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4章 通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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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4章 通安鎮
對於修士來說, 千裏並不算一個特別長的距離。到了金丹期,修士可禦劍飛行、到了元嬰期,便可靠自己翺翔九天。便是築基期的修士, 都能日行百裏,千裏也不過十天的距離。
但霍瑾和練白霜, 卻花了足足一個半月,才到達通安鎮。在這段時間裏,霍瑾還在山裏找了個山洞, 吃了玉泉道人給自己的靈果,成功築基。
築基和剛開始修煉是不同的,經過築基, 那就是洗精伐髓, 壽元會增加兩百年, 變得離凡人越來越遠。不過, 霍瑾那套紅色的衣裳算是毀了, 洗精伐髓的她,就和很多小說裏面說的,身體被排出了一大堆雜質, 烏黑惡臭還黏在身上。
霍瑾洗衣服的知識只在如何運用洗衣機,讓她自己手洗, 除非是貼身衣物,要像是自己那一身綢緞紅紗是著實有些難。所以沒辦法,霍瑾只好把這身衣服給扔了。
好在霍瑾當時買的也不止一身衣服, 還有不少別的衣裳。她換了一套藕荷色的,看起來乖乖巧巧的, 好像小家碧玉。好看是好看的,但霍瑾卻有些不太滿意。因為——她穿了這身衣服後, 看起來和練白霜不太適配了。
說實話,霍瑾要是穿一身黑色,會和練白霜更相稱。黑白雙煞,要是這個世界也有黑白無常,她倆就準是最佳COS。不過霍瑾想了想,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
這個世界穿黑衣的,還是魔修比較多。
雖然也不是只要是黑衣服就是魔修,但難免會讓人覺得有些討厭。再說黑色衣服太深沈,也不太適合霍瑾的性格。所以到了下一個凡人的城鎮,她就買了一身紅色的衣裳,又穿了回來。
霍瑾修為提升,還解鎖了一些系統道具,例如她眼饞了很久的長劍。只是行走在凡人之間,長劍的攻擊性太強,霍瑾沒有佩戴,而是依舊背著自己的醫藥箱。
小匕首光榮退休,系統沒有收回,霍瑾準備到通安鎮賣出去換自己想要的東西。
在進入通安鎮之前,她還做了一些準備,給自己和練白霜各準備了一頂鬥笠。她的是紅的,練白霜是白的。練白霜自然是不願意戴的,她坐不改姓行不改名,練白霜是也。
在苦勸練白霜多次無果之後,沒有辦法,只能如了練白霜的願,就是不戴鬥笠。
初次和霍瑾的交鋒中勝出,練白霜倒是挺高興的,連嘴角都掛上了笑容。
一路上,霍瑾還磨磨蹭蹭的,救治了很多普通老百姓,才終於在這麽長時間之後,來到了通安鎮的城門口。是的,城門口。
通安鎮就和玉泉道人說的一樣,雖然叫鎮,但卻猶如府城一般,而且城墻、城門,要比霍瑾見過的那些凡人的城市更加巍峨。就連那城墻,也很不同。凡人的城墻都是磚塊,有些退了色,顯得發灰。可通安鎮的城墻不知道用了什麽材料,黑得發亮,就好像黑曜石一般。
通安鎮的城門口,把手的也並非是士兵,而是兩個拿著長戈的木頭機關人。它們看著來來往往的人,若是普通人會征收一些錢財,若是修士則會直接放過。
按理來說,霍瑾和練白霜都是可以直接進去的。但練白霜卻隱藏修為,看起來和個普通人無異。這兩個木頭機關人的主人,也不過是元嬰期,和練白霜比起來相差甚遠,是以對方制作的木頭機關人,也沒有發現練白霜的修為。
它們遵循著主人的命令,前來征收銀錢。練白霜不喜,準備在它們過來的時候就把它們給拆了。霍瑾卻眼疾手快,攔在練白霜身前,把銀錢給付了。
練白霜冷哼一聲,也沒多說什麽,而是跟著霍瑾進了通安鎮。
通安鎮雖然是修士聚集的城鎮,但凡人數量也很大,畢竟修士自視甚高,有些事情他們是不屑去做的。例如打掃街道的衛生,或是修繕房屋之類的,這些都得由普通人來。
來通安鎮討生活的普通人也很多,因為這裏修士紮堆,他們手裏絕不缺錢,稍微打賞兩個子,說不定就夠一家妥善生活一年。
詭異而又和諧的平衡,修士看不起普通人,日常生活的幹凈整潔卻少不了普通人;普通人畏懼著修士,卻為了養家糊口不得不來這喜人手下做活,甚至還能因此比其他普通人活得更好些。
霍瑾倒是沒有看不起普通人的想法,她找了一個女子詢問了一下城裏的情況,還知道了城裏就連住宿都分為普通人和修士的客棧。修士的客棧要用靈石當貨幣,而普通人的客棧只需要銀錢。
銀錢霍瑾很多,可靈石一個也沒有,所以她沒有一點猶豫,選擇去凡人紮堆的客棧先住下來。
霍瑾的到來 讓客棧的老板誠惶誠恐的,老板委實沒有招待過霍瑾這樣的修士。這年頭修士都自視甚高,說什麽也不可能住進凡人開的客棧裏,哪怕有些客棧也算是布置得富麗堂皇。
他們只會覺得,自己和凡人淪為一桌,丟面子。
霍瑾也沒辦法,她其實挺想去體驗一下修士的客棧是什麽樣子,但不是囊中羞澀嘛。那些修士,哪怕再不堪,兜裏也總歸會有點靈石。不管是散修還是宗門弟子,只要有傳承的,出門在外兜裏總該有點子靈石。
偏偏出了霍瑾這樣的異類,全靠自己和系統。系統給了她修煉的法子,讓她點技能,和玩rpg游戲一樣,但怎麽也不至於還會給她錢。所以即便好奇,霍瑾也沒有辦法到修士的客棧去看看。
她這段時間,也著實鍛煉出了點厚臉皮來,根本不介意老板的表情,頂著那古怪的、探視的目光,鎮定自若交了房費,就帶著練白霜去了房間裏。
放下一些村民贈予了意義很重要但確實比較占空間的東西,霍瑾就帶著練白霜直接出門了,興高采烈的想見識一下修士所在的世界。練白霜跟在霍瑾身後,卻有些興致缺缺。
之前練白霜還不知道通安鎮是什麽地方,可到了地方,看到這裏面這些似曾相識的建築,尤其是通安鎮最中央那高聳入雲的寶塔,練白霜就明白了過來——她之前曾來過這裏。
那時候的通安鎮鎮長,也是元嬰修為,遠比自己高深,但這些年過去了,對方還是個元嬰期,只會讓練白霜鄙夷。
她確實天資出眾,而且是過於出眾了,兩百年走完了別人可能要萬年才能走的道路,這樣的天資,怎麽可能會不招人嫉妒呢。不知道若是通安鎮的鎮長看到此時的自己,又會是何種表情。
霍瑾打聽了一會兒,就去了東市準備擺攤。這通安鎮,看起來修士和凡人能夠共處,但實際上已經劃開了界限。東市是修士們擺攤售賣的地方,而西市則劃分給了凡人。
在東市,白日是不允許凡人進入的,哪怕是打掃衛生的都不行,只有夜深人靜無人的時候,才允許他們過來打掃。
霍瑾到了東市,本來還興高采烈的,但沒過多久就興致缺缺。雖說是修士雲集的地方,但除了售賣的東西,看上去和普通攤位也沒什麽不同。甚至於有些,售賣的就是普通物件,也根本不是法寶。
例如朱釵環佩,除了用料要比凡人的更好,款式上也沒什麽區別,和霍瑾之前在普通人的府城中逛的沒什麽不同。
這也是沒辦法的,畢竟會出來擺攤、一擺還是很長時間的,大多是沒什麽修為的修士,也不過是練氣的、最高也就築基。要是真有什麽法寶,剛擺出來就已經被一搶而空了。
霍瑾先是逛了一會兒,找到像是管理人員的人,詢問了一番後才終於能找個地方擺攤。原本是要先付擺攤費用的,但霍瑾沒錢,而且她售賣的確實是比較容易被哄搶的東西,所以管理人員法外開恩,先給了霍瑾一個攤位、讓她進行售賣,等賣完了之後再回來交費。
那人還提醒了霍瑾一句:“若是沒賣出去,覺得人家給的價錢不夠公道,也可以來我們這兒的售賣行售賣。”
“好,多謝。”
如此一番,霍瑾的小攤才算是能夠開業。她找了一塊布,墊在了地上,而後先把狐妖屍體給放了出去,放在最外面、再把自己用不到的兩把匕首和一些路邊撿的靈芝人參之類的放到方便做添頭。
靈芝人參對於普通人來說是頂好頂好的東西,對修士來說也算不錯,最起碼受傷了還可以補充一二。
一開始霍瑾在擺攤的時候無人問津,畢竟她是個生面孔,而且租賃的還是最便宜的地攤,連個桌子都沒有。這樣的攤子,修士們可不覺得會有什麽好東西。可隨著那誇張的狐妖屍體被擺出來,占了好大一塊地方,就吸引了不少人過來。
等她再放上匕首和靈芝人參,攤子跟前人流如織,許多人駐足。
大家的主要註意力,還是在那狐妖身上。那狐妖是築基初期,已經可以幻化成人的模樣,若不是當初有練白霜幫忙,霍瑾怎麽也不可能是對手。再說這狐貍皮毛完整,只有腦袋上有一個已經幹涸的血痕,若是剝下皮毛,還能做一件漂亮的法寶衣服。
再說這肉,雖然普通的肉會讓修士留下雜質,可這狐妖已經開了智,這肉只會大補。
當即就有修士問道:“道友,你這狐妖屍體,如何賣?”急著開口的是一位男修士,他出聲速度之快,讓霍瑾都有些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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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修士來說, 千裏並不算一個特別長的距離。到了金丹期,修士可禦劍飛行、到了元嬰期,便可靠自己翺翔九天。便是築基期的修士, 都能日行百裏,千裏也不過十天的距離。
但霍瑾和練白霜, 卻花了足足一個半月,才到達通安鎮。在這段時間裏,霍瑾還在山裏找了個山洞, 吃了玉泉道人給自己的靈果,成功築基。
築基和剛開始修煉是不同的,經過築基, 那就是洗精伐髓, 壽元會增加兩百年, 變得離凡人越來越遠。不過, 霍瑾那套紅色的衣裳算是毀了, 洗精伐髓的她,就和很多小說裏面說的,身體被排出了一大堆雜質, 烏黑惡臭還黏在身上。
霍瑾洗衣服的知識只在如何運用洗衣機,讓她自己手洗, 除非是貼身衣物,要像是自己那一身綢緞紅紗是著實有些難。所以沒辦法,霍瑾只好把這身衣服給扔了。
好在霍瑾當時買的也不止一身衣服, 還有不少別的衣裳。她換了一套藕荷色的,看起來乖乖巧巧的, 好像小家碧玉。好看是好看的,但霍瑾卻有些不太滿意。因為——她穿了這身衣服後, 看起來和練白霜不太適配了。
說實話,霍瑾要是穿一身黑色,會和練白霜更相稱。黑白雙煞,要是這個世界也有黑白無常,她倆就準是最佳COS。不過霍瑾想了想,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
這個世界穿黑衣的,還是魔修比較多。
雖然也不是只要是黑衣服就是魔修,但難免會讓人覺得有些討厭。再說黑色衣服太深沈,也不太適合霍瑾的性格。所以到了下一個凡人的城鎮,她就買了一身紅色的衣裳,又穿了回來。
霍瑾修為提升,還解鎖了一些系統道具,例如她眼饞了很久的長劍。只是行走在凡人之間,長劍的攻擊性太強,霍瑾沒有佩戴,而是依舊背著自己的醫藥箱。
小匕首光榮退休,系統沒有收回,霍瑾準備到通安鎮賣出去換自己想要的東西。
在進入通安鎮之前,她還做了一些準備,給自己和練白霜各準備了一頂鬥笠。她的是紅的,練白霜是白的。練白霜自然是不願意戴的,她坐不改姓行不改名,練白霜是也。
在苦勸練白霜多次無果之後,沒有辦法,只能如了練白霜的願,就是不戴鬥笠。
初次和霍瑾的交鋒中勝出,練白霜倒是挺高興的,連嘴角都掛上了笑容。
一路上,霍瑾還磨磨蹭蹭的,救治了很多普通老百姓,才終於在這麽長時間之後,來到了通安鎮的城門口。是的,城門口。
通安鎮就和玉泉道人說的一樣,雖然叫鎮,但卻猶如府城一般,而且城墻、城門,要比霍瑾見過的那些凡人的城市更加巍峨。就連那城墻,也很不同。凡人的城墻都是磚塊,有些退了色,顯得發灰。可通安鎮的城墻不知道用了什麽材料,黑得發亮,就好像黑曜石一般。
通安鎮的城門口,把手的也並非是士兵,而是兩個拿著長戈的木頭機關人。它們看著來來往往的人,若是普通人會征收一些錢財,若是修士則會直接放過。
按理來說,霍瑾和練白霜都是可以直接進去的。但練白霜卻隱藏修為,看起來和個普通人無異。這兩個木頭機關人的主人,也不過是元嬰期,和練白霜比起來相差甚遠,是以對方制作的木頭機關人,也沒有發現練白霜的修為。
它們遵循著主人的命令,前來征收銀錢。練白霜不喜,準備在它們過來的時候就把它們給拆了。霍瑾卻眼疾手快,攔在練白霜身前,把銀錢給付了。
練白霜冷哼一聲,也沒多說什麽,而是跟著霍瑾進了通安鎮。
通安鎮雖然是修士聚集的城鎮,但凡人數量也很大,畢竟修士自視甚高,有些事情他們是不屑去做的。例如打掃街道的衛生,或是修繕房屋之類的,這些都得由普通人來。
來通安鎮討生活的普通人也很多,因為這裏修士紮堆,他們手裏絕不缺錢,稍微打賞兩個子,說不定就夠一家妥善生活一年。
詭異而又和諧的平衡,修士看不起普通人,日常生活的幹凈整潔卻少不了普通人;普通人畏懼著修士,卻為了養家糊口不得不來這喜人手下做活,甚至還能因此比其他普通人活得更好些。
霍瑾倒是沒有看不起普通人的想法,她找了一個女子詢問了一下城裏的情況,還知道了城裏就連住宿都分為普通人和修士的客棧。修士的客棧要用靈石當貨幣,而普通人的客棧只需要銀錢。
銀錢霍瑾很多,可靈石一個也沒有,所以她沒有一點猶豫,選擇去凡人紮堆的客棧先住下來。
霍瑾的到來 讓客棧的老板誠惶誠恐的,老板委實沒有招待過霍瑾這樣的修士。這年頭修士都自視甚高,說什麽也不可能住進凡人開的客棧裏,哪怕有些客棧也算是布置得富麗堂皇。
他們只會覺得,自己和凡人淪為一桌,丟面子。
霍瑾也沒辦法,她其實挺想去體驗一下修士的客棧是什麽樣子,但不是囊中羞澀嘛。那些修士,哪怕再不堪,兜裏也總歸會有點靈石。不管是散修還是宗門弟子,只要有傳承的,出門在外兜裏總該有點子靈石。
偏偏出了霍瑾這樣的異類,全靠自己和系統。系統給了她修煉的法子,讓她點技能,和玩rpg游戲一樣,但怎麽也不至於還會給她錢。所以即便好奇,霍瑾也沒有辦法到修士的客棧去看看。
她這段時間,也著實鍛煉出了點厚臉皮來,根本不介意老板的表情,頂著那古怪的、探視的目光,鎮定自若交了房費,就帶著練白霜去了房間裏。
放下一些村民贈予了意義很重要但確實比較占空間的東西,霍瑾就帶著練白霜直接出門了,興高采烈的想見識一下修士所在的世界。練白霜跟在霍瑾身後,卻有些興致缺缺。
之前練白霜還不知道通安鎮是什麽地方,可到了地方,看到這裏面這些似曾相識的建築,尤其是通安鎮最中央那高聳入雲的寶塔,練白霜就明白了過來——她之前曾來過這裏。
那時候的通安鎮鎮長,也是元嬰修為,遠比自己高深,但這些年過去了,對方還是個元嬰期,只會讓練白霜鄙夷。
她確實天資出眾,而且是過於出眾了,兩百年走完了別人可能要萬年才能走的道路,這樣的天資,怎麽可能會不招人嫉妒呢。不知道若是通安鎮的鎮長看到此時的自己,又會是何種表情。
霍瑾打聽了一會兒,就去了東市準備擺攤。這通安鎮,看起來修士和凡人能夠共處,但實際上已經劃開了界限。東市是修士們擺攤售賣的地方,而西市則劃分給了凡人。
在東市,白日是不允許凡人進入的,哪怕是打掃衛生的都不行,只有夜深人靜無人的時候,才允許他們過來打掃。
霍瑾到了東市,本來還興高采烈的,但沒過多久就興致缺缺。雖說是修士雲集的地方,但除了售賣的東西,看上去和普通攤位也沒什麽不同。甚至於有些,售賣的就是普通物件,也根本不是法寶。
例如朱釵環佩,除了用料要比凡人的更好,款式上也沒什麽區別,和霍瑾之前在普通人的府城中逛的沒什麽不同。
這也是沒辦法的,畢竟會出來擺攤、一擺還是很長時間的,大多是沒什麽修為的修士,也不過是練氣的、最高也就築基。要是真有什麽法寶,剛擺出來就已經被一搶而空了。
霍瑾先是逛了一會兒,找到像是管理人員的人,詢問了一番後才終於能找個地方擺攤。原本是要先付擺攤費用的,但霍瑾沒錢,而且她售賣的確實是比較容易被哄搶的東西,所以管理人員法外開恩,先給了霍瑾一個攤位、讓她進行售賣,等賣完了之後再回來交費。
那人還提醒了霍瑾一句:“若是沒賣出去,覺得人家給的價錢不夠公道,也可以來我們這兒的售賣行售賣。”
“好,多謝。”
如此一番,霍瑾的小攤才算是能夠開業。她找了一塊布,墊在了地上,而後先把狐妖屍體給放了出去,放在最外面、再把自己用不到的兩把匕首和一些路邊撿的靈芝人參之類的放到方便做添頭。
靈芝人參對於普通人來說是頂好頂好的東西,對修士來說也算不錯,最起碼受傷了還可以補充一二。
一開始霍瑾在擺攤的時候無人問津,畢竟她是個生面孔,而且租賃的還是最便宜的地攤,連個桌子都沒有。這樣的攤子,修士們可不覺得會有什麽好東西。可隨著那誇張的狐妖屍體被擺出來,占了好大一塊地方,就吸引了不少人過來。
等她再放上匕首和靈芝人參,攤子跟前人流如織,許多人駐足。
大家的主要註意力,還是在那狐妖身上。那狐妖是築基初期,已經可以幻化成人的模樣,若不是當初有練白霜幫忙,霍瑾怎麽也不可能是對手。再說這狐貍皮毛完整,只有腦袋上有一個已經幹涸的血痕,若是剝下皮毛,還能做一件漂亮的法寶衣服。
再說這肉,雖然普通的肉會讓修士留下雜質,可這狐妖已經開了智,這肉只會大補。
當即就有修士問道:“道友,你這狐妖屍體,如何賣?”急著開口的是一位男修士,他出聲速度之快,讓霍瑾都有些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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