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第10章·不忠 為什麽,何止卻是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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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第10章·不忠 為什麽,何止卻是匹養……
蘭矜坐在何止的床沿, 銀發垂落如冰瀑,面具下的半張臉冷峻如刀削。
他交疊的雙腿在黑色戰術褲下繃出淩厲線條,腿環金屬扣折射著天花板投下的冷光, 像某種蓄勢待發的武器。
而何止站在門口,燈光從他背後打來, 將他的輪廓鍍上一層毛刺刺的金邊——
這是張被末世打磨過的臉。
眉骨如斷崖般陡峭, 鼻梁像出鞘的軍刀, 下頜線繃緊時能看見咬肌的起伏。
此刻他微微低頭, 狼似的瞳孔在陰影裏收縮,睫毛投下的陰影像瞄準鏡的十字準星, 直直鎖定蘭矜。
“下場嘛……”
何止突然笑起來, 向前邁了一步, 碾碎兩人之間最後的距離。
他身上還帶著夜風的凜冽,侵略性地傾身,雙手撐在蘭矜兩側的床墊上。
床墊彈簧發出不堪重負的吱呀聲。
“首領高擡貴手, 放過我一次吧, 我知道錯了。”
何止的呼吸噴在蘭矜面具邊緣,看著那縷銀發被自己的氣息拂動。
這個角度能看清暴君領口露出的一小截蒼白鎖骨。
何止喜歡這個角度。
被壓迫感這麽壓下來,蘭矜忽然擡手,冰冷的手指卡住何止咽喉。
“知道錯了?”
暴君的聲音比指套更冷,冰藍色瞳孔裏翻湧著何止讀不懂的情緒。
“那,你為什麽要去找別人。”
——
蘭矜第一次註意到何止,是因為那混蛋放肆的目光。
城墻巡視那天,新來的超凡者隊伍裏, 唯獨這匹狼敢直視他的眼睛——不是敬畏的仰望,而是帶著野性的打量,從銀發掃到腿環, 最後定格在腰間的槍套上,舌尖還意猶未盡地舔了舔犬齒。
找死。
暴君當時起了殺意。
他最討厭別人用那種目光打量自己。
他本打算把這匹不知死活的狼丟去最危險的凈化區,或是派去變異獸巢穴做誘餌。
畢竟在荊棘基地,讓一個超凡者“意外身亡”比捏死螞蟻還簡單。
可與此同時,蘭矜確實曾冷靜地計算過。
何止的價值,值得他暫時壓下殺意。
這匹狼的戰力在荊棘基地能排進前三,控風異能配合半獸化的爆發力,單槍匹馬就能剿滅小型獸潮。
更難得的是他帶隊的本事,那群自命不凡的刺頭超凡者到了何止手裏,乖得像被擼順毛的狼崽。
這樣的刀,當然要用到卷刃再折斷。
暴君為自己找好理由,甚至在處決名單上把何止的名字往後挪了三位。
直到他撞見何止蹲在醫療部後院,用異能幫截肢的小士兵晾衣服。
風絲穿過晾衣繩,把每件病號服抖得平平整整,還特意用暖風烘幹了繃帶。
蠢貨。
蘭矜當時想。
末世裏多餘的善意只會害死自己。
可當蘭矜看見何止偷偷往小士兵枕頭下塞巧克力時——天知道這混蛋從哪搞來的過期奢侈品——暴君突然改了主意。
他給何止派了更多任務,甚至讓何止貼身護衛……結果這混蛋半夜摸進首領臥室就為了塞個熱水袋。
蠢貨。
蠢貨。
就是個蠢貨。
蘭矜討厭蠢貨。
可當何止渾身是血從輻射區背出昏迷的孩童時,當他在糧倉告急時偷偷把自己的配額分給老人時,
暴君發現自己開始期待這匹狼的下一個“意外的蠢”。
何止表面是吊兒郎當的,可骨子裏卻藏著近乎愚蠢的善良。
他會偷偷把配額讓給傷殘士兵,會為素不相識的流民擋下變異藤蔓,他會照顧年紀更小的隊友,但卻很懂分寸,知進退。
是個聰明的蠢貨。
沒有蠢到會死的地步,但卻偏偏還留有一點溫度。
那種溫度,在末世之中是極其罕見、極其稀有的,比黃金還要珍貴,比幹凈的水源還要難尋找。
那晚的慶功宴喧囂刺耳。
何止屢屢奇功,就算在胡墨手下幹事,也擋不住他身上那股特別奇異的號召力和統領力。
這場慶功宴是為了這次大量收獲物資而舉辦的。
其實挺無聊的。
而且蘭矜在主位上面,下面都戰戰兢兢的,除了何止這個蠢貨一直在那邊喝酒。
然後蘭矜離席,卻在轉角被一股帶著酒氣的力道拽進陰影。
何止的掌心燙得驚人,隔著制服布料都能灼傷他的腰線。
暴君本能地摸向腿環上的匕首,卻在聽到那句醉醺醺的“寶貝,你好香”時,指尖詭異地頓了頓。
荒謬。
荒謬至極。
荊棘基地最危險的暴君,此刻被犯上作亂的野狼按在墻角。
何止的鼻尖抵著他耳後的皮膚,蘭矜呼吸間全是劣質威士忌的味道,混著硝煙與血的氣息。
“松手。”蘭矜冷聲道。
可何止反而抱得更緊。
他的擁抱毫無技巧,全是蠻力,像是要把蘭矜這些年的孤獨都擠壓進這個擁抱裏。
明明,該殺了他。
蘭矜的指尖已經扣上何止的喉結,只要稍稍用力……
卻在那時,蘭矜感受到何止的心跳。
透過相貼的胸膛,那心跳又重又快,像匹脫韁的野馬。
而比心跳更燙的是體溫,人類的體溫,活生生的,源源不斷地透過衣料傳遞過來。
原來擁抱是這樣的.
不是實驗室裏冰冷的束縛帶,不是處決叛徒時飛濺的鮮血,而是帶著脈搏的、近乎熾熱的溫度。
蘭矜的手指在何止頸側收緊,又松開。
“…麻煩。”
他最終沒擰斷那截脖頸,只是拽著何止的頭發迫使他低頭。
月光從雲縫漏下來,照見何止醉意朦朧的眼睛——
那裏面盛著毫不掩飾的渴望,與蘭矜從未見過的溫柔。
突然覺得口渴。
於是,蘭矜拽著何止的頭發迫使他低頭,銀發與黑發在月光下交織成暧昧的網。
暴君踮起腳尖,面具邊緣幾乎貼上何止的鼻梁,他們的呼吸糾纏在一起。
何止的嘴唇因為醉酒而泛著濕潤的光,帶著威士忌的焦香。
蘭矜能數清他睫毛的顫動頻率,能看清他瞳孔裏映出的自己,甚至能嘗到他呼吸裏殘餘的煙草味。
一寸。
只差一寸。
——拐角突然傳來靴子踩碎玻璃的聲響。
“何止,草,人跑哪去了,慶功宴慶功宴,主角不見了,搞鬼呢?”
胡墨的聲音由遠及近,
“丫的,找死我了……”
蘭矜猛地松開手。
何止踉蹌著向後倒去,往後趴在墻上有點懵了,酒稍微醒了一點。
一瞬間,暴君已經退到三步開外,銀發重新變得一絲不茍,只有胸口不正常的起伏暴露了方才的失控。
“啊?”
何止下意識的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眼裏還帶著很濃重的酒意,醉熏熏的,不知道有沒有反應過來。
“閉嘴,忘掉。”
蘭矜冷冰冰地扔下這句話,轉身走進黑暗。
暴君快步穿過長廊,指腹狠狠擦過自己的嘴唇。
荒唐。
他居然差點吻了一個醉鬼。
那個沒有完成的吻,一直到何止失憶前,都沒有得到完成。
反而是失憶後的何止,讓蘭矜徹底認輸了。
在愛這件事情上,蘭矜本身就是不熟悉的,蘭矜贏不過何止,也玩不過何止。
蘭矜坐在床上,指尖無意識地摩挲著腰間的槍柄。
當年那個擁抱的溫度似乎還殘留在皮膚上——何止滾燙的胸膛,帶著酒氣的呼吸,還有那雙總是不安分的手,曾經那麽用力地將他按進懷裏,像是要把他揉進骨血。
溫暖。
這個詞匯對蘭矜而言太過陌生。
實驗室的記憶裏只有冰冷的金屬鐐銬,荊棘王座上沾染的永遠是他人的鮮血。
他早已習慣了孤獨,習慣了用暴戾與殺戮築起高墻,將所有人隔絕在外。
——直到何止出現。
這匹狼莽撞地闖進他的領地,帶著痞笑和滿嘴歪理,一次次挑戰他的底線。
明明是最該被處決的叛徒,卻偏偏……那麽有趣。
他會在任務報告裏畫歪歪扭扭的簡筆畫,被罵了下次還敢。
像個小孩子一樣,惡劣調皮,但卻很親近。
這個世界惡心透頂。
但何止讓蘭矜覺得,活著或許沒那麽無聊。
可現在的何止失憶了。
忘了他們的賭約,忘了那些對抗的糾纏和猶疑,甚至忘了他曾多麽熱烈地註視過暴君。
暴君沒有嘗試過主動敞開一切,何止是唯一能讓暴君心甘情願臣服的人。
因為感情經歷一片空白,即使因為實驗室的事情,蘭矜對於“性”是極其抗拒和厭惡的,但他還是允許何止來到了自己的房間。
在蘭矜的印象裏。
性,就是把人當做畜生一樣交/配。
是惡心的。
是毫無尊嚴的。
是在生/殖箱裏面被研究員窺探的。
但是,那一晚的一切都和蘭矜記憶中的不一樣。
何止像是餓狠了的狼,咬下去卻不會見血。
可是狼分明是忠貞的、專一的、對伴侶說一不二的。
為什麽呢。
荊棘基地是蘭矜的領地,蘭矜是荊棘基地的王。
蘭矜冷眼看著何止半夜溜出房間,看著他和紀佑密會,蘭矜在門口站了一會,就來到了何止的房間——他想看看,何止能在那兒待多久。
為什麽,何止卻是匹養不熟的狼呢?
哪怕餵了肉,飲了血,這匹狼依然會頭也不回地奔向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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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交疊的雙腿在黑色戰術褲下繃出淩厲線條,腿環金屬扣折射著天花板投下的冷光, 像某種蓄勢待發的武器。
而何止站在門口,燈光從他背後打來, 將他的輪廓鍍上一層毛刺刺的金邊——
這是張被末世打磨過的臉。
眉骨如斷崖般陡峭, 鼻梁像出鞘的軍刀, 下頜線繃緊時能看見咬肌的起伏。
此刻他微微低頭, 狼似的瞳孔在陰影裏收縮,睫毛投下的陰影像瞄準鏡的十字準星, 直直鎖定蘭矜。
“下場嘛……”
何止突然笑起來, 向前邁了一步, 碾碎兩人之間最後的距離。
他身上還帶著夜風的凜冽,侵略性地傾身,雙手撐在蘭矜兩側的床墊上。
床墊彈簧發出不堪重負的吱呀聲。
“首領高擡貴手, 放過我一次吧, 我知道錯了。”
何止的呼吸噴在蘭矜面具邊緣,看著那縷銀發被自己的氣息拂動。
這個角度能看清暴君領口露出的一小截蒼白鎖骨。
何止喜歡這個角度。
被壓迫感這麽壓下來,蘭矜忽然擡手,冰冷的手指卡住何止咽喉。
“知道錯了?”
暴君的聲音比指套更冷,冰藍色瞳孔裏翻湧著何止讀不懂的情緒。
“那,你為什麽要去找別人。”
——
蘭矜第一次註意到何止,是因為那混蛋放肆的目光。
城墻巡視那天,新來的超凡者隊伍裏, 唯獨這匹狼敢直視他的眼睛——不是敬畏的仰望,而是帶著野性的打量,從銀發掃到腿環, 最後定格在腰間的槍套上,舌尖還意猶未盡地舔了舔犬齒。
找死。
暴君當時起了殺意。
他最討厭別人用那種目光打量自己。
他本打算把這匹不知死活的狼丟去最危險的凈化區,或是派去變異獸巢穴做誘餌。
畢竟在荊棘基地,讓一個超凡者“意外身亡”比捏死螞蟻還簡單。
可與此同時,蘭矜確實曾冷靜地計算過。
何止的價值,值得他暫時壓下殺意。
這匹狼的戰力在荊棘基地能排進前三,控風異能配合半獸化的爆發力,單槍匹馬就能剿滅小型獸潮。
更難得的是他帶隊的本事,那群自命不凡的刺頭超凡者到了何止手裏,乖得像被擼順毛的狼崽。
這樣的刀,當然要用到卷刃再折斷。
暴君為自己找好理由,甚至在處決名單上把何止的名字往後挪了三位。
直到他撞見何止蹲在醫療部後院,用異能幫截肢的小士兵晾衣服。
風絲穿過晾衣繩,把每件病號服抖得平平整整,還特意用暖風烘幹了繃帶。
蠢貨。
蘭矜當時想。
末世裏多餘的善意只會害死自己。
可當蘭矜看見何止偷偷往小士兵枕頭下塞巧克力時——天知道這混蛋從哪搞來的過期奢侈品——暴君突然改了主意。
他給何止派了更多任務,甚至讓何止貼身護衛……結果這混蛋半夜摸進首領臥室就為了塞個熱水袋。
蠢貨。
蠢貨。
就是個蠢貨。
蘭矜討厭蠢貨。
可當何止渾身是血從輻射區背出昏迷的孩童時,當他在糧倉告急時偷偷把自己的配額分給老人時,
暴君發現自己開始期待這匹狼的下一個“意外的蠢”。
何止表面是吊兒郎當的,可骨子裏卻藏著近乎愚蠢的善良。
他會偷偷把配額讓給傷殘士兵,會為素不相識的流民擋下變異藤蔓,他會照顧年紀更小的隊友,但卻很懂分寸,知進退。
是個聰明的蠢貨。
沒有蠢到會死的地步,但卻偏偏還留有一點溫度。
那種溫度,在末世之中是極其罕見、極其稀有的,比黃金還要珍貴,比幹凈的水源還要難尋找。
那晚的慶功宴喧囂刺耳。
何止屢屢奇功,就算在胡墨手下幹事,也擋不住他身上那股特別奇異的號召力和統領力。
這場慶功宴是為了這次大量收獲物資而舉辦的。
其實挺無聊的。
而且蘭矜在主位上面,下面都戰戰兢兢的,除了何止這個蠢貨一直在那邊喝酒。
然後蘭矜離席,卻在轉角被一股帶著酒氣的力道拽進陰影。
何止的掌心燙得驚人,隔著制服布料都能灼傷他的腰線。
暴君本能地摸向腿環上的匕首,卻在聽到那句醉醺醺的“寶貝,你好香”時,指尖詭異地頓了頓。
荒謬。
荒謬至極。
荊棘基地最危險的暴君,此刻被犯上作亂的野狼按在墻角。
何止的鼻尖抵著他耳後的皮膚,蘭矜呼吸間全是劣質威士忌的味道,混著硝煙與血的氣息。
“松手。”蘭矜冷聲道。
可何止反而抱得更緊。
他的擁抱毫無技巧,全是蠻力,像是要把蘭矜這些年的孤獨都擠壓進這個擁抱裏。
明明,該殺了他。
蘭矜的指尖已經扣上何止的喉結,只要稍稍用力……
卻在那時,蘭矜感受到何止的心跳。
透過相貼的胸膛,那心跳又重又快,像匹脫韁的野馬。
而比心跳更燙的是體溫,人類的體溫,活生生的,源源不斷地透過衣料傳遞過來。
原來擁抱是這樣的.
不是實驗室裏冰冷的束縛帶,不是處決叛徒時飛濺的鮮血,而是帶著脈搏的、近乎熾熱的溫度。
蘭矜的手指在何止頸側收緊,又松開。
“…麻煩。”
他最終沒擰斷那截脖頸,只是拽著何止的頭發迫使他低頭。
月光從雲縫漏下來,照見何止醉意朦朧的眼睛——
那裏面盛著毫不掩飾的渴望,與蘭矜從未見過的溫柔。
突然覺得口渴。
於是,蘭矜拽著何止的頭發迫使他低頭,銀發與黑發在月光下交織成暧昧的網。
暴君踮起腳尖,面具邊緣幾乎貼上何止的鼻梁,他們的呼吸糾纏在一起。
何止的嘴唇因為醉酒而泛著濕潤的光,帶著威士忌的焦香。
蘭矜能數清他睫毛的顫動頻率,能看清他瞳孔裏映出的自己,甚至能嘗到他呼吸裏殘餘的煙草味。
一寸。
只差一寸。
——拐角突然傳來靴子踩碎玻璃的聲響。
“何止,草,人跑哪去了,慶功宴慶功宴,主角不見了,搞鬼呢?”
胡墨的聲音由遠及近,
“丫的,找死我了……”
蘭矜猛地松開手。
何止踉蹌著向後倒去,往後趴在墻上有點懵了,酒稍微醒了一點。
一瞬間,暴君已經退到三步開外,銀發重新變得一絲不茍,只有胸口不正常的起伏暴露了方才的失控。
“啊?”
何止下意識的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眼裏還帶著很濃重的酒意,醉熏熏的,不知道有沒有反應過來。
“閉嘴,忘掉。”
蘭矜冷冰冰地扔下這句話,轉身走進黑暗。
暴君快步穿過長廊,指腹狠狠擦過自己的嘴唇。
荒唐。
他居然差點吻了一個醉鬼。
那個沒有完成的吻,一直到何止失憶前,都沒有得到完成。
反而是失憶後的何止,讓蘭矜徹底認輸了。
在愛這件事情上,蘭矜本身就是不熟悉的,蘭矜贏不過何止,也玩不過何止。
蘭矜坐在床上,指尖無意識地摩挲著腰間的槍柄。
當年那個擁抱的溫度似乎還殘留在皮膚上——何止滾燙的胸膛,帶著酒氣的呼吸,還有那雙總是不安分的手,曾經那麽用力地將他按進懷裏,像是要把他揉進骨血。
溫暖。
這個詞匯對蘭矜而言太過陌生。
實驗室的記憶裏只有冰冷的金屬鐐銬,荊棘王座上沾染的永遠是他人的鮮血。
他早已習慣了孤獨,習慣了用暴戾與殺戮築起高墻,將所有人隔絕在外。
——直到何止出現。
這匹狼莽撞地闖進他的領地,帶著痞笑和滿嘴歪理,一次次挑戰他的底線。
明明是最該被處決的叛徒,卻偏偏……那麽有趣。
他會在任務報告裏畫歪歪扭扭的簡筆畫,被罵了下次還敢。
像個小孩子一樣,惡劣調皮,但卻很親近。
這個世界惡心透頂。
但何止讓蘭矜覺得,活著或許沒那麽無聊。
可現在的何止失憶了。
忘了他們的賭約,忘了那些對抗的糾纏和猶疑,甚至忘了他曾多麽熱烈地註視過暴君。
暴君沒有嘗試過主動敞開一切,何止是唯一能讓暴君心甘情願臣服的人。
因為感情經歷一片空白,即使因為實驗室的事情,蘭矜對於“性”是極其抗拒和厭惡的,但他還是允許何止來到了自己的房間。
在蘭矜的印象裏。
性,就是把人當做畜生一樣交/配。
是惡心的。
是毫無尊嚴的。
是在生/殖箱裏面被研究員窺探的。
但是,那一晚的一切都和蘭矜記憶中的不一樣。
何止像是餓狠了的狼,咬下去卻不會見血。
可是狼分明是忠貞的、專一的、對伴侶說一不二的。
為什麽呢。
荊棘基地是蘭矜的領地,蘭矜是荊棘基地的王。
蘭矜冷眼看著何止半夜溜出房間,看著他和紀佑密會,蘭矜在門口站了一會,就來到了何止的房間——他想看看,何止能在那兒待多久。
為什麽,何止卻是匹養不熟的狼呢?
哪怕餵了肉,飲了血,這匹狼依然會頭也不回地奔向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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