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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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

宋風時睜開眼睛的時候,金蘭殊已經離開了。

金蘭殊總是很忙碌。

宋風時是知道的。

但他醒來看著床畔上那個沒有了餘溫的、卻殘存著皺褶的位置,依舊是禁不住心中失落。

可是那真是不合適。

宋風時想,自己可不能要求太多了。

而金蘭殊作為床伴,對他已經算夠意思了。

宋風時想著接下來的培訓不知該怎麽辦,然而,組織者來到了宋風時的房間收資料,看見他生病了,便告訴他接下來的培訓可以不用去,請他好好休息。

宋風時也樂得輕松幾天。

接連幾天,金蘭殊都有定時發信息給宋風時:“能走路嗎?”

時間很固定,就像是調了鬧鐘的定時信息一樣。

其實宋風時傷得也不重,躺兩天就好了。於是,康覆了的宋風時回覆:“能走路了。”

金蘭殊說:“那你走兩步我看看。”

宋風時真的覺得金蘭殊這個人說話沒譜兒。

可是,更沒譜兒的是宋風時還真的奉陪,跟他連了視頻,走了兩步給他看。

金蘭殊看到宋風時能走路了,便關掉了視頻,說:“還真的能走。”

宋風時真的覺得:金蘭殊這腦子……都不知怎麽當上總裁的!

宋風時不覺想起當年金蘭殊提起的那個上司。

“好像是叫舒默克吧?”宋風時當時就因為金蘭殊的話而關註了這個人,因此有印象。最近也有在一些業內的報道裏見過這個名字,印象便次次加深了。舒默克和金蘭殊一樣是青年才俊,年紀輕輕就在夔龍集團內部當上了總裁,因為是在總部當差,實際級別其實比金蘭殊還高一些。許多人都知道,金蘭殊是舒默克一手帶起來的。不是舒默克的話,既沒有家世、也沒有情商的金蘭殊亦很難走得那麽順利。

之前,夔龍集團收購百年奢侈品牌“呂氏”成功。

舒默克向夔龍大老總力薦讓金蘭殊當呂氏的行政總裁。老大親自面見了金蘭殊,商談了一個小時。結束之後,老大表示更傾向於起用一個資歷更深的職業經理人。

舒默克半夜去攔住老大的車,問他:“為什麽不選擇金蘭殊?那個職業經理人只會墨守成規,沒有辦法將垂死的呂氏做起來的!”

老大回答:“這麽說吧,他確實挺年輕也很有想法。可是他也太祂媽討人厭了。我一想到要給這家夥開千萬美元的年薪,我就過不了自己那一關。”

舒默克心想:你以為我自己那關就很容易過嗎?

可是,舒默克仍認真說道:“你看,金蘭殊高傲又世俗、美麗又可惡,這還不適合做奢侈品嗎?”

老大竟無言以對。

舒默克扶著車緣,說:“老板,我今天腦袋就放這兒了!人頭擔保!他做不成,我就去死!”

老大笑了:“那你祂媽去死吧!”

說完,老大油門一踩,車就飛馳出去了,扶著車邊的舒默克摔了個狗吃屎。

可是,第二天,老大還是宣布讓金蘭殊去呂氏當行政總裁。金蘭殊表現不俗,將呂氏的銷量帶了起來。於是,當夔龍收購寶梵琉時,老大又讓金蘭殊去了寶梵琉。而好不容易做了起來的呂氏則交給了老大的親兒子打理,真是“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不過,老大也安撫了金蘭殊,應承了只要把寶梵琉做起來,夔龍旗下所有亞洲品牌都歸金蘭殊。

金蘭殊對老大的決定心懷不滿,也寫在臉上,只說:“別說這些沒用的,我不相信承諾。先講好我去寶梵琉之後的薪資和期權怎麽算吧。”

老大被他噎住了,心想:媽呀,老早說舒默克人脾氣好,我還不信。現在看來是真的,不然怎麽和這人相處了那麽多年呢!

金蘭殊的性格,真是非常討人厭呢。

宋風時甚至懷疑自己是全世界唯一一個那麽迷戀金蘭殊的人吧!

難道還會有和他一樣的自虐狂嗎?

不過也很難說,為了美好的東西而自虐、而卑微,仿佛也是某類人的本性。

不然也不會有那麽多面包都吃不上還勒緊褲頭去買手提包的人了。

這也許就是奢侈品的魅力。

稀有、珍貴、美麗、愛答不理。

宋風時嘆了口氣,心裏又心心念念地惦記著金蘭殊。

金蘭殊最近也不知在忙什麽呢。

宋風時極為想念他,便想找個借口見見他也好。

戀愛中的人是很擅長去想出約見對方的借口的。

因此,宋風時很快就想到了一個。

“他不是請我去了夜游羅浮宮嘛。”宋風時將手指交握,看著鏡中的自己,自言自語,“那我也得回敬個什麽才行……嗯,要是說等價的那肯定辦不到……”

既然買貴價的回禮是肯定辦不到的,不如就做手工的。

宋風時上網搜索了一下什麽手工回禮比較合適。

圍巾?不,太親密了。而且,我也不會織圍巾,弄出來不好看,肯定被他這種穿慣好的嘲笑。

弄個吃的吧,反正他的舌頭也不靈,以前給他隨便做點啥他都愛吃的。

宋風時便找了一個口碑不錯的手工蛋糕店,預約了一節做小蛋糕的課。那個手工烘焙坊在露天市場附近,宋風時便大早起來,租了輛巴黎街頭常見的公共自行車,一路穿街過巷的騎到了露天市場。

露天市場裏早已開滿了攤鋪,大大小小的菜籃子上堆滿了顏色飽滿的水果蔬菜,看著就讓人心情愉悅。

宋風時放下了自行車,在市場裏一邊步行,一邊哼著歌,根據手機地圖的指示去尋找那家隱藏著小巷的店鋪。

他在小巷子裏左拐右拐的,忽然聽見了熟悉的聲音從轉角傳來——好像是金蘭殊的聲音?

宋風時的心一下就提起來,像是做賊一般的下意識躲進了巷子裏。

他探頭看著,發現自己並沒有聽錯。

金蘭殊穿著一件黑色的風衣,與一個戴著意大利式禮帽的男子並肩走著。

“好眼熟……這個人是……”宋風時仔細一看,心中一緊,“就是舒默克?”

舒默克對金蘭殊說:“這次的項目做好了,我用人頭擔保……”

金蘭殊不耐煩地打斷了他的話:“你的人頭都擔保了多少次了?”

舒默克笑著熟稔地把手搭在了金蘭殊的肩上,親昵地說:“為了你,多少次都無問題。”

宋風時看著二人消失在拐角處,腦子裏卻一直回蕩著剛剛舒默克的話。

只是宋風時沒看到,金蘭殊很快就將舒默克的手撥開,露出了嫌棄的表情。

舒默克也是無所謂的。這些“花言巧語”都是信手拈來,不用思考就直接說出來了,怎麽都無所謂。

金蘭殊習慣了舒默克這種性子,也不把這個當“職場騷擾”,亦無所謂。

只有雲裏霧裏的宋風時有所謂。

很有所謂。

宋風時僵在當場,臉像是被打了一樣,火辣辣的。

手裏握著的手機屏幕忽然一閃,亮出一條短信息:“劉易斯:小宋,今日的茶會,希望能見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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