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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番外——如果沒有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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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番外——如果沒有在一起

鄭姚篇

鄭姚十八歲那年,被送回CN。

踏入那間亂哄哄的教室,他很納悶,這就是國內的高中嗎?不是說國內學校的高中生都是頭懸梁錐刺股的好學生嗎?眼前這群鑲著金邊的蒼蠅般四處亂竄的家夥,怎麽看起來比US那些同學還傻逼。

做完自我介紹,鄭姚大步流星地走下臺。手臂擺動的幅度太大,手背碰到了一張柔軟的臉頰。他低下頭,目光與一雙如初生小鹿般清澈漂亮的眼睛相遇。

一個粉雕玉琢的小男孩,腮邊有點嬰兒肥,翹翹的鼻子紅紅的嘴。

男孩的課桌上疊放著一摞練習冊,攤開的那本上密密麻麻地寫滿了娟秀的小字。

鄭姚的心情突然變得很好,這個男孩完全符合他對好學生的所有憧憬,一個乖巧上進的乖寶寶,一個散發著書香味的小美人……只可惜是個男孩。

要是女孩,我……我也不會追。

我很快就要回US了,我可不敢碰這種輕輕一掐就會流出汁水的糯米團子。

我是個講規矩的小流氓,還是唐人街的姐姐們比較適合我。

不過,暗戀是沒有問題的。

鄭姚想,哪個小流氓的學生時代沒暗戀過一個好學生呢?

這也是人生的一種體驗了,或許很短暫,但一定很有滋味。回CN來,也不全然是壞事。

鄭姚十九歲那年,US的事情全部解決。老頭打來電話,問他是要現在回NY,還是把高中讀完再回去。畢竟再有八個月,他就高中畢業了。

鄭姚毫不猶豫地決定回NY,因為上個月,他暗戀的小美人出國留學了。

小美人離開的時候,同學們為他辦了一場小型歡送會,地點就在學校餐廳。小美人說了幾句“保持聯系,等我學成歸來再聚”的客套話。

他們拍了一張大合影,小美人站在中間,鄭姚則站在最邊緣,隔著最遙遠的距離。

鄭姚還記得,他和小美人距離最近的那次,發生在體育課上。當時他飛身救球,手指碰到了小美人的幾縷頭發。

他摔落在地,仰面望著小美人。

小美人坐在長椅上,垂頭註視著他。

僅僅三秒,他起身就走,再多一秒,他都無法克制地想將暗戀變追求。

他從未與小美人說過一句話,但他記得小美人為他關過窗。

雖然他怕熱不怕冷,但關窗也很好,風中有柳絮,飄進他的眼睛裏,他使了渾身力氣才忍住流眼淚。他那時趴在桌子,看著小美人的背影,暗暗想,原來這就叫初戀啊,這麽美好又這麽傷。

回到US後鄭姚沒有再讀書,也不想跟著老頭混,無所事事地閑晃了一年多,遭遇了一場綁架。他被囚禁在一個潮濕陰冷的地窖中,每天都被老鼠啃咬,還會挨上一針。第三天,他口吐白沫渾身抽搐,瀕死前抓住機會反殺給他打針的人,終於逃了出來。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殺人。

而那三針造成的癮,差一點抹殺掉他的靈魂。

經歷了三個月不人不鬼的掙紮,鄭姚終於振作,開始參與老頭的“事業”。他在很多方面都繼承了老頭的衣缽,包括人人稱道的江湖義氣,包括同時擁有許多紅顏知己。周圍所有人都說他和老頭很像,他其實討厭別人這麽說,但他已無法離開這個環境。

二十五歲那年,他改名為鄭同塵,正式成為鄭家的當家人。他的大哥大姐都是他的幫手,因為老頭死了,老頭早早立了遺囑,臨死之前還對梁叔托付:“你得幫姚姚……”

二十八歲那年,他親自為老頭報了仇,白刀子進紅刀子出,那個狗東西咽氣時他心中無比暢快,哪怕代價是斷了一條腿,膝蓋以下截肢,但他從不後悔。

至此再沒有人不服他,他成為北美地區華人圈子裏唯一的老大。

他裝了金屬假肢,走起路來健步如飛。他依然備受女人青睞,但他終身沒有結婚。身邊的女人來來去去,最終他有了比老頭還龐大的“後宮”。

他還有很多孩子,大女兒不是他的種,不過沒關系,他視如己出的喜愛,對那個女人也從來沒有介懷。

誰的人生中沒有愛過一個人渣呢?

他也成為了許多女人人生中的那個人渣。

大女兒成績很好,就是中文字寫得很醜。拿著女兒那鬼畫符一樣的作業本,他突然想起多年前,他曾偷過一本練習冊。

上面密密麻麻,寫滿工整娟秀的小字。

只可惜當晚就搞丟了,他有些後悔,那時的他以為時光很長。

他沒有活很多年,不到五十歲就死了,也許是意外,也許是仇殺。他的彌留之際很熱鬧,還活著的養母和另外一個小媽,他的女人和孩子,他的兄弟姐妹,他的朋友屬下——所有人都一臉悲痛,圍在床邊問他還有什麽未了的心願要交代。

鄭同塵想了想,留下人生最後一句話:墓碑上的名字,還是改回鄭姚吧!

咽氣的時候,他的人生片段如走馬燈般在腦海中掠過,其中一幕定格在一個漂亮的男孩身上。

他想,多麽不可思議啊,經歷了這麽多風花雪月的我,居然還暗戀過一個男孩。

幾天前在網上看到那個男孩的新聞,萬萬沒想到,當年那樣一個柔軟易碎的瓷娃娃,居然成了CN首富。新聞中的畫面是一個斯文俊秀的中年商人,笑容有點裝逼,但還是很好看。

他瞬間動了聯系那“男孩”的念頭,沒存著啥不良想法,只是想聽聽“男孩”聲音……的確是搞到了電話號碼,可惜打了幾次都占線。

首富當然很忙,他打算過段時間再試試,結果就死了。

真是……我的眼光還是挺好的,我的人生還是挺圓滿的。

這算是唯一的遺憾吧。



查客醒篇

查客醒十六歲生日那天,從家裏跑出去,在街上游蕩了整晚。

天亮時分,他回到家,看到曾玫女士坐在客廳的沙發上打盹。他走過去抱住母親,說媽媽對不起讓你擔心了,我以後會更加懂事,不會再這麽沒分寸。

查客醒人如其名,一直是個清醒的人,他很早就做好了人生規劃。

高二下學期結束,他按照計劃去LON留學,歷時六年讀完本博,二十三歲歸國進入查氏傳媒工作。當年就為查氏傳媒實現了扭虧為盈,此後更是連續五年,保持公司的凈利潤增長率持續上升。

他在家族內鬥中大獲全勝,沒什麽有力對手,他贏得輕輕松松。二十八歲那年,他突然對當前的工作和生活感到厭倦,毅然辭職,踏上了出國游學的旅程。

父母沒有反對,他們一向認為他沈穩有分寸,辭職游學必定有自己的考量。當然,也存在一種可能,因為受了感情的傷。

他那年失戀了,被莊扶搖甩了。

查客醒二十七歲時與莊扶搖相親,兩人自幼相識,少時就對彼此有好感。談了一年的戀愛,訂婚前夕,莊扶搖突然提出分手。他的準小舅子警告他不許糾纏,還說他是虛假的塑料盆栽,看著綠油油的但陽光一曬就會散發膠皮味。

莊扶搖一點也不喜歡他,這一年的戀愛如同過家家,他們甚至沒有接過吻。分手後莊扶搖很快與一個巧克力豆般甜蜜的大男孩結婚,還邀請他當伴郎。

查客醒沒有出席婚禮,他那時在周游世界。

他去了很多國家很多城市,其中自然也包括NY。他還逛了唐人街,十八歲時他陪堂弟逛過,十年之後唐人街還是老樣子,沒什麽意思。他吃了一家生意很好的蟹黃小籠包,味道還行,有點油膩。他還去看了一場NBA的比賽,一個LA的球隊客場贏了NY的球隊,賽後球迷鬧事,場面混亂,他險些被砸傷。

他聽到有說中文的人在打架,他沒有上前,他不喜歡US。

他去了在LON留學期間就一直想去的SC高地,當年為了盡早完成學業,他犧牲了所有閑暇時光,始終未能如願前往。在那個魔法世界一般美麗的地方,他漫無目的地玩了一周,登了一座未在任何旅行指南中提及的山峰,坐在懸崖邊的大石頭上,認認真真地看了一次海上日出。

他還去了非洲草原看斑馬遷徙,他在那見到一種叫蛇鷲的鳥,美得令人讚嘆,可惜瀕臨滅絕,他向動物保護組織捐了一筆錢。

三十歲的查客醒回到CN,開啟了他的創業之路。起初很艱難,幾經沈浮,差點破產,終於在三十五歲時重新贏得世界。他的公司成功上市,他在同年結婚,迎娶了他的秘書。她在查氏傳媒時就是他的秘書,毅然辭職陪他創業,如今他事業有成,自然要對照料他多年的女孩負責。

他與妻子的婚後生活相敬如賓,他們分房睡,從未同過床。婚前他坦白自己是性無能,妻子說:真巧,我是性冷淡。

他們感情很好,一直是柏拉圖式婚姻。

他的人生如此完美,但在家人眼中仍有缺憾。他沒有孩子,結婚時妻子已經三十三歲,又拖了五年,家人愈發焦急。為了不讓妻子在家人面前為難,他去搞幾份死精證明,死得很透徹,一條蝌蚪都不會動,從此父母徹底死了心。

查客醒四十三歲那年,妻子提出離婚。他很不解,但還是給了妻子一大筆贍養費,並在兩年後參加了她的婚禮。前妻的新丈夫看起來也很冷淡,前妻說同樣是柏拉圖,有愛的和沒愛的感覺不一樣。

他不覺得自己沒有愛,他只是向來清醒,不喜歡激烈的情緒。不過沒關系,他是個不怕寂寞的人,他終身未再娶。

查客醒四十八歲那年,突如其來的政策紅利讓公司的股票連續上漲,他短暫地當了三天首富。他深知樹大招風,只要碰到過金字塔的尖,他便心滿意足。

那一年,還發生了兩件讓他感到遺憾的事。一件是蛇鷲終於滅絕,盡管這些年他陸續捐了不少錢,也沒能挽救這種美麗的猛禽走向消亡。

還有一件事,他在新聞上看到了US華人總商會會長意外身亡的消息,新聞上那個人名叫鄭同塵。他瞇起視力1.5的眼睛,仔細端詳著遺照。他記性很好,記憶中這個人叫鄭姚,他們曾在高中時短暫地做過一年同窗,不熟,可能連一句話都沒有講。

但他對這個同學的印象很好,是個英俊而安靜的傻子,每天睡覺,不像其他同學,讓他覺得很吵鬧。他記得自己為這個同學關過窗……這是他對不熟的人能釋放的最大的善意了。

對了,鄭同學籃球打得很好,還會灌籃,身體掛在籃筐上時,雙腿顯得格外長。

他有些遺憾,或許他應該和鄭姚說句話,加個WeChat或者WhatsApp之類的通信方式,沒準能做個不鹹不淡的朋友,畢竟他也沒什麽朋友。

成為首富之後的人生平淡如水,查客醒失去了鬥志,慢慢退出了公司管理層。他又開始環球旅行,他踏遍了世界上的每一個國家,他最喜歡智利。

那裏的海灘很漂亮,那裏的水果特別甜。

他看到很多人在沖浪,有些後悔,若是年輕時來智利,他可能也想學。

他最終活了九十九歲,身體狀況一直很好,耳聰目明牙齒健全,臨死前一天依然精神矍鑠,難得地吃了兩串燒烤,當晚在睡夢中駕鶴西歸。

查客醒的無疾而終登上了新聞頭條。他晚年散盡家財做慈善,所有報道都讚揚他是一位才華橫溢、溫文儒雅、心懷天下的企業家。

但沒人知道,他每天腹誹全世界,罵天罵地罵空氣,看誰都不順眼,給誰都起外號。沒有人知道,他是個一肚子壞水的小混球兒。

哦,他老了死了,是個老死的混球兒。

有點遺憾,無人知道。



作者有話說:

幸好他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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