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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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章·一
魔王已經三天沒跟勇士說話了。
只在短暫的封印自行解除當天,小王子再度蘇醒於水晶棺,揉著眼睛迷迷糊糊問了一句“戴納索呢”。
勇士回來那日的場面太慘烈,即使最終魔王在封印中沈睡,前來古堡尋找諦蒙的將士也沒有蘇醒——惑心本就是在喚醒心底最深的欲望,又談何蘇醒。
為了別人的私欲,葬身於自己的私欲,無一幸免。
無力改變現狀,只能眼睜睜看著這些人沈溺在自己執著的幻想中,奮力砍殺,然後竭力而亡。最後一個人倒下時,望著一片血海,勇士好像突然能夠明白為什麽小王子會說“人間最有意思”。
昔日在藏書樓內,書中有一詞倒是異曲同工,曰“向死而生”。
經歷過最空洞的光明和最絕望的黑暗,看透了極致,不夠純粹就有了意義。
“授勳儀式就在明天,你要來看嗎?”
慘烈的犧牲換來的是戴納索的一戰成名,巨龍的狂暴引起了國王的重視,而昔日揭榜的勇士與之並排而立的場景狠狠觸動了這位國王的神經,竟以為巨龍就是傳說中能安天下的寶物諦蒙。
不過戴納索的震懾力驚人,倒是的確能保一方安穩。
勇士沒承認亦不否認,任由這個誤會流傳開來,也就有了後面勇士和巨龍一同被請入王城內部授勳的事情。
對此,諦蒙本人只是微了蹙眉,輕諷:“騙子授勳,戴納索當吉祥物,愚蠢的凡人。”
勇士長嘆口氣,想著總該讓他的小王子從兩百年前的夢魘中醒來。
“我知道,你不喜歡戰爭。”
魔王身子一僵,手中的畫冊再沒翻頁。
“這次下山我查了很多東西,也了解到一些事,關於你,關於普瑞斯,還有,這裏。”
勇士牽著小王子的手,帶他走到藏書樓門前,一起仰頭環顧這座古堡。
古堡總是比尋常人家要恢宏壯麗的,但是如果對比過普瑞斯其人的雄心壯志和他後來的一貫作風,就會覺得這裏頂多稱得上雅致,雅致得甚至有些樸素。
“這裏是他剛即位的時候繼承的城堡,你們在這裏待了七年,重整旗鼓,養精蓄銳。”勇士沖著西北方向一指,“而我們現在的王都,是他攻略的第一座城池。”
在那之後,普瑞斯帝國的擴張大業一發而不可收。
伴隨勇士的低語,魔王似是陷入令人恐懼的回憶,不禁打了個寒顫,然後就感覺到與自己交握的溫熱手掌緊了一緊,好像要通過這種方式向自己傳遞力量。
“是我的錯。”
“不是你的錯。”看到小王子已是蒼白如紙的臉色,勇士又重覆了一遍,宣誓般的鄭重:“不是你的錯。”
魔王沒說話,眼瞼輕闔,纖長的睫毛微微顫動,像是輕薄易碎的蛺蝶羽翼,美而脆弱。
“我一直很奇怪,如果諦蒙指的就是二百年前的你,古籍為什麽會記載一個暴君的倀僚,卻說他能安天下——更何況,在普瑞斯的那本自傳裏,他恨不得把有關你的字眼全部抹去,怎麽會讓別人知道諦蒙的存在。直至我想起,初次見面時,你說你叫威茲多姆,諦蒙的守護者。”勇士笑起來,笑得明媚又坦然,“威茲多姆,發明鋼鐵荊棘圈羊群,制造風水聯動踏車澆灌田園,培育菌種制作奶酪和甜酒……上到城池的防禦工事,下到孩童玩耍的木馬,你為這片土地做了什麽,總會有人記得。”
終章·二
魔王喜歡人間,是真的。
起初來到人間,魔王偏愛帶有溫度的故事,稀奇古怪,或囊容廣博。所以最吸引他的是普瑞斯的藏書樓,兩個人常常一有空就窩在裏面。
可是後來,王國的治理卓有成效,外出就有趣起來。
他開始喜歡清風送來的麥香,所以稻田中的隊伍總能看到一抹金發;他開始喜歡牛羊犬鵝的歡騰,所以家畜育種的任務成了他和孩子們的課堂;他開始喜歡人類溫柔的笑臉,所以民間的盛會他總會拖著普瑞斯出場……
諦蒙不能被外人看到真容,威茲多姆卻可以。
那七年大概是他在人間最快樂的時光。
只是,或許是他太過努力守護這片樂土,反倒讓那個看著國度由衰轉盛的年輕的君主有了別的想法。
欲望埋了種,發了芽,破了土,蜿蜒纏繞著不斷攀爬,直至某天,交織成一片縛網,裹挾著那位始終寵溺的魔王,不得不去處理一切後顧之憂。
諦蒙從沒想要去幫普瑞斯開疆擴土,但他制作的城防利器成了侵略前陣,他傳授的充饑幹糧做了軍餉,連他設計的鋼鐵荊棘都從圈羊上升到圈人的高度……
為了彌補硝煙的傷害,諦蒙總是積極進行戰後的恢覆與安撫,然而普瑞斯侵略的漫漫長征永無止境,少年所做的一切都成了在為下一次起兵征伐縫制戎裝。
時間久了,威茲多姆的化名被民間熟記,諦蒙卻成了歷史的罪人。
“我以為,他是不一樣的。”
少年掙開那只溫暖的手,站在大廳中央的水晶棺前,把過去攤開在空氣中,裸露出不肯結痂的傷口。
他縱容著那個不斷擴張帝國的君王,哪怕兩個人的腳步漸漸踏往不同的方向,魔王還是相信傻小子只是不小心走了條彎路,繞過一圈後,那個純粹的靈魂總會回來的。
直至他在葡萄酒中嘗到血的味道。
——普瑞斯在嘗試封印。
那一刻,魔王終於不得不承認,昔日的傻小子早已在自己無限的信任下變了模樣,醜陋又骯臟。
陷入回憶容易無法自拔,勇士舍不得小王子被絕望淹沒,適時站到他身邊。
從離去到歸來,知道得越多,就越清醒,走過最初的迷茫,醍醐灌頂,然後在魔王落淚的瞬間,越發堅定想要守護什麽。
“我出生在貧民窟,從小就知道,拳頭硬可以護住銅幣,掰手腕能夠贏得烈酒,而不夠強就會被欺負。”
所以我渴望強大,渴望力量。從前我一直這麽想。
“看到你的第一眼,我覺得你弱爆了,可事實是你很強,超越人類的強。原來評判標準是錯的,你的強大也不僅限於身體對抗。那麽力量究竟是什麽,強大的標準又是什麽?”
掰手腕常勝不敗就是強嗎?拳頭夠硬無人敢欺就是強嗎?戴納索該是很強的,但是面對軍隊的攻擊,它也會累,會受傷,會想要我們安撫。
“我下山尋找答案,可直到封印你之前,我的答案才完整。”
可以冷眼旁觀卻選擇參與,能夠血洗山河卻只要自保……
“我終於明白你那句‘喜歡’的分量,而強大的定義應該是守得住自己,也珍惜眾生。“
魔王默不作聲,許久無話。
勇士感覺四周漸漸亮起,擡頭發現古堡從屋頂開始發生變化。
灰蒙蒙的墻體浮現出多樣彩繪,有春日的原野流水,也有秋天的黃金稻田,壁畫所在之處,一片生機盎然。
階梯換上瑩白新漆,一路向上伸展,回環出同色細絨地毯,配合頭頂蔚藍,仿佛漫步雲端。
二三層樓高的位置,被木板遮掩住的方穴向四周蔓延,融合成幾扇碩大的琉璃窗,以五彩斑斕的色塊組合出圖案,隱隱是戴納索的模樣。
藤蔓消失,窗扉洞開,殘垣恢覆高閣,焦土化為花海。
陽光透進來,大喇喇照在水晶棺化形的王座上,反射出一片璀璨。
頹喪兩百餘年的古堡在這一刻煥發新的神采。
驀地,少年的唇角綻了笑意,靈動又溫柔,陰霾盡散。
“我終於知道,戴納索和萊博瑞為什麽認可你了。”
勇者不懼,仁者不憂,如今,你亦不惑。
終章·三
並肩看過這場神跡再臨,勇士轉身,送魔王踏上王座,溫柔又鄭重。
“戴納索能夠震懾他國不來進犯,我願意嘗試讓各國相互牽制避免戰爭。你不必躲在古堡自罰,還可以像從前一樣,做人間的威茲多姆。”
青年單膝跪地,執手落下一吻,擡頭仰望他的小王子,眼中滿是虔誠,似有點點星光。
“尊敬的威茲多姆先生,你願意再相信人類一次嗎?”
作者有話要說: 我一直在思考,魔王為什麽會成為勇士的信仰。
因為他擁有更高位面的力量?
起初我是這樣想的,所以最初的大綱中,這種力量被定義為智慧。
但是寫著寫著,我困惑了。
智慧的體現不該在術,而是在道。
不禁想起《國家寶藏》裏講《孫子兵法》的那期,兵法該是戰爭的哲學,在一片如何打勝仗的學問中,發出“不打仗”的呼聲尤為珍貴。
避戰並非因為勢弱,而是出於對生命的敬畏,對這人間愛得深沈。
我想,大概能吸引勇士的,就是這樣的魔王。
而能與魔王並肩同行的,大概也只有這樣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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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已經三天沒跟勇士說話了。
只在短暫的封印自行解除當天,小王子再度蘇醒於水晶棺,揉著眼睛迷迷糊糊問了一句“戴納索呢”。
勇士回來那日的場面太慘烈,即使最終魔王在封印中沈睡,前來古堡尋找諦蒙的將士也沒有蘇醒——惑心本就是在喚醒心底最深的欲望,又談何蘇醒。
為了別人的私欲,葬身於自己的私欲,無一幸免。
無力改變現狀,只能眼睜睜看著這些人沈溺在自己執著的幻想中,奮力砍殺,然後竭力而亡。最後一個人倒下時,望著一片血海,勇士好像突然能夠明白為什麽小王子會說“人間最有意思”。
昔日在藏書樓內,書中有一詞倒是異曲同工,曰“向死而生”。
經歷過最空洞的光明和最絕望的黑暗,看透了極致,不夠純粹就有了意義。
“授勳儀式就在明天,你要來看嗎?”
慘烈的犧牲換來的是戴納索的一戰成名,巨龍的狂暴引起了國王的重視,而昔日揭榜的勇士與之並排而立的場景狠狠觸動了這位國王的神經,竟以為巨龍就是傳說中能安天下的寶物諦蒙。
不過戴納索的震懾力驚人,倒是的確能保一方安穩。
勇士沒承認亦不否認,任由這個誤會流傳開來,也就有了後面勇士和巨龍一同被請入王城內部授勳的事情。
對此,諦蒙本人只是微了蹙眉,輕諷:“騙子授勳,戴納索當吉祥物,愚蠢的凡人。”
勇士長嘆口氣,想著總該讓他的小王子從兩百年前的夢魘中醒來。
“我知道,你不喜歡戰爭。”
魔王身子一僵,手中的畫冊再沒翻頁。
“這次下山我查了很多東西,也了解到一些事,關於你,關於普瑞斯,還有,這裏。”
勇士牽著小王子的手,帶他走到藏書樓門前,一起仰頭環顧這座古堡。
古堡總是比尋常人家要恢宏壯麗的,但是如果對比過普瑞斯其人的雄心壯志和他後來的一貫作風,就會覺得這裏頂多稱得上雅致,雅致得甚至有些樸素。
“這裏是他剛即位的時候繼承的城堡,你們在這裏待了七年,重整旗鼓,養精蓄銳。”勇士沖著西北方向一指,“而我們現在的王都,是他攻略的第一座城池。”
在那之後,普瑞斯帝國的擴張大業一發而不可收。
伴隨勇士的低語,魔王似是陷入令人恐懼的回憶,不禁打了個寒顫,然後就感覺到與自己交握的溫熱手掌緊了一緊,好像要通過這種方式向自己傳遞力量。
“是我的錯。”
“不是你的錯。”看到小王子已是蒼白如紙的臉色,勇士又重覆了一遍,宣誓般的鄭重:“不是你的錯。”
魔王沒說話,眼瞼輕闔,纖長的睫毛微微顫動,像是輕薄易碎的蛺蝶羽翼,美而脆弱。
“我一直很奇怪,如果諦蒙指的就是二百年前的你,古籍為什麽會記載一個暴君的倀僚,卻說他能安天下——更何況,在普瑞斯的那本自傳裏,他恨不得把有關你的字眼全部抹去,怎麽會讓別人知道諦蒙的存在。直至我想起,初次見面時,你說你叫威茲多姆,諦蒙的守護者。”勇士笑起來,笑得明媚又坦然,“威茲多姆,發明鋼鐵荊棘圈羊群,制造風水聯動踏車澆灌田園,培育菌種制作奶酪和甜酒……上到城池的防禦工事,下到孩童玩耍的木馬,你為這片土地做了什麽,總會有人記得。”
終章·二
魔王喜歡人間,是真的。
起初來到人間,魔王偏愛帶有溫度的故事,稀奇古怪,或囊容廣博。所以最吸引他的是普瑞斯的藏書樓,兩個人常常一有空就窩在裏面。
可是後來,王國的治理卓有成效,外出就有趣起來。
他開始喜歡清風送來的麥香,所以稻田中的隊伍總能看到一抹金發;他開始喜歡牛羊犬鵝的歡騰,所以家畜育種的任務成了他和孩子們的課堂;他開始喜歡人類溫柔的笑臉,所以民間的盛會他總會拖著普瑞斯出場……
諦蒙不能被外人看到真容,威茲多姆卻可以。
那七年大概是他在人間最快樂的時光。
只是,或許是他太過努力守護這片樂土,反倒讓那個看著國度由衰轉盛的年輕的君主有了別的想法。
欲望埋了種,發了芽,破了土,蜿蜒纏繞著不斷攀爬,直至某天,交織成一片縛網,裹挾著那位始終寵溺的魔王,不得不去處理一切後顧之憂。
諦蒙從沒想要去幫普瑞斯開疆擴土,但他制作的城防利器成了侵略前陣,他傳授的充饑幹糧做了軍餉,連他設計的鋼鐵荊棘都從圈羊上升到圈人的高度……
為了彌補硝煙的傷害,諦蒙總是積極進行戰後的恢覆與安撫,然而普瑞斯侵略的漫漫長征永無止境,少年所做的一切都成了在為下一次起兵征伐縫制戎裝。
時間久了,威茲多姆的化名被民間熟記,諦蒙卻成了歷史的罪人。
“我以為,他是不一樣的。”
少年掙開那只溫暖的手,站在大廳中央的水晶棺前,把過去攤開在空氣中,裸露出不肯結痂的傷口。
他縱容著那個不斷擴張帝國的君王,哪怕兩個人的腳步漸漸踏往不同的方向,魔王還是相信傻小子只是不小心走了條彎路,繞過一圈後,那個純粹的靈魂總會回來的。
直至他在葡萄酒中嘗到血的味道。
——普瑞斯在嘗試封印。
那一刻,魔王終於不得不承認,昔日的傻小子早已在自己無限的信任下變了模樣,醜陋又骯臟。
陷入回憶容易無法自拔,勇士舍不得小王子被絕望淹沒,適時站到他身邊。
從離去到歸來,知道得越多,就越清醒,走過最初的迷茫,醍醐灌頂,然後在魔王落淚的瞬間,越發堅定想要守護什麽。
“我出生在貧民窟,從小就知道,拳頭硬可以護住銅幣,掰手腕能夠贏得烈酒,而不夠強就會被欺負。”
所以我渴望強大,渴望力量。從前我一直這麽想。
“看到你的第一眼,我覺得你弱爆了,可事實是你很強,超越人類的強。原來評判標準是錯的,你的強大也不僅限於身體對抗。那麽力量究竟是什麽,強大的標準又是什麽?”
掰手腕常勝不敗就是強嗎?拳頭夠硬無人敢欺就是強嗎?戴納索該是很強的,但是面對軍隊的攻擊,它也會累,會受傷,會想要我們安撫。
“我下山尋找答案,可直到封印你之前,我的答案才完整。”
可以冷眼旁觀卻選擇參與,能夠血洗山河卻只要自保……
“我終於明白你那句‘喜歡’的分量,而強大的定義應該是守得住自己,也珍惜眾生。“
魔王默不作聲,許久無話。
勇士感覺四周漸漸亮起,擡頭發現古堡從屋頂開始發生變化。
灰蒙蒙的墻體浮現出多樣彩繪,有春日的原野流水,也有秋天的黃金稻田,壁畫所在之處,一片生機盎然。
階梯換上瑩白新漆,一路向上伸展,回環出同色細絨地毯,配合頭頂蔚藍,仿佛漫步雲端。
二三層樓高的位置,被木板遮掩住的方穴向四周蔓延,融合成幾扇碩大的琉璃窗,以五彩斑斕的色塊組合出圖案,隱隱是戴納索的模樣。
藤蔓消失,窗扉洞開,殘垣恢覆高閣,焦土化為花海。
陽光透進來,大喇喇照在水晶棺化形的王座上,反射出一片璀璨。
頹喪兩百餘年的古堡在這一刻煥發新的神采。
驀地,少年的唇角綻了笑意,靈動又溫柔,陰霾盡散。
“我終於知道,戴納索和萊博瑞為什麽認可你了。”
勇者不懼,仁者不憂,如今,你亦不惑。
終章·三
並肩看過這場神跡再臨,勇士轉身,送魔王踏上王座,溫柔又鄭重。
“戴納索能夠震懾他國不來進犯,我願意嘗試讓各國相互牽制避免戰爭。你不必躲在古堡自罰,還可以像從前一樣,做人間的威茲多姆。”
青年單膝跪地,執手落下一吻,擡頭仰望他的小王子,眼中滿是虔誠,似有點點星光。
“尊敬的威茲多姆先生,你願意再相信人類一次嗎?”
作者有話要說: 我一直在思考,魔王為什麽會成為勇士的信仰。
因為他擁有更高位面的力量?
起初我是這樣想的,所以最初的大綱中,這種力量被定義為智慧。
但是寫著寫著,我困惑了。
智慧的體現不該在術,而是在道。
不禁想起《國家寶藏》裏講《孫子兵法》的那期,兵法該是戰爭的哲學,在一片如何打勝仗的學問中,發出“不打仗”的呼聲尤為珍貴。
避戰並非因為勢弱,而是出於對生命的敬畏,對這人間愛得深沈。
我想,大概能吸引勇士的,就是這樣的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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