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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白襄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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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白襄晚

三個人前後腳進門,也並不顯得陌生,各自落座,許諾給丈夫和白未秋互相引薦。

許諾的丈夫是她同學校的同事,叫彭弛,教體育。人健談爽朗,黝黑的皮膚,大大的眼睛,厚嘴唇,笑起來一口大白牙。長得高大健碩,將近一米九,說起話來中氣十足,嗓門也洪亮,是個豪爽的西北漢子。

飯吃的很愉快,實在是彭弛性格太好,總是幾句話就逗得三人哈哈笑起來。閑聊間白未秋得知許諾已經有了兩個月的身孕,驚訝之餘又實在替她感到高興。

話題漸漸轉入日常的平淡,鍋裏的湯汁仍舊滾得沸騰,鴛鴦鍋,一半紅色濃郁,一半白色清爽。

許諾見白未秋還是原來的性子,話少,卻是好像比之前變得更少了,不由想起了心裏的事。

“你最近和溫知鶴怎麽樣?結婚的時候沒見他來,今天說好讓你帶他一起,怎麽又是你自己來的?”糾結半天,許諾看著白未秋眉宇間的落寞,想來想去還是把話問了出來。

白未秋端起茶喝一口,放下手裏的筷子,若無其事的笑著回答:“他學校最近挺忙的,我也很久沒見他了。”

許諾聽後和丈夫對視一眼,又和白未秋道:“知鶴這孩子雖說是年紀比你小了一點,不過我覺得他心智還是成熟的,不比襄晚差。”

白未秋沒聽懂,覺得許諾忽然提及溫知鶴有些奇怪,擡頭看她,目光裏帶幾分疑惑。

“以前我不太懂你們這些人的感情和想法,後來因為你的原因,我不得不被動的去了解一些,時間久了也能慢慢理解了。”許諾並不看他,只是熟練的操作筷子,夾著餐盤裏丈夫給放下的牛肉片送進嘴裏,“喜歡男人還是女人,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都應該是平等的。未秋,從女人對感情的態度來看,我覺得他應該很喜歡你。”

白未秋緩緩放下手裏的茶杯,望著許諾的目光怔了怔。

“你應該也能感覺的出來吧?”許諾並未在意白未秋的反應,腦子裏斷斷續續閃過溫知鶴照顧白未秋的那些細節,依然邊吃邊說,“他看上去應該喜歡你很久了。”

許諾徹底將那些過往放下,坦蕩又真誠。

白未秋默默吞咽茶水,苦澀之後是淡淡的回甘。

“喜歡這件事有時候說簡單也簡單,說覆雜也覆雜。”許諾這會兒放下了筷子,擡頭一本正經看向白未秋。“表面上看喜歡是這個人單方面的事情,可這句話之所以會說出來,那一定是因為產生了無法被接受的理由,用來自己勸自己的。也是為了不讓對方難做,說來說去還是心疼喜歡的人,所以就只能自己咽下委屈,安慰自己。”

“喜歡你,怎麽會跟你沒關系呢?如果一開始就能做到跟你沒有任何關系,那大約也不可能會喜歡上的。”許諾緩緩笑起來,目光在此時流露出幾分溫柔的光芒,“如果你對他不好,沒有傾註愛意,他怎麽會喜歡你這麽久,這麽深?你說對不對,未秋?”

“你聽襄晚說了嗎?”白未秋聽到這裏終於明白過來,溫和笑道,心底對許諾有無限感激。

“是。”許諾輕輕點了一下頭,仿佛並不在意究竟是誰告訴過她這件事情。“其實就算襄晚不來找我說,我也感覺得出來。溫知鶴是很直接的性格,他喜歡你也根本沒藏著掖著,表露的很明顯了。只不過一直被你是哥哥的表象掩蓋住了。你看著知鶴長大,要是能狠得下心跟他徹底不再聯系,你也就不是我認識的那個白未秋了。”

白未秋露出一抹苦笑,看一眼彭弛,對方剛好端起茶壺準備給他倒茶。他擡手接過來,自己慢慢倒起來,思維有些亂,心情又覆雜,可對於溫知鶴,任何情緒都從來沒有再讓心臟不舒服過。

大約對自己來說,溫知鶴的確是值得放心的人。

不知道是什麽時候開始的,也許其實從一開始就是如此。這麽多年了,始終如此,只是自己一直沒來得及發現,也從來沒有註意到。

“等到孩子滿月酒,總該帶著他一起來了吧?”許諾這時忽然眨眨眼笑起來,前一刻的認真與沈重一掃而光,“到時候又過去一年多了,溫知鶴也是個真正意義上的大人了。”

吃過飯白未秋與夫妻二人分開,離別前白未秋認真又鄭重的和許諾道謝,感謝她對自己的徹底理解和接納,也感謝她和彭弛對自己的開導。

白未秋覺得自己有些事情已經慢慢想通了,尤其是在聽過許諾的一番話後他好像更加確定了一些想法。

也許時間真的是種好東西,它一言不發,沈默向前,不理睬誰,也不厚待誰,它只負責推動,只是沈默著前行,最後卻會把所以問題的答案統統留在路上——你跟著它一路往前,終將會看到自己的心。

和許諾吃過飯後的第二天晚上白未秋又給白襄晚打了通電話,約他次日中午見面吃飯。

白襄晚的確戀愛了,接堂哥電話的時候其實正準備和男朋友滾床單。

兩個人剛從酒吧回家,微醺,氣氛簡直好的不得了,這次的男友是白襄晚一眼就看中的,高大帥氣,比自己大四歲,是個悶騷型男人。

剛見的時候他自己坐在吧臺盯著調酒師搖酒,眼神直勾勾的發楞,白襄晚從進門就看到他傻兮兮的樣子覺得十分好笑。一連去了酒吧三天,他三天晚上坐在吧臺看調酒師搖酒——搖完一杯他點一杯,點完一杯他喝一杯,喝完了再繼續看調酒師搖……

白襄晚覺得這人好傻,還有點傻的可愛。

於是第四天晚上再去,又不出意料的看到了他,依然看著調酒師搖酒,手裏正握著一杯“僵屍”。他忍不住睜大了眼,心裏暗暗感嘆一聲這人好酒量,區區四天,雞尾酒已經從“金湯力”喝到了“僵屍”這麽烈的口味。

看著他舉起杯子又要準備一口悶,白襄晚終於忍不住了,推開身邊歪在自己肩膀上好朋友的那顆爆炸頭,幾步走到這人身邊。

“帥哥,”白襄晚眨眨眼,“酒量不錯嘛。”

這人已經喝過幾杯,原本呆傻傻目光被白襄晚一叫回了神,轉過頭來和白襄晚面面相覷兩秒,一對眼珠泛著紅,舌頭有點發直,導致第一次聽他開口說話的白襄晚還以為他是個大舌頭。

“我在研究……”

酒吧太吵,他又口齒不清,白襄晚沒聽清楚,皺著眉把臉貼近幾公分,“洋酒怎麽了?”

這人擺擺手,沖著白襄晚傻憨憨一笑,不再說話,又轉過頭去對調酒師耳語一句,很快調酒師便把手裏剛剛調好的新酒推到了白襄晚面前。

白襄晚看他一眼,穿著合身的黑色襯衫,領帶都一絲不茍,人看著幹幹凈凈的灑脫,身上透著一股說不出來的感覺……這個感覺——白襄晚咂咂嘴,腦子裏想的和眼睛裏看到的相去甚遠,一時竟不敢妄下評價。

他看了他三天,今天是第四天,這個男人穿過不同顏色的襯衫,可唯一不變的從來都是領帶紋絲不亂,人喝的再多也就只不過紅一雙眼睛,連走路的背影也依然巍峨如山,穩的莊重。

這樣的人似乎不應該出現在酒吧這種地方,他看上去沈悶又保守,除了一張臉帥氣英俊,渾身上下的氣質都寫滿了老實人的特征。

白襄晚從來沒有和這樣的人談過,身邊甚至一度沒有過這樣性格的人存在。

當然,堂哥白未秋和溫知鶴不算,因為在白襄晚眼裏他倆合該是一對兒,屬於編內人員,不具參考性。

白襄晚甩了甩頭,在這種地方、這種氛圍怎麽能想到堂哥和溫知鶴那小子?他倆神聖的像是天使頭上的光圈發出的聖潔之光,這烏煙瘴氣的環境都怕把他倆給玷汙了。

驅趕走了天使之光,白襄晚舉起酒杯準備接受老實人的邀請了——他喝一口手裏的“自由古巴”,覺得酒和氛圍都實在是好極了。

自由古巴!多麽美妙的夜晚!

朗姆和青檸的碰撞,加上可樂微甜的氣泡感,從來不覺得雞尾酒也能這麽讓人著迷。

白襄晚覺得自己醉了,醉了不是因為酒,醉的是身邊這個老實男人。

他一只手搭到對方身上,貼近彼此距離,“我來了四天,看了你四天,你一直坐在這裏看他調酒——”白襄晚伸手指一下調酒師。“你對他有意思?”

男人憨憨一笑,搖搖頭,舌頭發直,話說的簡潔,“沒意思。”

白襄晚聽了覺得滿意,點點頭,“那你天天坐這裏幹嘛?”

男人指指調酒師手裏的調酒壺,“看酒。”

“酒有什麽好看的?”白襄晚喝光了杯子裏的酒水。

這男人依舊看著白襄晚笑憨憨,“好喝。”

“好喝。”白襄晚嘀咕一句,不由笑起來,好大的聲音,十分爽朗幹凈,“我也愛喝酒。”

男人又沖調酒師點一下頭,“再給他一杯。”

白襄晚這時擡手一揮,細致的眉眼一勾,挑出一抹動人的光來,“我想嘗嘗你手裏這杯。”

男人憨憨的笑容深了兩分,“你放心的話,”把杯子往白襄晚面前推了兩公分,“請便。”

這酒他還沒動,剛準備開始品嘗白襄晚就坐了過來。其實不止是白襄晚看了他四天,這人早就註意到白襄晚連著來了四天,也暗自觀察了自己四天。從他坐過來那一刻,他就覺得白襄晚十分有趣,果不其然聊起來人是天真的純摯。

白襄晚端過來喝,嘗一口,覺得這酒烈,果然是口味如名字,是不好惹的,他喉嚨像是被鞭子抽了一下,卻又忍不住喝了第二口——烈性依舊,只是痛感消失了,果香隨之襲來,作為尾香氣味十分濃郁,間歇擦過一絲青檸與茴香的爽快。

他一向是個饞酒的,偏偏又沒有酒量,連著喝了兩杯,況且第二杯又是高度數,這下直接上頭,瞬間分不清東西南北中。

“你,好看。”白襄晚也成了大舌頭,恍惚著把酒吧當成了Gay吧,直白又幹脆,“我想和你滾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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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屍”——

Zombie的核心是三層朗姆+雙柑雙糖+大量碎冰。

一杯下去能讓人像“僵屍”一樣倒下。

喝前搖一搖,喝完最好有人送你回家。

咱們晚晚也是遇到踏著“七彩祥雲”來接他回家的英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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