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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小心駛得萬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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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小心駛得萬年船

如江以璇所言,他們再次見面是在三天後的法庭上。

江以璇坐在原告席,唇角噙著笑,氣定神閑地望著他。

顧蕭完全相反,眼神冷的可怕,似乎恨不得直接沖過去把她綁起來帶回家。

看到安德魯,他完全懂了。

果然,那時他的疑慮是正確的。

顧蕭猜出了江以璇那次旅行可能有什麽目的,卻沒猜出她的目的就是離婚。

隨著安德魯出示的證據逐漸增多,他眼裏的冷厲與憤怒逐漸轉變成震驚。

這些證據,他怎麽可能不熟悉。

從去年到現在,一樁樁一件件,都是他做出的好事。

鐵證如山,就算天王老子來了也改變不了結果。

這麽多證據……她到底預謀了多久?

這種時候,顧蕭反而冷靜了下來。

他還是小瞧了她。

為了達成目的,她不只會隱忍,還會演戲,甚至以身犯險。

她是什麽時候變成這樣的?

還是說,她一直都是這樣的人,只是偽裝得過於完美。

顧蕭甚至在想:或許從小到大,她對他的喜歡都是裝出來的,目的就是嫁給他,然後和他離婚,分他的家產。

從十幾歲開始的計謀,可能嗎?

……怎麽可能。

江家那時不比顧家差,她又不能未蔔先知。

顧蕭自嘲地笑了笑,目光停留在江以璇的臉上,久久不曾移開。

她笑得那麽肆意,如同一朵盛開的紅玫瑰。

和冉清一點也不像。

冉清是長在料峭山頂的雪蓮,雪蓮和玫瑰,本就不能相提並論。

是他拎不清。

是他辜負了她的情意,讓她由愛生恨,決心離開他。

顧蕭竟有點懷念從前江以璇對他毫不掩飾的愛了。

那麽純粹,那麽幹凈。

現在江以璇不愛了,不但不愛了,而且還背叛了他,要和他離婚。

她背叛他是事實,但……他之前對她不夠好也是事實。

他恨她,卻又愧對她。

如果當初他多看她一眼,她是不是就不會做出如今的選擇了?

盡管不想承認,但顧蕭確實第一次品嘗到了名為“後悔”的情緒。

那是一種怨恨和無力感並存的、讓人討厭的情緒。

……

這場官司打了兩個多小時。

結果自然是毫無疑問的,原告方勝訴,準許離婚。

小辰軒也判給了她。

江以璇本以為顧蕭會申請上訴,但他沒有。

這樣更好,省了她不少事。

江以璇和安德魯在結束後立刻離開了。

顧蕭和他的律師後一步到停車場取車,打著轉向燈拐彎的時候,顧蕭看到了靠在路邊的一輛銀色奧迪。

奧迪跟著他的車到門口便停了下來,副駕駛的車窗緩緩下降,江以璇探出了頭。

顧蕭踩了剎車,也降下車窗。

江以璇笑問:“什麽時候去民政局把證辦了?”

顧蕭抿著唇,黑眸幽幽地望著她半晌,轉頭直視前方,留下一句“等判決書下來再說”就升起了車窗。

下一秒,車子發動,駛出了法院。

顧蕭透過後視鏡看著銀色奧迪往反方向行駛,單手握著方向盤,另一只手拿出手機,給成武打電話。

“主子。”

“查車牌號京A628JD的銀色奧迪最近兩周的行駛路線,立刻。”

“是。”

顧蕭掛掉電話,手指有節奏地敲著方向盤,眉峰銳利,神色寡淡無情。

如果覺得離了婚就能擺脫他,那也未免太天真了點。

他顧蕭若是想得到一個人,還用得著婚姻這種東西?

*

江以璇預判了顧蕭的預判。

從前做生意的時候也不是沒惹過混黑的仇家,她早練就了一身敏銳的反偵察意識。

酒店早在兩天前就退了,車也是租來的,離法院三道街的距離,當天就能還回去。

不就是躲麽。

去民政局辦離婚證之前,他休想見到她的人。

“我們真的有必要這樣如臨大敵嗎?”安德魯疑惑,“華夏的法律很健全,他總不能置整個家族於不顧,對你做犯法的事吧?”

江以璇笑了笑:“最好不要用正常人的思維去想顧蕭,別人不可能不代表他不可能。”

他可是虐文男主啊!

視法律為無物的狂徒張三本三!

原著中,他對原主做的混賬事加起來是可以直接拉出去斃了的程度。

法盲作者筆下的法盲男主,天曉得落在他手裏會發生什麽。

估計九條命都不夠霍霍的。

小心駛得萬年船。

她還有別的事要做,絕不能被限制人身自由。

處理和顧蕭的離婚官司的同時,江以璇也準備把江初升告上法庭。

兩件事差不多同時進行,這邊離婚證一到手,那邊就可以行動了。

原本應該屬於她和江以情的東西,她會從江初升手中完完整整地奪回來。

一樣都不會少。

*

成武查來查去,等找到江以璇下榻的酒店的時候,那邊早已人去樓空了。

竹籃打水一場空。

對於這個結果,顧蕭沒有多大的情緒起伏,只淡淡的“嗯”了一聲。

成武反倒愧疚起來:“是我沒用,主子罰我吧。”

顧蕭瞥了他一眼:“連我都鬥不過她,你覺得你能找得到?”

成武低頭不語。

“她想躲,就讓她躲;她想離婚,那就離婚。”

顧蕭改變了戰略,或者可以說是想通了。

硬的不行,那就來軟的。

“就算離了婚,我們之間也還有辰軒。”

辰軒就是他的底氣。

他是孩子的親生父親,總是有辦法接近她的。

等接近了,再哄哄她。

她愛了他這麽多年,再加上孩子這個籌碼,還怕她不會回來嗎?

他想好了,這次她回來之後,他就試著放下冉清,也不再出去找女人。

只專註她一人。

這樣,她也就能滿足了吧。

然後,乖乖待在他身邊,再給他生個孩子。

永遠,永遠不許再離開。

……

判決書下來的那天,江以璇和顧蕭約在民政局門口見面。

各項手續辦完,她終於把心心念念的暗紅色本本拿到手了。

神清氣爽。

顧蕭看她這麽開心,心裏很不是滋味,冷冷問道:“都離婚了,你以後還要繼續躲著我嗎?”

“這不取決於我,而是取決於你呀,顧總。”

江以璇笑了笑:“如果你願意放過我,我們各過各的互不打擾,我當然就不會再躲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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