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羊肉羹,蹄腕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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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章 羊肉羹,蹄腕骨
那黑漆漆的小方塊只有巴掌大小, 相當沒什麽存在感。
然而活人瘦長的手指動了動,卻感受到些許不同尋常的隱匿觸感,他瞇起眼睛, 找到一塊位置, 用力按了下去。
“哢噠。”
蠍子洞裏傳來一聲輕響, 黑方塊四周凹陷下去, 一個小圓筒從裏面伸了出來,圓筒中鑲嵌著一片晶體,在雪水下反射著幽幽冷光。
或許黑方塊還不夠明顯,然而當這片晶體出現,兩個人心頭一動,立刻辨認出來。
——那是相機的鏡頭。
“……”
兩個人誰也沒有說話,心中思緒湧動, 半晌,是沈慈率先開口。
“這是從我身上掉出來的。”
沈慈的目光在黑方塊上停留片刻, 垂下眼睫想了想,慢慢道:“但我對這個東西沒有任何印象,也不知道它從哪裏來。”
相機在藏區是禁忌,他們這些外鄉人攜帶的所有相機,都被統一收走,帶到了紅塔進行銷毀。
沈慈也不例外, 是那一次暗中闖入紅塔,誤打誤撞的發現了尚未被銷毀的相機, 才拿走了自己的相機。
然而當他發現的時候,其他相機全部淪為了壁爐中的灰燼, 紅塔裏已經沒有其他完好無損的相機了。
那麽現在這個突然出現的相機,又是從何而來?
是有人在他之前, 已經進入過紅塔拿走了自己的相機,還是在一開始,就根本沒有把相機交出去?
活人沈默了一會兒,手指有一搭沒一搭的輕輕敲打著黑方塊,一雙狹長眼眸微微瞇起來,滲露出暗色的冷光。
半晌,他開口道:“不管這是誰的相機,打開看看,就知道了。”
“有人把藏區禁忌的東西放在你身上,不是為了陷害,就是為了線索。”
活人輕聲道:“如果是陷害,不會等你都已經進了雪監獄,還沒有揭發,所以這個人費盡心思把相機塞給你,恐怕最終目的,還是為了讓你發現些什麽。”
沈慈垂眸看著那塊黑漆漆的小方塊,半晌,點了點頭。
的確,無論如何,只要把這相機打開看看內容,只要沒有全部刪除,就能從中推測出關於相機主人一部分信息。
雪光暗淡的蠍子洞內,沈慈與活人對視一眼,便伸手向黑方塊拿去。
活人也盯著黑方塊,他知道自己最好不去動它,有些不爽,只是百思不得其解的嘟囔道:
“奇怪,這黑方塊雖然不大,塞在普通人身上還算隱蔽,可是放在你身上,你怎麽會一直沒有發覺?”
他原本是一句無心之言,然而沈慈聞言,身形卻驟然一頓。
一直沒有發覺……?
除了活人,任何一個人靠近他,他都絕不會沒有警覺,尤其是在險象環生的景區,絕不會讓人接近,更不會讓人把東西放在身上這麽久。
就算在無數險境中,經歷了太多的沖擊與意外,削弱了一絲應有的警覺性,也不至於如此大意。
除非——
沈慈頓了一下,把黑方塊慢慢攥在手中。
他直起身子,在活人略微有些明悟的詫異眼神中,往前走了兩步,用肩膀用力撞了他一下。
“什麽感覺。”沈慈問。
“……想親你,”活人誠實的說道,“肩膀酥酥麻麻,跟我嘴唇的感覺一樣,好腫。”
沈慈點了點頭。
“我是一個人,我撞上你很有存在感,對不對,”他輕聲道,“我撞你,你感覺開心,陳風遙撞你,你可能感覺困惑,潘龍撞你,說不定你會勃然大怒。”
“那麽如果是一個牲畜、一頭牛撞到你,你會有什麽感覺?”
沈慈擡起眼睛,撞進活人一剎那緊縮的漆黑瞳孔中。
那一瞬間,無數破碎的片段在兩人交織的視線中編織成網,蔚藍如湖泊的天空,自由奔跑的草原,遠處巍峨的雪山——
落紅滿地的一灘鮮血。
——————
普陀羅宮。
南喀垂著頭,站在大殿下方,聽著傳話人半死不活的癱坐在輪椅上,對他轉達著磕磕絆絆的鼓勵。
這座昔日輝煌尊貴的普陀羅宮,在藏神肉身轟然倒塌後,已經成了一具尚未崩塌的空殼廢墟。
所有貴族得到消息,全部聞風而動,帶著全身家當,準備在午夜有異動時就翻越雪山逃跑。
當時在場的所有侍從,都被並蒂蓮花屍剝皮而死,直到現在皮囊還在草原上扔著,若不是天色漸寒,已經要開始發臭了。
南喀和所有藏區貴族都知道,他們是為什麽才會死。
並蒂蓮花屍被喇/嘛打成重傷逃走,那些同樣參與制作羊皮鼓的貴族卻還沒死絕,他們心懷恐懼,根本不敢接近普陀羅宮。
所以現在的普陀羅宮,看上去還是那麽的華貴巍峨,偌大的正廳宮殿內,卻只剩下了南喀和傳話人兩個人。
鼓勵還在繼續。
“讚普大人說了,你是個好孩子……咳咳,現在藏區有難,你也應該盡一份力……”
“明日就是大劫難日,不要……咳,不要畏懼,去把那群有異動的牛羊都殺了,帶著幾個人去雪山探查……”
傳話人說幾句,身下便抽搐著冒出一灘鮮血,悄無聲息的蔓延在普陀羅宮內,為這座巍峨高聳的宮殿,增添了一股揮之不去的血腥氣。
南喀垂著眼皮,沒有說話,只是靜靜的聽著。
這就是他原本計劃的一部分,得到讚普的誇讚,處理掉大劫難日的危害,一步步進入藏區核心統治階層。
可是現在,聽著這些振奮人心的鼓勵,他只會覺得一陣漠然。
一個半死不活的傳話人,一座搖搖欲墜的宮殿,擠在支離破碎的藏區中,說著死氣沈沈的計劃。
這難道就是他想要的東西?
南喀靜靜的聽著,等到傳話人一大段話說完,再也控制不住,拼命往外咳血,才適時沈沈道:
“嗯,我明白了。”
“我是讚普的兒子,當然理應為藏區解決這一切,”他慢慢道,“最好是一勞永逸,永遠的解決。”
說完,南喀便起身,神色冷靜的從傳話人手中接過長鞭,別在腰側,不聽身後傳話人撕心裂肺的咳嗽聲,大步向普陀羅宮外走去。
夜風溫冷,他需要吹吹渾身發燙的血液。
接近午夜。
普陀羅宮外,點點寒星在夜空中閃爍,藏區海拔高,夜晚萬裏無雲,星星猶如一道寬闊的銀河,一路蔓延至雪山之巔。
然而在這沈沈的夜色中,從天空映照下來的,卻不是深沈的藏藍色,而是一股濃稠鮮艷的赤紅色。
南喀已經離普陀羅宮很遠了,他擡眼望著天空,眼底沈沈,遮蓋著覆雜的神色。
從大劫難預言的第一日,到最後一天。
這片天空,已經徹底墮入了赤紅色的懷抱,從巍峨雪山的背後,以不可阻擋的勢頭奔騰著湧向普陀羅宮。
最後一天了,他到底應該怎麽做?
“……”
南喀在寂靜沈默的草原上,一動不動的站在原地。
沒有船到橋頭自然直,也沒有突然的靈感湧入腦海,他慢慢低下頭,閉了閉眼,正要轉身離開,卻突然聽到遠處傳來一聲尖笑。
“哈哈哈哈哈哈!”
“嗯——好喝,”一個女孩的聲音清脆如銀鈴,甜甜的笑道,“這種做法,你們究竟是怎麽想出來的?我在這裏生活裏這麽多年,還沒有嘗過呢。”
伴隨著她歡快笑聲的,是一股若隱若現的肉香味。
南喀幾乎是立刻辨認出這個聲音的主人。
是卓嘎。
他從普陀羅宮走出來散心,不知不覺竟然走到了牛棚羊圈旁邊,而卓嘎從不接近這種臟兮兮的地方,大晚上的,竟然也來到了這裏。
“……”
南喀眼底閃過一抹冷色,沈默了半晌,毫不猶豫的轉身向聲源處走去。
他慢慢從腰間把鞭子抽了出來,邁過深深淺淺的草叢,一邊走,一邊聽到那個外鄉人潘龍的聲音也冒了出來,討好道:
“哎呀,公主你不知道,我做飯的手藝可好了,什麽都會做,燉個羊肉羹只是簡簡單單。”
“你們這裏的羊天天在草原上跑,喝的是雪水吃的是鮮草,味道本來就好,只是你們的廚子不會做,”他小心翼翼的笑著試探道,“不如以後,都由我來給公主做飯?”
“好啊。”
卓嘎的聲音再次傳出來,她一口答應,仍然是笑嘻嘻的,似乎是很享受這種追捧,話音一轉,又對另一個人問道:
“文建華,你不是說給我帶了小禮物嗎?我看看,在哪裏呀。”
文建華的聲音順著夜風,模模糊糊的傳來,帶著不緊不慢的笑意,輕聲道:
“公主放心,我當然早就已經準備好了,就等著獻給公主了。”
他的話說完,草叢中頓時傳來一陣窸窸窣窣聲,片刻後,只聽卓嘎發出一聲驚喜的尖叫:
“是阿就!”
“天啊,你這塊阿就骨頭晶瑩剔透,圓潤光滑,比我小時候玩的還要好,”她驚喜的笑道,“你這是怎麽做到的?”
文建華聞言,似乎是謙遜的笑了笑,仍是溫文爾雅的回答道:“不過用羊的蹄腕骨做的小玩意,逗公主一笑罷了。”
“只是我做的這塊阿就,不僅是由屠宰羊體取出的“桑久”,還是在一頭活蹦亂跳的健壯公羊身體裏取出的蹄腕骨,多用些心,倒也不值什麽錢。”
“不!”
卓嘎的聲音出現打斷了他,仍然相當驚喜,言語中似乎還有些羞澀:“你有這份心,就很好了。”
那個文建華聞言,終於有些按耐不住的笑了起來,草叢中又傳來窸窸窣窣聲,南喀胃裏一陣翻江倒海,再也聽不下去了。
他把鞭子抻開,猛的在地上甩了一鞭!
“啪!”
鞭子抽在草地上的破空之聲,讓整個草原都震了一震。
南喀在驟然安靜下來的羊圈旁,沈著臉大步向前走去,轉身經過一道土墻,便立刻看到了三個人的身影。
撲面而來的,便是極為濃烈的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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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活人瘦長的手指動了動,卻感受到些許不同尋常的隱匿觸感,他瞇起眼睛, 找到一塊位置, 用力按了下去。
“哢噠。”
蠍子洞裏傳來一聲輕響, 黑方塊四周凹陷下去, 一個小圓筒從裏面伸了出來,圓筒中鑲嵌著一片晶體,在雪水下反射著幽幽冷光。
或許黑方塊還不夠明顯,然而當這片晶體出現,兩個人心頭一動,立刻辨認出來。
——那是相機的鏡頭。
“……”
兩個人誰也沒有說話,心中思緒湧動, 半晌,是沈慈率先開口。
“這是從我身上掉出來的。”
沈慈的目光在黑方塊上停留片刻, 垂下眼睫想了想,慢慢道:“但我對這個東西沒有任何印象,也不知道它從哪裏來。”
相機在藏區是禁忌,他們這些外鄉人攜帶的所有相機,都被統一收走,帶到了紅塔進行銷毀。
沈慈也不例外, 是那一次暗中闖入紅塔,誤打誤撞的發現了尚未被銷毀的相機, 才拿走了自己的相機。
然而當他發現的時候,其他相機全部淪為了壁爐中的灰燼, 紅塔裏已經沒有其他完好無損的相機了。
那麽現在這個突然出現的相機,又是從何而來?
是有人在他之前, 已經進入過紅塔拿走了自己的相機,還是在一開始,就根本沒有把相機交出去?
活人沈默了一會兒,手指有一搭沒一搭的輕輕敲打著黑方塊,一雙狹長眼眸微微瞇起來,滲露出暗色的冷光。
半晌,他開口道:“不管這是誰的相機,打開看看,就知道了。”
“有人把藏區禁忌的東西放在你身上,不是為了陷害,就是為了線索。”
活人輕聲道:“如果是陷害,不會等你都已經進了雪監獄,還沒有揭發,所以這個人費盡心思把相機塞給你,恐怕最終目的,還是為了讓你發現些什麽。”
沈慈垂眸看著那塊黑漆漆的小方塊,半晌,點了點頭。
的確,無論如何,只要把這相機打開看看內容,只要沒有全部刪除,就能從中推測出關於相機主人一部分信息。
雪光暗淡的蠍子洞內,沈慈與活人對視一眼,便伸手向黑方塊拿去。
活人也盯著黑方塊,他知道自己最好不去動它,有些不爽,只是百思不得其解的嘟囔道:
“奇怪,這黑方塊雖然不大,塞在普通人身上還算隱蔽,可是放在你身上,你怎麽會一直沒有發覺?”
他原本是一句無心之言,然而沈慈聞言,身形卻驟然一頓。
一直沒有發覺……?
除了活人,任何一個人靠近他,他都絕不會沒有警覺,尤其是在險象環生的景區,絕不會讓人接近,更不會讓人把東西放在身上這麽久。
就算在無數險境中,經歷了太多的沖擊與意外,削弱了一絲應有的警覺性,也不至於如此大意。
除非——
沈慈頓了一下,把黑方塊慢慢攥在手中。
他直起身子,在活人略微有些明悟的詫異眼神中,往前走了兩步,用肩膀用力撞了他一下。
“什麽感覺。”沈慈問。
“……想親你,”活人誠實的說道,“肩膀酥酥麻麻,跟我嘴唇的感覺一樣,好腫。”
沈慈點了點頭。
“我是一個人,我撞上你很有存在感,對不對,”他輕聲道,“我撞你,你感覺開心,陳風遙撞你,你可能感覺困惑,潘龍撞你,說不定你會勃然大怒。”
“那麽如果是一個牲畜、一頭牛撞到你,你會有什麽感覺?”
沈慈擡起眼睛,撞進活人一剎那緊縮的漆黑瞳孔中。
那一瞬間,無數破碎的片段在兩人交織的視線中編織成網,蔚藍如湖泊的天空,自由奔跑的草原,遠處巍峨的雪山——
落紅滿地的一灘鮮血。
——————
普陀羅宮。
南喀垂著頭,站在大殿下方,聽著傳話人半死不活的癱坐在輪椅上,對他轉達著磕磕絆絆的鼓勵。
這座昔日輝煌尊貴的普陀羅宮,在藏神肉身轟然倒塌後,已經成了一具尚未崩塌的空殼廢墟。
所有貴族得到消息,全部聞風而動,帶著全身家當,準備在午夜有異動時就翻越雪山逃跑。
當時在場的所有侍從,都被並蒂蓮花屍剝皮而死,直到現在皮囊還在草原上扔著,若不是天色漸寒,已經要開始發臭了。
南喀和所有藏區貴族都知道,他們是為什麽才會死。
並蒂蓮花屍被喇/嘛打成重傷逃走,那些同樣參與制作羊皮鼓的貴族卻還沒死絕,他們心懷恐懼,根本不敢接近普陀羅宮。
所以現在的普陀羅宮,看上去還是那麽的華貴巍峨,偌大的正廳宮殿內,卻只剩下了南喀和傳話人兩個人。
鼓勵還在繼續。
“讚普大人說了,你是個好孩子……咳咳,現在藏區有難,你也應該盡一份力……”
“明日就是大劫難日,不要……咳,不要畏懼,去把那群有異動的牛羊都殺了,帶著幾個人去雪山探查……”
傳話人說幾句,身下便抽搐著冒出一灘鮮血,悄無聲息的蔓延在普陀羅宮內,為這座巍峨高聳的宮殿,增添了一股揮之不去的血腥氣。
南喀垂著眼皮,沒有說話,只是靜靜的聽著。
這就是他原本計劃的一部分,得到讚普的誇讚,處理掉大劫難日的危害,一步步進入藏區核心統治階層。
可是現在,聽著這些振奮人心的鼓勵,他只會覺得一陣漠然。
一個半死不活的傳話人,一座搖搖欲墜的宮殿,擠在支離破碎的藏區中,說著死氣沈沈的計劃。
這難道就是他想要的東西?
南喀靜靜的聽著,等到傳話人一大段話說完,再也控制不住,拼命往外咳血,才適時沈沈道:
“嗯,我明白了。”
“我是讚普的兒子,當然理應為藏區解決這一切,”他慢慢道,“最好是一勞永逸,永遠的解決。”
說完,南喀便起身,神色冷靜的從傳話人手中接過長鞭,別在腰側,不聽身後傳話人撕心裂肺的咳嗽聲,大步向普陀羅宮外走去。
夜風溫冷,他需要吹吹渾身發燙的血液。
接近午夜。
普陀羅宮外,點點寒星在夜空中閃爍,藏區海拔高,夜晚萬裏無雲,星星猶如一道寬闊的銀河,一路蔓延至雪山之巔。
然而在這沈沈的夜色中,從天空映照下來的,卻不是深沈的藏藍色,而是一股濃稠鮮艷的赤紅色。
南喀已經離普陀羅宮很遠了,他擡眼望著天空,眼底沈沈,遮蓋著覆雜的神色。
從大劫難預言的第一日,到最後一天。
這片天空,已經徹底墮入了赤紅色的懷抱,從巍峨雪山的背後,以不可阻擋的勢頭奔騰著湧向普陀羅宮。
最後一天了,他到底應該怎麽做?
“……”
南喀在寂靜沈默的草原上,一動不動的站在原地。
沒有船到橋頭自然直,也沒有突然的靈感湧入腦海,他慢慢低下頭,閉了閉眼,正要轉身離開,卻突然聽到遠處傳來一聲尖笑。
“哈哈哈哈哈哈!”
“嗯——好喝,”一個女孩的聲音清脆如銀鈴,甜甜的笑道,“這種做法,你們究竟是怎麽想出來的?我在這裏生活裏這麽多年,還沒有嘗過呢。”
伴隨著她歡快笑聲的,是一股若隱若現的肉香味。
南喀幾乎是立刻辨認出這個聲音的主人。
是卓嘎。
他從普陀羅宮走出來散心,不知不覺竟然走到了牛棚羊圈旁邊,而卓嘎從不接近這種臟兮兮的地方,大晚上的,竟然也來到了這裏。
“……”
南喀眼底閃過一抹冷色,沈默了半晌,毫不猶豫的轉身向聲源處走去。
他慢慢從腰間把鞭子抽了出來,邁過深深淺淺的草叢,一邊走,一邊聽到那個外鄉人潘龍的聲音也冒了出來,討好道:
“哎呀,公主你不知道,我做飯的手藝可好了,什麽都會做,燉個羊肉羹只是簡簡單單。”
“你們這裏的羊天天在草原上跑,喝的是雪水吃的是鮮草,味道本來就好,只是你們的廚子不會做,”他小心翼翼的笑著試探道,“不如以後,都由我來給公主做飯?”
“好啊。”
卓嘎的聲音再次傳出來,她一口答應,仍然是笑嘻嘻的,似乎是很享受這種追捧,話音一轉,又對另一個人問道:
“文建華,你不是說給我帶了小禮物嗎?我看看,在哪裏呀。”
文建華的聲音順著夜風,模模糊糊的傳來,帶著不緊不慢的笑意,輕聲道:
“公主放心,我當然早就已經準備好了,就等著獻給公主了。”
他的話說完,草叢中頓時傳來一陣窸窸窣窣聲,片刻後,只聽卓嘎發出一聲驚喜的尖叫:
“是阿就!”
“天啊,你這塊阿就骨頭晶瑩剔透,圓潤光滑,比我小時候玩的還要好,”她驚喜的笑道,“你這是怎麽做到的?”
文建華聞言,似乎是謙遜的笑了笑,仍是溫文爾雅的回答道:“不過用羊的蹄腕骨做的小玩意,逗公主一笑罷了。”
“只是我做的這塊阿就,不僅是由屠宰羊體取出的“桑久”,還是在一頭活蹦亂跳的健壯公羊身體裏取出的蹄腕骨,多用些心,倒也不值什麽錢。”
“不!”
卓嘎的聲音出現打斷了他,仍然相當驚喜,言語中似乎還有些羞澀:“你有這份心,就很好了。”
那個文建華聞言,終於有些按耐不住的笑了起來,草叢中又傳來窸窸窣窣聲,南喀胃裏一陣翻江倒海,再也聽不下去了。
他把鞭子抻開,猛的在地上甩了一鞭!
“啪!”
鞭子抽在草地上的破空之聲,讓整個草原都震了一震。
南喀在驟然安靜下來的羊圈旁,沈著臉大步向前走去,轉身經過一道土墻,便立刻看到了三個人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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