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六章

關燈
第六章

逃出去,快逃出去,快離開這個家……這個是家嗎?為什麽我還要在這裏留下?為什麽我感覺不到愛。為什麽我覺得我自己好累。為什麽我會被人天天轟著出去……一個溫暖的家,不應該暖暖的嗎?為什麽我的心是那樣的冰冷。為什麽我想要離開。為什麽我想要逃離這一切……我該怎麽逃離這樣的生活呢?我該做些什麽呢?

誰能夠替代我呢?誰又能帶我離開呢?我能做些什麽呢?

2008年,我15歲。

我沒有像徐九零說的那樣,努力學習,考上一個好的高中。我沒有。我再一次找了借口,告訴自己只是因為討厭學習,所以沒有上一所好的學校。後來,養父給我找了人,進了村口的一所中專學校。

什麽樣的人會去上中專呢?要不,就是考上高中,但是沒有錢上大學,又或者想學技術的人會來到這裏。要不,就是我這種沒有好好學習,來這裏打著學技術,其實來混日子,等著成年就可以找工作的人。但是像我這種只是因為不好好學習來這裏的,反而沒有多少。更多的是,就是因為在學校調皮搗蛋甚至被開除,而不得已來這裏繼續混下去成年的更多。所以很搞笑的,我成了班裏的優等生。

在我在毋家時那個村裏的小學之後,這是又隔了多少年,我又變成了神奇的優等生。鳳凰自然是沒有的。在一群野雞裏,我成了最乖的一只。想想都覺得搞笑。

三月,開學沒多久,學校讓組織演講,每個班裏都出了一個人。我作為班裏的優等生,我去了。然後在那裏認識了喬坤。不,那個時候,他叫做薛金保。

他那時候坐在我的旁邊,我第一次在學校見到那麽老成的學生,胡子茬很長,瘦瘦的,衣服破破的。這就是我對他的第一印象。

當時演講的什麽內容我忘記了。但是最後,我沒有得獎,心裏很不舒服。而他,得了二等獎。隱約記得那個時候應該和他聊了不少話,覺得這個人還可以,所以就加了□□,之後等這個比賽結束之後,就各回各班。我學的是電腦,他是電工,只隔了三個班級。僅此而已。

原本,我以為我和他之間不會有什麽交集。所以在清明節來臨時,我發現上面顯示是他的生日。於是很客氣的說了聲,“生日快樂。”他說了,“謝謝”。之後就一直很少說話。因為那個時候發生的事情,距今已經整整17年。很多事情讓我再一次回憶,有記憶,但也有忘記。只能大概講述一些。不過這個人,真的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個導師。我真的是無比感謝他。

“我希望從今以後,你不要為了離開一個煉獄,而又跳入另一個煉獄。”這是我其中一個閨蜜在兩年前對我說的話。是的,她的這句話很全面。因為我的過去,就是一個接一個的跳進去,再爬出來。無論哪一個,直至2023年11月,徹底截止。

我不會再跳了。我永遠不會再跳了。

2008年,那個時候我應該是在養母家裏過得特別特別壓抑的。要不,我怎麽會去找薛金保呢?薛金保是那個學校裏面,我所認識的裏面年齡最大的一個學生。因為很多學生都是初中畢業才來的,而他是因為考上了高中,但是因為家裏窮,又想學技術,就來到了這個學校。他的家很遠,每天需要坐公交車近半個多小時才能來學校,所以很多時候的中午他為了省車費,直接就不回去。畢竟中午的放學時間本就不長,所以早上來,下午走,這是他的規律。

為什麽會找年齡大的人呢?不知怎的,那個時候就覺得,年齡大的人會照顧人,會心疼人,會有安全感。所以在那個我想要逃離的時刻,我決定和薛金保在一起。而我,又怎麽能夠和他在一起呢?

當我在□□上告訴他,我想要和他談對象的時候。他告訴我,他其實有喜歡的人了。只不過那個是他的妹妹。但是那個妹妹的身世只不過如我類似,從小被送過來的而已,只不過他暫時不能提出來。他告訴我,他暫時放不下她。

因為太渴望被愛,所以我說,“沒關系,我不在乎。我會追你,但我也會等你喜歡上我為止。”

那個時間,說來也很巧。明明逃離的心都已經快要卡到嗓子眼了,可是那個時候,養母,毋家,甚至木木,他們見到我時,就會偶爾給我個零花錢。那個時候,我都感覺我每周都快有五十塊的零花錢了。而又很搞笑的是,就是如我剛開始所說,他的家庭條件很不好,所以他一周能有五十,就已經很好了。而這些錢對於我來說,剛好是我將他拿下的前提。

就如我13歲喜歡徐九零時,我對他的喜歡,只能唱他喜歡的歌,將他喜歡的孫燕姿照片統統洗好,寄給他。他當時也是感動的。所以那個時候我就明白,如果你喜歡一個人,你就必須得對他好。當然,我和他又從未真的見過。所以,除了那些小事,我也不知道該做什麽了。

可是薛金保在我的身邊啊。那麽,我該怎麽拿下他呢?為了我以後的愛,我總要做些什麽。

是的,一開始我的目標就明確。所以我和他的開始,從不是因為愛,而是為了得到愛,而做的鋪墊,假裝很在乎罷了。現在想想,我那個時候真的不是一個好人。

因為我是優等生,因為養父和學校的老師們認識,我找到我的老師,告訴他我想去學電工。我又找到他的老師,告訴他,我想去他的班裏待上一周。但是,我點名和薛金保坐在一起。

我也不知道為什麽。神奇的是,兩個老師都同意了。而且很搞笑的是,他還讓他們班裏的同學將我的桌子給搬了過來,然後順理成章的坐在了薛金保的旁邊。

那個時候,電工的班裏只有三個女生。所以那個時候,班裏的男生都在起哄。但是在起哄之後,沒多久留下的,是滿滿的疑惑與羨慕。

從我和他做同桌開始,每天早飯,我買。他每次來到學校之後,抽屜裏都會有一個卷餅或者一瓶奶。中午,我盡早回家,然後每天中午偷摸著給他做飯,送飯。他如果去網吧,我就去網吧陪他,給他買飲料和零食。下午放學,我就陪著他,兩個人從一開始的一起走,到後來的拉著手走,然後每一天都將他送到車站。然後偶爾,我會因為他說喜歡巧克力,就給他買巧克力蛋糕。因為他順口一提的某件小事,就直接記在心裏,然後照做。這些事,維持了一周。因為一周之後,我就又回到了我的班裏。

那個時候,他的同學們都不理解為什麽我會對他那麽好。但是那個時間好像真的很流行戀愛,班裏的三個女生都有她們的對象,然後他們就會讓她們向我學習。當然,像我這種人,難找。畢竟,我屬於完全的付出型。而且,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麽。我這所有的行為,想要的只是感動他,讓他屬於我,再將他的愛給我。如果我有滿滿的愛,那麽,我這一切的努力也就值得了。

後來,回到自己的班裏之後,我仍舊會每天早上買上早飯。巧的是,我有兩個初中同學和他是同學,所以每天都是讓他們把早飯給他放進桌子裏。他們也樂此不疲。

是的。結果是,我拿下了他。可是,拿下的,只是他。愛呢?

我永遠記得,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的那一天。我們在班裏,也有微微的震動。然後我在紙上寫上了字,大概意思是,如果世界即將滅亡,我希望能和你一起死去。

後來,一有空他就喜歡帶我一起去學校後面的教學樓,然後在沒有學生的樓道裏親我,抱我。然後帶我去衛生間,讓我看他的□□。

15歲,那一刻,我慌了。

那個時候的我,還以為,兩個人的戀愛,是從一開始的害羞,到擁抱,到牽手,到接吻。而那種事情,是要等兩個人深深愛著對方之後,想要永遠和對方在一起之後,結了婚之後才可以發生的事情。

可是他卻告訴我,“嗯,這是正常的。情侶之間現在都是這個樣子。”

是的,他應該是被我拿下了吧?但是,愛呢?這就是愛嗎?

也許是因為從小就不會反抗,或者知道反抗無效。所以無論他對我做什麽,我都會覺得,嗯,我可以接受。又或者說,他比我大,懂得多,我聽他的,總是沒有錯的。

後來的日子,我一如既往地送他去車站,給他送飯,兩個人一起享受回家的路上。再後來,送他去車站,就變成了他送我回家。養母家就在學校的南面,車站在西面。我們就從學校走向西面,再走向南面,從一條又一條的小巷子裏穿過。我們會在裏面牽手,接吻,說上很多話,樂此不疲的再向東走去,看著我回去之後,他再離開。

回去之後,也會發消息,會暧昧。真的像兩個人談戀愛一樣,互相說著思念。

雖然到現在我也不理解,我到底有沒有喜歡過他。畢竟我那個時候選擇和他在一起,只是為了得到愛而已。而不是對他突然的好感,又或者因為他某件事的感動。這些他從未給過。

記得很清楚。和他在一起的第一個生日。他告訴我,他拿了八百塊錢。當時我很驚訝。畢竟這個對他來說已經很多了。但是後來,他帶我去肯德基吃了一個甜筒。因為從未去過,當我把甜筒外面那層殼吃掉的時候,他告訴我這個是不能吃的。那個時候的我自然是羞愧難當。但是如果放現在,是誰規定哪一個冰激淩的外殼不能吃呢?而且更搞笑的是,他的八百塊,是為了讓我陪他一起選一部他自己的手機而已。

是的,僅此而已。

後來過了一年多,學校裏的學生都紛紛被送去富士康打工。他也一樣。

那段時間,我在家裏經過養父的介紹,去一家很小的磨輪公司上班。什麽是磨輪呢?就是零食袋子上顯示的生產日期,那些黑色的印字就是磨輪。而有多小呢?老板,員工和我,就我們三個人。但是在2009年,那個時候我的工資居然有一千塊了。其實已經很好了。而且那份工作很是清閑,只要在各種零食袋子上找那些商家電話,聯系他們,看他們是否需要磨輪就可以了。但是,因為太清閑了。我覺得我拿的工資對不起我的體力。畢竟,我什麽都沒有做。

後來,我去了我一個舅舅家的蛋糕店做學徒。每個月八百塊,要做很多事,也要學習很多。雖然有些累,但是卻很充實。

那個時候,我還是有跟他一直聯系。但是畢竟異地,矛盾升起來的時候,真的是沒有辦法止住的。畢竟他還是那樣的直男。

那一天下午,我還在蛋糕店。店裏的蛋糕盒子快沒有了,舅舅讓我回家去拿。他們家就在蛋糕店隔壁,很近。

那時候,我忘了是第幾次跟他提分手。但是當我推開門時,發現他就站在店門口。就如一開始見面那樣,胡茬很多,人很瘦,破舊的衣裳。因為不想讓人知道,我直接進小區,他也跟了過來。

後來,和好了。

那一年冬天,16歲的我在去清洗那一個個蛋糕模具的時候,我的手仍舊凍得通紅,仍舊會裂開。粗的像胡蘿蔔的手指,讓我小心翼翼而又自卑。只是他那個時候,已經被我帶到了舅舅面前。所以那個時候很多清洗的,都是他有空就來,而我,做著其他就好。

現在想想,其實那個時候的矛盾也許並不多,最起碼講起來的時候也是蠻溫馨的。

自從他從富士康回來之後,他就跟他爸爸一起做維修家電的工作。那種工作既辛苦又清閑。辛苦時是忙的顧不上,閑的時候是淡季沒有活的時候。可是一旦他閑下來,他就給我打電話,我們有空就開始煲電話粥。

直到有一天,我給他打過去,是他爸爸接的,那頭直接講道“你們兩個有什麽話不能當面說嗎?天天打電話,這都浪費多少電話費了!”

無緣無故的被吵。我一時不知道,自己還該不該繼續。

後來他打過來,說他跟他爸爸吵了一架。但是後來,我們的電話確實打了很少了。也許,電話費真的很貴,有什麽話還是當面說比較好。

和他剛認識的時候,他說過他喜歡他的一個妹妹。但是後來,他說他喜歡上我了。

當我17歲的時候,他帶我去了他家裏,然後發生了第一次。因為沒有見血,所以他問我,“你怎麽就沒出血呢?”

那個時候,我不知道我該怎麽回答。因為那時候的我,下床走路都是打顫的。可是沒有血。他懷疑我不是第一次。哪怕那個時候我已經走不成路。但是,想到多年前的哥哥,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了。

我陷入了自我循環。各種自卑。

我和他在一起,從未開過一次房。因為沒有錢。不是他家,就是我家。

是的,我帶他回養母家。

在每一次養父母都睡著,在我的哥哥嫂子都睡著之後。他那時候就躲在我家後面的圍墻後,然後都睡著之後,我發消息,他就過來。我偷偷跑出去,小心翼翼的打開門,他進來。我又偷偷鎖上,回屋。

我們會覺得很刺激。但更多的是,沒有錢。我的錢全部給養母。他,只是義務幫他爸爸一起工作而已。我的零花錢,只夠我們的小零食。房間,真的開不起。

他告訴我,“如果你愛一個人,你就必須要給他發生關系。”所以後來,哪怕我很抵觸這件事,他會給我用藥,我也在接受。然後就會小聲地告訴他,我疼,我不舒服。

可是結果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需要用身體來證明,我愛他。

畢竟,我要的,是他也愛我,不是嗎?

可是愛一個人,真的要用身體來證明嗎?

如果不舒服,也要發生,這真的是愛嗎?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