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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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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0

落地窗外夜雨如幕,好半晌,金竹勺子裏的奶酪融化了,吧嗒一聲落回餐碟。

像是被這聲音嚇了一跳,文森特猛然驚醒,說“好久不見。”

又捋了把吸飽了雨水的發梢,露出精致蒼白的額頭,轉向金竹。

“還沒向你自我介紹呢,我是文森特,你好,嗯……”

在說完那句‘你好’之後,文森特頓了下,明顯是還想再說點什麽,卻忍住了,薄唇微微抿起。

明昕:“沒關系,你可以繼續說。”

文森特看了眼明昕,神色覆雜,不過還是把後半句低聲補全:“……再見,很高興曾與你相識。”

金竹:“?”

“不用管他,”明昕對金竹說,然後單手撐著下頜,示意文森特看身後空桌上的拿鐵,“你的找零在那兒呢,加奶不加糖,打包袋在下面壓著。還有別的事麽?”

“有。”文森特馬上說,從懷裏掏出個透明的塑料自封袋。

自封袋表面已經濕透了,內裏的紙制品倒是完好無缺。文森特抽了張紙巾,認認真真擦幹袋上水珠,從裏面拿出兩張毫無折角的劇場門票。

“我今晚就要走了,去赤城巡演。這是我下場演出的關系席,你……們,願不願意來聽?”

雖然有‘們’字參與,但金竹很確定,自己只是這場邀約的副產物。

為了買到今天這場音樂會的連座,金竹足足加了四個黃牛,又花了五位數,才買到位置相對較偏的前排。

結果呢,自家閨蜜有人主動送票不說,送票的人居然還是樂團唯一的漂亮首席。

金竹伸長脖子,悄悄看了眼票上的座位號,位置相當優秀。

必有貓膩啊。金竹心裏想。不過她不打算在這種氛圍下拆臺,眼觀鼻鼻觀心,只當自己不存在。

明昕沒有回答,她看著文森特,那樣覆雜的一個神情,看得文森特幾乎繃不住表情。

“放這裏吧。”明昕最後說。

文森特如釋重負,勉強勾起嘴角苦笑。

他在原地站了站,仿佛還有話想說,又放棄了,只抿緊了唇,離開前沒忘了拿著他的找零。

外面暴雨如註,在落地窗上匯成河流,支離破碎的將世界分割。

“呃,接下來有需要我參與的部分嗎?胸膛給你依偎之類的。”

金竹小心翼翼地端詳明昕的反應,很有眼色地開口:“或者我上樓睡覺去了?”

明昕嗯了聲,說:“晚安。”

然後茫然地凝視著玻璃窗的倒影,清晰地聽到了自己心跳的聲音。

都怪今夜的驟雨下得太急。

不是個適合久別重逢的好天氣。

*

明昕與文森特初遇那天,也是個差不多的雨夜。

小提琴曲悠揚輕盈,蓋過了刀叉與高腳杯輕撞的聲響,也攪亂了異國他鄉的初春氣息。

明昕的牛肝菌燴飯才吃了一半,餐桌對面的椅子再次被人拉開。

來人是個體毛很重的白男,穿著寬松的襯衫,袖口挽著,手裏拈著方杯,琥珀色的酒液晶瑩剔透。

“我為我的冒犯感到抱歉,”男人開口,操著熟練的牛津腔,“但你是如此的美麗動人,如果無人親口誇讚,簡直是一種罪過。”

明昕挖了勺燴飯,眼皮也不擡:“第四個。”

白男:“什麽?”

桌上手機嗡嗡振動,來電顯示是金竹的昵稱‘金主’,明昕隨意瞥了眼,把屏幕倒扣在桌上。

“我說今晚來搭訕的人,你是第四個,”明昕心情正差,不怎麽客氣地懟他,“同樣的臺詞我已經聽膩了,能不能換點新的。”

很煩。

金竹催命似的電話很煩。

一個小時內接連四次的搭訕也很煩。

聽到她的拒絕,對面的白男並不死心,聲音裏帶著笑意:“這意味著我和其他三位紳士擁有同樣良好的審美。”

說完又換成生硬的中文:“順便說,我的中文名字叫瑞奇。”

明昕擡眼。

音樂停止了,餐館浸泡在一種心照不宣的沈默裏。

不得不承認,這位自稱瑞奇的白男的確有賴著不走的資本——男人額頭飽滿,眼神深邃,鼻梁高挺,修短的棕黑色頭發微微蜷曲,很標準的日耳曼人種,英俊得非常有攻擊性,過往的搭訕多半無往不利。

只可惜,男人只有在意識不到自己英俊的時候才是英俊的,一旦有意識地利用自己的容貌,就會顯得油膩。

明昕骨子裏是東方人的審美,欣賞歸欣賞,她對這種多毛的外國人毫無興趣。

然而瑞奇卻誤解了她眼中轉瞬即逝的驚艷,嘴角微微勾起。

“請你到對面喝一杯如何?”他又換回了牛津腔,深情款款道,“作為交換,你要告訴我你美麗的名字。”

直到新的曲目再次奏響,金竹那催命似的來電終於停止了,明昕翻開看了眼,未接來電二十七個。

“No。”又挖起一勺燴飯。

顯然沒預料到自己的魅力會失效,瑞奇眉毛打結,正要開口,卻被一個溫和的男聲打斷。

“No means no,這位女士的答案非常明確,你應該走了。”

瑞奇忿忿道:“嘿,我只是想——”

“而且她坐了一整天的車,已經很疲憊了,”那個溫和的聲音再次打斷,“她需要一些安靜,請。”

咀嚼的動作頓住了,明昕緩緩擡眼。

高定黑西裝,鉆石袖扣,修長手指勾著琴盒的把手。

再往上,男人身材高挑,卻不顯魁梧,頭微微側著,模樣生得恰如其分,鼻梁的弧度令人羨艷。

她記得這雙貓眼,應該是店裏的小提琴手,方圓百裏內除了明昕之外唯一的東方面孔。

煩躁感憑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種難以言喻的感覺,如潮水般呼嘯而至。

捕捉到她的視線,小提琴手客氣地微微笑了下,又轉過頭,對瑞奇挑眉。

瑞奇悻悻起身。

——你怎麽知道我坐了一整天的車?

她想這麽問他,卻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問出口,正在她猶豫的時候,小提琴手先開了口。

“女士,如果我為你單獨奏上一曲,”小提琴手在這遙遠的異國向她說中文,羞赧地摸了下鼻子,“……能否交換到你的百香果布丁?”

明昕掃了眼小提琴手價值不菲的鉆石袖扣。

趕在明昕拒絕前,小提琴手補充了句:“我低血糖,而侍者告訴我,我至少要等二十分鐘才能拿到我的意面。”

不算壞的借口。明昕了然點頭,把布丁推給小提琴手,道:“你可以先吃。”

小提琴手也不客氣,三兩口吃光布丁,然後拉開琴盒,為明昕架起小提琴。

三分鐘的曲子,節奏絢爛又激情,而小提琴手神色暧昧又無辜,全程凝視著明昕的眼睛。

明昕與他水潤的貓眼對視,清晰地聽到血液在鮮活心臟中隆隆流過的聲音。

小提琴手微微欠身,在明昕的掌聲中接過侍者手中的晚餐。

他看起來是真餓了,在確認明昕不介意他坐在對面後,以一種很斯文的架勢飛速掃光盤子裏的紅燴意面。

“我叫明昕,日月明,日斤昕。”明昕等他吃完後說。

小提琴手眼裏似有得色一閃而過,太快了,她沒有看清。

後來文森特坦白,說這場搭訕其實是搭訕文化裏很常見的套路:瑞奇負責騷擾,文森特負責解救,玩一出英雄救美的戲碼,只要配合得當,很容易讓獵物對後者產生本能的依賴。

只是當時的明昕一無所知。

“我是文森特,你好。”小提琴手也自我介紹,又低聲嘟囔了句什麽,不是中文也不是英語,像倒放的音頻。

明昕:“?”

文森特笑著搖頭,意思是這不重要。

不重要就不重要吧,明昕也沒糾結,想著既然互通了姓名,那剛才的問題應該可以問出口了。

“你說我今天坐了一整天的車,怎麽看出來的?”

“是你自己告訴了我,”文森特優雅地擦了擦嘴角,得意道,“我不僅知道你坐了一整天的車,還知道你前幾天玩了攀巖和蹦極,昨天玩了跳傘。”

明昕心中一凜。

第一反應是被跟蹤了。

在地球的另外一面孤身旅行,最首要的就是安全問題,東方面孔在治安欠缺的國度本就是和善可欺的代名詞,明昕始終繃了根弦在腦子裏。

不過這個結論又很快被她推翻——眼前人的相貌實在過於出挑,如果他曾在她身邊出沒,明昕確信自己會記得。

“……我自己告訴了你?”

文森特點點頭,含著笑意的目光緩緩掃過明昕,一種並不輕浮的被註視感。

“換種說法吧。是你的衣服褶皺告訴我,你今天花費了大量的時間維持坐姿;而你眼眶周圍的痕跡告訴我,你在二十四小時內戴過跳傘專用的護目鏡;至於攀巖,是因為你手腕內側有痕跡特殊的擦傷;還有蹦極,新手很容易因為姿勢不當而導致脖子酸痛,所以你會不自覺地揉捏脖頸。”

全中,明昕十分驚訝:“歇洛克·福爾摩斯?”

“我只是比較善於觀察,”文森特笑笑,“不過你的身體也告訴我,你並不擅長,或者說並不熱愛這種讓腎上腺素飆升的強刺激性活動,只是現在的你需要它,需要大量腎上腺素,讓你找到活著的感覺……”

文森特越說聲音越小,身體慢慢前傾,汪著水的眼裏倒映著桌上的燭光。

明昕晃神。

等她反應過來的時候,文森特已經湊得很近了,近到她可以嗅到對方溫熱的吐息。

在她從小接受的生長環境裏,這樣的行為是輕佻的,理應拒絕。

但她放任了文森特的接近,沒有躲開。

文森特猜得不錯,她近期的確迷戀上了腎上腺素飆升的感覺。

剛剛的煩躁還有第三個原因,那就是體內激素水平持續低迷,她需要足夠強大的刺激,才能驅逐煩躁,將幹癟的情緒重新喚醒。

就比如現在,一個足夠漂亮,也足夠合乎明昕胃口的男人,向她發出了暧昧的邀請。

“……你有心結,”文森特的聲音極輕,“而我的住處恰好很近。”

明昕眼神忽閃。

在這個潮濕的雨夜,人生的分叉口猝不及防地擺到了她的面前。

向左一步,萬劫不覆,向右一步,回歸原點。

兩個月以來,明昕利用極限運動,反覆徘徊生死兩端,而與面前的男人相約一夜,不過是又一次嶄新的冒險。

她好像是被蠱惑了,仿佛回到昨天,回到萬米高空,只是這一次,她的背上沒有傘包。

竭力克制住手指的顫抖,明昕故作鎮定。

“我的確有心結。”

“你想怎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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