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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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那是一樁七年前的舊事了。
方明俊當時在江陰任縣令,江陰只是東南一個還算富庶的尋常縣城,不尋常之處在於此地乃是時任戶部尚書同平章事的岑士瑜的老家。
岑士瑜年過五十,身居高位,已是百尺竿頭,再往上總不能去做皇帝,官做到這樣,已經已做到頭了。他同劉崇又很有一番交情,沒有去位之憂,人生當中又有何可追求的?無非為子孫計,求田問舍而已。
他族中代有俊才,世出顯貴,七葉珥貂,說是牙板滿床也不為過,除他之外,族中子弟許多都已入朝為官,各據要路之津,遍布天下,便如一株大樹,枝繁葉茂,繁盛已極。
更不必提他在朝中經營日久,門生故吏舉朝皆是,正是“天下誰人不識君”。在他老家那小小的江陰縣,說句大不敬的實話,當地官員在聽朝廷號令之前,都要先覷一覷他的臉色。
岑士瑜威勢如此,岑氏族中那些不曾做官的子弟自然借重於他的權勢,肆無忌憚地橫行鄉裏,侵占良田、壟斷商路、多為不法。本地官員唯恐巴結不到岑士瑜,哪裏還敢反過來去招惹他?對這些事,非但睜只眼閉只眼,有時還要在其中出一份力,通過他們向岑士瑜賣好。
那些個良田、那些個賺錢的法子,就是這些子弟們不想要,地方官員也要千方百計地征來給他們,好讓他們念自己的好,有朝一日把這好處稍稍透露給岑士瑜一分一毫,那自己家的祖墳便是冒起青煙了。
但其實岑士瑜身在京城,又日理萬機,老家的這些俗事、閑事,他常常連過眼都不過眼。那些人費盡心機地巴結,大部分時候岑士瑜本人甚至都不知道。
子弟們做下的那些事情,自然不會有人特意報告給他,他只偶爾聽說過十之一二,聽過後卻也並不上心,至於那些在下面蠢動著向他賣好的官員,於他而言則更是纖芥微塵,不在目下。
底下的人上躥下跳地討著他的歡心,他只偶爾瞥去一眼,當戲看了,記住一兩個名字,動動手指擡上一擡,下面更多的人見了,只又羨又嫉,就好像瘋了一樣,愈發地花樣翻新。
岑士瑜心不在焉地欣賞著,絕大多數時候都不置一詞,只有在當地開始給他建生祠的時候,他感到關系重大,才出於謹慎將其叫停。
至於那些無緣無故被奪了田土的農夫、那些本來經營著自家祖產卻被旁人奪去經營的商販、那些被平白打死了家人、舉家賣身為奴隸的小民,受了莫大的委屈,憤而告官,官府卻和害了他們的人沆瀣一氣,置之不理都算好的,有時甚至還要反誣他們是刁民,打頓板子扔出去。
他們有什麽法子?只有暗恨自己投錯了胎,恨娘老子將自己錯生在了這片地方,和岑士瑜同處一片皇天後土之間。正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時候,方明俊來到這裏做了縣令。
那時百姓早已知道報官無用,遇事往往自己忍耐下來,少有去找官府的。卻總有人頭生得比旁人硬,不信邪,“咚咚咚咚”敲了登聞鼓。方明俊即穿了朝服,開堂理事,要他陳明冤情。
但凡縣衙審理民訟,百姓們往往都聚在門口圍觀,但這天衙門口竟然只有零星幾個百姓,對門內一面指點,一面搖頭。
那人所申冤情不算大,縣裏老人見過的多了,聽他所說不過就是家裏女兒出門買東西,被岑氏子弟家的誰誰看上,當場搶了去,他去要人反遭一頓毒打的事,只覺和別人比那是芝麻碰上了西瓜,哄笑一聲正要離開,裏面方明俊卻是一拍驚堂木,怒斥一聲:“豈有此理!”
馬上要離開的百姓們一時紛紛站定不動。
此後方明俊竟然當真嚴查此事,大有追究到底、公事公辦之意。
一開始岑家並沒來人,各路人馬便都自發趕來疏通,但方明俊為人很認死理,怎麽說都說他不通。岑家不想鬧大,這才派人出面,許了他一大筆好處,讓他平了這事,方明俊卻嚴詞拒絕了,無論威逼利誘一概置之不理,反而愈查愈是深入,竟是調查起了這幾十年來的舊事。
他自幼飽讀聖賢之書,寒窗苦讀,以科舉中第,做了一縣之長,自覺是代天子牧民,不敢不竭心盡力,更不能藏汙納垢,使民有冤聲,得見如此冤情,必當嚴查到底,以清濁氛。無論誰來見他,一概以一張鐵面相對,絕無通融之理。更何況他查得越深,便越覺觸目驚心、越是憐憫江陰之民、心中怒意就越是掩藏不住。
但很快,上級常州府甚至江蘇省的公私行文便如雪片一般發來,或嚴責、或婉勸、或是擺出師長之態諄諄教誨,總之是要他不許再碰此事。然而方明俊便是這樣的人,各方阻攔愈深,他便任之愈力,定要鬧出個水落石出不可。
因牽扯到多年以前的舊案,需要調閱以前的卷宗,他著人去調,屬官回覆調不出來,他自己親去,卷宗卻被盜賊偷走,不翼而飛。已經查得證據確鑿的案子,他下令抓人,抓進獄中的卻不是岑家子弟,而是市井無賴。他穿著官服自己親去提人,衙吏卻被家丁擋在門外。
他局促其間,手腳不得伸展,知道在江陰縣自己無論如何也辦不下這事了,便去找了當時巡查至此、檢閱州事的巡按禦史,向他狀告本州本府包庇之罪,並呈上岑氏一族為害鄉裏的罪狀。
這個巡按禦史便是陳執中。
陳執中是個八面玲瓏的妙人,一面是方明俊這七品芝麻官,一面是岑士瑜這當朝宰輔,讓他選一個人得罪,他選擇誰自不待言。
很快,方明俊被以越級言事之罪被重責,送上的材料再也沒有返還給他,所告之事就這麽不了了之,再沒有半點水花。
當年的考課,陳執中親自過問,給了他一個末等,原本他三年考滿該升一級,因為這一個末等,反被從江陰這個上縣貶去下縣。
那時方明俊為此事已經奔走一年有餘,每日承受的壓力難對人言,還曾被人以性命相威脅過,妻子老母都勸他息事寧人,就這樣算了,就是不為她們考慮,也該為膝下這剛離繈褓的一兒一女著想。
方明俊當時是如何想的,經歷了怎樣一番痛苦抉擇,又是如何下定決心的,已經沒人知道了,只有與好友周維岳的來往信件中稍稍透露出過天道維艱之意,寥寥一些文字,到底將他那時的心境在世間留下了一點。
後來,他被調來現在周維岳所在的通山縣做縣令,不再主江陰之事。江陰百姓的冤情已經成為過去,似乎和他不再有什麽關系了,但他們當路攔車送別他時那一只只攀著他車轅的手和一雙雙飽含著淚看向他的眼睛,如一只黑色的鳥,始終在他心頭盤旋不去,無論醒著還是睡著,他沒有一天能夠忘記。
終於,在做了一年通山縣令之後,他下定決心,收拾好行囊,雇了一輛馬車,踏上了往京城申冤的道路——也是他自己的死路。
還沒有走出湖廣,他就在半路上被殺。看上去是土匪殺人越貨,搶去的卻只有幾兩薄銀和隨車帶走的一大箱文書。他的隨身書吏走脫了,從此不知去向,他的屍體幾天後才別人發現,趴伏在車廂中,背上總共中了十二刀。
知縣品級雖小,卻也是天子欽任的朝廷命官,被人殺害,自然要嚴查到底。但土匪殺人越貨,原是常事,怪只怪方明俊自己不經請示擅離職守,以縣令之尊不帶僚屬私自出行,在鄉間遭人毒手也是無可奈何之事。有一搭沒一搭地查了一陣,漸漸沒了下文。
於是方明俊就這樣死了,靜悄悄的沒有半點聲響,在朝在野都沒幾個人知道。
家人將他的屍體運回,哭了一陣,停靈二十多天不曾下葬,想要等兇手緝拿歸案。兇手落網的消息沒有等到,卻等來一個人,正是周維岳。
早在一個月以前,方明俊曾給至交周維岳去信,說了自己決心進京的事。周維岳不放心他,便告了假親來通山,山川阻隔、車馬遲遲,今日才到,見到的卻是好友業已腐爛的屍骨。
他讓人打開棺材,從裏面傳出陣陣臭味,白色的蛆蟲在肉塊之間蠕動、穿行,他伸手進去,在方明俊的身上摸了摸,已經看不見他傷在哪裏了,連他現在臉上的表情也因為腐敗而看不清。
方明俊的妻子私下裏同他見面,將方明俊死時穿的那件滿布鮮血的裏衣拿給他。周維岳接過,就見左邊的袖口有方明俊臨死前蘸著血寫下的四個小字:
“公道!公道!”
周維岳渾身一抖,猛地把衣服攥在拳頭裏面,過了一會兒,慢慢貼到自己胸口上面。
後來他去到郊外的一處破廟,從一棵樹下挖出一個箱子。
方明俊進京之前,就有所預感,將那一箱公文、卷宗、賬冊全都手抄了一份,沒有放在那在他死後被人翻了個底朝天的家裏,而是藏在一個破廟當中,位置只有周維岳一人知道。
他是那樣相信周維岳,相信他在自己死後,能來到通山,翻出這個箱子,把他們好好收管起來,相信他會贍養自己的老母、撫養自己的子女、終有一日還自己一個公道。
而周維岳也把他的老母、妻子、一兒一女接來自己家中拿自己一份官祿一體供養,正如他所願。但安頓好他們之後,點起一只火盆,將火燒得旺旺的,在旁邊默默站了一陣,隨後從箱子裏抓起一沓紙,看也沒看,一把揚進火裏。
火勢大張,火灰四起,金色的火星劈啪飛舞,火舌在一張張紙上飛快舔過,把一個個字變成黑色的灰燼,沒了就從此沒了,沒得一幹二凈,就和方明俊這人一樣。
消失之後,世上就再不會有了。
突然,周維岳渾身一震,猛地上前踢翻了火盆,把沒燒幹凈的紙搶出來,揮手亂撲,按滅了上面的火。
兩年後,陰差陽錯,他也來到通山縣做了縣令。
那些剩餘的證據他始終保存著,藏在他的家裏。不僅如此,這些年他冷眼旁觀,岑士瑜、陳執中、還有當年的那些個知州、知府、布政使如何花花轎子人擡人,交相賄賂著各自升遷,在白骨之上縱情歡宴,他都一一看在眼裏、把能記下的暗地裏一一記述下來。未必有用,也未必有人相信,但如果這是恨意的話,那他的恨意便可說是刻骨了,一刻也不曾止歇。
整整七年,他抱著這些或新或舊的紙,無聲地蟄伏著、忍耐著、等待著它們終於能見天日的那個時刻——即使他不知道那個時刻是否會到來,也不知道當它到來時自己是否還活在世上。
一日一日,一年一年,他這個人微言輕的小小縣令,就這樣等待著,等待著,在漫漫的時光中獨自一人等待著。直到那天——那天李椹為了籌措軍糧,從黃州府來到了通山,不知死活地查到了方明俊的事。
在他到來之前,周維岳就已經聽說了陸寧遠的事,註意到了這一員從江北而來、初出茅廬的小將,像是冷眼看著這些年的所有人一樣也冷冷註視著他。
但隨後,就像暗夜中敲起兩塊火石,火星忽閃一下、忽閃一下,落在草絨上面,就這樣燒著了,在他眼前一點點亮了起來。
他聽說了陸寧遠缺糧的事,知道了他的來歷,也就知道了他壓根不可能在這裏籌措到什麽糧餉。可是就在他想這個人已經走投無路,馬上就要縱兵劫掠,在他已經做好準備,一旦陸寧遠接近就要嚴閉城門拒之不納的時候,陸寧遠卻嚴禁士卒有半分騷擾百姓之舉,士卒稍有害民虐民,立時處死,更又去到各處剿匪安民,所過之處雞犬不驚,兵馬迤邐著,在他的通山縣外安然而過。
聽說曾有沿路的百姓看不過去,見陸寧遠為自己安定家鄉,戰士們卻吃不飽飯,心中不忍,還有人自己兒子就在軍中,聽說了關於他的許多消息,自發地挑去糧食給他。
他們一片好意,原本並不想要以此謀利,陸寧遠卻堅決不肯白要,定要給他們錢,還曾說下“士卒在野,必須與民無犯,一旦開了這個口子,以後軍紀就要敗壞了”這樣的話,堅持一一付過銀子才讓他們離開。
去送糧的百姓大為感動,回來後便對同鄉講了自己此行經歷,一傳十十傳百,傳入了周維岳的耳中,讓他在暗無天日的混沌之中,在踽踽獨行的長夜裏終於看到了第一簇炬火的光。
已經七年了!
他心潮洶湧,沖動難抑,可是這箱子裏裝著他自己的性命與方明俊的性命,或許裝著的還有他們二人僅剩的一點希望,裝著那麽多的年月,他如何能輕易交出?他沒有辦法,又不敢輕易離開,惹人疑心,只好交待下言辭,讓管家往陸寧遠處試探。
這或許是他一生當中最後的一次機會,也是他僅有的一個希望。如果連太子、太子的寵臣也都是同岑士瑜陳執中他們一樣的人,那麽他拿出這些,也不過是朋黨攻訐、權力廝殺的工具而已。
混沌之中的公道,難道真是公道?他手中的這柄利劍該劈開的,也不該是一個兩個人的血肉。與其這樣交出,不如讓它們就此長眠於這萬古長夜,永生永世不見天日,與草木,還有他和方明俊的屍骨同朽。
隔著一日的路程,他不知道結果如何,只是焦心地等待著,等待著。陸寧遠會如何選擇?他會在第一次或是第二次試探中答應麽?管家再回來時,跟在他身後的到底是不是會有或許是他此生能等到的最後一個公道?
他猜不出,只有等待,坐立不安地等待。終於在這一天,在這個與七年間的每一個都別無二致的尋常下午,他收到管家消息,匆匆回家,在家裏見到陸寧遠,這個高大、沈默、平靜,從天而降的年輕將軍——他在三次試探中都給出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然後被管家帶了過來。
現在,周維岳楞楞地站在院外。從晌午下到現在的小雨漸漸停了,西南面的濃雲裂開一道缺口,湛湛放出一角天幕和萬丈暮光。這光落在院子裏面,竟是這樣的明亮,這樣的溫暖照人。
周維岳的手抖起來,淚水湧上眼睛,原地站了一會兒,然後才大步走進院子,對陸寧遠深深作了一揖。
太久了,太久了……豈堪久蔽蒼蒼色,須放三光照九州!
【作者有話說】
-一個小彩蛋:通山,是李自成死掉的地方x
-一些大秦裏的商鞅試孝公x
-麻雀:哼哼,也不看看是誰選的人
-所以麻雀最後的勝利,不止是因為重生者的身份而知道一些原住民不知道的信息,更多是因為他的本性和他重生前與重生後的幾段經歷互相碰撞,讓他表現出的性格和行事風格,造就的勝利!
-所以第一卷的慘兮兮,其實才是給他的真正的金手指x
-下一章就正式切回麻雀視角啦,也算是回歸主線(?)不過感覺平叛情節也應該算主線嘛(對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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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樁七年前的舊事了。
方明俊當時在江陰任縣令,江陰只是東南一個還算富庶的尋常縣城,不尋常之處在於此地乃是時任戶部尚書同平章事的岑士瑜的老家。
岑士瑜年過五十,身居高位,已是百尺竿頭,再往上總不能去做皇帝,官做到這樣,已經已做到頭了。他同劉崇又很有一番交情,沒有去位之憂,人生當中又有何可追求的?無非為子孫計,求田問舍而已。
他族中代有俊才,世出顯貴,七葉珥貂,說是牙板滿床也不為過,除他之外,族中子弟許多都已入朝為官,各據要路之津,遍布天下,便如一株大樹,枝繁葉茂,繁盛已極。
更不必提他在朝中經營日久,門生故吏舉朝皆是,正是“天下誰人不識君”。在他老家那小小的江陰縣,說句大不敬的實話,當地官員在聽朝廷號令之前,都要先覷一覷他的臉色。
岑士瑜威勢如此,岑氏族中那些不曾做官的子弟自然借重於他的權勢,肆無忌憚地橫行鄉裏,侵占良田、壟斷商路、多為不法。本地官員唯恐巴結不到岑士瑜,哪裏還敢反過來去招惹他?對這些事,非但睜只眼閉只眼,有時還要在其中出一份力,通過他們向岑士瑜賣好。
那些個良田、那些個賺錢的法子,就是這些子弟們不想要,地方官員也要千方百計地征來給他們,好讓他們念自己的好,有朝一日把這好處稍稍透露給岑士瑜一分一毫,那自己家的祖墳便是冒起青煙了。
但其實岑士瑜身在京城,又日理萬機,老家的這些俗事、閑事,他常常連過眼都不過眼。那些人費盡心機地巴結,大部分時候岑士瑜本人甚至都不知道。
子弟們做下的那些事情,自然不會有人特意報告給他,他只偶爾聽說過十之一二,聽過後卻也並不上心,至於那些在下面蠢動著向他賣好的官員,於他而言則更是纖芥微塵,不在目下。
底下的人上躥下跳地討著他的歡心,他只偶爾瞥去一眼,當戲看了,記住一兩個名字,動動手指擡上一擡,下面更多的人見了,只又羨又嫉,就好像瘋了一樣,愈發地花樣翻新。
岑士瑜心不在焉地欣賞著,絕大多數時候都不置一詞,只有在當地開始給他建生祠的時候,他感到關系重大,才出於謹慎將其叫停。
至於那些無緣無故被奪了田土的農夫、那些本來經營著自家祖產卻被旁人奪去經營的商販、那些被平白打死了家人、舉家賣身為奴隸的小民,受了莫大的委屈,憤而告官,官府卻和害了他們的人沆瀣一氣,置之不理都算好的,有時甚至還要反誣他們是刁民,打頓板子扔出去。
他們有什麽法子?只有暗恨自己投錯了胎,恨娘老子將自己錯生在了這片地方,和岑士瑜同處一片皇天後土之間。正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時候,方明俊來到這裏做了縣令。
那時百姓早已知道報官無用,遇事往往自己忍耐下來,少有去找官府的。卻總有人頭生得比旁人硬,不信邪,“咚咚咚咚”敲了登聞鼓。方明俊即穿了朝服,開堂理事,要他陳明冤情。
但凡縣衙審理民訟,百姓們往往都聚在門口圍觀,但這天衙門口竟然只有零星幾個百姓,對門內一面指點,一面搖頭。
那人所申冤情不算大,縣裏老人見過的多了,聽他所說不過就是家裏女兒出門買東西,被岑氏子弟家的誰誰看上,當場搶了去,他去要人反遭一頓毒打的事,只覺和別人比那是芝麻碰上了西瓜,哄笑一聲正要離開,裏面方明俊卻是一拍驚堂木,怒斥一聲:“豈有此理!”
馬上要離開的百姓們一時紛紛站定不動。
此後方明俊竟然當真嚴查此事,大有追究到底、公事公辦之意。
一開始岑家並沒來人,各路人馬便都自發趕來疏通,但方明俊為人很認死理,怎麽說都說他不通。岑家不想鬧大,這才派人出面,許了他一大筆好處,讓他平了這事,方明俊卻嚴詞拒絕了,無論威逼利誘一概置之不理,反而愈查愈是深入,竟是調查起了這幾十年來的舊事。
他自幼飽讀聖賢之書,寒窗苦讀,以科舉中第,做了一縣之長,自覺是代天子牧民,不敢不竭心盡力,更不能藏汙納垢,使民有冤聲,得見如此冤情,必當嚴查到底,以清濁氛。無論誰來見他,一概以一張鐵面相對,絕無通融之理。更何況他查得越深,便越覺觸目驚心、越是憐憫江陰之民、心中怒意就越是掩藏不住。
但很快,上級常州府甚至江蘇省的公私行文便如雪片一般發來,或嚴責、或婉勸、或是擺出師長之態諄諄教誨,總之是要他不許再碰此事。然而方明俊便是這樣的人,各方阻攔愈深,他便任之愈力,定要鬧出個水落石出不可。
因牽扯到多年以前的舊案,需要調閱以前的卷宗,他著人去調,屬官回覆調不出來,他自己親去,卷宗卻被盜賊偷走,不翼而飛。已經查得證據確鑿的案子,他下令抓人,抓進獄中的卻不是岑家子弟,而是市井無賴。他穿著官服自己親去提人,衙吏卻被家丁擋在門外。
他局促其間,手腳不得伸展,知道在江陰縣自己無論如何也辦不下這事了,便去找了當時巡查至此、檢閱州事的巡按禦史,向他狀告本州本府包庇之罪,並呈上岑氏一族為害鄉裏的罪狀。
這個巡按禦史便是陳執中。
陳執中是個八面玲瓏的妙人,一面是方明俊這七品芝麻官,一面是岑士瑜這當朝宰輔,讓他選一個人得罪,他選擇誰自不待言。
很快,方明俊被以越級言事之罪被重責,送上的材料再也沒有返還給他,所告之事就這麽不了了之,再沒有半點水花。
當年的考課,陳執中親自過問,給了他一個末等,原本他三年考滿該升一級,因為這一個末等,反被從江陰這個上縣貶去下縣。
那時方明俊為此事已經奔走一年有餘,每日承受的壓力難對人言,還曾被人以性命相威脅過,妻子老母都勸他息事寧人,就這樣算了,就是不為她們考慮,也該為膝下這剛離繈褓的一兒一女著想。
方明俊當時是如何想的,經歷了怎樣一番痛苦抉擇,又是如何下定決心的,已經沒人知道了,只有與好友周維岳的來往信件中稍稍透露出過天道維艱之意,寥寥一些文字,到底將他那時的心境在世間留下了一點。
後來,他被調來現在周維岳所在的通山縣做縣令,不再主江陰之事。江陰百姓的冤情已經成為過去,似乎和他不再有什麽關系了,但他們當路攔車送別他時那一只只攀著他車轅的手和一雙雙飽含著淚看向他的眼睛,如一只黑色的鳥,始終在他心頭盤旋不去,無論醒著還是睡著,他沒有一天能夠忘記。
終於,在做了一年通山縣令之後,他下定決心,收拾好行囊,雇了一輛馬車,踏上了往京城申冤的道路——也是他自己的死路。
還沒有走出湖廣,他就在半路上被殺。看上去是土匪殺人越貨,搶去的卻只有幾兩薄銀和隨車帶走的一大箱文書。他的隨身書吏走脫了,從此不知去向,他的屍體幾天後才別人發現,趴伏在車廂中,背上總共中了十二刀。
知縣品級雖小,卻也是天子欽任的朝廷命官,被人殺害,自然要嚴查到底。但土匪殺人越貨,原是常事,怪只怪方明俊自己不經請示擅離職守,以縣令之尊不帶僚屬私自出行,在鄉間遭人毒手也是無可奈何之事。有一搭沒一搭地查了一陣,漸漸沒了下文。
於是方明俊就這樣死了,靜悄悄的沒有半點聲響,在朝在野都沒幾個人知道。
家人將他的屍體運回,哭了一陣,停靈二十多天不曾下葬,想要等兇手緝拿歸案。兇手落網的消息沒有等到,卻等來一個人,正是周維岳。
早在一個月以前,方明俊曾給至交周維岳去信,說了自己決心進京的事。周維岳不放心他,便告了假親來通山,山川阻隔、車馬遲遲,今日才到,見到的卻是好友業已腐爛的屍骨。
他讓人打開棺材,從裏面傳出陣陣臭味,白色的蛆蟲在肉塊之間蠕動、穿行,他伸手進去,在方明俊的身上摸了摸,已經看不見他傷在哪裏了,連他現在臉上的表情也因為腐敗而看不清。
方明俊的妻子私下裏同他見面,將方明俊死時穿的那件滿布鮮血的裏衣拿給他。周維岳接過,就見左邊的袖口有方明俊臨死前蘸著血寫下的四個小字:
“公道!公道!”
周維岳渾身一抖,猛地把衣服攥在拳頭裏面,過了一會兒,慢慢貼到自己胸口上面。
後來他去到郊外的一處破廟,從一棵樹下挖出一個箱子。
方明俊進京之前,就有所預感,將那一箱公文、卷宗、賬冊全都手抄了一份,沒有放在那在他死後被人翻了個底朝天的家裏,而是藏在一個破廟當中,位置只有周維岳一人知道。
他是那樣相信周維岳,相信他在自己死後,能來到通山,翻出這個箱子,把他們好好收管起來,相信他會贍養自己的老母、撫養自己的子女、終有一日還自己一個公道。
而周維岳也把他的老母、妻子、一兒一女接來自己家中拿自己一份官祿一體供養,正如他所願。但安頓好他們之後,點起一只火盆,將火燒得旺旺的,在旁邊默默站了一陣,隨後從箱子裏抓起一沓紙,看也沒看,一把揚進火裏。
火勢大張,火灰四起,金色的火星劈啪飛舞,火舌在一張張紙上飛快舔過,把一個個字變成黑色的灰燼,沒了就從此沒了,沒得一幹二凈,就和方明俊這人一樣。
消失之後,世上就再不會有了。
突然,周維岳渾身一震,猛地上前踢翻了火盆,把沒燒幹凈的紙搶出來,揮手亂撲,按滅了上面的火。
兩年後,陰差陽錯,他也來到通山縣做了縣令。
那些剩餘的證據他始終保存著,藏在他的家裏。不僅如此,這些年他冷眼旁觀,岑士瑜、陳執中、還有當年的那些個知州、知府、布政使如何花花轎子人擡人,交相賄賂著各自升遷,在白骨之上縱情歡宴,他都一一看在眼裏、把能記下的暗地裏一一記述下來。未必有用,也未必有人相信,但如果這是恨意的話,那他的恨意便可說是刻骨了,一刻也不曾止歇。
整整七年,他抱著這些或新或舊的紙,無聲地蟄伏著、忍耐著、等待著它們終於能見天日的那個時刻——即使他不知道那個時刻是否會到來,也不知道當它到來時自己是否還活在世上。
一日一日,一年一年,他這個人微言輕的小小縣令,就這樣等待著,等待著,在漫漫的時光中獨自一人等待著。直到那天——那天李椹為了籌措軍糧,從黃州府來到了通山,不知死活地查到了方明俊的事。
在他到來之前,周維岳就已經聽說了陸寧遠的事,註意到了這一員從江北而來、初出茅廬的小將,像是冷眼看著這些年的所有人一樣也冷冷註視著他。
但隨後,就像暗夜中敲起兩塊火石,火星忽閃一下、忽閃一下,落在草絨上面,就這樣燒著了,在他眼前一點點亮了起來。
他聽說了陸寧遠缺糧的事,知道了他的來歷,也就知道了他壓根不可能在這裏籌措到什麽糧餉。可是就在他想這個人已經走投無路,馬上就要縱兵劫掠,在他已經做好準備,一旦陸寧遠接近就要嚴閉城門拒之不納的時候,陸寧遠卻嚴禁士卒有半分騷擾百姓之舉,士卒稍有害民虐民,立時處死,更又去到各處剿匪安民,所過之處雞犬不驚,兵馬迤邐著,在他的通山縣外安然而過。
聽說曾有沿路的百姓看不過去,見陸寧遠為自己安定家鄉,戰士們卻吃不飽飯,心中不忍,還有人自己兒子就在軍中,聽說了關於他的許多消息,自發地挑去糧食給他。
他們一片好意,原本並不想要以此謀利,陸寧遠卻堅決不肯白要,定要給他們錢,還曾說下“士卒在野,必須與民無犯,一旦開了這個口子,以後軍紀就要敗壞了”這樣的話,堅持一一付過銀子才讓他們離開。
去送糧的百姓大為感動,回來後便對同鄉講了自己此行經歷,一傳十十傳百,傳入了周維岳的耳中,讓他在暗無天日的混沌之中,在踽踽獨行的長夜裏終於看到了第一簇炬火的光。
已經七年了!
他心潮洶湧,沖動難抑,可是這箱子裏裝著他自己的性命與方明俊的性命,或許裝著的還有他們二人僅剩的一點希望,裝著那麽多的年月,他如何能輕易交出?他沒有辦法,又不敢輕易離開,惹人疑心,只好交待下言辭,讓管家往陸寧遠處試探。
這或許是他一生當中最後的一次機會,也是他僅有的一個希望。如果連太子、太子的寵臣也都是同岑士瑜陳執中他們一樣的人,那麽他拿出這些,也不過是朋黨攻訐、權力廝殺的工具而已。
混沌之中的公道,難道真是公道?他手中的這柄利劍該劈開的,也不該是一個兩個人的血肉。與其這樣交出,不如讓它們就此長眠於這萬古長夜,永生永世不見天日,與草木,還有他和方明俊的屍骨同朽。
隔著一日的路程,他不知道結果如何,只是焦心地等待著,等待著。陸寧遠會如何選擇?他會在第一次或是第二次試探中答應麽?管家再回來時,跟在他身後的到底是不是會有或許是他此生能等到的最後一個公道?
他猜不出,只有等待,坐立不安地等待。終於在這一天,在這個與七年間的每一個都別無二致的尋常下午,他收到管家消息,匆匆回家,在家裏見到陸寧遠,這個高大、沈默、平靜,從天而降的年輕將軍——他在三次試探中都給出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然後被管家帶了過來。
現在,周維岳楞楞地站在院外。從晌午下到現在的小雨漸漸停了,西南面的濃雲裂開一道缺口,湛湛放出一角天幕和萬丈暮光。這光落在院子裏面,竟是這樣的明亮,這樣的溫暖照人。
周維岳的手抖起來,淚水湧上眼睛,原地站了一會兒,然後才大步走進院子,對陸寧遠深深作了一揖。
太久了,太久了……豈堪久蔽蒼蒼色,須放三光照九州!
【作者有話說】
-一個小彩蛋:通山,是李自成死掉的地方x
-一些大秦裏的商鞅試孝公x
-麻雀:哼哼,也不看看是誰選的人
-所以麻雀最後的勝利,不止是因為重生者的身份而知道一些原住民不知道的信息,更多是因為他的本性和他重生前與重生後的幾段經歷互相碰撞,讓他表現出的性格和行事風格,造就的勝利!
-所以第一卷的慘兮兮,其實才是給他的真正的金手指x
-下一章就正式切回麻雀視角啦,也算是回歸主線(?)不過感覺平叛情節也應該算主線嘛(對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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