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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我教你怎麽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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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我教你怎麽追我

“紀何初!”

韓馳擡手擋了一把,用力扳住紀何初的肩膀。

“我知道你對我有意思,但你……你的表達方式太……我不習慣,你想追我可以約我吃飯約我喝酒,你……你別這樣。”

韓馳被紀何初剛剛那一下弄得血脈賁張,說一句話要喘三口氣。

紀何初倒是有些懵了。

“追你?”

“嗯……你今天醒來之後感覺怎麽樣,沒什麽不舒服吧。”韓馳輕聲應了一句,松開紀何初的肩膀,僵硬地轉移話題。

其實這個想法很早就在韓馳心裏冒過頭了,只是每次都被他潦草地掐斷。

而昨晚一夜秋風,吹得野草瘋長,韓馳對他們倆之間的一團亂麻突然有了新的想法。

他想,發電機和攝像頭那些關心不是假的,紀何初或許是真的喜歡自己,只是對方腦回路清奇,所以屢屢適得其反;而自己對紀何初的在意也不是假的,至少紀何初能區別於其他人,他應該正視自己的感情,至少可以給紀何初一個追求自己的機會。

只是沒想到這麽快就說出了口,還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韓馳覺得有點臉熱。

疑問得到肯定的答覆,紀何初還在楞神,大腦卻先人一步地蹦出今天寫實驗報告可以用的開頭語——“取得突破性進展。”

腦子在前面飛,紀何初花了幾秒鐘才想起來,自己確實在“追”韓馳。

他擡頭看向韓馳,對方正側頭盯著地面不知在看什麽,但紀何初捕捉到他吞咽口水喉結上下滾動的小動作。

他緊張什麽。

紀何初將韓馳的緊張最後歸結為“背著戚雲銜撒網”的負罪感。

不知是意識到實驗進展順利,還是眼前韓馳的樣子蹩腳得討喜,總之紀何初的心情變得不錯,他對著韓馳粲然一笑。

“沒有,挺好的。”

韓馳剛剛收回目光,就被紀何初笑得一下晃了神。

這好像是屈指可數的幾次,紀何初對他露出除了皺眉和翻白眼的其他表情。

本就長得面善,紀何初笑起來的親近感更是爆棚。

要是能用相機拍下來就好了。

韓馳想到剛剛相機裏的照片。

“我剛剛看相機,有幾張照片拍到了你,我想放進我的參賽作品。”

“拍到了我?”紀何初十分意外,“模特不是戚雲銜嗎?”

“那是第一組圖,我剛剛……”

話沒說完,紀何初又轉身走人了。

韓馳趕忙跟上去,繼續解釋道:“我們這次比賽只給了一個主題,但每個攝影師能提交三組作品,雲銜那套是第一組,我用相機隱藏記錄了這幾天的拍攝日常,這是第二組圖。”

兩組風格迥異的照片一同參賽,紀何初開始感到好奇:“什麽主題?”

“繭。”

紀何初一問,韓馳不禁也提起了興趣:“如果是你的話,你會拍什麽?”

“白紙。”

“嗯?”這個回答出乎韓馳的意料,“為什麽?”

“因為我覺得出這個主題的人有病,”紀何初漫不經心地答,“一張白紙,我說這是繭,如果他說不是,那他自己就是繭。如果他說是,那他就鉆進了我的繭。”

“你的意思是......”彎彎繞繞的話聽得韓馳一楞,細細琢磨下又覺得暗藏門道。

若評委不認同紀何初的想法,便是無形之中故步自封,將自己包裹在傳統認知中;若評委認同,又是被拉入特定的範圍,因為作品是不是繭為什麽是繭,都是紀何初定的。

韓馳恍然大悟——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念,觀念就是繭。”

所以白紙不論是否被承認,展示它的人和評判它的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標準,他們也就都在自己的繭內!

韓馳久違地感受到靈光乍現的激動。

到了黑珍珠門口,韓馳依舊沈浸在自我的思緒發散中,他低頭跟在紀何初身後,直到額頭“咣”地一聲撞到門才回神。

“……”

韓馳捂著額頭,透過木門上的毛玻璃,他能看見紀何初在裏面走動的朦朧身影。

這人門都不幫他留一下,到底是不是想追自己啊!

“算了,相機還在裏面。”韓馳自顧自地說了一句,揉揉腦袋推門走了進去。

第二天周五,第二套圖一如韓馳所料,光是素材篩選就花費了不少時間。

不過因為和素材相關度較高,大家都幹勁十足,紀何初與韓馳隔著鏡頭對視的那張照片被高票通過選入成圖,也成為午飯時工作室成員的最新談資——

“以我多年來嗑CP的經驗,我覺得事情不對勁。”

“那張圖,我居然看出一種‘塵世喧囂中我只看見你’的感覺!啊!這該死的宿命感!誰懂!”

“等等,這個趨勢……是天降勝竹馬啊!雲銜哥和韓哥他倆……哎呀!不行不行!”

“我的馳雲CP難道要be了嗎?!”

“我和紀老板難道要be了嗎?!”

大家紛紛看向說出最後一句話的阿宇。

“普信男!”

阿宇:“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

戚雲銜坐在辦公桌前,默默地瀏覽著最終選出來的第二組圖片。

相比大家的浮想聯翩,戚雲銜表現得異常平靜。

事實上,他的心思並沒有放在這上面。

昨晚,戚雲銜擔心自己的失態會讓本就有意與他保持距離的韓馳更加多想,於是在晚上回家之後給韓馳撥去了電話,想探探口風。

話頭用的是在走廊韓馳被自己打斷的那句:

“韓馳,你之前說要不要一起去看看紀老板,我當時都沒反應過來,他是生病了嗎?”

韓馳便在電話裏將向偉澤企圖綁架紀何初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講給了他聽,也包括紀何初幫梵風裝了個微型攝像頭的事。

“啊,那......那我也應該過去看望一下的。”戚雲銜始料未及。

“沒關系,我過去的時候他狀態不錯,應該沒什麽事了。”

“那就好,改天請他吃飯吧。”

“嗯。”

他們又聊了些後續的工作,掛了電話後,戚雲銜內心五味雜陳百感交集。

紀何初幫了梵風,於理他應該心懷感激,可於情……

戚雲銜看了一眼放在一邊的手機,未讀消息零條,孟驊那邊依舊沒有動靜。

此刻他不得不承認人都有劣根性,並且他的劣根性正占據著上風,找了許多個借口為自己開脫——

和孟驊通電話的時候他還不知情,不知者無罪,不能怪他。

就事論事一碼歸一碼,公事該感激感激,私事該解決解決。

話都已經說出去了,再說紀何初也冒犯過自己……

就這一次。

蓋棺定論,戚雲銜不再多想,他將手機倒扣過去,全力投入工作。

當晚,黑珍珠。

“您好,可以先看一下酒水單,那邊還有位置。”於廷對新來的三位客人招呼道。

“不用,我們就坐吧臺,今個兒啊我們主要就是來看調酒的。”孟驊沖於廷擡了擡下巴,其他兩人也紛紛應和。

“沒問題的,您可以和我說一下平時喜歡喝的口味,我來給您推薦。”雖然對方態度流裏流氣,但於廷秉著顧客上帝的服務宗旨,只當他們也是慕名而來。

“別別別,就那個,菲士!拉莫斯金菲士你們這兒有吧?”

“啊,有倒是有......”於廷開始懷疑面前幾人的來意。

“有還磨嘰啥啊?先來個十杯八杯打底吧!”

於廷皺起眉。

拉莫斯金菲士是一款最近名氣很大的雞尾酒,倒不是因為它口感有多出眾,而是制作拉莫斯金菲士必須將所有材料倒入搖酒壺中,連續不間斷搖和至少十分鐘以上,才能最終做出綿密不倒的氣泡。

因此它被戲稱為“調酒師最害怕聽到的酒”之一,介於它很費調酒師,有些酒吧甚至都不會把它寫在酒水單上,但還是經常有人去酒吧用拉莫斯金菲士調戲調酒師。

只是面前的人態度傲慢,一上來就點名要這麽多杯,於廷半點兒不覺得對方是來調戲調酒師的,相反很確信他們是來砸場子的。

店裏還有其他客人,秉著一切以和為貴的原則,於廷開口道:“是這樣的哈,您點的這款酒它比較特殊,不好入口還貴,不建議......”

“廢什麽話啊,老子有錢!就好這一口!不會調就說不會,建議你奶奶的建議!”孟驊猛地拍了一下吧臺,引來周遭幾位客人的回頭。

“您堅持要點也可以,只是我們店怕客人跟風點了之後不滿意,所以對它有一套特殊的點單要求。這樣,您要是真喜歡,您說一個拉莫斯金菲士的口感特點,我給您做一杯。”

“讓你做杯酒屁事兒那麽多呢,老子的話你聽不明白是吧?我今晚就要拉莫斯金菲士,十杯!做不了,爺把你店砸了!”

“聽見沒有!做不了砸店!”孟驊的帶來的兩個人也紛紛跟著嗆聲。

動靜鬧得有些大了,眼看壓不住,於廷正準備拉人到外面去解決,紀何初從裏面的儲物室裏走了出來。

“怎麽回事兒。”

“老板,”於廷趕忙走上去,瞥了一眼孟驊幾人,對紀何初耳語道:“開口就要十杯拉莫斯金菲士,我看著像來砸場子的。”

紀何初擡眼掃了一圈吧臺前坐著的三個人,正中間的那個不懷好意地正盯著他。

二流子氣質,文化水平不高,很典型的炮灰打手角色。

“知道了,你先去忙。”掃描完畢,紀何初收回目光,取過掛在墻上的銘牌往身上別。

“紀哥!”於廷著急。

“去忙。”

紀何初的語氣篤定,於廷心想自家老板也不是個任人欺負的軟柿子,便先聽了吩咐,將吧臺的主戰場交給了紀何初。

“你就是老板吧,”見自己的目標出來了,孟驊便把火往紀何初身上引:

“你員工服務態度太差了,懂事點兒的趕緊送我幾杯補償一下,還有,今晚我不想再看到剛剛那個磨嘰鬼了,你來給我調。”

“點的什麽?”紀何初卷起袖子。

“拉莫斯金菲士,十杯。”

紀何初拿出一個高球杯,對孟驊晃了晃,“菲士系列有挑戰活動,十五秒之內喝完免單。”

“是嘛,”孟驊見紀何初神色鎮定,加大了火力:“那來三十杯吧,我和我兄弟一人十杯。”

“可以,不過點了要是喝不完的話,需要付雙倍。”

“你什麽意思?我自己買的酒喝不喝完,你還管上了?”

“當然不是,游戲規則而已。”紀何初的指尖敲打著桌面,不緊不慢地說,“如果您對自己的錢包和酒量沒信心的話,可以選擇不參與挑戰。”

“切,”孟驊翻了個白眼,緊接著掏出張卡甩在紀何初身上,“做!爺今晚就把你們這兒喝到破產。”

紀何初看了一眼掉在自己腳邊的銀行卡,也沒撿,直接拿起了酒和盎司器。

“拉莫斯金菲士,第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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