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嬌花李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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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的事情都被林詩音一手包辦。
李尋歡在自己的聽香小築過上了練武撫琴,偶爾去探望龍嘯雲的生活。
龍嘯雲的傷自然沒好。因為本身就是草草包紮,等著到了這位兄弟家中可以安心養傷,所以一路上趕路也沒有將自己的傷情放在心上,等到有大夫來檢查的時候,龍嘯雲的傷口已經幾度撕裂,周邊一圈紅腫,顯然是要留下傷口了。
李尋歡今天來的不巧,正好是龍嘯雲換傷藥的檔口,一個年齡不大的小廝正輕手輕腳的接去昨天的傷藥的同時敷上新的藥膏,黑褐色的藥膏殘留在傷口周圍,像是一圈的血跡殘渣,李尋歡看得心中便是一緊,“龍大哥,你這傷口!”
龍嘯雲用的是一桿□□,在一寸長一寸強的江湖上,用這種武器雖然靈活性會大打折扣,但是本身不容易受傷,只是因為救李尋歡的時候沒有註意到,被人傷到了左側肩頭,雖然並不是右肩,但是一路騎馬,依然有非常嚴重的重覆拉傷撕裂痕跡。
龍嘯雲低頭看了看自己的傷口,爽朗道,“不過是區區皮肉傷罷了,倒是這幾日怎麽沒見到詩音姑娘?”
李尋歡十分習以為常的道,“表妹去巡查田產了,看看今年的收成如何,在確定今年該收多少的糧。”
龍嘯雲一臉驚訝,“佃農的收成嗎?那不該都是一樣的嗎?”
“那怎能一樣?表妹曾說,今年可能天公不作美,雪不像以往一樣大,冬季降水減少,有歉收的情況,若還是按照豐年的水準收同樣的糧食,那佃戶可能今年便過不下去了,所以時常去看看情況還是很有必要的。”
龍嘯雲雖然覺得哪裏不對,卻也說不出什麽產業上的事情有什麽問題的話來,只能訥訥點頭,心中忍不住思索,林表妹實在是個溫柔又善良的姑娘。而這個溫柔善良的姑娘,還是他之前就聽說過的江湖第一美人。
然而,這個溫柔又善良的江湖第一美人,此刻正一腳踢碎了一塊巨大的木質牌匾,臉上漏出了絕對和溫柔和善之類的形容詞搭不上邊的表情,“老子給整個村裏打的井,難道是給你一個人用的嗎?居然還寫什麽打一桶水三文錢的牌子,是誰給你的臉,用老子的東西,賺老子佃戶的錢?”
龍嘯雲的傷,從冬天養到了春天,安安穩穩的住在李園,沒有離開的打算。
並非是他賴在朋友家裏,而是世情如此,作為交通格外不發達的時代,擁有一個不同地域的朋友是件非常難得的事情,而見一次面,等到再見也可能是在數年之後,甚至可能終身都沒有再見的可能。是以這個年代走親訪友,多半是一家子拖家帶口,在朋友的家裏住上一年半載,都是一件十分尋常的事情。
更何況,龍嘯雲還是個孤家寡人,只有自己一人,即便作為窮文富武的時代,龍嘯雲有自己的產業和田畝,生活的並不拮據,李尋歡依然希望龍嘯雲能夠和自己一同,起碼有個與下人不同,真心實意的關切著他的身體情況的朋友。
而龍嘯雲越是相處,便越覺得李尋歡實在是個不能更好的朋友,林詩音又是個不可多得的賢惠女人。
雖然說男主外,女主內,但是除了江湖上的事,李尋歡對於家裏的產業是半點不管的,這些都交給了林詩音,而林詩音也沒有辜負把這偌大家產都交給自己的姑父一家,硬生生打理的這些產業蒸蒸日上,甚至還有吞並隔壁家的鋪子的傾向,實在是再賢惠也沒有了。
雖然在李園裏的李尋歡和養傷的龍嘯雲都是一副歲月靜好的樣子,幾乎忘記了外面的腥風血雨,可是外面的人卻還沒有忘記李尋歡。
李尋歡雖然不好啃,可是他名下的產業,還有一手出神入化的飛刀,還有傳說中江湖第一美人的表妹,在旁人眼中,都是可口的肉骨頭,只要他露出半分的頹勢,都值得逡巡的豺狼鬣狗撲上去啃一口。
哪怕他們知道自己並沒有什麽足以吞下偌大產業的本事,可是作為江湖人的李尋歡,和除了李尋歡以外並沒有誰是江湖中人的李園,有誰忍得住能不動心呢?
當林詩音出去巡查產業的時候,李尋歡收到了書信。
李尋歡正對著落英繽紛的桃樹撫琴,而龍嘯雲正對著李尋歡飲酒。
清冽的美酒帶著果酒的清甜,卻又不知道林詩音如何處理的,有種不輸於燒刀子的熾烈滾燙,入口便如一條火線,直直燒入肺腑,只是一口,便讓龍嘯雲忍不住喊出一聲痛快。
李尋歡眼巴巴的看了兩眼龍嘯雲手中的酒壺,哪怕林詩音不在,也不敢就在林詩音的地盤上偷摸摸的喝酒。明明這裏是李園來著。
管家忽然之間一反平時的穩重,剛剛進了冷香小築的月門,便遠遠的對著李尋歡喊了一聲“少爺”,急急匆匆的跑了進來。
李尋歡雙手按在琴弦上,略帶驚訝的看著年逾不惑,已經算得上是老人的管家一路小跑過來,連忙起身,將有些踉蹌的管家扶穩,“這是怎麽了?有話慢慢說,何必如此急切?”
管家喘了兩口氣,立馬著急的開口,額頭上的汗不停的泌出,嘴唇顫抖,幾次言語還沒來得及吐出來,就把自己梗住,最後還是吐出了一句,“表小姐,表小姐被人擄走了!”
“什麽!”兩個高低不同的男聲同時響起,原本剛才還被人捏在掌心的酒壺被兩個震驚的男人一手打在了地上,咕嚕嚕的轉了幾圈,清澈微綠的酒液灑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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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尋歡在自己的聽香小築過上了練武撫琴,偶爾去探望龍嘯雲的生活。
龍嘯雲的傷自然沒好。因為本身就是草草包紮,等著到了這位兄弟家中可以安心養傷,所以一路上趕路也沒有將自己的傷情放在心上,等到有大夫來檢查的時候,龍嘯雲的傷口已經幾度撕裂,周邊一圈紅腫,顯然是要留下傷口了。
李尋歡今天來的不巧,正好是龍嘯雲換傷藥的檔口,一個年齡不大的小廝正輕手輕腳的接去昨天的傷藥的同時敷上新的藥膏,黑褐色的藥膏殘留在傷口周圍,像是一圈的血跡殘渣,李尋歡看得心中便是一緊,“龍大哥,你這傷口!”
龍嘯雲用的是一桿□□,在一寸長一寸強的江湖上,用這種武器雖然靈活性會大打折扣,但是本身不容易受傷,只是因為救李尋歡的時候沒有註意到,被人傷到了左側肩頭,雖然並不是右肩,但是一路騎馬,依然有非常嚴重的重覆拉傷撕裂痕跡。
龍嘯雲低頭看了看自己的傷口,爽朗道,“不過是區區皮肉傷罷了,倒是這幾日怎麽沒見到詩音姑娘?”
李尋歡十分習以為常的道,“表妹去巡查田產了,看看今年的收成如何,在確定今年該收多少的糧。”
龍嘯雲一臉驚訝,“佃農的收成嗎?那不該都是一樣的嗎?”
“那怎能一樣?表妹曾說,今年可能天公不作美,雪不像以往一樣大,冬季降水減少,有歉收的情況,若還是按照豐年的水準收同樣的糧食,那佃戶可能今年便過不下去了,所以時常去看看情況還是很有必要的。”
龍嘯雲雖然覺得哪裏不對,卻也說不出什麽產業上的事情有什麽問題的話來,只能訥訥點頭,心中忍不住思索,林表妹實在是個溫柔又善良的姑娘。而這個溫柔善良的姑娘,還是他之前就聽說過的江湖第一美人。
然而,這個溫柔又善良的江湖第一美人,此刻正一腳踢碎了一塊巨大的木質牌匾,臉上漏出了絕對和溫柔和善之類的形容詞搭不上邊的表情,“老子給整個村裏打的井,難道是給你一個人用的嗎?居然還寫什麽打一桶水三文錢的牌子,是誰給你的臉,用老子的東西,賺老子佃戶的錢?”
龍嘯雲的傷,從冬天養到了春天,安安穩穩的住在李園,沒有離開的打算。
並非是他賴在朋友家裏,而是世情如此,作為交通格外不發達的時代,擁有一個不同地域的朋友是件非常難得的事情,而見一次面,等到再見也可能是在數年之後,甚至可能終身都沒有再見的可能。是以這個年代走親訪友,多半是一家子拖家帶口,在朋友的家裏住上一年半載,都是一件十分尋常的事情。
更何況,龍嘯雲還是個孤家寡人,只有自己一人,即便作為窮文富武的時代,龍嘯雲有自己的產業和田畝,生活的並不拮據,李尋歡依然希望龍嘯雲能夠和自己一同,起碼有個與下人不同,真心實意的關切著他的身體情況的朋友。
而龍嘯雲越是相處,便越覺得李尋歡實在是個不能更好的朋友,林詩音又是個不可多得的賢惠女人。
雖然說男主外,女主內,但是除了江湖上的事,李尋歡對於家裏的產業是半點不管的,這些都交給了林詩音,而林詩音也沒有辜負把這偌大家產都交給自己的姑父一家,硬生生打理的這些產業蒸蒸日上,甚至還有吞並隔壁家的鋪子的傾向,實在是再賢惠也沒有了。
雖然在李園裏的李尋歡和養傷的龍嘯雲都是一副歲月靜好的樣子,幾乎忘記了外面的腥風血雨,可是外面的人卻還沒有忘記李尋歡。
李尋歡雖然不好啃,可是他名下的產業,還有一手出神入化的飛刀,還有傳說中江湖第一美人的表妹,在旁人眼中,都是可口的肉骨頭,只要他露出半分的頹勢,都值得逡巡的豺狼鬣狗撲上去啃一口。
哪怕他們知道自己並沒有什麽足以吞下偌大產業的本事,可是作為江湖人的李尋歡,和除了李尋歡以外並沒有誰是江湖中人的李園,有誰忍得住能不動心呢?
當林詩音出去巡查產業的時候,李尋歡收到了書信。
李尋歡正對著落英繽紛的桃樹撫琴,而龍嘯雲正對著李尋歡飲酒。
清冽的美酒帶著果酒的清甜,卻又不知道林詩音如何處理的,有種不輸於燒刀子的熾烈滾燙,入口便如一條火線,直直燒入肺腑,只是一口,便讓龍嘯雲忍不住喊出一聲痛快。
李尋歡眼巴巴的看了兩眼龍嘯雲手中的酒壺,哪怕林詩音不在,也不敢就在林詩音的地盤上偷摸摸的喝酒。明明這裏是李園來著。
管家忽然之間一反平時的穩重,剛剛進了冷香小築的月門,便遠遠的對著李尋歡喊了一聲“少爺”,急急匆匆的跑了進來。
李尋歡雙手按在琴弦上,略帶驚訝的看著年逾不惑,已經算得上是老人的管家一路小跑過來,連忙起身,將有些踉蹌的管家扶穩,“這是怎麽了?有話慢慢說,何必如此急切?”
管家喘了兩口氣,立馬著急的開口,額頭上的汗不停的泌出,嘴唇顫抖,幾次言語還沒來得及吐出來,就把自己梗住,最後還是吐出了一句,“表小姐,表小姐被人擄走了!”
“什麽!”兩個高低不同的男聲同時響起,原本剛才還被人捏在掌心的酒壺被兩個震驚的男人一手打在了地上,咕嚕嚕的轉了幾圈,清澈微綠的酒液灑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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