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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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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的生活

婚禮鬧騰了大半夜,最後散場是在淩晨的兩三點。

賓客們大多都已經離開,留下的都是雙方比較相熟的親戚朋友。臨父臨母因為就是過來撐個場子,時間還沒過夜就都回去了。

程馥趴在餐桌上昏昏欲睡。

臨簡霧換過衣服,就趕緊跑去把她叫醒:“收拾收拾一下,我們回去了。”

程馥揉了揉眼睛,坐起來:“你不用等新娘安頓下來嗎?”

“新郎會照顧好她的。”

臨走前還是要和新郎新娘打個招呼。

芮柔爾看著自己的丈夫。從婚禮伊始,這個男人的視線就集中在她表妹的身上,越過肩膀,執著地使用目光掃過臨簡霧的臉,唯恐他人察覺不到自己的險惡居心。

從臨簡霧露出的皮膚、筆直的頸項、再到肩頭上留下的非常模糊的與人歡好的痕跡,從這個男人的眼中能發覺出一種震驚與憤怒,仿佛臨簡霧已然是他的所有物。

她對此並不吃驚。

哪怕一開始並不清楚這個男人為什麽會向她求婚,她也一直默認所有的男人都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所以她在很早以前就決定,如果將來非要找一個另一半結婚,一定要找個臉好看,帥一點的,這樣即使以後對方變心,至少平時放在肉眼可及的地方,看起來總還是比較養眼。

沒有辦法改變已有的事實。既然如此,就應該調轉方向,盡量從這場婚姻中為自己謀求更多的利益。

過程中唯一感到抱歉的就只是臨簡霧,這段時間要一直忍受這種像是蟲子在身上爬行的目光。

“謝謝你答應當我的伴娘。”芮柔爾對臨簡霧說,“還有謝謝你的禮物,你還沒有完全回歸家裏,那輛車對你來說,應該挺貴的。”

臨簡霧送的是一輛定制的阿斯頓馬丁,從外面的噴塗到裏面微小的裝飾,都是粉紅色的,車門一打開,裏面的保加利亞玫瑰頓時傾瀉而出,化作一片花海。

臨簡霧回答道:“別客氣,等我結婚的時候,你記得還禮就成。”

芮柔爾看了一眼程馥。

程馥頓時感覺到一種無形的壓力。

所幸芮柔爾沒有就她們兩個的關系多說什麽。

“手捧花是我故意丟給你的。”芮柔爾用很平淡的語氣講述了一件對於程馥來說,感覺很震驚的事。

程馥非常不解:“謝謝,不是,為什……”

“不謝。”芮柔爾不再看程馥,沒有問過丈夫,直接朝臨簡霧擺了擺手,“現在時候也不早了,你們先回去吧,這新婚夜,我估計這幫人坐一起再喝個兩三場都結束不了,簡霧你要開車的話,就還是不要喝酒了。”

在回家的車上,程馥想了老大半天都沒想通。

“你表姐為什麽要給我丟手捧花?我看起來像是馬上就要結婚的人嗎?”

“可能是肥水不想流外人田吧,那花裏貼了顆24克拉的鉆石,能值不少錢,你可不要隨便亂丟了。”

這條理由勉強說服了程馥。

臨簡霧繼續開車,順便找程馥搭話:“今天一整天,除了我爸,沒人惹你不高興吧?”

“沒有,都還挺開心的。”

除卻一開始聽的那個有關大學生自甘墮落求包養的暴論,程馥在婚禮上還聽了好些非常新鮮的論調。

最近的養老金和醫保改革政策一出來,幾萬退休老人表示不滿,聲量好像挺嚇人的,但是在5000萬以上的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口中,成人失禁用品的中等及以上價格段銷售量才是最高的,所以這種少數人的意見根本不必在意。

富二代們都熱衷於重建和裝修自己的房子,或者去旅行,問到一個地方,討論最火熱的話題永遠都是那裏的人平時喜歡吃什麽、好吃嗎、符不符合國人的口味。

和旅行社合作,囚車把這些人送到這座城市最可怕的監獄,他們在那裏換上衣服變成囚犯,被橡膠警棍追著毆打,睡在又臟又臭的廁坑囚室裏。

但他們卻覺得很快樂,只是因為這能夠獲得一種和平時生活完全不同的新鮮感。

程馥才知道,b市街頭的一些乞丐也有這些人的身影,因為他們就希望這樣體驗‘平民’的生活。

開放式婚姻和換/妻paly早就不能滿足這些人了,妻子扮演妓女,丈夫扮演皮條客,對於這些人來說,單純出於好玩,就可以這麽做。

程馥聽到他們說的一個晚上拉到嫖客最多的女人,是一個糖果業大佬的妻子,她看到也認出來了,穿著很保守,光看氣質,就很溫文爾雅,實在難以想象暗地裏會是能幹出這種事情的人。

程馥說的這些,臨簡霧多多少少都有所耳聞,只是這些人怎麽會公然說出這些話讓程馥聽到呢?哪怕是出於炫耀,防備心也太低了點吧?

要是被哪個狗仔混進來聽到了,怕不是又是一次‘海天盛筵’。

“就稍微聊了幾句。”程馥說。

考慮到今天是個好日子,各行各業的精英人士都同聚一堂,酒過三巡之後,大家話匣子一打開就再也收不住了。

彼此都在訴苦。

市裏有名的那個家具制造大王坦白告訴他的競爭對手,上次資金鏈差點斷裂的時候,為了不在開早會的時候哭出來,他每天早上都要吃好幾片安定藥才敢走進辦公室。

有個家夥手上拿著三部手機,就程馥跟他聊天的那段時間,他大概每30秒鐘就會接一個電話。他說他是玩期貨的,每天要工作13到15個小時,從來都沒有節假日和假期。

有個做鮮花生意的人跟程馥聊了幾句,覺得彼此比較投緣,還教起了程馥該怎麽做‘鹽浸玫瑰’。他說他有個好朋友,他的妻子勤勞地打兩份工,因為那家夥自詡是個詩人,詩人就該討厭做買賣。

“你可以寫詩,可以彈著吉他去酒吧駐唱,大家可能會給你鼓掌,拍著你的肩膀大聲誇讚說‘唱得好,繼續加油!’,但是之後呢?你還是口袋空空。”他說,“我有些朋友很早就跑出國了,但他們該在餐廳洗盤子就還是在餐廳洗盤子,也送披薩,也在紙盒廠裏糊紙盒,沒誰覺得做這種事有多不好意思!”

“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他說,“我其實是在說我自己,我曾經夢想當個作家,但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你必須想著接下來該怎麽養家糊口。我討厭閱讀一切文字性的東西,到現在為止,我都不用眼睛看案子,都是用耳朵聽的。”

“我覺得他說的挺有道理的……”程馥不由得感慨道。

臨簡霧一聽程馥這話立即打了個激靈:“挺有道理的?你不會是跟他看對眼了吧?”

“就是感慨一下。”程馥瞥了臨簡霧一眼說,“我偶爾會在雜志上看到一些真正具有文學才能的人的作品,他們時不時地,隔一段很長的時間會寫出來一篇文章或短篇小說,顯然比我精心構思的東西要好,但他們很少利用自己的這種才能。我想這大概是因為在工薪階層中,舒適和孤獨從來都不容易獲得,而在失業的狀況下,他們的頭上更是時刻懸著一把‘存款隨時會消耗殆盡’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既然內心無法得到平靜,寫作也就無從談起。”

“你為什麽會跟他聊那麽多?”臨簡霧鍥而不舍地問,“你是不是對他感興趣了?你不是喜歡女孩子嗎?難道你想要和他結婚嗎?”

“我只是有點好奇這些有錢人平時腦子裏都在想些什麽罷了。”程馥覺得自己完全是在雞同鴨講,有點惱了,“我還跟你媽聊了好大半天呢,難道說我也喜歡上你媽了嗎?”

情知程馥這話是在開玩笑,但是……

“你不會真的喜歡上我媽了吧?”臨簡霧那個充滿被害妄想的頭腦還真就這麽滿是病態地懷疑了起來。

她媽是女性,雖然現在年紀有些大了,但年輕的時候也是十裏八鄉出了名的美人,不然也難生出這麽漂亮的她,平時保養的也挺好的,她比程馥大十歲,難說程馥會不會喜歡年紀更大一點的她媽。

程馥覺得自己已經不是能用簡單的‘無語’兩個字來形容臨簡霧了。

她直接說:“是你媽聽說了我跟你爸聊天的內容後,請我大二暑假去你們集團總部實習。”

“大二暑假?”

程馥點頭:“對啊,大三要法考,大四要校招,就只有大二暑假有時間了。想要給以後的職業選擇預熱的話,相關類型的實習越多越好,不是你說的嗎?”

“那你去嗎?”

程馥哼著歌兒不說話。

臨簡霧把車開進小區的地下停車場,解開安全帶的時候還問:“你打算去嗎?你要是去的話,我就也回去上班。”

“為什麽要有回去上班的想法?你現在在這家公司幹的不是好好的嗎?”程馥從車上下來,抱著兩個禮盒就去按電梯。

“之所以在總是加班的情況下幹那麽久,無非是不想要項目那麽多人的心血付之東流,想要撐到游戲正式上線而已。”臨簡霧鎖了車門,快步追了上來,“難道你不想每時每刻都和我在一起嗎?”

又是這種說辭。

即使臨母不說,程馥也知道臨母為什麽會給她發出這個邀請。無非是認為臨簡霧總是和她黏在一起,把她薅過來,臨簡霧就會隨之而來。

買一贈一,何樂而不為呢?

不過,她現在還沒有想好。

所以她就踮起腳碰了碰臨簡霧的嘴唇說:“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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