令之閉目思索片刻,沈吟道,“其實王七之死不難查清,如果你我能拿到王家內部掌握的全部線索,現在應該已經可以抓人了。”
“結合拋屍時間地點,殺人時間地點,篩選有能力有資格接觸王七,引他送死的桃花別業與王氏部曲,範圍已經很小了,拷問之下很快就能找到內應。”景昭說,“不過,我想你昨晚輕車簡從上山,應該不是為了替王七找出兇手,令他含笑九泉吧。”
“蘇女郎。”裴令之再度端起茶盞,聞言止住動作,“請不要打這種帶有侮辱性質的比方。”
“……”
“桃花別業。”裴令之收起笑意,正色說道,“我是沖著這處別業去的。”
“聽說山上發現了王七的部分碎片,結合一些風聲和傳言,關於桃花別業,我有一種很不好的猜測。”裴令之捧著茶盞,眉梢輕蹙,斟酌道,“你有沒有聽說過,舒縣的狐仙傳聞。”
景昭道:“聽過,是狐姬?”
既然對方知道,裴令之很高興不用再解釋,徑直道:“王七失蹤最初,王家私下裏的傳言是他被狐妖勾走了,原因是王七這個人,從前素有怪癖,說自己喜歡狐貍精。”
“狐妖、狐姬,這太巧了,所以我命人去查了舒縣本地的狐姬傳聞,發覺這個……”他吞下‘淫祀’二字,審慎地道,“發覺祭拜狐姬這種風氣,興起至今不過三年,在此之前,舒縣和狐貍有關傳聞是‘狐貍娘娘’,但更近似於各地都有的民間傳說,更像是百姓用來哄孩子睡覺的故事。”
“三年前,桃花別業主人沈亭寫了篇《夜游無相記》,主要描摹他深夜游山玩水時所見所聞,並幻想出一位狐女趁夜而來,與他相會,大約是借用《高唐賦》《神女賦》中楚王夢遇巫山神女的典故。”
說到這裏,裴令之眉尖微蹙:“我命人找來看了,語句淺顯、堆砌辭藻,盡是矯揉造作之詞,乃是無稽幻想之作,難怪我此前從未聽過。”
“這篇游記一出,引來許多與他地位相當、品味相同的……”裴令之又頓了頓,思索半晌沒想出一個不失風度、不含攻擊的詞,只好簡潔概括,“人。”
景昭接話:“狐姬傳言,因此興盛。”
裴令之點了點頭。
於是景昭總結:“你是覺得,沈…亭是吧,借用舒縣過去流傳的民間故事,通過這種手段,將與他品味、道德和地位都相仿的世家子弟拉攏到一起,在桃花別業裏借宴飲之名,實際上另有所為。”
裴令之表示默認。
景昭道:“聽上去有些玄妙。”
話雖如此,她卻沒有露出任何質疑與驚訝的神色。
叮當一聲,裴令之放下茶盞,平靜道:“女郎想法如果和我不同,昨夜我們就不會在山上見面了。”
“真是有緣千裏來相會。”景昭聳聳肩,“巧了,我們的想法共通,不過麽……你認為‘狐妖’究竟只是他們隨意選擇的香艷代稱,抑或有明確含義指向?”
裴令之微顯疑惑,旋即明白過來。
他眼睫垂落,朱唇微啟,眉眼間終於浮現出難以掩飾的厭惡,目光掠過景昭,欲言又止。
斟酌片刻,裴令之道:“按理來說,匯集在桃花別業的人,基本上類似於王七——出身名門,不思進取,紈絝而已。他們聚在這裏,很難會謀劃一些大事,應該真的是為了取樂。”
在一個年紀相仿的北方女郎面前,無論出於教養還是其他原因,裴令之都很難將這種話說得非常直白:“但只是單純的聚眾……取樂,很難解釋王氏沒有大張旗鼓調遣郡縣官署前來搜山。”
自從親眼多次目睹南方世家橫行無忌的畫面,景昭再聽到‘調遣’一類無視朝廷權威、官署尊嚴的用詞,已經可以心如止水。
她神色平靜,只聽裴令之遲疑片刻,還是道:“除非,他們在桃花別業中豢養許多女子,不止是……”
“你是想說他們不止聚眾淫樂,還有淩虐?”景昭代替裴令之說出了不便宣之於口的話,“或者說虐殺?”
一個普通的民間故事,會隨著文人墨客的傳頌變得更加有名,但絕不至於憑著那些虛無縹緲的傳說轉變成為信仰,擁有香火和信徒。
除非,真的有人見過狐姬顯靈,因此得到了好處,又或者受到了極大的驚嚇。
利益會使人信仰,恐懼能建立權威。
景昭想起城南馬市街那日,杏花說過的話。
“……後來又有人在山裏看見赤狐,有些人虔誠叩拜,撿到了狐貍娘娘賜下的金銀;有些人懷有歹意,想要抓住狐貍娘娘,摔得頭破血流奄奄一息……”
盡管杏花圖謀不軌,但這些話並不是假話,舒縣百姓關於狐姬的傳聞,的確是這樣沒錯。
景昭不認為這是虛構的流言。
雖然聽上去玄而又玄,但事實上,它很可能是真相的一部分,只是在不明所以的人眼中,以另一個角度呈現出來。
王七熱愛赤狐皮毛。
上好的赤狐皮毛油光水滑,色澤如血。
景昭似有所覺,擡起眼來。
她看向顧照霜,神情多了些變化:“你也在懷疑,是不是?”
窗外日光正好,暖意融融,在窗前多曬上一會,便容易汗流浹背。
窗中滿桌杯盞,皆已涼透。
裴令之凝視著面前漸冷的茶水,眼底卻什麽都沒有,像是思索,又像是厭惡、疲倦,最終演變成一片漠然。
他摘下手指上一枚玲瓏剔透的碧玉戒指把玩,手一松便跌的粉碎,唇角輕輕揚起,但那絕不能說是笑容。
“是啊。”
裴令之輕聲嘆息:“不但懷疑,而且恐懼。”
從始至終,他很少明確表露出任何情緒,但凡是能讓景昭感受到的情緒,都保持著絕對的真實。
比如厭惡,比如懷疑,又比如恐懼。
這是出自對結盟者的尊重,是出於對自己眼光的絕對自信。
也是因為疲憊。
掩飾需要時間,需要精力,需要花費心思。
然而無論什麽人,多年來長久掩飾自己的真實情緒,都會感覺非常疲憊、非常厭倦,只想離去。
不必他明明白白說出口,景昭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同時,她能夠感受到,裴令之的情緒並非作假。
於是她眨了眨眼,表示理解。
只要是正常人,一旦生出這樣可怕、這樣邪惡的猜測,都會本能地感到厭惡和恐懼。
那恐懼不是對事件本身,而是源自內心深處的自我懷疑。
——天地之間,難道竟然會有這樣殘忍可怕的事?
他們誰都沒有主動開口道破那個可怕的猜測,但事實上,根本不需要聽對方說出,他們就同時想到了對方的未盡之語。
——如果說,赤紅的狐皮,是作為鮮血的意象為王七等人所鐘愛。那麽風靡南方九州,興起數年的狐皮愛好,是否隱藏著同樣的血腥意義?
“我覺得不太可能。”景昭終於率先開口,“盲目跟風、標新立異我見得不少。很多時候一件事本來沒有什麽意義,然而大部分人看見別人這樣做,就本能跟從模仿——但事實上,他們只是生怕跟不上風尚,被人所取笑,並不在乎背後的意義。”
瞥見顧照霜的神色並沒有因此好轉,景昭換了個更加客觀的方式來安慰他:“如果跟隨狐皮風尚就意味著有淩虐愛好,南方九州的人再多十倍都不夠殺,你身邊早剩不下正常人了。”
“……”
“我在想,倘若我們的猜測沒錯,殺死王七的兇手,是否有很大可能是因為桃花別業中的血腥勾當殺人報覆。”
裴令之點頭。
景昭道:“如果你是兇手,殺一個王七,會就此甘心罷手?”
裴令之說:“怎麽可能,殺一個王七,不足以洩恨,更不足以警示——你認為兇手會繼續作案?”
“不能排除兇手有這份自信。”景昭說,“反正我是沒有。沈氏和王氏必然布下天羅地網拷打搜捕,動作快點的話,內應已經抓出來了。”
“那你的意思是?”
“如果我是兇手,自己死就死了,但一定要拖著桃花別業陪葬。”
“等一下。”裴令之叫停,“我們的一切結論,來自於結合現有情況的推測,沒有實證。”
尚未驗證已有猜測,怎麽就突然飛速進展到分析兇手動向了?
景昭說:“什麽,要實證?”
裴令之眉梢一顫,心想北方朝廷斷案如果是這個做派,那麽看來未必能夠長久——
就在這個時候,景昭接著說完了後半句:“要實證啊,這個得你出份力。”
裴令之詫異地:“嗯?”
景昭問:“你在廬江、舒縣官署裏,有沒有內應?”
“做什麽?”
景昭說:“查幾份案卷,能偷出來最好。”
裴令之剛想搖頭,動作又頓住。
他思忖片刻:“什麽案卷?”
這句話放在此刻的語境裏,相當於‘可以試試’。
景昭有些驚訝,旋即稱讚道:“丹陽顧氏果然底蘊深厚。”
這絕不是漂亮的奉承話。
丹陽顧氏聲名褪色,早不覆舊日風光,此處又非丹陽,而是距丹陽數百裏的廬江郡。居然仍能將手伸進官署中,實在非同凡響。
景昭一半感嘆顧氏經傳典籍傳家,果然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另一半暗自對郡縣官署上下官吏全都又記了一筆。
按照景昭的判罪速度,等到廬江郡重新回到朝廷控制之下,郡縣上下官員一個不剩全得拖出去吊死。
裴令之安坐不動,平靜地給自己的話打補丁:“女郎謬讚,此事需要借用別家力量,不能保證一定辦成。”
景昭問:“可靠嗎?”
裴令之知道她的意思,道:“是我表兄,出自江寧裴氏,現下正暫居舒縣,他近年來極少見人,不愛過問閑事,無妨的。”
江寧裴氏,暫居舒縣。
饒是景昭並不關心城中住著多少世家,又有多少名門子弟,一聽到顧照霜的話,立刻從中精準捕捉到了兩個詞語。
“郎君表兄是否排行第七,正住在城外仰澤園?”
“沒錯。”裴令之淡然承認,“所以女郎要的是什麽案卷?”
“原來令表兄就是大名鼎鼎的江寧裴七。”景昭半是好奇,半是敷衍地稱讚一句,“久仰聲名,未嘗得見,實乃憾事。不過只看郎君的風姿氣度,想來裴七郎君的風華亦是如此——我要從今年年初開始,城外官道連發七起命案的詳細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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