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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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沒用啊!”陳哲哲恨鐵不成鋼地說著,右手伸出去,食指就快要點在坐在她對面的小水那比一般人都要高出一些的額頭上。

“那你讓我怎麽樣啊?我總不能真的去離婚。”小水抹了一把眼淚,抱緊懷中因為感冒而蔫蔫的孩子。

這孩子馬上一歲了,然而卻連翻身都不會,面黃肌瘦的,稍稍有點頭疼腦熱都扛不住,必須住院治療。

“你當時就應該給他一個耳光,然後什麽都別帶,抱著孩子離家出走。”

“那都已經晚上十二點多了,我能去哪兒啊?再說了,天那麽涼,萬一我孩子又感冒了怎麽辦啊?”小水嗚咽。

陳哲哲冷笑,“那你沒離家出去,孩子仍然感冒了啊。”

這句話戳痛了小水,她“哇”地放聲大哭起來。

懷中那蔫蔫的孩子被她這動靜嚇到了,也哭了起來。可憐他身體那麽弱,連哭聲都是虛弱的。

“哭,就知道哭,哭能解決問題嗎?”陳哲哲氣勢洶洶地說,“離家出走沒地方去,那你不會來我這兒啊?”

閔葦看了看這一半充當臥室,一半充當廚房,亂七八糟的出租屋,心想如果小水真來這裏,他們五個人到底該怎麽睡?

陳哲哲家裏是做小本生意的,嫁的老公也是,無論是在家,還是出嫁後,她一直都是充當幫手的角色,最擅長的事是察言觀色,怎麽可能不知道閔葦在想什麽。更何況,她和閔葦還是從小一起長大的人。

“我們一家就算是打地鋪,肯定也會收留你的啊!”陳哲哲的話是對小水說的,眼睛卻惡狠狠地看著閔葦。

那股深沈的敵意,讓閔葦根本無法忽略,她的後背,就生出了細密的、堅硬的芒刺,刺得她難受。

但她不知道此刻她到底該怎麽做,於是只好不去看陳哲哲,低了頭一口一口地喝白開水。

這是禮拜六早上在陳哲哲家的聚會,四個人聚在一起還不到半個小時,就將氣氛弄得非常的尷尬。

起因就是小水一坐下就開始哭,說她老公欺負她。

男人去混飯局,喝到晚上十二點多才回來,一進門就吐,還偏偏吐在她剛買的新皮草上面。

她是比閔葦更喜歡將“離婚”掛在嘴邊的人,一看這情景氣不打一出來,張口就是要“離婚”。

“好啊!”男人醉醺醺的雙眼看著她,“我去給你收拾東西。”

他從床底下拖出一口箱子開始把她的東西胡亂往裏面扔。

看他竟然是認真的,小水又傷心又害怕,哭著奪過箱子,重新塞到床底下。

“我開玩笑的。”她說。

男人鄙夷地看她一眼,撞撞跌跌地進了臥室,倒頭就睡。

“我忘不了那個眼神,他是吃準了我沒地方去。”小水用這句話作為她的故事的收尾。

“你真沒用啊!”聽完小水的故事,陳哲哲第一個發言,而後就搞成了現在這種局面。

小水抱著孩子哭,大顆大顆的淚砸在孩子的臉上,金晶低頭玩著手機,閔葦如芒刺在背,坐立不安。

幾個人都沈默著,閔葦看孩子的小臉都哭花了,過去絞了個熱毛巾,蹲下來細細地給他擦臉。

“謝謝。”小水哽咽著說。

“我們姊妹之間還要說什麽謝謝啊?”陳哲哲開口,語氣不再那麽沖。

或許,是閔葦剛剛把她家那條看不出本色的毛巾放上洗衣粉仔細洗幹凈,又順帶把粘滿了油汙的洗臉盆也洗了個幹幹凈凈,露出塑料盆本來的脆生生的綠色來的舉動讓她有些動容。

當然,這個行為也可以理解成閔葦嫌她家的東西臟,是為了孩子才洗的,然而她做這些的時候一點都沒露出嫌棄的表情,這已經非常難得了。

閔葦是什麽人吶?連她老公蔡子喬拿她的杯子喝水都會生氣的潔癖患者,沒有對著她家骯臟的毛巾和臉盆嘔吐而是去洗了幹凈,對陳哲哲來說,簡直就像十八線小模特突然被邀請去走維密秀一樣的受寵若驚。

在閔葦面前,她是自卑的,但她不想承認這種自卑,反而變本加厲的,想要證明其實她比閔葦活得成功多了。

有過很多個男朋友,已經結了兩次婚,社會閱歷豐富,對男人了如指掌,也知道怎麽對付他們將他們踩在腳下,就這一點,她堅信閔葦跟她沒有任何的可比性。

一直沒有男朋友,畢業就結婚的乖寶寶,呵呵了!

陳哲哲站在她三個閨蜜的面前,開始滔滔不絕地傳授她“治”她婆婆和老公的方法。

“他媽媽明明自己沒有帶好孩子,反而給戴南告狀,說我一天不進門,要戴南好好管管我。我為什麽不進門?還不是為了他的生意啊?就他那個樣子,要錢沒錢,要人脈沒人脈,成天就知道窩在店裏看古裝電視劇,猴年馬月才能賺到錢、”

“我為了這個家去應酬,每天被人灌酒,都快胃出血了。他不光不感激我,被他媽媽幾句話一挑撥,就罵我,還想動手打我……”

“哈?”一直低頭玩手機的金晶突然擡頭,“打你?太過分了吧?”

“哼!”陳哲哲像個驕傲的女王一般笑著,“他要是敢動我一指頭,我早跟他離了。我跟你們說啊,我當時就把電話打給了我哥和我弟弟,他們不到十分鐘就過來了,還帶了滿滿兩車的人。你們是不知道戴南被嚇成了什麽樣子,就差當場尿了。”

“哈哈哈!”陳哲哲中氣十足的笑聲回蕩在小小的、骯臟的出租屋裏。

沒有人應和她,因此,她的笑聲越是這樣的中氣十足,越是聽起來荒唐又蒼涼。

閔葦實在不懂,看到自己的老公的快要被嚇尿的慫樣,到底有什麽好開心的?應該羞愧、悲哀才對吧?

夫妻是同林鳥啊,另一半的慫其實也在暗示你自己也不怎樣,否則怎麽能夠同那樣的人同床共枕。

“他戴南想要在茉城混,當然不能得罪我哥。”

這倒是實話,陳哲哲的哥在茉城生意做的雖然沒有蔡子喬家那麽大,卻是傳說中“黑白通吃”的人,沒有人想要得罪那樣的人。

“結婚這幾年,為什麽不管我怎麽“作”,戴南都不會真的拿我怎麽樣?”陳哲哲說了個“設問句”。

眾人沒有出聲,等著她自己回答。

“就是因為有我哥和我弟弟壓著他,他不敢。”

她說的那麽擲地有聲,那麽驕傲,然而,閔葦聽著直覺得有一陣陣的冷氣從心底升起。

這也算是婚姻嗎?這分明是沒有硝煙的戰場好不好?這樣的婚姻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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